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与食物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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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许可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许可的法律依据
特大型餐馆,指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3000㎡以上(不含3000 ㎡),或者就餐座位数在1000座以上(不含1000座)的餐馆。
大型餐馆,指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500~3000㎡(不含500㎡, 含3000㎡),或者就餐座位数在250~1000座(不含250座, 含1000座)的餐馆。
(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许可
➢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许可的法律依据
准予延续的,颁发新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原许可证号不 变。
餐饮服务经营者在领取变更、延续后的新证前,应向原发证 部门上缴原证。
追究有关人员行政责任时,按照下列原则:
✓ 申请人不符合餐饮服务许可条件,承办人出具申请人符合餐饮服务 许可条件的意见的,追究承办人行政责任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许可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许可的法律依据
具有合理的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 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 物、不洁物
具有经食品安全培训、符合相关条件的食品安全管理 人员,以及与本单位实际相适应的保证食品安全的规 章制度
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定的有关要求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许可
➢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许可的法律依据
餐饮服务提供者必须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 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显著位置悬挂 或者摆放《餐饮服务许可证》。
(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办法)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日常监督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的法律依据
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 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许可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许可的法律依据
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 流通、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 许可、餐饮服务许可。
取得餐饮服务许可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其餐饮服务场所出 售其制作加工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生产和流通的许可。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许可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许可的法律依据
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 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 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 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 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 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许可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许可的法律依据
其他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在依法取得相应的食品生产 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后,办理工商登 记。
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和餐饮服务许可的有效 期为3年。
(实施条例)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许可
Leabharlann Baidu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许可的法律依据
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具有与制作供应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许可的法律依据
小吃店,指以点心、小吃为主要经营项目的提供者。 快餐店,指事先制作,快速提供餐饮服务的提供者。 饮品店,指以酒类、咖啡、茶水或者饮料为主的提供者。 食堂,指设于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工地等地点(场
所),供内部人员就餐的提供者。
(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许可
✓ 承办人认为申请人不符合餐饮服务许可条件,主管领导仍然批准发 放餐饮服务许可证,追究主管领导行政责任
✓ 承办人和主管领导均有过错的,主要追究主管领导行政责任
(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许可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许可的法律依据
经营类别分为: 特大型餐馆; 大型餐馆; 中型餐馆; 小型餐馆; 快餐店; 小吃店; 食堂; 饮品店。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与食物中毒调查及应急处理
广西北海 2009年10月20日
讲课提纲
➢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许可与日常监督 ➢ 食物中毒调查及应急处理 ➢ 预防食物中毒十大要点及部分典型案例
第一部分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许可与日常监督
餐饮服务定义
餐饮服务,指通过即时制作加工、商业销售 和服务性劳动等,向消费者提供食品和消费场 所及设施的服务活动。
有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 制度
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 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 物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许可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许可的法律依据
食品生产经营者在本法施行前已经取得相应许可证的, 该许可证继续有效。
(第一百条)
料处理和食品加工、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 整洁,并与有毒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 离 具有与制作供应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 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 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 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 施
(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
中型餐馆,指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150~500㎡(不含150㎡, 含500㎡),或者就餐座位数在75~250座(不含75座,含 250座)的餐馆。
小型餐馆,指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150㎡以下(含150㎡), 或者就餐座位数在75人以下(含75座)以下的餐馆。
(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许可
➢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许可的法律依据
各类餐馆:单纯经营火锅或者烧烤的,加注“单纯火 锅”或者“单纯烧烤”;
上述经营类别中的(一)~(七)类单位: ✓ 供应凉菜的加注“含凉菜”,不供应的加“不含凉 菜”; ✓ 供应自制裱花蛋糕的加注“含裱花蛋糕”,不供应 的加“不含裱花蛋糕”; ✓ 供应生食海产品的加注“含生食海产品”,不供应 的加“不含生食海产品”。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许可的法律依据
提交资料:应当依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提交 《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要求 的相关资料
现场审查: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 核查
审核结论: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决定准予许可;对不 符合规定条件的,决定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许可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许可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许可的法律依据
特大型餐馆,指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3000㎡以上(不含3000 ㎡),或者就餐座位数在1000座以上(不含1000座)的餐馆。
大型餐馆,指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500~3000㎡(不含500㎡, 含3000㎡),或者就餐座位数在250~1000座(不含250座, 含1000座)的餐馆。
(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许可
➢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许可的法律依据
准予延续的,颁发新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原许可证号不 变。
餐饮服务经营者在领取变更、延续后的新证前,应向原发证 部门上缴原证。
追究有关人员行政责任时,按照下列原则:
✓ 申请人不符合餐饮服务许可条件,承办人出具申请人符合餐饮服务 许可条件的意见的,追究承办人行政责任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许可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许可的法律依据
具有合理的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 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 物、不洁物
具有经食品安全培训、符合相关条件的食品安全管理 人员,以及与本单位实际相适应的保证食品安全的规 章制度
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定的有关要求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许可
➢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许可的法律依据
餐饮服务提供者必须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 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显著位置悬挂 或者摆放《餐饮服务许可证》。
(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办法)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日常监督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的法律依据
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 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许可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许可的法律依据
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 流通、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 许可、餐饮服务许可。
取得餐饮服务许可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其餐饮服务场所出 售其制作加工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生产和流通的许可。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许可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许可的法律依据
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 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 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 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 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 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许可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许可的法律依据
其他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在依法取得相应的食品生产 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后,办理工商登 记。
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和餐饮服务许可的有效 期为3年。
(实施条例)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许可
Leabharlann Baidu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许可的法律依据
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具有与制作供应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许可的法律依据
小吃店,指以点心、小吃为主要经营项目的提供者。 快餐店,指事先制作,快速提供餐饮服务的提供者。 饮品店,指以酒类、咖啡、茶水或者饮料为主的提供者。 食堂,指设于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工地等地点(场
所),供内部人员就餐的提供者。
(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许可
✓ 承办人认为申请人不符合餐饮服务许可条件,主管领导仍然批准发 放餐饮服务许可证,追究主管领导行政责任
✓ 承办人和主管领导均有过错的,主要追究主管领导行政责任
(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许可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许可的法律依据
经营类别分为: 特大型餐馆; 大型餐馆; 中型餐馆; 小型餐馆; 快餐店; 小吃店; 食堂; 饮品店。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与食物中毒调查及应急处理
广西北海 2009年10月20日
讲课提纲
➢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许可与日常监督 ➢ 食物中毒调查及应急处理 ➢ 预防食物中毒十大要点及部分典型案例
第一部分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许可与日常监督
餐饮服务定义
餐饮服务,指通过即时制作加工、商业销售 和服务性劳动等,向消费者提供食品和消费场 所及设施的服务活动。
有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 制度
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 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 物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许可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许可的法律依据
食品生产经营者在本法施行前已经取得相应许可证的, 该许可证继续有效。
(第一百条)
料处理和食品加工、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 整洁,并与有毒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 离 具有与制作供应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 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 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 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 施
(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
中型餐馆,指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150~500㎡(不含150㎡, 含500㎡),或者就餐座位数在75~250座(不含75座,含 250座)的餐馆。
小型餐馆,指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150㎡以下(含150㎡), 或者就餐座位数在75人以下(含75座)以下的餐馆。
(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许可
➢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许可的法律依据
各类餐馆:单纯经营火锅或者烧烤的,加注“单纯火 锅”或者“单纯烧烤”;
上述经营类别中的(一)~(七)类单位: ✓ 供应凉菜的加注“含凉菜”,不供应的加“不含凉 菜”; ✓ 供应自制裱花蛋糕的加注“含裱花蛋糕”,不供应 的加“不含裱花蛋糕”; ✓ 供应生食海产品的加注“含生食海产品”,不供应 的加“不含生食海产品”。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许可的法律依据
提交资料:应当依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提交 《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要求 的相关资料
现场审查: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 核查
审核结论: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决定准予许可;对不 符合规定条件的,决定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