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运输服务示范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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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运输服务示范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为加快推进综合运输体系建设,提高城市综合运输服务水平,方便人民群众便捷出行,提升运输组织衔接效率,部决定组织开展“综合运输服务示范城市”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示范城市建设的重要意义
城市作为经济相对活跃和发达的地区,是重要的人口、物资集散地,是推动综合运输体系建设的重要节点。城市汇集了公路、铁路、水路、民航等多种运输方式,运输量大,综合运输服务需求强烈。近年来,我国城市各种运输方式快速发展,综合运输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但仍存在基础设施不配套、一体化服务不够、运输服务信息不共享、应急反应能力不足、体制机制不健全等突出问题。因此,以城市为节点开展综合运输服务示范城市建设,是新时期推进我国综合运输服务发展的重要举措,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一是提高城市综合运输服务能力的需要。城市是综合运输网络中的重要节点,以城市为切入点提升综合运输服务能力,可实现不同运输方式的对接贯通,促进多种运输方式高效衔接与转换。加强城市内不同运输方式之间的有效衔接和综合管理,能够更好地满足群众对一体化运输服务的需要,实现城际交通与城市交通的便捷转换,更好地体现城市交通运输服务社会公众的能力。
二是提升综合运输效率的需要。随着交通运输对经济社会发展适应能力的逐步提高,交通行业的发展从关注基础设施能力向各个环节服务衔接能力转变。综合运输效率是体现服务能力与水平的关键因素,
开展“综合运输服务示范城市”建设旨在抓住影响城市综合运输效率的核心环节,加强各种运输方式在城市内的有效对接,提升综合运输基础设施网络系统整体功能和效率,提高运输资源利用率与运营效率,充分发挥运输网络经济特性,提升综合运输体系总体效率。
三是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的需要。伴随着城镇化的快速发展,人口和产业不断向城市聚集,城市人口规模和空间尺度急剧扩张,城市空间结构与功能布局发生显著变化。通过示范城市的建设全面提高城市综合运输服务水平,推动城市空间形态优化,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更好地发挥城市的交通区位优势,进一步扩大城市在区域范围内的吸引和辐射作用,带动区域经济发展。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用五年左右的时间,通过示范工程建设,推动实现客运零距离换乘、货物集散高效、综合运输服务信息共享,探索建立一体化的综合运输服务管理体制机制,提高综合运输服务应急协同处置能力,促进各种运输方式良性互动,提升综合运输服务水平,加快推进综合运输体系建设。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坚持以城市人民政府为主体,充分发挥相关部门的职能优势,完善综合运输服务在规划、资金、财税、技术方面的支持政策。发挥政府在市场监督、市场协调以及提供公共服务方面的作用,抓住制约服务水平的关键环节,提升综合运输服务能力。
——强化服务。示范城市的建设始终以提高服务水平为目标,准确把握提升城市综合运输服务水平的重点和难点,科学论证、因地制宜,合理编制各示范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突出示范城市自身特点。
——以点带面。择优选取不同类型典型城市,强化综合运输服务示范城市的带动作用,及时总结推广城市综合运输服务的好经验、好做法,引领带动城市综合运输服务体系的加快完善。
——统筹协调。推动建立多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职能优势,优化资源配置,为综合运输服务能力提升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同时探索建立各种运输方式业务协同工作机制,实现综合运输服务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为示范城市建设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三、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综合运输服务示范城市建设通过合理的基础设施、创新的服务方式、共享的信息资源、协调的工作机制,营造不断提高综合运输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的发展环境,实现各种运输方式在城市内部的合理分工和有效联合,推进基础设施、运输组织、综合管理等一体化。
通过示范城市的建设,逐步形成“衔接顺畅、服务优质、支撑有力、管理规范”的综合运输服务体系,综合运输服务能力显著增强,较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高质量的出行需求。通过先期开展10个左右综合运输服务示范城市建设工作,力争在“十三五”末打造一批高质量的综合运输服务示范城市。
(二)主要任务。
1.综合客运枢纽示范建设。以“零距离”换乘为主要目标,加快现有综合客运枢纽改造升级,在综合客运枢纽内建设多种运输方式之间无缝、快速衔接的换乘设施系统;建设标准化、规范化、人性化的旅客换乘信息引导标识系统;建设功能完善的客运中转服务系统。
2.城市货物集疏运中心示范建设。以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为目的,建设高效、便捷的货物集疏运中心,有效解决货运“最后一公里”问题,更好地满足城市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需要。
3.运输服务信息共享示范建设。建设城市综合运输服务协调支持信息系统,形成涵盖公路、铁路、水运、民航、气象、旅游等的动态信息报送和共享机制,在突发事件和极端天气等情况下,实现各种运输方式之间协调联动。建设公众出行综合信息服务平台,面向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查询等服务。
4.综合运输组织模式示范建设。提供“空铁通”、“空巴通”、异地候机候车等客运联程服务产品。探索建立科学的枢纽接驳服务模式,减少接驳服务中断、接驳时间不合理情况。推动建设集合不同运输方式的客运联网售票系统。探索提供“一票到底”品牌化、多方式的货运服务产品。努力培育规范的综合运输服务中介机构。
5.综合运输服务工作机制示范建设。发挥地方人民政府在综合运输服务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建立综合运输服务管理工作综合协调机制。制定地方重要枢纽地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建立春运及重大节假日期间的综合运输协调机制。
6.综合运输服务标准示范建设。制定地方性综合运输枢纽服务标准规范,制定不同运输方式衔接技术标准规范,制定统一的多式联运服务标准合同,逐步建立不同运输方式间运费清算机制。
四、示范城市的推荐条件和程序
(一)申报条件。
1.城市综合经济实力较强,人口出行密集频繁,货物运输需求量较大,对综合运输服务需求较为强烈。
2.城市已经建成或拟建综合运输枢纽,初步实现两种及以上运输方式在枢纽内的零距离换乘和无缝衔接。
3.综合运输服务水平较高,服务质量与管理水平处于领先地位,城市内部的客运联程服务已初现雏形,拥有1-2家从事多式联运的骨干企业。
4.已开始或者将实施不同运输方式的数据信息交换,并具有较强的技术支撑能力。
5.已建立或者将建立城市综合运输服务协调工作机制,实现各种运输方式之间应急联动。
6.城市人民政府已经或将出台提高综合运输服务的政策性文件,制定推进综合运输服务发展的行动计划。
(二)申报程序。
1.提出申报
示范城市建设的申报主体为城市人民政府。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示范城市建设整体实施方案,方案经省级交通运输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