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规程正式样本
集团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集团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总结经验教训,研究电力生产事故规律,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以下简称电监会)《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和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度的要求,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集团公司系统各电力企业。
其它产业公司及其所属企业可参照执行。
本规程中的事故定义和级别、事故调查、统计报告等仅用于集团公司内部安全管理。
第三条电力生产事故调查必须实事求是、尊重科学,做到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第四条电力生产事故统计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
电力生产事故统计分析应当与可靠性分析相结合,全面评价安全水平。
电力生产事故统计报告实行分级管理。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规程的行为、隐瞒电力生产事故或者阻碍电力生产事故调查的行为,有权向集团公司、电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和政府有关部门举报。
第二章事故定义和级别第六条电力企业发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身伤亡,为电力生产人身事故:(一)员工从事与电力生产有关的工作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含生产性急性中毒造成的人身伤亡,下同)的;(二)员工从事与电力生产有关的工作过程中,发生本企业负有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三)在电力生产区域内,外单位人员从事与电力生产有关的工作过程中,发生本企业负有责任的人身伤亡的。
第七条电力生产人身事故的等级划分和标准:(一)特大人身伤亡事故为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事故;(二)重大人身伤亡事故为一次死亡3至9人的事故;(三)一般人身伤亡事故为未构成特、重大人身事故的死亡、重伤以及多人轻伤事故。
第八条电力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为特大设备事故:(一)一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2000万元以上的;(二)其它经集团公司认定的。
第九条电力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未构成特大设备事故,为重大设备事故:(一)装机容量400MW以上的火电厂、200MW以上的水电站,一次事故造成2台以上机组非计划停运,并造成全厂对外停电的;(二)100MW以上火电机组、50MW以上水电机组的发电主设备损坏,40天内不能修复或者修复后不能达到原铭牌出力的;或者虽然在40天内恢复运行,但是自事故发生日起3个月内该设备非计划停运累计时间达40天的;(三)电力设备、设施、机械等损坏,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500万元以上的;(四)其它经集团公司或者产业公司认定的。
某发电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规程

某发电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规程为了确保某发电有限公司生产安全,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程。
二、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公司内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三、内容1. 事故发生后,首先要立即报告给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并启动事故调查程序。
2. 安全管理部门应尽快成立由相关部门、专家和相关人员组成的调查组,对事故进行全面的调查和分析。
3. 调查组要在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并收集包括现场照片、录像、证物、证据等相关资料。
4. 调查组要详细记录和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和过程,并制定事故调查报告。
5. 调查报告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公司领导,并提出相应的处置意见和改进措施。
6. 公司领导要对调查报告进行审查,并依据报告中的结论和意见,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和改进。
7. 安全管理部门要对调查报告中的问题进行定期跟踪和督促改进落实,确保类似事故不再发生。
四、责任1.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协调事故调查工作的全过程。
2. 调查组的成员要严格按照程序和要求进行调查工作,保证调查结果的客观和公正。
3. 公司领导要对调查报告中的问题和改进措施进行有效的落实,并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五、效果评估公司要对事故调查报告所提出的问题和改进措施进行定期评估,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改进,确保安全管理工作不断提升。
六、附则本规程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并在全公司范围内进行宣传和执行。
对违反本规程者,公司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和处理。
在某发电有限公司,安全事故调查规程是非常重要的一项程序,它涉及到整个公司的生产安全和员工的身体健康。
因此,公司制定和执行这一规程至关重要。
首先,公司要做好安全预防工作。
预防是最好的安全措施,防患于未然远比事故发生后的处理来得更重要。
因此,公司需要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对安全问题的重视和认识,确保他们了解安全操作规程和流程。
其次,公司需要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事故调查规程是这个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规范的程序规定,明确了事故调查的责任和程序,提高了事故调查的效率和准确性。
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目录1.引言2.调查目的3.调查程序– 3.1 事故报告和记录– 3.2 事故调查小组的组建– 3.3 调查范围和调查对象的确定– 3.4 调查方法和工具– 3.5 事故现场勘察和取证– 3.6 事故过程的还原– 3.7 事故原因的分析和评估– 3.8 结果报告和推荐措施4.事故调查流程图5.总结1. 引言电力生产事故的发生在工业生产和民生用电中都可能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财物损失和社会影响。
为了进一步提高事故预防和处理的能力,制定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是必要的。
本规程旨在规范电力生产事故的调查程序、方法和报告要求,以便更好地了解事故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2. 调查目的电力生产事故的调查目的主要包括以下几点:•确定事故的原因;•评估事故对人员、财物和环境造成的损失;•提出事故防范和处理措施的建议;•为事故责任的认定提供依据。
3. 调查程序3.1 事故报告和记录一旦发生电力生产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同时进行详细的记录,包括事故基本信息、现场状况、人员伤亡情况、事故时间和地点等。
3.2 事故调查小组的组建在收到事故报告后,主管部门应尽快组建事故调查小组,由专业人员组成,包括电力工程师、安全专家和法律顾问等,以确保调查的全面和客观性。
3.3 调查范围和调查对象的确定调查小组应根据事故报告和现场情况,确定调查范围和调查对象。
调查范围包括事故直接原因、间接原因、背景原因和管理原因等方面;调查对象包括人员、设备、材料、环境等。
3.4 调查方法和工具调查小组应根据调查范围和调查对象,选择合适的调查方法和工具进行调查,包括现场勘察、文献资料查阅、专家访谈、实验室测试等。
3.5 事故现场勘察和取证调查小组应前往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和取证,以获取更多关于事故的信息。
勘察工作要全面细致,包括事故现场的布设、环境状况、残留物的收集等。
3.6 事故过程的还原调查小组应根据勘察和取证的结果,还原事故发生的过程,以了解事故的发生原因和过程。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力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规程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力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规程(2012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电力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的调查、分析、认定和统计工作,总结经验教训,研究事故规律,采取预防措施,防范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臵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称事故包括电力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电力安全事故、设备事故和责任交通事故等。
第三条本规程适用于集团公司各电力产业公司、区域子公司及其所管理的电力基层企业(以下简称电力企业,不含核电)。
第四条事故调查处理必须实事求是、尊重科学,做到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第五条事故应急处臵应当以救援受害人员,撤离和保护受威胁人员,消除危害后果,控制并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态扩大,做好现场恢复为主。
第六条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对违反本规程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本级、上级公司或政府有关部门举报。
第二章事故分级第七条按照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直接经济损失或供电(供热)影响,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集团公司考核事故、集团公司统计事故和设备一类障碍七个等级。
第八条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的分级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臵和调查处理条例》相关规定划分(详见附件1)。
第九条未构成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但构成电监会《电力安全事件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电监安全[2012]11号)所规定的电力安全事件的,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秩序,或对电力(热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构成威胁,可能引发事故或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定为集团公司考核事故(详见附件1)。
第十条电力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未构成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及集团公司考核事故,定为集团公司统计事故:(一)发生直接经济损失达到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设备事故。
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一、目的本规程是为了规范电力生产事故的调查程序,提高电力生产安全管理水平,确保电力设施和设备的安全运行,最大限度地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所有涉及电力生产领域的事故调查,包括火灾、爆炸、机械故障等事故。
三、责任相关1.电力生产部门负责制定并执行事故调查计划,明确各岗位责任。
2.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严格执行调查程序,确保调查结论准确无误。
四、事故调查程序1.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事故调查程序,成立专门的调查组。
2.调查组应当在事故发生24小时内到达现场,保障现场安全,防止证据丢失。
3.调查组应当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获取相关证据和资料,记录现场情况。
4.调查组应当对涉事人员进行询问和讯问,收集相关证词和证据。
5.调查组应当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提出具体的调查结论,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6.调查组应当编制事故调查报告,报告内容应当详实,准确,客观。
五、事故调查记录1.调查组应当对事故调查过程进行全程记录,包括现场勘查、询问情况、调查分析等。
2.调查记录应当详细、准确,便于后续分析和总结。
六、事故调查报告1.事故调查报告应当由调查组成员共同草拟,经领导审核后方可发布。
2.报告内容包括事故的经过、原因分析、调查结论、防范措施建议等。
3.报告应当及时提交相关部门,避免事故的再次发生。
4.报告应当保密,不得泄漏调查过程中的敏感信息。
七、附则1.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电力生产部门应当定期对事故调查规程进行评估,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以上是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文档,希望能够对电力生产领域的事故调查工作提供参考和指导。
中国华能集团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中国华能集团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以下是一个一般性的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草案,如果需要详细的规程,请向中国华能集团内部的相关部门或法务部门索取:中国华能集团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电业生产事故的调查程序,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电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遵循事故调查的客观、公正、科学原则。
第二章调查组织与人员第二条调查组的设立在发生电业生产事故后,公司应当成立专门的调查组。
调查组直接向公司高层汇报,负责事故的全面调查。
调查组的组成应当包括电力专业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法务人员等相关专业人员。
第三章调查程序第三条调查启动电业生产事故发生后,调查组应当立即启动调查程序。
调查组应当在调查启动后的72小时内形成初步调查报告,并报告公司高层。
第四条调查范围调查组应当明确调查的事故范围,包括事故的时间、地点、原因等。
调查组可以根据需要,扩大调查范围,包括相关人员的行为、公司的管理制度等。
第五章事故责任的认定第五条事故责任的认定调查组应当依法依规对事故的责任进行认定,明确责任人员。
责任认定应当综合考虑技术、管理、人员等多方面因素。
第六章报告和追责第六条调查报告调查组应当在调查结束后,形成详细的调查报告,报告内容应当真实客观。
报告应当包括事故的详细经过、原因分析、责任认定、事故教训以及改进措施等。
第七条追责程序在调查报告完成后,公司应当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追责程序应当公正、透明,确保责任人的合法权益。
第八章改进措施第八条改进措施调查报告应当明确改进措施,并提出改进的时间表和计划。
公司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类似事故不再发生。
这是一个简化的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草案,具体的规定应当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法律法规等来制定。
希望能够为您提供一些参考。
《国家电网公司安全事故调查规程》

国家电网公司安全事故调查规程国家电网公司二〇一一年八月《国家电网公司安全事故调查规程》1总则1.1 为了规范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安全事故(事件)(以下统称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通过对事故的调查分析和统计,总结经验教训,研究事故规律,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制定本规程。
1.2 本规程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599号令)、《国务院关于修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决定》(国务院549号令)、《关于调整火灾等级标准的通知》(公消[2007]234号)等有关法规制定。
1.3本规程安全事故(事件)共分八级,依次为特别重大事故(一级事件)、重大事故(二级事件)、较大事故(三级事件)、一般事故(四级事件)、五级事件、六级事件、七级事件、八级事件。
1.4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事故除按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和程序向相关机构报告,并接受其调查外,还应按照本规程规定开展调查。
交通事故等级划分和调查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1.5 安全事故报告应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1.6安全事故调查应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原因和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做到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罚不放过(简称“四不放过”)。
1.7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规程、隐瞒事故或阻碍事故调查的行为有权向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各级单位反映。
1.8本规程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各单位。
【释义】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各单位包括直属、全资、控股、管理的单位(包括国家电网公司系统代管的单位、集体企业等)。
其他单位参照执行。
1.9本规程仅用于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内部安全监督和安全管理,其事故定义、调查程序、调查和统计结果、安全记录不作为处理和判定民事责任的依据。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6815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示范文本)编制:_______________审核: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正式样本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正式样本使用注意:该操作规程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
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1 总则1.1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依据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布的《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通过对人身、设备、电网事故的调查分析和统计,总结经验教训,研究事故规律,采取预防措施,制定本规程。
1.2 事故调查必须实事求是,尊重科学,做到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有关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以下简称“四不放过”)。
1.3 事故统计报告要及时、准确、完整;事故统计分析应与设备可靠性分析相结合,全面评价安全水平。
统计和考核实行分级管理。
1.4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本规程做出降低事故性质标准的解释,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规程、隐瞒事故或阻碍事故调查的行为有权越级反映。
1.5 本规程适用于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各分支机构、子公司及各发电企业。
1.6 本规程用于集团公司系统内部安全管理,其事故定义、调查程序、统计结果、考核项目不作为上报电力监管部门和处理判定民事责任的依据。
电力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规程

电力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规范电力企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工作,提高事故调查质量和水平,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全国各类电力企业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工作。
第三条安全事故定义生产安全事故指不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法规的规定,在生产经营中发生人身伤亡或者财产重大损失的事件。
第二章调查责任及权限第四条责任电力企业应当按照生产经营安全责任制和实施单位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机构,并对调查质量负责。
第五条权限电力企业应当根据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工作的需要,明确各级责任人员的调查权限。
第三章调查程序第六条确定调查人员当电力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当及时启动调查程序,机构应当按照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机构的设置和调查人员的职责,调派调查人员组成调查组。
第七条调查组成员职责调查组成员应当履行独立客观、全面详实、实事求是、依法依规,维护调查机密等职责。
第八条调查程序调查程序分为四个阶段:勘验现场、收集资料、初步判断、报告处理。
第九条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应该基于实证调查及资料整理,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结论明确、分析详实,坚持毫不掩盖事实、不遗漏证据、不加推测和理论的原则,提出切实可行的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对策和建议。
第四章调查结果处理第十条调查结论根据调查报告,调查组提出的结论应当基于事实证据,确切反映事故性质、发生原因、责任部门或人员及应采取的改进措施等。
第十一条处理结果根据调查结论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相关部门或人员应采取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推进整改。
同时,应按照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和处理。
第五章实施细则第十二条实施时间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三条规程解释本规程的解释权归国家能源局所有。
结束语通过制定电力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规程,完善了相关的规章制度,为电力企业的生产安全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同时,也明确了调查程序和处理结果的基本要求,为各级责任人员提供了必要的指导,提高了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完整

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试行)二0 一五年三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事故定义和级别 (1)第三章事故调查 (6)第四章统计报告 (15)第五章附则 (17)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总结经验教训,研究电力生产事故规律,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以下简称电监会)《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有关规定、制度的要求,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中的事故定义和级别、事故调查、统计报告等仅用于公司内部安全管理。
第三条电力生产事故调查必须实事求是、尊重科学,做到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第四条电力生产事故统计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
电力生产事故统计分析应当与可靠性分析相结合,全面评价安全水平。
电力生产事故统计报告实行分级管理。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规程的行为、隐瞒电力生产事故或者阻碍电力生产事故调查的行为,有权向集团公司、电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和政府有关部门举报。
第二章事故定义和级别第六条电力企业发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身伤亡,为电力生产人身事故:(一)员工从事与电力生产有关的工作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含生产性急性中毒造成的人身伤亡,下同)的;(二)员工从事与电力生产有关的工作过程中,发生本企业负有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三)在电力生产区域内,外单位人员从事与电力生产有关的工作过程中,发生本企业负有责任的人身伤亡的。
第七条电力生产人身事故的等级划分和标准:(一)特大人身伤亡事故为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事故;(二)重大人身伤亡事故为一次死亡3至9人的事故;(三)一般人身伤亡事故为未构成特、重大人身事故的死亡、重伤以及多人轻伤事故。
第八条电力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为特大设备事故:(一)一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2000万元以上的;(二)其它经公司认定的。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规程

准的讲明;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规程、隐瞒事故或阻碍事故调查
的行为有权越级反映。
第五条 本规程适用于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所
属电力生产企业释义 1,非电力生产企业参照执行。
第二章 事故等级 第六条 按照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经济缺失以及对电力(热力)
系统安全稳固阻碍程度,分为专门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 一样事故。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规程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规程( 2011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认定和统计工作,
总结体会教训,研究事故规律,采取预防措施,
防范事故发生,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
例》、《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和有关法规,制定本
第十二条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为 B 类一样事故:
(一)一次造成 3 人以上轻伤。
(二)供热电厂,在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采暖期内,供热设备因
安全故障,对外停止供热同时连续时刻 24 小时以上,对当地居民正常
生活造成阻碍。
(三)装机容量 1000 MW 以上的发电厂,一次故障造成 2 台以
上机组停止运行,并全厂对外停电。
(十二)设备设施或物品着火,导致机组停止运行。 (十三)发供电设备发生下列情形之一: 1. 炉膛压力超限,造成受热面损坏。 2. 压力容器和承压热力管道爆破,造成邻近设备损坏或人员受 伤。 3. 200MW 以上汽轮机大轴弯曲,需要进行直轴处理。 4. 200MW 以上汽轮机叶片折断或通流部分损坏。 5. 200MW 以上汽轮发电机组, 50 MW 以上水轮机、燃气轮机烧 损轴瓦。 6. 200MW 以上发电机绝缘损坏。 7. 240MVA 以上变压器绕组绝缘损坏。 8. 220kV 以上断路器、 电压互感器、 电流互感器、 避雷器等爆炸。 9.风电机组机舱着火损坏、坠落或塔筒、塔架倒塌;或一次脱网 风电机容量在 50MW 以上。 10.液氨系统泄漏,需要人员疏散和戒备隔离。 第十三条 未构成以上事故,具备下列情形之一者为设备一类障 碍: (一) 35kV 以上输变电主设备因安全故障停止运行或备用。 (二) 200MW 以上发电机组、 50MW 以上水电机组因安全故障停 止运行或备用。 第十四条 设备二类障碍标准由企业自行制定。 第十五条 火灾、交通事故、 特种设备事故和职业损害事故的认定, 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第三章 事故归属 第十六条 电力生产企业发生人身、设备事故释义 6,按照“谁主 管、谁负责”的原则,确定事故责任主体。
DL588-94 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DL558—94 The code of investigation for the electric power production accidents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1994-12-22批准1995-04-01实施1总则1.1电力工业的安全生产对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关系极大,也是电力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的基础。
全体电业职工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保人身、保电网、保设备的原则,切实保证电力安全生产,更好地为用户服务。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电力部门的有关规程、规范,结合电力工业生产的内在规律,制订本规程。
1.2制订本规程的目的是通过对事故的调查分析和统计,总结经验教训,研究事故规律,开展反事故斗争,促进电力生产全过程安全管理,并通过反馈事故信息,为提高规划、设计、施工安装、调试、运行和检修水平以及设备制造质量的可靠性提供依据。
1.3发生事故应立即进行调查分析。
调查分析事故必须实事求是,尊重科学,严肃认真,要做到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以下简称“三不放过”)。
1.4各级领导应负责贯彻执行本规程,并积极支持安全监察(以下简称“安监”)机构和安监人员监督本规程的实施,不得擅自修改和违反。
有关部门应按本规程的规定,各自做好相应的工作。
安监人员应认真做好生产全过程的安全监督和监察,并有权利、有责任直接向上级安监部门反映本规程的贯彻执行情况和问题。
1.5发供电生产中发生的事故,凡涉及电力规划、设计、制造、施工安装、调试和集中检修等有关企业和个人,均应通过事故调查和原因分析,追查其事故责任。
1.6本规程适用于全国电力行业。
2事故2.1电力生产事故的确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定为电力生产事故。
2.1.1电力生产人身伤亡按国务院颁发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及劳动部现行的有关规定在电力生产中构成的人身死亡、重伤、轻伤事故。
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一、总则为了规范电力生产单位对事故的调查工作,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提高电力生产单位的管理水平和安全意识,特制定本规程。
二、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所有电力生产单位,包括发电厂、变电站、输电线路等。
三、调查组成员1.调查组由主调查员、副主调查员和成员组成,成员人数视事故性质和情况而定。
2.主调查员负责组织、协调全面的调查工作,副主调查员协助主调查员的工作,成员协助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和情况。
四、调查程序1.事故发生后,立即成立调查组,并通知相关人员配合调查。
2.第一阶段:确定事故现场,保护现场,确保现场证据的完整性。
3.第二阶段:调查组成员明确分工,收集证据、信息,了解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
4.第三阶段:综合分析所获得的数据和资料,确定事故原因和责任主体。
5.第四阶段:撰写事故调查报告,明确事故原因、处理意见和预防措施。
五、调查报告要素1.事故概况: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损失情况等基本信息。
2.事故原因:详细分析事故的直接原因和根本原因。
3.责任认定:明确事故责任主体,做出合理的责任界定。
4.处理意见:提出事故的处理意见和整改建议。
5.预防措施:针对事故原因提出相应的预防措施和改进措施。
六、报告的审核与汇报1.调查组领导将调查报告提交给相关领导审核,并听取意见。
2.经审核无误后,将调查报告上报单位领导,并进行汇报。
3.报告中的问题得到解决后,执行整改并制定相应预防措施。
七、附则1.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对本规程条款的解释权归电力生产单位。
3.本规程如有调整或修改,需经单位领导批准。
以上即为本公司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望所有相关人员严格遵守,确保事故的及时处理和预防工作的推进。
电力事故调查规程

电力事故调查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防止和减少电力事故的发生,及时查明事故原因,提高事故处理效率,保障电力设施和人员的安全,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对发生在电力生产、输送、分配和用电过程中的各类事故进行调查研究的活动。
第三条电力事故是指在电力生产、输送、分配和用电过程中,由于人为或设备故障等原因造成的事故现象,包括电力线路爆炸、设备故障、火灾、电击等。
第四条电力事故调查应当遵循客观、科学、及时、准确、全面的原则,确保调查结果真实可靠。
第二章调查程序第五条电力事故发生后,应当立即组织调查人员到达现场,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和记录。
第六条调查人员应当对事故现场的相关设备、线路、材料等进行检查,收集有关痕迹、证据和相关信息。
第七条调查人员应当对事故现场的环境、气象、人员等情况进行调查分析,了解当时的情况和可能的影响因素。
第八条调查人员应当采取措施保护现场证据,避免现场被破坏或干扰,并进行现场照片、视频等记录。
第九条调查人员应当对现场人员进行询问,了解他们的观点、经历和感受,获取可能的关键信息。
第十条调查人员应当对相关资料、记录进行查阅和分析,包括事故报告、运行记录、设备维护记录等。
第十一条调查人员应当结合现场检查、勘察、证据收集、资料查阅等情况,形成初步调查报告。
第十二条初步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可能的责任方、事故影响等内容,并提交给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
第十三条主管部门应当对初步调查报告进行审核,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要求调查人员进行深入调查。
第十四条调查人员应当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开展深入调查,对事故原因、责任方、防范措施等进行综合分析。
第十五条深入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事故原因的分析、责任方的认定、事故预防措施等内容,并提交给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
第十六条主管部门应当对深入调查报告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并要求相关单位按照要求进行整改。
第十七条调查人员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整改措施的有效实施。
大唐集团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大唐集团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大唐集团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电力监管法规,为确保大唐集团公司电力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可靠,保障员工和公众的人身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大唐集团公司旗下所有电力生产子公司,包括发电、输电、配电等环节。
第三条本规程的目的是通过事故调查,找出事故的原因及责任,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预防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第四条事故调查应坚持公正、客观、科学的原则,遵循透明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向内外部有关方报告事故调查结果。
第五条事故调查应该尽早安排,并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不再发生次生事故。
第六条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认真负责地履行调查职责。
第二章事故调查程序第七条事故调查程序应包括以下几个步骤:(一)事故调查计划的制定:事故调查组应根据事故的情况制定详细的调查计划,包括人员安排、采集证据方式、调查时间安排等。
(二)现场勘查:事故调查组应尽快到达事故现场进行勘察,收集事故现场的实物证据、照片、视频等。
(三)证据采集:事故调查组应采集相关的证据材料,包括事故记录、监控记录、从业人员口述等。
(四)目击者询问:事故调查组应与目击者进行询问,记录下目击者的证言。
(五)相关数据分析:事故调查组应对事故相关的数据进行分析,以确定事故的原因。
(六)事故回溯:事故调查组应使用技术手段进行事故回溯,重现事故发生过程,以便更好地了解事故原因。
(七)结果分析:事故调查组应对调查结果进行分析,找出事故的主要原因及责任。
(八)阶段性汇报:事故调查组应及时向相关领导履行信息报告义务,向内外部有关方向公开事故调查进展情况。
(九)最终报告:事故调查组应根据调查结果撰写最终报告,报送相关部门并公布。
第八条事故调查组应确保调查的全面性和准确性,不得有隐瞒报假等行为。
第九条事故调查组成员应保证调查过程中信息的保密性,不得擅自泄露调查结果。
第十条事故调查组成员应接受组织的调查和监督,不得擅自干预调查结果。
大唐集团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大唐集团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一、前言为规范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工作,完善公司电力安全管理制度,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制定本规程。
二、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大唐集团公司内所有电力生产事故的调查工作。
三、定义1. 电力生产事故:指在电力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因电力设备故障、操作失误等原因造成人身伤亡、设备损坏、财产损失等不符合规定标准的事件。
2. 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指对电力生产事故进行系统化、科学化的调查、分析和研究,确定事故的直接原因和根本原因,提出预防和改进措施的过程。
3. 调查组:指由公司领导任命,具有专业知识和调查经验的人员组成的工作小组,负责对电力生产事故进行调查。
四、调查程序1. 电力生产事故发生后,立即报告所在单位领导,并组成调查组开展调查工作。
2. 调查组应先对生命安全进行紧急处理,尽快消除可能存在的危险。
3. 调查组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以下调查方法:(1)现场勘查:对事故现场进行记录、拍照和标记等工作,确定事故现场情况和损失范围。
(2)资料收集:收集相关的设备运行记录、操作记录、安全管理制度等资料。
(3)询问记录:对与事故相关的人员进行询问,了解事故发生前的情况、现场状况和救援措施等情况。
(4)图表展示:通过绘制图表,辅助调查人员对事故各方面的情况进行分析和研究。
4. 调查组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调查,并将初步调查结果向所在单位领导进行汇报。
5. 针对初步调查结果,制定进一步调查方案,分析事故的直接原因和根本原因,并提出防范和改进措施。
6. 调查组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电力生产事故的深入调查和报告,并向所在单位领导进行汇报。
五、调查结果1. 调查结果应包括以下内容:(1)事故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设备损失情况等。
(2)调查结果:包括事故的直接原因、根本原因、责任分析和存在的问题。
(3)预防和改进措施:包括对电力设备的维护保养、人员操作培训、安全管理制度完善等方面的建议。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事故(事件)调查规程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事故(事件)调查规程1 总则1.1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规范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统电力事故(事件)调查管理,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电力行业和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本规程。
1.2 本规程规范了电力事故(事件)的等级划分标准、报告、调查、统计分析、归属和认定、整改评价、考核和安全记录等方面的内容。
1.3 本规程用于公司系统内部安全生产管理,有关事故(事件)等级、定义、报告规定、调查程序、统计结果、考核项目等不作为处理和判定民事及法律责任的依据。
1.4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系统电力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
公司系统外包工程外单位人身事故参照本规程执行。
1.5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系统各生产经营单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5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9号)《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禁令》(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24号)《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3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调整生产安全事故调度统计报告的通知》(安监总调度〔2007〕120号)《劳动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劳护久字第56号)《劳动部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统计问题解答》(劳办〔1993〕140号)《关于做好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国家电监会办安全〔2011〕74号)3 术语和定义3.1 安全生产工作包括电力生产(包括发电、输变电、供用电、调度、检修、试验等)和电力建设(包括火电、水电、输变电、配电工程的设计、施工、调试和监理等)的安全工作。
某发电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规程

某发电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规程一、引言生产安全事故是关系到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事项,为了规范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某发电有限公司制定本调查规程。
二、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某发电有限公司内部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
三、责任部门1.安全监管部门主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工作;2.生产部门、技术部门等相关部门协助提供必要的信息和数据;3.其他相关部门配合协助完成事故调查。
四、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流程1.接到事故报告后,安全监管部门组织调查小组成员进行现场调查;2.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收集相关证据和资料;3.处理事故的现场环境,保护现场,防止次生事故发生;4.调查小组按照事故发生原因进行逐步调查,分析原因;5.编制事故调查报告并提出事故原因分析及后续措施建议。
五、事故分类及等级1.根据事故影响的大小和危害程度,将事故分为一般事故和重大事故;2.一般事故:造成轻微人员伤害、设备损坏或环境污染等;3.重大事故:造成严重人员伤害、设备严重损坏等。
六、事故调查报告内容1.事故基本情况描述;2.事故原因分析;3.相关责任人员及责任情况;4.预防措施建议;5.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建议。
七、事故调查报告审批1.事故调查小组组织编写事故调查报告;2.报告完成后提交给安全监管部门审批;3.审批通过后,报告下发相关部门,并根据报告建议执行相应措施。
八、总结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是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部分,通过及时、准确的调查,可以帮助公司找出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是公司持续发展的基础。
以上为某发电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规程内容,希望员工严格遵守,确保公司生产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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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TP-AR-L4499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示范文本)编制:_______________审核: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电力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规程正式样本电力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规程正式样本使用注意:该操作规程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
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一、填空:1.事故调查必须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
2.事故统计和调查报告要及时、准确、完整。
3.事故分析应与设备可靠性分析相结合,全面评价安全水平。
4.事故统计和考核实行分级管理。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大唐河南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做出降低事故性质标准的解释。
6.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大唐河南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调查规程》、隐瞒事故或阻碍事故调查的行为有权越级反映。
7.《大唐河南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调查规程》适用于大唐河南发电有限公司内部安全管理,其事故定义、调查程序、统计结果、考核项目不作为判定民事责任的依据。
8.员工在劳动过程中因病导致伤亡,经县级以上医院诊断和劳动安全主管部门调查认定,确认系员工本人疾病造成的,不按员工伤亡事故统计。
9.员工从事与电力生产有关的工作时,发生本企业负有同等及以上责任交通事故而造成的人身伤亡,属于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
10.在电力生产区域内,外单位人员从事与电力生产有关工作过程中,发生的本企业负有责任的人身伤亡,属于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
11.员工在电力生产区域内,由于他人从事电力生产工作中的不安全行为造成的人身伤亡,属于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
12.员工或非本企业的人员在事故抢险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亡,属于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
13.设备事故包括电力设备(包括设施)损坏等原因,直接经济损失达到一定数额者或者生产设备、厂区建筑物发生火灾,直接经济损失达到一定数额者。
14.直接经济损失包括更换的备品配件、材料、人工和运输费用。
如设备损坏不能再修复,则按同类型设备重置金额计算损失费用。
15.保险公司赔偿费不能冲减直接经济损失费用。
16.系统内企业承包系统内其他企业的电力生产工作,发生的人身、电力安全、设备事故,按照事故责任划分,统计为负主要责任的企业的事故。
17.压力容器和承压热力管道爆炸,属于集团公司内部统计事故。
18.一百兆瓦及以上汽轮发电机组烧损轴瓦,属于内部统计事故。
19.二百兆瓦及以上发电机绝缘损坏,属于内部统计事故。
20.生产设备、厂区建筑物发生火灾,直接经济损失达到1万元以上的,属于内部统计事故。
二、单选题:1.发电企业发生电力生产人身死亡和重伤事故、设备事故和因发电企业责任引起的电力安全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应当于(A)内向河南公司报告。
A 1小时2.人身死亡事故的调查,按照(A)执行。
A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及其相关规定3.人身轻伤事故由(C)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
C 企业事故发生部门领导4.事故发生后,(D)或其指定的部门应立即组织当值值班人员、现场作业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在下班离开现场前分别如实提供现场情况并写出事故的原始材料。
D 安监部5.事故发生后,(B)要及时收集有关资料,并妥善保管。
B 安监部6.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成立后,(B)及时将有关材料移交调查组。
B 安监7.(C)有权向事故发生单位、有关部门及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并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C 事故调查组8.事故调查报告书由事故调查组织单位以文件形式在事故发生后的(B)内报出。
B 30天9.事故单位在接到地方政府对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后(A)内上报集河南公司。
A 24小时10.各发电企业(A)前向河南公司报送电力生产事故月报表。
A 每月1日11.发电企业于次年(A)前向河南公司报送上一年度电力生产事故年报表。
A 1月5日12.安全记录达(A)为一个安全周期。
A 100天13.锅炉灭火属于(B)。
B 二类障碍14.汽轮机危机保安器拒动或误动,属于(A)。
A 一类障碍15.发电机组、220kV及以上变压器、线路的主开关跳闸,属于(A)。
A 一类障碍16.风机倒塔、叶片折断、脱落、机舱着火,属于(C)。
C 内部统计事故17.燃烧室爆破,属于(C)。
C 内部统计事故18.汽轮机运行中超速达到额定转速的1.12倍以上,属于(C)。
C 内部统计事故19.运行人员未认真监视、控制、调整,造成主设备异常运行或被迫停运,属于(C)。
C 内部统计事故20.人员误动、误碰设备,造成主设备异常运行或被迫停运,属于(C)。
C 内部统计事故三、多选题:1.事故调查规程中,“员工”系指下列哪些人员。
(ABC)A 正式工和劳务派遣B 非全日制用工C 代训工和实习生2.电力生产区域”是指哪些区域。
(ABC)A 运行、检修维护、施工安装B 试验、修配场所、生产仓库C 汽车库、线路及电力通信设施的走廊 3.外单位在本企业从事与电力生产有关工作过程中,发生了人身伤亡事故,发生哪些情况本企业负有责任。
(ABCD)A资质审查不严,项目承包方不符合要求B在开工前未对承包方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安监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或者没有完整的记录C对危险性生产区域内作业未事先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交底,未要求承包方制定安全措施,未配合做好相关的安全措施(包括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确的安全警告标志等)D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协议中未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4.下列哪些情况造成的人身伤亡,属于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
(ABCD)A 企业的劳动条件或作业环境不良B 企业管理不善C 设备或设施不安全发生设备爆炸D 火灾、生产建(构)筑物倒塌5.恶性电气误操作是指(A B C D)A 带负荷误拉隔离开关B 带负荷误合隔离开关C 带接地线(接地刀闸)合断路器(隔离开关)D 带电挂(合)接地线(接地刀闸)6.下面哪些内容属于即时报告的内容?(A B C)A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B 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C 事故控制情况7. 凡原因分析中存在(A B C D)与事故有关的问题,确定为领导责任。
A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B 规程制度不健全C 对员工教育培训不力D 违章指挥8.对(A B C D)应从严处理。
A 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的事故B 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或在调查中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C阻挠或无正当理由拒绝事故调查D拒绝或阻挠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9.下列哪些属于事故调查资料?(A B C D)A 事故调查报告书、事故处理报告及批复文件B 现场调查笔录、图纸、仪器表计打印记录、资料、照片、录像带等C 技术鉴定和试验报告D 物证、人证材料四、判断题:1.保险公司赔偿费可以冲减30%直接经济损失费用。
(×)2.生产性急性中毒系指生产性毒物中毒、食物中毒和职业病。
(×)3.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的事故应该从严处理。
(√)4.一般人身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
(√)5.产权与运行管理相分离的,事故归属依据代管协议确定。
(√)6.全厂对外停电指全厂对外有功负荷降到零。
(√)7.三千伏及以上发供电设备发生恶性电气误操作,属于集团公司内部统计事故。
(√)8.恶性电气误操作是指带负荷误拉(合)隔离开关、带电挂(合)接地线(接地刀闸)、带接地线(接地刀闸)合断路器(隔离开关)。
(√)9.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应当于1小时内向集团公司报告。
(√)10.人身轻伤事故报告由安监人员或车间安全员填写。
(√)11.事故发生后,安监部门要及时收集有关资料,并妥善保管。
(√)12.事故调查组成立后,安监部门及时将有关材料移交调查组。
(√)五、问答题:1.什么是电力安全事故?答:电力安全事故是指电力生产或者电网运行过程中发生的影响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或者影响电力正常供应的事故(包括热电厂发生的影响热力正常供应的事故)。
2.什么是电力安全事件?答:电力安全事件是指未构成电力安全事故,但影响电力(热力)正常供应,或对电力系统安全稳定构成威胁,可能引发电力安全事故或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事件。
3.事故调查“四不放过”的原则是什么?答: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有关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
4.事故调查程序包括哪些内容?答:事故调查程序包括保护事故现场、收集原始资料、调查事故情况、分析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提出防范措施以及提出人员处理意见等内容。
5.在事故调查过程中出现哪些情况应该从严处理?答:1)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的事故;2)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或在调查中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3)阻挠或无正当理由拒绝事故调查;拒绝或阻挠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此处输入对应的公司或组织名字Enter The Corresponding Company Or Organization Name He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