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申报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 注意事项
河南省科技厅高新处 2008.11.27
目 录
一、2008年申报计划安排 二、申报材料准备 三、申报流程 四、初审注意事项 五、补充完善材料有关规定
一、2008年申报计划安排
(一)2008年度河南省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 申报于12月1日—12月5日集中进行。 (二)2008年度河南省第三批高新技术企业 申报工作拟定于12月25日左右开展。
二、申报材料准备
4.《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填写说明: (1)“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中“核心技术及 创新点”一栏中应首先对该项目所属技术领域( 明细至《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中第三 级领域下的具体条款)进行表述; (2)“上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情况表”中“ 关键技术及主要技术指标”一栏中应首先对该产 品所属技术领域(明细来自百度文库《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 技术领域》中第三级领域下的具体条款)进行表 述。
四、初审注意事项
国家相关权威机构的查询地址: 对于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集成电路布图 设计专有权,请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http://www.sipo.gov.cn)查询专利标记和专利号,检验专 利的真实性。 对于软件企业的软件著作权,请到国家版权局中国版 权保护中心的网站(http://www.ccopyright.com.cn)查询软件 著作权标记,亦称版权标记,表明作品受著作权保护的记 号,检验真伪。 对于植物新品种,请到国家农业部网站(http: //www.cnpvp.cn/gazette/gazettequery.aspx)、国家林业局 网站(http://www.cnpvp.net),检验真伪。
三、申报流程
(五)报送纸质材料 各省辖市及扩权县(市)、郑州和洛 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部门将推 荐文件、企业申报材料、高新技术企业申 报汇总表、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基本情况表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清单、申报企业初审 情况表及以上四表电子版(均一式五份) 于规定时间集中报送。第三批高新技术企 业申报拟在12月25日左右进行。
四、初审注意事项
3.对于企业通过受让、受赠、并购方式获得的软件著作 权、植物新品种的佐证材料,要审查取得的上述知识产权是 否真实、目前是否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期内,同时, 提供的经过公证的权利转移协议是否真实。 4.对于通过5年以上全球范围内的独占许可获得的自主知 识产权,要审查被许可的权利是否真实、是否在有效内。如 被许可的权利属于在中国获得授权的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 计专有权,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要审查其是否到国 家知识产权局进行了备案,是否提供了相关备案证明材料。 对属于在中国境外授权的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以 及软件著作权和植物新品种,要审查是否提供了经过公证的 全球独占许可协议。
谢谢大家!
四、初审注意事项
(一)总体要求 各地市推荐单位应加强对企业申报材 料的初审,认真对申报材料及中介机构材 料的完整性、合规性、真实性等方面进行 审查,并签署初审意见。 未通过初审的企业申报材料不得向省领 导小组办公室推荐。 对于初审把关不严的推荐单位将暂停 其推荐资格。
四、初审注意事项
(二)自主知识产权审查 对申报企业提供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专利 、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 新品种)佐证材料,各地要进行认真审核,通过 到国家相关权威机构进行检索等方式,确保佐证 材料真实、有效。 对通过受让、受赠、并购或独占许可获得的 自主知识产权,各地要认真审核企业是否提供了 国家相关权威机构或公证机关出具的权属变更或 许可证明材料。
五、补充完善材料有关规定
(一)企业申报材料经所在地市初审报省高新技术企 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后,不得再对申报书主要 内容进行变动。 (二)若企业有重要附件材料需要补充完善,应及时 向所在地市推荐单位提出申请。 (三)所在地市推荐单位应各司其责,对企业补充的 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审核通过后须在补充材料每页上加盖 审核单位公章,并以所在地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出具便函,将便函和补充材料上报省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不直接受理企业递交的补充材料。
二、申报材料准备
(一)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内容
1.企业承诺书(见附件1) 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其中《高新技术企业认 定申请书》等有关申报材料应使用网上公布的最新版本填 报工具填写后正式打印,正式打印的材料应具有完整的条 形码,每页材料上应具有随机号和页码,纸质材料须与电 子版材料内容一致; 3.近三年度企业获得知识产权明细表(见附件2); 4.近三年度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明细表(见附件3); 5.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彩色扫描打印件或复 印件);
四、初审注意事项
(三)自主知识产权申报材料审核要点 1.对于企业自主研发取得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专 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 品种),要审查提供的佐证材料是否真实、是否在国 家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期内。 2.对于企业通过受让、受赠、并购的方式获得的 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要审查取得的上述 知识产权是否真实、目前是否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 保护期内,同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企业 是否到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了变更,提供的相关变更 证明材料是否真实。
二、申报材料准备
9.技术创新活动证明材料,包括知识产权证书、独占 许可协议、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 )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省级以上科技计划立 项证明、企业产学研合作相关协议、建立研发机构 证明文件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其中知识产权相 关材料上应加盖企业公章); 10. 原“河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及最后一次复 审通过后的认定证书(彩色扫描打印件或复印件) ;
二、申报材料准备
6.各表填写说明 (1)请严格按照附件原有格式及要求填写,请勿改 动表格样式,每张表格上填写5家企业信息; (2)各类表格中企业排列顺序均应根据企业申报领 域,按照《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中八 大领域的顺序归类填写,各类表格中企业排列顺 序须完全一致; (3)各类表格填写和装订时须按照申报企业规模分 开,规模以上和规模以下的申报企业分开填写和 装订(序号均从“1”开始),并在表格名称后标 注规模以上或规模以下,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 汇总表(规模以上)。
三、申报流程
(一)企业自我评价。企业应对照《认定办法》 和《实施细则》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条件的,按 照《认定办法》、《工作指引》以及《实施细则》有 关规定和本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二)下载填报工具。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 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www.innocom.gov.cn)在 企业申报入口下载填报工具,并在网上进行注册,获 取申报号并导入填报工具后进行填写(请填写前务必 从该网上下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使用手册 企业版阅读)。
二、申报材料准备
5.专项审计报告问题 (1)申报企业应分别提供近三年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 和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专项审计报告,若申报企业 仅提供一份专项审计报告,应在该报告中分别对近三年研发 费用和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进行审计,作为两 部分内容进行表述。 (2)拟在第三批申报的企业材料须分别提供近三年研究开发 费用专项审计报告和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 审计报告,否则不能通过地方初审。 (3)对企业销售收入、研发费用项目等的审计应该以法人为 单位,不能以集团公司合并计算相关指标。 (4)中介机构可参考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的《高新技术 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指引》要求编制专项审计报告。
二、申报材料准备
(三)编制要求 申报材料应按照 “申报材料内容”中 所要求的材料顺序进行装订,每部分之间用 彩页隔开,申报材料首页附上总目录。申报 材料按书籍式装订成册并加盖企业公章。
二、申报材料准备
(四)地市推荐单位须出具材料 1.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汇总表(见附件4) 2.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审计基本情况表(见附件5) 3.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清单(见附件6) 4.申报企业初审情况表(见附件7) 5.推荐文件
二、申报材料准备
11.若申报企业2005、2006、2007年度的财务报表已经过年审, 不需再重新出具审计报告,需报送参与企业财务报表审计的 中介机构的营业执照(彩色扫描打印件或复印件); 12.若申报企业选择的参与企业研发费用和高新技术产品(服 务)收入专项审计的中介机构不在河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发布的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之内,需同时 报送中介机构营业执照(彩色扫描打印件或复印件)、全年 月平均职工人数、注册会计师人数证明材料以及省级以上行 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证明等材料,未达到 《工作指引》和《实施细则》规定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 业研发费用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等专项审计报告不 予认可。
二、申报材料准备
6. 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以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 工的比例说明; 7.经具有资质并符合《工作指引》规定条件的中介 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实际年 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近一年高新技 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 8.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2005、2006、 2007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 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 实际经营年限);
三、申报流程
(三)提交材料。企业使用填报工具填 写后,按照要求于规定时间将申报材料电 子版进行网上提交。同时按照各地规定的 纸质材料报送时间将装订好的纸质材料提 交所在地科技部门,由科技部门牵头统一 受理企业提交的纸质材料,并负责向所属 推荐单位进行传递。
三、申报流程
(四)地方初审 各省辖市及扩权县(市)、郑州和洛 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财政、 税务部门组成本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 理服务机构(作为申报企业推荐单位), 负责各自辖区内申报企业申报材料以及中 介机构有关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 性的初审。
二、申报材料准备
(二)有关问题界定 1. “近三年”指2005年、2006年、2007年三年 ;“近一年”指2007年。 2.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必须是企业所得税 的单一纳税人,其申报的各项指标和资料 均不含所属的合并会计报表的法人企业。
二、申报材料准备
3.知识产权问题: 申报企业近三年内所获得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权属人应为申报企业本身;申报企业签订的五 年以上独占许可协议须在省级以上知识产权局进 行备案,申报材料中应同时提供“专利实施许可 合同”备案证明;专利权人的变更(即转让:受 让、受赠、并购)必须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 出具专利“转移”《手续合格通知书》等备案证 明;如企业仅签订五年以上独占许可协议而未提 供备案证明的,申报材料不能通过地方初审。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