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义利观及其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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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义利观”与现实意义
一、何谓“义利观”?
“义利观”是关于伦理道德(义)与物质利益(利)的关系及人们如何对待这二者的观点。儒家义利观的基本倾向是重义轻利,尚义贬利。
二、古代儒家思想中“义利观”的发展
(一)先秦时期:
Ⅰ“义利观”的早期记载:
早在《周易》中就有“利者,义之和也”的说法。认为一定的道德行为必然获得一定的功利,“义”与“利”是统一的。《国语·晋语一》中讲:“民之有君,以治义也,义以生利,利以丰民。”同书《晋语二》中有:“废义则利不立”。
可见,在先秦时期, 关于义利二者的关系已有较明确的观点,即义利统一,义是利的根本。
Ⅱ春秋时期:孔子的“义利观”
1、整体感知孔子“义利观”
孔子所言之“利”与今天所说的“利益”范畴相近,它是指主体对一定对象如物质
子无义利之辨,“因民之利而利之,斯不亦惠而不费乎?”( 《论语·尧曰》) 所谓“民之利”即公利也,孔子一贯主张“利之”。对于私利,孔子不完全否认,他毫不讳言自己有求利之心,“富而可求,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 《论语·述而》) 可见,在私利方面,义和利也是可以相通的。但要“见利思义”(《论语·宪问篇》),即在考虑获得个人的物质利益时, 必须考虑其是否符合“义”, 必须考虑所得是否正当合法。
2、读材料释义孔子“义利观”
在《论语》中, 曾有2 4次提到“义”。其内容大体可分以下三个方面:
(1)“义”是君子的美德:(列举数例)
①子曰:“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 《论语·里仁篇》)
②子曰:“君子义以为质, 礼以行之, 孙(逊) 以出之, 信以成之。君子哉! ”(《论语·卫灵公篇》)
③子曰:“夫达也者, 质直而好义, 察言而观色, 虑以下人。”(《论语·颜渊篇》)
④子曰:“主忠信, 徙义, 崇德也。”(《论语·颜渊篇》)
⑤子曰:“群居终日, 言不及义, 好行小慧, 难矣哉! ”(《论语·卫灵公篇》)
⑥子曰:“见义不为, 无勇也。”(《论语·为政篇》)
⑦子曰: “君子义以为上, 君子有勇而无义为乱, 小人有勇而无义为盗。”(《论语·阳货篇》)
以上数例中, 孔子把“义”视为君子必备的美德,“义”作为认识人、评价人的重要标准之一,是与“仁”、“礼”、“智”等一样重要的儒家思想道德准则。
(2)“义”是为政的要领之一:(列举数例)
①子路曰:“不仕无义。长幼之节, 不可废也; 君臣之义, 如之何其废之? 欲洁其身, 而乱大伦。君子之仕也, 行其义也。”(《论语·微子篇》)
②子谓子产:“有君子之道四焉: 其行己也恭, 其事上也敬, 其养民也惠, 其使民也义。”(《论语·公冶长篇》)
③子曰: “务民之义, 敬鬼神而远之, 可谓知矣。”(《论语·雍也篇》)
孔子认为为政之道, 就是要让人民走向“义”, 使为官者行其义。
(3)正确对待并处理好义与利的关系, 见利思义:(列举数例)
①子曰:“见利思义, 见危授命、久要不忘平生之言, 亦可以为成人矣。”(《论语·宪问篇》)
②子曰: “富与贵, 是人之所欲也; 不以其道得之, 不处也。贫与贱, 是人之所恶也; 不以其道得之, 不去也。君子去仁, 恶乎成名? ”(《论语·里仁篇》)
③子曰: “饭疏食饮水, 曲肚而枕之, 乐也在其中矣。不义而富且贵, 于我如浮云 . ”(《论语·述而篇》)
④子曰: “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如不可求,从吾所好”。(《论语·述而篇》)
3、认识升华:孔子“义利观”主要内容
综合上述17个示例,可以较为客观地概括出孔子的义利观:
第一,是主张“见利思义”, “见得思义”, 即在考虑获得个人的物质利益时, 必须考虑其是否符合“义”, 必须考虑所得是否正当合法。
第二,是强调“义以为上”, 同时肯定正当途径获得的利。在义与利产生矛盾时, 强调以义为上, 鄙视不义之财。
第三, 孔子把能否惠民、义民作为君子的重要道德标准和为政成功与否的衡量尺度。还把个人的利与国家社会政治相联系,主张个人利益与整体利益的统一。这种思想,体现了朴素的整体价值观。
孔子这种“见利思义”、“义以为上”、“义以为质”、“重义轻利”、“使民也义’、“因民之所利而利之”的观点。构成了儒家义利观的基本理论框架, 并与“仁”一起, 成为孔子整个儒家思想体系的一个重要部分。后来的儒家常常强调“义利之辨”,认为这是道德学说中最重要的一点。
Ⅲ战国时期:孟子对孔子义利观的继承和发展
孟子强调孔子的“仁”, 并且强调“义”, 经常“仁义”并举。“义”在《论语》出现2 4次, 而在《孟子》中现了108次。孟子对于孔子的义利观, 给予了丰富和发展, 其主要表现有以下四个方面:
(1)“义”的人性基础——“性善说”(例文如下)
在《孟子·公孙丑章句上》中,对“性善说”的阐释,体现了“义以为上”是人性使
然的结果:
“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恻隐之心,仁也:羞恶之心,义也,恭敬之心,礼也;是非之心,智也。仁义礼智,非由外铄(外授)我也,我固有之也。”
(2)强调民本思想, 主张制民之产, 在解决民众温饱的基础上治礼义
孟子认为国君当制民之产, 使百姓先解决温饱问题, 能养家糊口, 然后再在此基础上“谨库序之教, 申之以孝梯之义”, 实现王道。这种安定民生, 制民之产, 富而后教,“保民而王”的观点, 在客观上有益于广大百姓, 也符合社会的需要, 是积极可取的。但其从“性善”说出发, 认为凡有“不忍”之心的统治者皆可赖此推行仁政, 显然失之唯心; 认为“无恒产而有恒心者, 惟士为能”,“若民”, 则“放辟邪侈, 无不为已”, 也反映了孟子的阶级局限性。
(3)强调统治者应仁义, 在义利问题上起表率作用。(列举数例)
①《孟子·离娄章句上》“君仁, 莫不仁; 君义, 莫不义; 君正, 莫不正。一正君而国定矣。”
②《孟子·梁惠王上》记载了孟子与梁惠王关于义利的一次对话。引录如下:
孟子见梁惠王。王曰: “叟! 不远千里而来, 亦将有以利吾国乎? ”
孟子对曰: “王! 何必曰利? 亦有仁义而已矣。王曰, ‘何以利吾国? ’大夫曰, ‘何以利吾家? ’士庶人曰, ‘何以利吾身? ’上下交征利而国危矣。……苟为后义而先利, 不夺不屠。未有仁而遗其亲者也, 未有义而后其君者也。王亦曰仁义而已矣, 何必曰利? ”
此段记载鲜明地表明了孟子重仁义轻私利, 反对“上下交征利”的观点。孟子认为, 如果国君、大夫和士子、百姓都只重私利而轻公义, 国家就会危险; 而如果重公义而轻私利, 国家就会长治久安。
③《孟子·梁惠王下》记载了孟子与齐宣王关于“民为贵,社稷次之, 君为轻。”的一次对话。引录如下:
齐宣王问曰:“汤放桀,武王伐纣,有诸?”
孟子对曰:“于传有之”。
曰:“臣弑其君可乎?”
曰:“贼仁者谓之贼,贼义者谓之残,残贼之人,谓之一夫。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弑君也”。
此段记载体现孟子把是否行仁义, 作为评价衡量国君的最基本的标准。在孟子看来,“君有大过则谏; 反复之而不听,则易位。”当君王变成失去民众的一夫时, 甚至可以诛杀。这比起孔子的君君, 臣臣, 父父, 子子”之说, 可谓前进了一大步。
(4)提出“舍生取义”的观点
《孟子·告子上》中有一段名言: “鱼, 我所欲也, 熊掌亦我所也; 二者不可得兼, 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 义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 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