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土地改革历程145302班

合集下载

中国土地制度改革历史回顾PPT课件

中国土地制度改革历史回顾PPT课件

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
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
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有条
件的地方可以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
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
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
29
三农问题之含义
“三农问题”是指农业、农村、农民这三个问题。
20
21
22
23
4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1)原因:人民公社体制下,政社合一,不利于
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农业生产发展缓慢。

(2)内容:在土地公有制的基础上实行分田包产
到户,分户经营,自负盈亏。

(3)影响:大大地提高了农民的积极性,解放了
农村生产力,推动了农业生产的发展。农村改革还带动了
农村乡镇企业的迅速发展,为农村致富和实现现代化开辟
7
1946年5月4日,中共中央发出 《关于清算减租及土地问题的指 示》,简称“五四指示”,决定 改变土地政策,即由减租减息改 为没收地主土地分配给农民。 “五四指示”没有一般宣布废除 地主的土地所有权,而是赞成、 批准并领导农民通过清算等途径 以“有偿方式”等多种方式从地 主手中取得土地,同时,对中小 地主作了较多的照顾,富农的土 地一般不动。这样做,是从当时 的历史条件(全国内战尚未爆发) 出发的,是正确的。
了道路。
11
12
13
2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14
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1953-1956
• (1)原因:小农经济难以满足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
• (2)内容:组织个体农民参加农业生产合作社,把生产 资料私有制转变为社会主义公有制。

中国历史上三次土地改革

中国历史上三次土地改革

中国历史上三次土地改革1.第一次是抗日战争时期(1941年),实行地主减租减息,农民交租交息的土地政策。

意义:减轻了地主的封建剥削,改善了农民的物质生活,提高了农民抗日和生产的积极性,有利于联合地主一致抗日。

2.第二次是人民解放战争时期,1947年,中国共产党召开全国土地会议,决定在解放区进行土地改革,制定了《中国土地法大纲》。

大纲规定:没收地主土地,废除封建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按农村人口平均分配土地。

在土地改革中,中共贯彻依靠贫农,团结中农,有步骤地有分别地消灭封建性剥削的土地制度,发展农业生产的土地改革总路线。

意义:这种土地政策极大地激发了农民革命和生产的积极性。

为了保卫胜利果实,翻身农民踊跃参军,积极支援前线。

农民的支持,成为解放战争迅速取得胜利的一个可靠保证。

3.第三次是新中国成立后巩固政权的斗争时期,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阶级的土地所有制。

为减少阻力,孤立分化地主阶级,以利于稳定民族资产阶级,早日恢复发展农村经济,实行了经济上保存富农经济,政治上中立富农的政策.意义:1.1952年底,全国土改基本完成,3亿多无地或少地的的农民分到了土地,广大农民成了土地的主人,在政治上经济上翻了身;2.彻底废除了封建剥削的土地制度,彻底改变了农村的生产关系 ,农村生产力得到解放,为农业生产的发展和国家工业化开辟了道路;4.进一步巩固了工农联盟和人民民主专政;5.摧毁了美蒋反动集团的社会基础,巩固新中国政权;三次土改的区别三次之间的区别:第一次是民族主义时期,中日民族矛盾是主要矛盾,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一致抗日,全国一致反抗日本侵略。

第二次是阶级斗争时期,中国人民与国民党反动派的矛盾上升为主要矛盾,实行有阶级区分的土地政策,联合贫下中农对抗资产阶级。

第三次是新中国成立后巩固政权的措施,所以保留了富农经济,减少生产力发展过程中的阻力,为经济恢复建设提供稳定的保障。

中国土地改革历程145302班-精选文档

中国土地改革历程145302班-精选文档

建国初全国土地改革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中国共产党成为了执政党,党对土 地包括对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更加重视,采取了一系列强化地权的重要措 施。 1950年6月28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八次会议讨论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 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提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 (草案),决定自1950年6月30日起公布实施。该法共6章40条。第一条规定 ,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藉以解放 农村生产力,发展农业生产,为新中国工业化开辟道路。第30条规定,土地 改革完成后,由人民政府发给土地所有证。土地改革以前的土地契约,一律 作废。 1950年11月10日,政务院通过并发布《城市郊区土地改革条例》。条例21条 强调,城市郊区土地改革完成后,对分得国有土地的农民,由市人民政府发 给国有土地使用证,保证农民对该项土地的使用权。对私有农业土地者发给 土地所有证,保证其土地所有权。土地制度改革以前的土地契约,一律作废 。
改革开放后土地制度
1979年,安徽凤阳县小岗村勇敢实行土地包产到户,签订土地承包合同, 奏响了土地使用改革的序曲。1986年6月25日土地管理法》正式颁布施
行。这是一部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土地权益, 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土地法规。此法对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对
一、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正式确立
1983年1月中共中央发布的《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正 式确立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到1983年底,全国已有1.75亿农 户实行了包产到户,占农户总数的94.5%.文件充分肯定家庭联产 承包责任制是长期发展方向。 第一条从政治高度指出,“联产承包制采取了统一经营与分散经 营相结合的原则,使集体优越性和个人积极性同时得到发挥,是 在党的领导下我国农民的伟大创造,是马克思主义农业合作化理 论在我国实践中的新发展”,这也标志着人民公社体制的正式解 体。 第五条指出,“人民公社的体制,要从两方面进行改革。这就是 ,实行生产责任制,特别是联产承包制;实行政社分设”。到 1985年,人民公社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工作全部完成,原有 的5.6万多个人民公社转变为9.1万多个乡(镇)人民政府,下辖 94万多个村民委员会,这标志着人民公社体制的正式终结。

土地改革的起止时间,意义

土地改革的起止时间,意义

土地改革的起止时间,意义土地改革的起止时间,意义(1)1931年,指定一条完整的土地革命路线(2)1947年,在解放区进行了土地改革(3)1950年,中央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有时土改会变为一种更具有革命性的计划,于同年十月十日由中央公布,这也是反对土改的主要原因之一,包括方方面面的内容。

比如土地税收改革。

土地改革是一种通常存在争议的社会安排或改造。

土地改革通常由政府或政府所支持的房地产商发起并重新分配,通过了《中国土地法大纲》、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其目的是使政府能够土地的占有和使用、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等等,中国在河北省石家庄市西柏坡村举行全国土地会议。

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以农业生产为主的国家,因此关于土地制度的.改革可以说一直都在进行,而且包括土地租赁契约的改变,其中可能包括政府的强行拆除或接受。

一九四七年九月,即把一部分人占有的土地转移给另一部分人所有。

土地改革简介:土地改革有狭义和广义之分。

狭义的土地改革是指土地所有权的再分配,具体来说就是土地制度改革,改革目标一般为耕地。

土地改革介绍。

广义的土地改革不仅包括土地所有权的转移:土地改革:一九四七年九月有好几次土地改革呢!1.国共十年对峙时期1931年的土地革命2.1942年巩固根据地和争取抗战胜利3.1947年解放战争胜利的需要高中历史课本里有,俺搜索了一个!参考资料:第一次是抗日战争时期(1941年),实行地主减租减息,农民交租交息的土地政策。

第二次是人民解放战争时期,1947年第三次是新中国成立后巩固政权的斗争时期,1950年1931年,指定土地革命路线,改为农民土地所有制。

1947年,在解放区进行了土地改革,废除封建剥削的土地制度。

1950年,中央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废除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

1950年6月30日,中央人民政府根据全国解放后的新情况,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它规定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

新中国农村土地改革五大历程

新中国农村土地改革五大历程

新中国农村土地改革五大历程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农民与土地的关系正悄然变革,越来越多的农民脱离农业、走出农村。

于是,所有关注三农问题的人开始探寻:农村的出路在哪里?于是关注的目光聚焦到农村的土地。

业内人士预言,在农村上演的新一轮土地改革将进一步打破城乡二元结构。

那么,农村土地改革带给农民的究竟是福祉还是祸患?什么样的改革方式将助力我国社会发展逐步向着城乡一体化方向迈进呢?回顾:新中国农村土地改革历程通过梳理我国农村土地改革的发展脉络,我们不难看出,自新中国成立,农村的土地经历了个体农民私有向集体所有制转变,新一轮土地改革尝试赋予农民在土地上的更多权利。

历程1:封建土地所有制→农民土地所有制建国之初,政府颁布了《土地改革法》,规定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农民不仅获得了土地,而且对拥有的土地“有权自由经营、买卖和出租”。

历程2:农民土地所有制→集体所有1954年-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收回土地所有权。

被誉为“三大改造”之一的农业改造,目的是要确立社会主义性质的土地制度,确立社会主义经济关系。

农民个人直接所有的土地,也从土地无偿入股、统一经营,发展到农村土地集体所有。

历程3:集体所有→三级集体所有1957年-1978年,“三级所有”的土地改革。

由于历史的种种原因,国内农业供给相对有限,所以又一次进行土地改革。

在土地集体所有的基础上,土地属于三级集体所有,即人民公社、生产大队、农村生产小队三级所有。

社员集体在公有土地上统一生产和劳动,社员没有任何私有土地,彻底消灭了私有制。

这一阶段是农民的土地使用权彻底被收回的阶段。

历程4: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让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拉开了中国改革开放的序幕,邓小平提出并主张实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从1983年开始在全国广大农村全面推行。

到1983年底,98%左右的农户都实行了包干到户,家庭承包经营的土地面积占耕地总面积的97%左右,实现了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

部编版九年级历史上册 第3课《土地改革》课件 (2)

部编版九年级历史上册 第3课《土地改革》课件 (2)

主由过去没收其一切财产改为没收土地,分给
地主应该得到的一份地。
西藏、新疆
159、52年完底成,: 除部分少数民族地区外,全国大陆
土地改革基本结束。
农民翻身做主人,解放农村生产力。 共产党的威信提高,巩固人民政权。 为国家工业化建设准备了条件。
三、土地改革的历史意义
1.摧毁封建土地制度,消灭地主阶级。 2.农民翻身做主人。 3.巩固政权。 4. 解放农村生产力,促进农业生产发展。 5.为工业化开辟了道路。
第3课
土地改革
一、土地改革的必要性(原因)
请你总结土改的原因有哪些?
1、封建土地制度严重阻碍农村经济 和中国社会的发展。(根本原因)
2、新中国成立时,占全国三亿多的 新解放区,还没有进行土地改革, 农民迫切要求得到土地。
二、经过
1、开始的时间:1950年冬天 2、地点: 新解放区 3、法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
歌剧《白毛女》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恶霸地主黄世仁逼死佃户杨 白劳,又企图将其女儿卖掉。喜儿逃居深山多年,头发全白,被农 民传说为“白毛仙姑”。八路军解放该地后,斗倒恶霸,喜儿获得 翻身。
请回答:
(1)是什么土地制度,迫使喜儿逃居深山的?
(2) 这种土地制度何时在我国彻底被消灭?标志是什么?
(3) 请你结合所学知识,设想一下喜儿在1952年生活会发生怎样的 变化?
第三课 土地改革
原因 经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
结果
意义
信息反馈
1.新中国成立后,农民翻了身,成为土地的主人,
主要是因为()A
A.完成土地改革 B.实现农业合作化 C.掀起“大跃进”运动 D.发动人民公社化运动
2、假如你是新中国的一位农民,而你的家乡在 进行土地改革,你觉得哪些生产资料是你在土地

土地改革运动详细资料大全

土地改革运动详细资料大全

土地改革运动详细资料大全土地改革是中国人民在中国*** 领导下,彻底铲除封建剥削制度的一场深刻的社会革命,是中国民主革命的一项基本任务。

中国*** 在民主革命时期,就提出了彻底的土地革命纲领,领导了解放区的土地改革。

新中国成立前,占全国面积约三分之一的东北、华北等老解放区已基本完成土地改革,消灭了封建剥削制度。

新中国建立初期,为彻底完成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任务,并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创造条件,在华东、中南、西南及西北等新近解放的地区( 即“新区”,所涉农业人口数和土地面积都占全国总数的2 /3 以上。

) 继续开展了土地改革运动。

1946年5月4日,*** 中央发出《关于清算减租及土地问题的指示》,简称《关于土地问题的指示》(亦称《五四指示》),把抗日战争时期削弱封建的减租减息政策改变为消灭封建实行“耕者有其田”的政策,因而获得了广大农民的拥护,他们踊跃参军参战,支援前线,巩固解放区,积极配合中国人民解放军粉碎国民党的军事进攻。

背景,过程,准备,解放战争时期,新中国建立后,意义,实质,判断要素,重要影响,背景旧中国的土地制度极不合理,占农村人口总数不到10%的地主、富农约占有农村70~80%的耕地,他们以此残酷地剥削农民。

而占农村人口总数90%以上的贫农、雇农和中农,则只占有20~30%的耕地,他们终年辛勤劳动,却不得温饱。

这是旧中国贫穷落后的主要根源之一。

地主阶级不仅凭借占有的大量土地进行残酷的经济剥削,而且与官僚、特务勾结在一起,任意欺辱和鱼肉百姓。

双塔村地主王汉章叫佃户马义山出差,因事晚了点,王汉章即用皮鞭将其眼珠打淌。

喂马的长工巩荣石无辜被王汉章活活打死。

此外,不少大地主还养著“团防”,作为镇压劳动人民的工具。

因此,解决土地问题、没收地主的土地给劳动人民,已成了抗日战争胜利后广大劳动人民的迫切要求。

中国*** 为打倒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完成民主革命的基本任务,在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就领导农民开展打倒土豪劣绅和反对重租、重息、重押、重税等斗争。

中国的土地制度的发展历程

中国的土地制度的发展历程

中国的土地制度的发展历程嘿,你知道吗?咱中国的土地制度那可是有着超级精彩的发展历程,就像一部波澜壮阔的大戏。

在古代呀,土地制度可复杂着呢。

那时候大部分土地都掌握在地主手里,就像一群贪婪的巨兽,吞噬着农民的希望。

普通农民只能租种地主的土地,交上沉重的地租。

我爷爷的爷爷就曾经是个贫苦的农民,每天累死累活,种出来的粮食大部分都被地主拿走了,自己只能勉强糊口。

这就是封建土地所有制,那时候的农民就像被拴在土地上的牛,没有多少自由,也看不到多少希望。

这种土地制度持续了好长好长时间,就像一场无尽的黑夜,笼罩着无数农民的生活。

后来呀,新中国成立了,这可就像一道曙光穿透了黑暗。

土地改革开始了,这简直是一场翻天覆地的大变革!政府把土地分给了农民,农民们就像得到了宝贝一样高兴。

我听村里的老人们说,当时大家都欢呼雀跃,那种兴奋劲儿就像过年一样。

农民们终于有了自己的土地,可以自由耕种,收成也都归自己。

这时候的农民就像获得了新生,对未来充满了信心,干劲十足。

这一变革,让中国的农村焕发出了前所未有的活力,就像一棵干枯的树又重新长出了嫩绿的新芽。

再后来呢,到了集体化时期。

大家觉得呀,单干力量有限,要是把土地集中起来,搞集体化生产,那力量可就大了。

就好比一个人的力量小,一群人团结起来力量就大得很。

那时候大家都积极参与,虽然过程中也有一些小波折,但是总体上大家都朝着共同富裕的目标努力。

我奶奶就说,那时候大家一起劳动,虽然辛苦,但是心里很踏实。

不过呢,在这个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就像走路的时候遇到了小石子,会磕磕绊绊。

随着时代的发展,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出现了。

这可真是一个天才的想法啊!土地的所有权还是集体的,但是经营权承包给了农户。

这就好比把一辆车的驾驶权交给了最会开车的人。

农民们又有了更大的自主权,可以根据自己的想法来安排生产。

我家邻居张大叔就高兴地说:“这政策可太好啦,咱想种啥就种啥,只要用心干,准能过上好日子。

”这一制度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中国的农业又迎来了一个大发展的时期。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土地管理的演变历程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土地管理的演变历程

新中国成⽴以来我国⼟地管理的演变历程(了解) 1.1949⼀1978年,重要法律《农村⼈民公社⼯作条例》 1949年7⽉,全国⼈民政治协商会议制定了《中央⼈民政府组织法》,在中央⼈民政府政务院下设内务部。

内务部下设地政司,作为全国⼟地管理机关,主要负责地籍测量、地籍管理、城市房地产管理、⼟地征⽤和房地产交易管理、⼟地租税、城市管理规划及考核等。

之后,⼟地管理逐步向各部门分散。

1952年,城市营建规划及考核移交新成⽴的建筑⼯程部;|考试⼤|1954年,撤销了地政司,在农业部设⼟地利⽤总局;1956年,在⼟地利⽤总局的基础上成⽴农垦部,主管全国所有荒地和国营农场建设⼯作;城市房地产管理下作移交新成⽴的城市服务部,内务部仅保留⼟地遗留问题处理和部分征地划拨等于作。

1962年颁发了《农村⼈民公社⼯作条例修正案草案》,明确了农村集体⼟地的范围,基本形成了适应计划经济需要的⼟地管理体制。

2.1979⼀1986年,重要法律《⼟地管理法》 *时期,许多地⽅的⼟地管理机构被解散,⼟地管理⼯作基本处于瘫痪状态。

1979年,国务院设⽴全国农业区划委员会,下设⼟地资源组,由农业部牵头起草⼟地利⽤分类标准、调查规程,并开展⼟地详查试点,在试点实践基础上修改并颁布⼟地调查的技术标准,提出进⼀步加强⼟地资源调查的报告。

1984年,国务院批准部署在全国开展⼟地调查⼯作。

1982年修订了《国家建设征⽤⼟地条例》、《村镇建房⽤地管理条例》。

同年,改⾰⼟地管理体制,1982—1986年国家实⾏所谓城乡分管的体制,地⽅的农业部门建⽴了⼟地管理部门,⽽城市内部则保留了房地产管理局,部分恢复了地政管理职能。

1986年,发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管理、制⽌乱占耕地的通知》,要求强化⼟地管理,刹住乱占耕地之风。

同年,六届全国⼈⼤常委会通过并发布《中华⼈民共和国⼟地管理法》,明确了全国地政和城乡地政统⼀管理的原则。

3.1987⼀1990年,重要法律《城镇国有⼟地使⽤权出让和转让暂⾏条例》 根据《⼟地管理法》的规定,直属国务院的国家⼟地管理局正式成⽴,接着地⽅各级政府的⼟地管理部门也相继成⽴。

土地改革三分钟演讲稿(3篇)

土地改革三分钟演讲稿(3篇)

第1篇大家好!今天,我站在这里,想和大家共同回顾一段激动人心的历史——土地改革。

土地改革是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改变了亿万农民的命运,也深刻影响了中国的社会结构和经济发展。

下面,请允许我用三分钟的时间,为大家讲述这段光辉的历史。

一、背景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中国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历史时期。

然而,在这片古老的大地上,农民依然面临着贫困、饥饿、剥削的困境。

封建土地制度严重束缚了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农民迫切需要土地改革。

二、过程1.土地改革的提出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同志亲自领导土地改革运动。

1950年6月,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明确了土地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步骤。

2.土地改革的实施土地改革采取了“耕者有其田”的原则,实行土地国有制,将土地分配给无地、少地的农民。

在这个过程中,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与,成立了土地改革委员会,负责具体工作。

3.土地改革的成果经过土地改革,广大农民获得了土地,实现了“耕者有其田”的目标。

土地改革使农民摆脱了封建土地制度的束缚,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

三、意义1.政治意义土地改革彻底摧毁了我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土地制度,消灭了地主阶级,使农民成为土地的主人,巩固了新生的人民政权。

2.经济意义土地改革解放了农村生产力,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为我国社会主义工业化奠定了基础。

3.社会意义土地改革使亿万农民走上了富裕道路,提高了农民的社会地位,促进了农村社会的稳定和进步。

四、启示1.坚持党的领导土地改革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进行的,充分证明了党的领导是土地改革取得成功的关键。

2.依靠群众土地改革的过程中,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发挥了主力军作用。

这告诉我们,要取得事业的成功,必须依靠群众。

3.坚持实事求是土地改革的过程中,我们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政策,使土地改革取得了圆满成功。

总之,土地改革是中国历史上的一次伟大变革,它改变了亿万农民的命运,也深刻影响了中国的社会结构和经济发展。

中国共产党五次土地改革

中国共产党五次土地改革

中国近代史上中共的土地改革或者革命一共是五次中国近代史上中共的土地改革或者革命一共是五次国民大革命事情打土豪分田地国共十年对峙时期 1931年土地政策抗日战争双减双交政策解放战争时期 1947年召开全国土地革命会议建国后1950_1952年彻底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中国共产党:①国共十年对峙时期,中共在根据地开展以“依*贫雇农,联合中农,限制富农,保护中小工商业者,消灭地主阶级,变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为农民土地所有制”为路线的土地革命;②抗日战争时期,中共采取“双减双交”政策;③解放战争时期,颁布《中国土地法大纲》,规定:没收地主土地,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按农村人口平均分配土地;④建国初期,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实行保护富农阶级的土改运动,到1952年彻底废除了封建剥削的土地制度;中国共产党的土地政策的历史沿革基本情况如下:1、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的土地革命路线和分配土地的方法。

到1931年,中国共产党在总结土地革命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形成了一条比较完整的土地革命路线和正确进行土地分配的方法,即:(1)依靠贫农,联合中农,限制富农,促护中小工商业者,消灭地主阶级,变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2)以乡为单位,按人口平均分配土地,在原耕地基础上。

实行抽多补少,抽肥补瘦。

2、《井冈山土地法》的缺陷主要是:没收一切土地而不是只没收地主的土地,容易侵犯中农的利益;土地所有权属于政府而不属于农民,农民只有使用权,禁止土地买卖。

而《兴国土地法》对《井冈山土地法》所作出的一个重大的原则性修改是:把没收一切土地改为没收一切公共土地及地主阶级的土地。

3、减租减息的土地政策:抗日战争时期,在敌后抗日根据地实行减租减息的土地政策。

即地租一般地以实行二五减租为原则,按抗日战争前的原租额,减去百分之二十五;利息一般地减少到社会借贷关系所允许的程度。

实行了这个政策,既减轻了农民的负担,改善了农民的生活,调动了广大农民的抗日积极性,又有利于争取地主资产阶级的大多数站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一边。

《土地改革》 讲义

《土地改革》 讲义

《土地改革》讲义一、土地改革的背景在旧中国,封建土地制度长期存在,广大农民深受其害。

土地高度集中在少数地主手中,而大多数农民却只有少量土地甚至没有土地,他们终年辛勤劳作,却依然难以维持温饱。

这种不合理的土地分配制度严重束缚了农业生产力的发展,阻碍了社会的进步。

同时,农民在地主的剥削和压迫下,生活困苦,社会矛盾日益尖锐。

为了改变这种状况,实现农民的翻身解放,推动农业生产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土地改革成为了必然的选择。

二、土地改革的历程土地改革在中国有着漫长而曲折的历程。

早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就在一些革命根据地进行了土地革命的尝试,打土豪、分田地,让农民获得了土地。

新中国成立后,大规模的土地改革运动在全国范围内展开。

1950 年6 月,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明确规定了土地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方法。

土地改革按照“依靠贫农、雇农,团结中农,中立富农,有步骤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发展农业生产”的总路线进行。

各地纷纷成立土地改革委员会,深入农村,发动群众,开展了轰轰烈烈的土地改革运动。

在土地改革中,通过划分阶级成分,没收地主的土地和财产,分配给无地少地的农民,实现了农民“耕者有其田”的梦想。

三、土地改革的意义土地改革是中国历史上一场深刻的社会变革,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首先,土地改革彻底废除了封建土地制度,使广大农民真正成为了土地的主人。

农民拥有了自己的土地,极大地提高了生产积极性,促进了农业生产的迅速发展。

其次,土地改革巩固了工农联盟,为国家的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改造奠定了基础。

农民在政治上翻了身,成为了国家的主人,更加坚定地拥护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

再者,土地改革促进了农村社会的进步。

农民的文化水平和思想觉悟得到了提高,农村的基层组织得到了加强,农村的社会秩序得到了稳定。

四、土地改革的影响土地改革对中国农村的经济、社会和文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在经济方面,土地改革解放了农村生产力,提高了农业产量,为国家的粮食安全和工业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中国土地政策的演变的历史

中国土地政策的演变的历史

中国土地政策的演变的历史中国土地政策的演变可以追溯到20世纪初。

在清朝末年和民国初期,中国的土地制度主要是基于封建地主所有制和农民耕作的传统农业经济模式。

然而,这个农地制度并没有满足社会的需求,而且广大农民负担沉重。

随着中国共产党的成立和农民运动的兴起,土地问题成为社会矛盾的核心。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开始实行土地改革政策,通过没收地主阶级土地,并进行分配给农民,以消除农民的贫困和不满情绪。

在1950年代的农村土地改革运动中,土地私有化得到了根本性的改变,土地被集体所有制所取代。

农民开始组织起来,成立农村基层组织——农村人民公社。

然而,1960年代的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期间,农村的经济和政治体制发生了剧烈的动荡和混乱。

土地流转被限制,农民的土地利益受到了损害。

农业生产效率下降,农民生活水平恶化。

到了1978年,中国国家领导层意识到农村土地问题的紧迫性。

改革开放政策的推出为农村的土地政策带来了新的转变。

在1978年的农村经济改革中,中国开始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被允许承包一定的土地,并享有相应的经营自由。

这一政策的实施,在农村经济发展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就,农民的生活水平得到了明显的改善。

随着改革开放的继续推进,中国的土地政策也在进一步调整和演变。

1990年代,农民被允许流转土地使用权,使得土地更灵活地流动和利用。

农民通过租赁土地给企业、成立合作社等方式,参与到农业产业化和农村经济发展中,实现了土地资源的最大化利用。

近年来,中国政府加强了土地流转市场的监管,进一步规范土地政策。

推出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

在城乡一体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土地政策持续调整和改革,努力促进农村农业的持续发展和农民的福祉。

历史《土地改革》

历史《土地改革》

老解放区 已完成土改
圆梦
(新解放区的)土地改革
一、土地改革的必要性(为什么改) 二、土地改革的过程(怎么改) 三、土地改革的结果 四、土地改革的意义
一、土地改革的必要性(为什么改)
材料:
成分 地主、富农 贫农、雇农
占农村人口比例 占有土地比例
不到7%
50%以上
57%以上
14%
社会地位
残酷剥削 压迫农民
封建土地所有制是封建制度的经济基础,是农民 在经济上受剥削、 政治上受压迫的根源。
新中国成立之初的现状:
1949年的中国,是世界上最穷的国家 之一。人均国民收入只有27美元,不仅不 足印度57美元一半,也远远低于当时整个 亚洲44美元人均收入。
土地改革的必要性(原因)
1.封建土地制度严重阻碍了农村经济 和中国社会发展。(根本原因)
课堂小结
土地改革

意 义
内 容
法律 依据
时 间
因 封建土地制度阻碍经济发展
1950—1952年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
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
彻底摧毁了封建土地制度,解放了农村生产力
本单元知识脉络新中国Βιβλιοθήκη 立抗美援朝土地改革
政权建立
政权反巩抗固
第 一 单 元
地主阶级和 农民一样参
加劳动
相同点
产品分配



地主阶级占 有绝大部分

劳动成果


农民自己

占有劳动
成果
三、土地改革的结果
到1952年底,除部分少数民族地区外,全国 大陆基本上完成了土地改革。
具体表现: 约3亿无地少地的农民,分到了约7亿亩土地和大量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一 、 迈向“大集体”的人民公社
1958年3月中共中央通过了《关于把小型的农业合作社适当地合并为大社的 意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把小型的农业合作社有计划地适当地合并为 大型的合作社“,这是人民公社化的前奏。同年8月,中共中央通过了《关 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 其本质特征是规模“巨型化”和实行“政社合一”的管理体制。第二条指 出,“社的组织规模,一般以一乡一社、两千户左右较为合适”,“有的地 方根据自然地形条件和生产发展的需要,也可以由数乡并为一乡,组成一社, 六七千户左右。至于达到万户或两万户以上的,也不要去反对”,“实行政 社合一,乡党委就是社党委,乡人民委员会就是社务委员会”。同年12月, 中共中央通过了《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对人民公社进一步规范 化,指出“人民公社是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结构的工农商学兵相结合的基层单 位,同时又是社会主义政权组织的基层单位”。
一是扩大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市场化使用范围,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同等参 与城镇化过程,实现土地价值的重估。
二是缩小征地范围,规范征地程序,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 机制。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减少非公益性用地划拨。这相当于土地市场 的去行政化,通过缩小征地范围和减少划拨,从而在征地之外给市场留下更多的 空间。
二、“三级所有”集体所有制的最终确立
经历了“三年自然灾害“之后,中央开始纠正一哄而上办人民 公社的冒进做法,1962年9月中共中央正式通过了农村人民公社 工作条例(修正草案)(俗称“农业六十条“),对人民公社 体制进行了适度纠正和调整。其最核心的内容是下放基本核算 单位,明确“以队为基础“的核算管理模式。第二条明确“人 民公社的基本核算单位是生产队。根据各地方不同的情况,人 民公社的组织,可以是两级,即公社和生产队,也可以是三级, 即公社、大队和生产队”。第二十一条规定,“生产队范围内 的土地,都归生产队所有”,“集体所有的山林、水面和草原, 凡是归生产队所有比较有利的,都归生产队所有“,由此强化 和奠定了生产队作为土地”集体所有制“所有权人的政策基础。 这一规定也奠定了日后中国农村土地所有制的基础,也是追溯 当前土地权属的重要历史文件依据。
改革开放后土地制度
1979年,安徽凤阳县小岗村勇敢实行土地包产到户,签订土地承包合同, 奏响了土地使用改革的序曲。1986年6月25日,经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正式颁布施 行。这是一部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土地权益, 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土地法规。此法对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对 所有权归属、土地登记、登记发证、登记保护等方面都有明确规定。为此, 国务院批准每年的6月25日为“全国土地日”。
土地问题无疑是当前中国农村最为基础、最为广泛,也最为复杂和棘手的经济 社会问题之一,而土地制度则是一切土地问题的缘起和总根源。由于社会制度 是一个渐进式的演进过程,存在必然的“路径依赖”,而很难在短期“脱胎换 骨”。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农村土地制度变迁不可能脱离历史过程而“另起炉 灶”,而这正是当前理论工作者在进行理论创新和提供改革路径的过程中,所 不能无视的“制度变迁的社会成本”。因此,对于历史进程的重新审视有助于 我们更好地认识当前农村土地制度和政策选择的历史渊源,从而对农村土地问 题的现实困境有更加深刻的认识,并能提供更为可行和具有可操作性的政策建 议。
3 提高农民收益,让农民真正拿到土地改革的红利
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 合理提高个人收益。这意味着在征地环节将提升农民收益比重。
l 首先,在土地交易环节将保证农民能够在政府收益的土地增值收益部分得到 相应的补偿,这将会显著提高农民的收益。
2 发挥市场在土地要素配置中的重要作用
土地制度改革是中国启动经济转型、推动新型城镇化、开启新一轮制度红利的 中心环节和关键挑战。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在资源配置中起决 定性作用的基石之一即是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最终实现农村集体经营 性用地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十八大提出的指导意见,
中国土地改革历程
第三组成员 制作人:蒋梦辰 云静华 主讲人:马婉珍 搜集资料:谢蕊 马庆 于涵琪 薛妮子 刘凯 王乐 蒋梦辰 云静华 马婉珍
目录
建国初全国土地改革 1960年代人民公社的土地制度 改革开放后土地制度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土地制度 近期土地制度
土地改革的源起
解放前,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旧中国,仍维持封建土地制度,占农村人口不到百 分之十的地主、富农,占有百分之七十至八十的土地。他们凭借占有的土地, 残酷剥削和压迫农民而占农村人口百分之九十的贫农、雇农和中农,却只占有 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土地。他们终年辛勤劳动,受尽剥削,生活不得温饱。这 种封建土地制度严重阻碍农村经济和中国社会的发展。新中国成立后,占全国 三亿多人口的新解放区还没有进行土地改革,广大农民迫切要求进土地农民集体所有是土地改革的基础
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坚持党的农村政策,首要就是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 度,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这是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基础条件。 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农村集体土地应该由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农 民家庭承包,其他任何主体都不能取代农民家庭的土地承包地位,不论承包 经营权如何流转,集体土地承包权都属于农民家庭。
三是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在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 制度前提下,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 保权能,允许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鼓励承包经营权在公 开市场上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发展多种形式规 模经营。这意味着农村土地在所有权不变和农地农用的条件下,可以更加市场化 地经营和流转,以实现规模化和农业现代化,特别是突破性地提出赋予承包经营 权抵押和担保的功能,这意味着农村耕地的资产和融资功能首次被决策层认可, 这是一种认知理念上的跃升。
第一条从政治高度指出,“联产承包制采取了统一经营与分散经 营相结合的原则,使集体优越性和个人积极性同时得到发挥,是 在党的领导下我国农民的伟大创造,是马克思主义农业合作化理 论在我国实践中的新发展”,这也标志着人民公社体制的正式解 体。
第五条指出,“人民公社的体制,要从两方面进行改革。这就是, 实行生产责任制,特别是联产承包制;实行政社分设”。到1985 年,人民公社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工作全部完成,原有的5.6 万多个人民公社转变为9.1万多个乡(镇)人民政府,下辖94万多 个村民委员会,这标志着人民公社体制的正式终结。
2002年8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进一步强化了土地承 包经营权的长期稳定,可以说开启了一个以土地利用为中心的用益物权制度 的新阶段。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第二十七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2007年3月通过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真正确立了家庭承包经营权的物权化。第三编 “用益物权”第十一章专章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了规定,第一百二十五条 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 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
在此基础上,为了实现更大的经济利益,土地承包经营权主体同经营权主 体必然发生分离,这一农业生产关系变化的新趋势,要求建立健全土地经营 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如何实现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 对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土地经营管理体制机制提出了新的要求,必须明确土 地集体所有权,才能实现稳定的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构建以农户 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 代农业经营体系。
1950年11月10日,政务院通过并发布《城市郊区土地改革条例》。条例21条 强调,城市郊区土地改革完成后,对分得国有土地的农民,由市人民政府发 给国有土地使用证,保证农民对该项土地的使用权。对私有农业土地者发给 土地所有证,保证其土地所有权。土地制度改革以前的土地契约,一律作废。
1960年代人民公社的土地制度
1979年实践的结果,小岗生产队粮食产量达到6.5万多公斤,比1978年增长 6倍,18户农民有12户超过万斤粮;油料产量超过合作化以来20年的总和; 社员收入比上年增长6倍。从1957年起23年来,第一次向国家交售粮食和油 料任务,分别超额6倍和80倍。
一、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正式确立
1983年1月中共中央发布的《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正 式确立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到1983年底,全国已有1.75亿农 户实行了包产到户,占农户总数的94.5%.文件充分肯定家庭联产 承包责任制是长期发展方向。
1997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稳定和完善 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通知》,强调指出,“开展延长土地承包期工作,要使 绝大多数农户原有的承包土地继续保持稳定。不能将原来的承包地打乱重新 发包,更不能随意打破原生产队土地所有权的界限,在全村范围内平均承 包”。同时规定,土地承包关系“大稳定、小调整”,且“小调整限于人地 矛盾突出的个别农户,不能对所有农户进行普遍调整”,“小调整的方案要 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2/3以上成员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 (市、区)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审批”。
二、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使用权的长期努力
在1983年确立了家庭承包经营制之后,中国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即在所有 权和使用权“两权分离“的轨道上,沿着“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使用权” 的方向长期努力。
其一,体现为延长土地承包期,稳定土地承包关系。1984年1月,中共中 央发布了《关于一九八四年农村工作的通知》,提出延长土地承包期,指出 “土地承包期一般应在十五年以上”。1993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 了《关于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与措施》,指出“在原定的耕 地承包期到期之后,再延长三十年不变”,且规定“为避免承包耕地的频繁 变动,防止耕地经营规模不断被细分,提倡在承包期内实行‘增人不增地、 减人不减地’的办法”。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