人防门采购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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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甲乙双方特别约定本合同债权不得转让,如违反本 约定,除转让行为无效外,违约
方应支付另一方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 并赔偿由此给 另一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第六条.合同解除
1、乙方履行合同不符合要求并拒绝更正,或乙方迟延 履行合同超过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甲方迟延付款超过 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九、在防护(防化) 设备安装完成后, 工程竣工验收前, 卖方必须向建设单位提供《人防工
程防护(防化)产品质量终身负责承诺书》 。 十、违约责任: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 不符合约定的,应向对方支付总货款的20%的违约金。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 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 部门调解,一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员会仲 裁(不约定仲裁或事后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直接向人民法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随意在现场卸货。
4.经现场取样验收合格并填写验收单后视为甲方接收。
5.货到现场三日内如有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退货,
运输费用及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担。第四条.结
算及付款
②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如乙方因所供货物不符合合同要求导致甲方遭受损
失,乙方应承担合同总价款5%的
-XX)等相关标准、规范,对防护(防化)设备的质量、数量 进行验收并出具收货证明。
八、付款方式:合同签订成立预付总货款的30%,门框
送到现场付总货款的30%,门扇送到现场付总货款的35%,
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总货款的5%,卖方确保人防
门能通过人防及相关部门的验收。 (如有设计变更等影响门 型号的改变,付款方式依本合同第八条同步执行)
院起诉)。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塔吊垂直运输、水、电、钢管
支撑由买方无偿提供。人防门框墙钢筋验收合格合模后,如 果人防门框出现位移,偏差,不垂直等现象,所产生的费用 由买方承担。人防门框支撑不得拆除,如未经卖方允许,买 方私自拆除人防门框支撑一切后果由买方全部负责(此总价 不包含买方的管理费、 配合费,不承担门框与门扇的Hale Waihona Puke Baidu测费) 卖方应提供合法等额的专业发票,否则买方可以拒付或延付 款项。
五、供货时间:合同签定后门框15日内送到施工现场, 门扇供货时间买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卖方。
六、买方按工程进度向卖方发出书面供货通知,待卖方 人防设备送到施工现场后,由买方对设备的质量、数量进行 验收并提供卸车条件,特殊或大件设备的包装或支架由卖方 回收。 七、验收标准、方法:卖方送到现场的防护(防化) 设备(附合格证书,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 ,由买方按《人 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产品质量检验与施工验收标准》(RFJOI
编号:_______________
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卖方必须是国家人防办批准的定点生产和安装企业, 并经天津市人防办登记备案且已在天津人防站上公布企业 名单;买方必须购买、使用经国家人防办批准和天津市人防 办备案且在天津人防站上公布名单企业生产和销售的防护 (防化)设备。 三、质量要求:所供防护(防化)设备应 符合人民防空行业标准和规范要求。 四、运输方式、交货 地点:出卖方送至工程现场。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 以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依 法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
1、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和本合同具有同 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与 补充协议不一致的地方,以补充协议为准;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如不能在同 一天签字或盖章,以后签字或盖章一方的签字或盖章日为合 同生效日;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总承包部年月
日
甲方: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总承包部 (以 下简称甲方) 乙方: ①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 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十三、本合同一式 份,卖方份,买方 份,由卖方在 合同签订后,于每季度初第二周之前将上一季度所签合同原 件汇总报送天津市人防办工程处。
(注:其中“合同编号”与“人防工程项目编号”备案 后由人防部门填写)
篇二:人防门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人防门采购合同
工程名称:项目名称:甲 方:乙方:建设方:监 理 方:
违约金,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2、如乙方未按时将货物送到施工现场导致甲方遭受损 失,乙方应承担合同总价款2%
的违约金,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3、乙方须保障甲方使用其产品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 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 出侵权指控,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注:标的物单价固定,数量为暂估量,最终结算数量以 现场收料人员签收的票据作为结算依据。 第二条.质量标 准
应符合 国家强制性标准。 第三条.交(提)货方式及 验收
1.甲方提前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备货,乙方按甲 方要求时间将货物及时送达至 。
2.标的物的包装、供货、运输、卸车等工作及费用由
乙方负责,运输途中的毁损、灭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3、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终止或解除 全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解除合同从书面通知 送达对方时生效,如采用邮寄方式送达,双方一致同意按本 合同地址发送邮件15日后视为送达。 第七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任何一方都有权解除合同。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双方无法预 见、无法避免并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
4、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 方(公章):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乙 方(公
章):
企业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工程总承包部
法定代表人③: 委托代理人: 电话:
方应支付另一方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 并赔偿由此给 另一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第六条.合同解除
1、乙方履行合同不符合要求并拒绝更正,或乙方迟延 履行合同超过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甲方迟延付款超过 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九、在防护(防化) 设备安装完成后, 工程竣工验收前, 卖方必须向建设单位提供《人防工
程防护(防化)产品质量终身负责承诺书》 。 十、违约责任: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 不符合约定的,应向对方支付总货款的20%的违约金。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 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 部门调解,一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员会仲 裁(不约定仲裁或事后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直接向人民法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随意在现场卸货。
4.经现场取样验收合格并填写验收单后视为甲方接收。
5.货到现场三日内如有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退货,
运输费用及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担。第四条.结
算及付款
②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如乙方因所供货物不符合合同要求导致甲方遭受损
失,乙方应承担合同总价款5%的
-XX)等相关标准、规范,对防护(防化)设备的质量、数量 进行验收并出具收货证明。
八、付款方式:合同签订成立预付总货款的30%,门框
送到现场付总货款的30%,门扇送到现场付总货款的35%,
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总货款的5%,卖方确保人防
门能通过人防及相关部门的验收。 (如有设计变更等影响门 型号的改变,付款方式依本合同第八条同步执行)
院起诉)。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塔吊垂直运输、水、电、钢管
支撑由买方无偿提供。人防门框墙钢筋验收合格合模后,如 果人防门框出现位移,偏差,不垂直等现象,所产生的费用 由买方承担。人防门框支撑不得拆除,如未经卖方允许,买 方私自拆除人防门框支撑一切后果由买方全部负责(此总价 不包含买方的管理费、 配合费,不承担门框与门扇的Hale Waihona Puke Baidu测费) 卖方应提供合法等额的专业发票,否则买方可以拒付或延付 款项。
五、供货时间:合同签定后门框15日内送到施工现场, 门扇供货时间买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卖方。
六、买方按工程进度向卖方发出书面供货通知,待卖方 人防设备送到施工现场后,由买方对设备的质量、数量进行 验收并提供卸车条件,特殊或大件设备的包装或支架由卖方 回收。 七、验收标准、方法:卖方送到现场的防护(防化) 设备(附合格证书,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 ,由买方按《人 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产品质量检验与施工验收标准》(RFJOI
编号:_______________
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卖方必须是国家人防办批准的定点生产和安装企业, 并经天津市人防办登记备案且已在天津人防站上公布企业 名单;买方必须购买、使用经国家人防办批准和天津市人防 办备案且在天津人防站上公布名单企业生产和销售的防护 (防化)设备。 三、质量要求:所供防护(防化)设备应 符合人民防空行业标准和规范要求。 四、运输方式、交货 地点:出卖方送至工程现场。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 以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依 法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
1、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和本合同具有同 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与 补充协议不一致的地方,以补充协议为准;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如不能在同 一天签字或盖章,以后签字或盖章一方的签字或盖章日为合 同生效日;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总承包部年月
日
甲方: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总承包部 (以 下简称甲方) 乙方: ①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 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十三、本合同一式 份,卖方份,买方 份,由卖方在 合同签订后,于每季度初第二周之前将上一季度所签合同原 件汇总报送天津市人防办工程处。
(注:其中“合同编号”与“人防工程项目编号”备案 后由人防部门填写)
篇二:人防门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人防门采购合同
工程名称:项目名称:甲 方:乙方:建设方:监 理 方:
违约金,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2、如乙方未按时将货物送到施工现场导致甲方遭受损 失,乙方应承担合同总价款2%
的违约金,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3、乙方须保障甲方使用其产品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 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 出侵权指控,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注:标的物单价固定,数量为暂估量,最终结算数量以 现场收料人员签收的票据作为结算依据。 第二条.质量标 准
应符合 国家强制性标准。 第三条.交(提)货方式及 验收
1.甲方提前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备货,乙方按甲 方要求时间将货物及时送达至 。
2.标的物的包装、供货、运输、卸车等工作及费用由
乙方负责,运输途中的毁损、灭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3、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终止或解除 全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解除合同从书面通知 送达对方时生效,如采用邮寄方式送达,双方一致同意按本 合同地址发送邮件15日后视为送达。 第七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任何一方都有权解除合同。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双方无法预 见、无法避免并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
4、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 方(公章):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乙 方(公
章):
企业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工程总承包部
法定代表人③: 委托代理人: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