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哈尔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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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哈尔滨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5.05.06•【字号】哈财行〔2015〕134号•【施行日期】2015.05.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哈尔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哈财行〔2015〕134号市直各单位:为加强和规范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经市委常委会同意,现将《哈尔滨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哈尔滨市财政局2015年5月6日哈尔滨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市直机关国内差旅费管理,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发〔2013〕13号)和《黑龙江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黑财行〔2014〕10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直机关、市直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本办法所称市直机关,是指市委各部委,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人大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法院,市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市委和市工商联。
第三条差旅费是指单位工作人员临时到外地办理公务活动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四条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出差审批制度。
出差须按规定报经单位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正市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乘坐同等级交通工具。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六条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相对经济便捷的城市间交通工具。
第七条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凭据报销。
第八条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
所在单位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
机关差旅费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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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差旅费管理制度1. 引言为规范机关差旅费管理,加强财务掌控,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订立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的差旅费管理,实在包括:1.全国性和全省性会议、座谈会、研讨会、培训班等活动的差旅费用;2.公务出差的差旅费用;3.机关组织或指派的代表团、教练组、裁判组出国或流动巡回活动的差旅费用等。
3. 差旅费用的标准机关差旅费的标准应当依据不同等级和差旅活动的任务、特点、区域差异,分别订立适当的标准,并定期进行调整,确保差旅费用的合理性、适当性和公正性。
4. 差旅费用的报销1.差旅费用的报销应当严格依照规定程序,实行审核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确保费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精准性;2.差旅费用包括人员交通费、留宿费、餐费、通讯费、保险费等,报销时需供给原始凭证以及认真的费用清单和差旅任务的相关证明材料;3.差旅费用的报销应保证报销时限和合理性,超时未报销的费用将不予以承认;4.差旅费用的报销人应当对报销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当相应责任。
5. 差旅费用的审批1.差旅费用应当依据不怜悯况进行严格的审批程序;2.公务出差分级审批制度,中层及以下领导由主管领导批准,局级及以上领导由党委或政府领导批准;3.差旅费用的报销应当在经过预算审核、责任单位审核、会计核算、主管领导审批之后方可进行。
6. 差旅费用的监督为了加强机关差旅费用的管理,避开财务风险和经费挥霍,应当建立健全差旅费用的监督机制,实现全流程监控,实在应当包括:1.差旅费用的收支管理制度,建立定期检查、监督考核、追责问责等机制;2.差旅费用的监督和检查工作,应当由纪检监察机构、财务部门和审计部门等部门共同开展;3.差旅费用的违规行为应当适时查处并作出相应惩罚和矫正。
7. 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其他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以本制度为准。
如本制度有补充或修改,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实施。
8. 结语机关差旅费管理是机关财务管理的紧要环节,明确的规章制度和严格的执行阅历能够有效地规范机关差旅费的使用,为机关财务的健康进展供给有力支撑。
XX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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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县县直机关国内差旅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县县直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县直单位)。
本办法所称县直机关是指县直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民主党派、工商联。
第三条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含下乡)(下同)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县县直单位常驻地指**县中心城区,范围包括:狮城镇(中兴社区、桥南社区、长安社区、东园社区、城西社区、兴福社区。
第四条县直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
出差应如实填写《工作人员出差审批单》(见附件1),下乡应如实填写《工作人员下乡审批单》(见附件5),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 13 -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严禁向下级单位或其他单位转嫁差旅费。
第五条县财政局按照分地区、分级别、分项目的原则制定差旅费标准,并根据上级相关政策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市场价格、消费水平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第六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汽车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七条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
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厅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乘坐同等级交通工具。
- 13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县辖区内下乡,城关、乡(镇)、村之间交通费按农村客运标准凭据报销。
第八条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黟县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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黟县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规范差旅费管理,完善公务活动接待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县直及乡镇机关事业单位。
第三条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
第四条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实行定额包干。
第五条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出差审批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
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廉政建设,不得向下级单位或其他单位转嫁差旅费。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第六条出差人员的交通费,按照规定级别乘坐相应等级及其以下交通工具的,凭据报销。
乘坐超过规定相应等级交通工具的,其超支部分自理。
(一)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二)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经单位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凭据报销。
第七条工作人员因出差发生的订票手续费、往返机场、码头、车站的交通费、车辆通行费、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限每人每次一份)等费用,凭据报销。
第八条工作人员出差不再享受乘坐火车硬座、夜间乘坐长途汽车(或轮船最低一级舱位)的乘车补助费,也不再享受飞机空勤灶、舰艇灶等相关补助费。
第九条工作人员出差期间不再发放市内交通费补助。
确因工作需要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经单位领导批准,凭据报销。
第三章住宿费第十条出差人员应当在当地政府部门定点或相对固定用于接待的饭店(宾馆)住宿;没有定点或相对固定用于接待的饭店(宾馆)的,原则上不得住宿四星级及其以上星级的高档饭店(宾馆),不得住宿豪华房间。
第十一条出差人员的出差住宿费在规定限额内凭据报销,实际第十二条出差住宿原则上两人一个标准间。
单人出差或男、女出差人数为单数,其单个人员可选择单间住宿或标准间包住,其住宿费按照不超过上述规定限额标准两倍内凭据报销,超过部分自理。
第十三条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免费接待或住在亲友家等无住宿发票的,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第四章伙食补助费第十四条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以城市间交通费票据和住宿费票据为凭据,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省外25元,省内其他市15元,本市内8元。
XX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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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加强和规范我县县直机关国内差旅费管理,参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XX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县直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人民团体、民主党派、工商联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县直机关L 第三条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四条县直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
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 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 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硏。
第五条按照分级别、分项目的原则制定差旅费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及消费水平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第六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七条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
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八条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第九条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
第十条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凭据报销。
所在单位统一购买交通意夕M呆险的,不再重复购买。
第三章住宿费第十一条住宿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
第十二条工作人员到省外出差,执行财政部公布的分地区、分级别住宿费限额标准(见附表\到省内出差,按每人每天县处级及相当职务人员330元、其余人员300元的标准限额执行。
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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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规范差旅费管理,完善公务活动接待制度,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县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包括乡镇(林场、管委会)。
第三条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第四条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实行定额包干。
第五条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出差审批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
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廉政建设,不得向下级单位或其他单位转嫁差旅费。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第六条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
(一)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二)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经单位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
第七条乘坐火车(包括全列软席列车),从当日晚8时至次日晨7时乘车5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超过7小时的,可购买和报销同席卧铺票;乘坐全列软席列车,可购买和报销软卧票。
符合规定而未购买卧铺票的,按实际乘坐的硬座票价的80%给予补助;乘坐全列软席列车,符合乘坐卧铺规定而改乘软座的,按软座票价的40%给予补助。
可以乘坐软卧而改乘硬卧的,不再给予补助。
第八条乘坐飞机,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和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限每人每次一份),凭据报销。
第三章住宿费第九条出差人员按照处级(含副处级)人员每人每天150元以内凭据报销。
县正科级以下人员报销标准**市以外地区为每人每天150元以内,**市以内地区为100元以内。
第十条全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应按规定的标准住宿。
原则上应入住对口接待单位内部招待所或财政部门确定的定点饭店,市内出差住当地政府或对口部门招待所。
第十一条出差人员无住宿费发票,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第四章伙食补助费第十二条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在南昌及外省出差,每人每天50元,在省内其他设区市出差每人每天40元,市内出差每人每天20元。
县级机关单位财务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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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机关单位财务管理办法摘要一、统一管理,分类负责,严格审批权限(一)县××机关一切经费的收支,统一由办公室负责办理(二)分类负责,严格管理二、经费预算、决算的管理(一)经费预算的管理1、预算经费2、经费支出(二)经费决算的管理三、经费收入的管理四、经费支出的管理(一)一切经费的支出、报销,必须在预算经费内,有计划地开支,不得无计划支出(二)办公室经费支出、报销内容1、项目经费2、办公经费(三)其它正常经费的报销(四)驾驶员违规罚款由本人承担(五)租车五、现金的管理六、往来款项的管理七、经费的监督八、财产物资的管理(一)固定资产的管理(二)一般物资的管理××县××机关单位财务管理办法为加强财务管理,认真执行财务制度,合理、节约地使用好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保证××机关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根据国家财政法规和省、市有关财务规定,结合机关的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统一管理,分类负责,严格审批权限(一)县××机关一切经费的收支,统一由办公室负责办理(二)分类负责,严格管理1、办公室预算内经费支出在500元以下的(不含水、电、电话费),由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审批。
预算内经费支出在500元以上的由办公室负责人审批。
2、常委会领导工作经费由领导凭发票签字报销,办公室办理。
二、经费预算、决算的管理(一)经费预算的管理1、预算经费县××机关全年的办公经费和项目经费,年初由财务室根据人员、开支标准,提出具体意见,经办公室会议研究,送县××主要领导审查,报县财政局审批。
2、经费支出按照批准的预算,根据工作任务,按计划支出经费,做到收支平衡。
(二)经费决算的管理年度结束后,财务室及时、准确地对全年经费进行检查清理,编制好年度决算,经办公室会议审核,送县××主要领导审批,报县财政局审定。
江西省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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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规范差旅费管理,完善公务活动接待制度,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包括驻南昌市以外地区的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
第三条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第四条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实行定额包干。
第五条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出差审批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
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廉政建设,不得向下级单位或其他单位转嫁差旅费。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第六条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
(一)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交通工具级别火车(包括全列软席列车)轮船不包括旅游船飞机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车)副省级及相当职务的人员软席(软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软卧)一等舱头等舱凭据报销省直机关厅(局)级,以及相当职务人员;事业单位执行四级(含四级)以上岗位工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高等学校教授,软席(软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软卧)二等舱普通舱(经济舱)凭据报销科研单位研究员,医疗卫生单位主任医师,文化艺术单位艺术一级等人员以及岗位工资在四级以上的管理人员。
其余人员硬席、全列软席列车软席(硬座、硬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软卧)三等舱普通舱(经济舱)凭据报销(二)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经单位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
(三)副省级及相当职务的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以乘坐火车软席或轮船一等舱、飞机头等舱。
第七条乘坐火车(包括全列软席列车),从当日晚8时至次日晨7时乘车5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超过7小时的,可购买和报销同席卧铺票;乘坐全列软席列车,可购买和报销软卧票。
符合规定而未购买卧铺票的,按实际乘坐的硬座票价的80%给予补助,乘坐全列软席列车,符合乘坐卧铺规定而改乘软座的,按软座票价的40%给予补助;可以乘坐软卧而改乘硬卧的,不再给予补助。
淮北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
![淮北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96c029486bec0975f565e265.png)
淮北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时间:2021-07-31 09:07 作者:淮北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淮北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行[2021]167号市直各单位,濉溪县、各区财政局:随着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等因素的变化,现行差旅费管理办法中相关开支标准已不适应实际需要。
为进一步完善差旅费管理,规范机关财务管理工作,根据中央、省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勤俭节约、保证必需、便于操作的原则,我们制定了《淮北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并经市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办法》在公务人员出差开支范围和标准等方面进行了重大改革,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开支标准和范围执行,切实保证出差人员的差旅费报销。
严禁各单位以任何形式违反本《办法》制定的开支标准和范围,违反本《办法》的,将按《违反财政违法行为处分条例》相关规定追究单位和个人责任。
淮北市财政局二00七年七月十七日淮北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差旅费管理,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需要,根据中央、省关于差旅费管理的有关规定,本着厉行节约、保证必需的原则,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市直各级行政事业单位。
第三条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住宿费、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以及公杂费等。
第四条正副市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出差,一般应入住三星级及以下宾馆单间或标准间(每人1间);其他人员出差,可入住三星级及以下宾馆标准间(每2人1间,出差人员为单数的,有1人可住标准间或单间)。
正副市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出差住宿费按上述规定的入住宾馆标准凭据报销;其他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在规定限额内凭据报销,限额标准为:省内每人每天130元,省外每人每天170元。
第五条工作人员出差应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
未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
具体等级见下表:交通工具火车轮船(不包括旅游船)飞机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车)级别正副市级领导,以及相当职务人软席(软座、二等舱员;高等学校教授,科研单位研软卧)究员,医疗卫生主任医师,文化艺术单位艺术一级人员:岗位工资在五级(含五级)以上的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副教授,副研究员,副主任医师,艺术二级人员,以及相当以上技术职务人员其余人员硬席(硬座、三等舱硬卧)普通舱(经济凭据报销舱)普通舱(经济凭据报销舱)各单位要本着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出差人员乘坐飞机及自带车辆。
湖北地区地区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方案办法
![湖北地区地区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方案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f8c5004aad51f01dc381f132.png)
湖北省省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省级党政机关国内差旅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完善公务活动管理制度,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和《湖北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湖北省省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各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称省直单位)。
第三条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四条省直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
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规模。
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如实填写《湖北省省级党政机关公务差旅审批单》(见附件1),具体包括出差人员姓名、职务、出差事由、地点、预计天数等。
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五条省财政厅按照分地区、分级别、分项目的原则制定差旅费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及消费水平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第六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发生的费用。
第七条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
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省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乘坐同等级交通工具。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八条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相对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第九条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
第十条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
所在单位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
2014年11月山阳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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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国内差旅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市财政局印发的《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商财办行[2014] 79号),结合山阳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全县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
第三条差旅费是指全县各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临时到常住地以外地区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四条县级单位工作人员在城市规划内(东至必康制药厂以西,西至冯家湾以东,北至仙人科,南至南山浅山区)出差工作以及镇政府工作人员到镇政府所在地的村组下乡,不作为出差对待,不享受差旅费补助。
常住地在山阳城区以外的县级单位在日常工作期间,不作为出差对待,不享受差旅费补助。
第五条全县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
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同时要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廉政建设,不得向下级或其他单位转嫁差旅费。
第六条县财政局按照分级别、分项目的原则制定差旅费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物价及消费水平变动情况适时上报市财政局进行调整。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第七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八条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
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附表一。
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
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经单位领导批准后可乘坐飞机,其乘坐往返机场(包括出发地和目的地)的专线客车费可以报销。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九条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寿财行〔2015〕1号寿宁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核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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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宁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寿宁县县直机关国内差旅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宁德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宁财行〔2014〕26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寿宁县县直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县直单位)。
本办法所称县直机关是指县直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工商联。
第三条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下乡)所发生的城市或城乡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驻寿宁县城区的县直单位常驻地指寿宁县中心城区,范围包括:鳌阳镇、南阳镇、清源乡、大安乡。
第四条县直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出差(下乡)审批制度。
出差(下乡)应如实填写《工作人员出差(下乡)审批单》(见附件1),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下乡)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严禁向下级单位或其他单位转嫁差旅费。
第五条县财政局按照分地区、分级别、分项目的原则制定差旅费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及消费水平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第二章城市、城乡间交通费第六条城市、城乡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下乡)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七条出差(下乡)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
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处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乘坐同等级交通工具。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八条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第九条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
第十条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
山东省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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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省直机关国内差旅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以及《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驻济南市区的省直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省直机关)。
驻济南市区以外的省直机关,执行驻地差旅费管理规定。
第三条差旅费是指省直机关工作人员临时到济南市区(不包括济南各县、市,下同)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四条省直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
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际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五条省财政厅按照分地区、分级别、分项目的原则制定差旅费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及消费水平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第六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济南市区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七条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
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省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乘坐同等级交通工具。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八条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第九条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
第十条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
所在单位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
第三章住宿费第十一条住宿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
某县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某县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76d6cdde52ea551811a6879c.png)
xx县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全县党政机关国差旅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参照《xxx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县委各部门,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直属机构,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级各人民团体,工商联,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所属单位,xx文化旅游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县级党政机关)。
按上级规定,省市驻县党政机关,执行当地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三条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交通费。
在本地城区的公务活动不得界定为出差。
本地城区指本县、本乡(镇)围。
第四条县级党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差旅审批制度,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从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规模,禁无实质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禁以任名义和式变相旅游,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五条差旅费标准按照分地区、分级别、分项目的原则制定,并根据经济发展、物价及消费水平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及限额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市交通费实行定额包干。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第六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用。
第七条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
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等级见下表:第八条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相对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第九条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第十条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
所在单位已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
第三章住宿费第十一条住宿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
局机关差旅费管理规定办法3
![局机关差旅费管理规定办法3](https://img.taocdn.com/s3/m/706b6947cc7931b765ce156d.png)
局机关差旅费管理规定办法3为加强机关差旅费管理,厉行节约,根据县委办、县府办《X县县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调整X县县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有关标准的通知》《关于调整X县县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误餐补助等开支标准的通知》和《关于县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特制定本规定。
一、公务出差界定。
全局干部职工由于工作需要,经局领导同意或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安排到行政区域外办事、培训、开会等的公务活动。
二、加强出差管理。
1、出差(含县内开展公务活动、有会议培训通知等文件依据的县外出差)前须填写《出差审批单》(见附件)。
局长出差,应向县政府报告《X县领导干部外出请假审批表》并经审批同意;副局长出差由局长审批;其他人员出差由分管局领导审批。
到外省的,须由分管局领导会签、局长审批;出差预计超出时间的,须向分管局领导报告,并在《出差审批单》说明情况。
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
2、科级及以下人员原则上不乘坐飞机,因出差旅途较远或出差任务急需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需经本单位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
乘坐交通工具的规定等级如下:三、差旅费报销标准。
1、城市间交通费。
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费用及购买的意外保险费(乘坐飞机的,机场往返接驳专线费用、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凭据报销。
2、住宿费。
(1)到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东莞市、中山市、江门市等7个市及所辖县(市、区)出差,处级及相当职务人员每人每天450元,科级及相当职务人员每人每天430元,其他人员每人每天410元。
(2)到x市所辖区出差的,处级及相当职务人员每人每天420元,科级及相当职务人员每人每天400元,其他人员每人每天380元;到上述13个市所辖县(市)出差的,处级及相当职务人员每人每天400元,科级及相当职务人员每人每天380元,其他人员每人每天360元。
洛阳市市直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
![洛阳市市直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e0d5ef667c1cfad6195fa7cb.png)
洛阳市财政局文件洛财行〔2008〕18号洛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洛阳市市直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市直各单位:经市政府批准,现将《洛阳市市直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洛阳市市直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二○○八年六月六日附件洛阳市市直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需要,规范差旅费管理,本着勤俭节约、完善公务活动接待制度,强化管理的原则,参照《河南省省直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直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及事业单位,包括市直驻洛阳市区以外的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
第三条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实行定额包干。
第四条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出差审批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
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廉政建设,不得向下级单位或其他单位转嫁差旅费。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第五条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
未(一)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经单位主要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
(二)副市长以上,以及相当职务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以乘坐火车软席或轮船一等舱、飞机头等舱或公务舱。
正、副局(处)长以及相当职务的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以乘坐火车软席或轮船二等舱、飞机普通舱。
第六条乘坐飞机,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和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限每人每次一份),凭据报销。
第七条乘坐火车,从当日晚8时至次日晨7时乘车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
符合规定而未购买卧铺票的,按本人实际乘坐火车硬座票价的80%给予补助。
平舆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平舆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674fc536b42acfc789eb172ded630b1c59ee9bee.png)
平舆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近年来,随着平舆县经济的不断发展,县委县政府和各县直机关的工作也愈加繁忙和复杂,需要频繁地出差处理各项工作。
因此,对县直机关差旅费的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不仅关乎到机关工作正常运转,也是保证财政经费使用合法合规,防范贪腐,加强财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
为有效管理和使用差旅费,平舆县已经出台并实施了《平舆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该管理办法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细化各项规定,确保差旅费的合理使用:一、用车管理县直机关在差旅中需用车的情况下,应企业出租车或公务用车,严禁私车公用或者以外接车代替公务用车。
对于出租用车,应安排事先充分调查,与各家出租车公司签订预计出租车合作协议,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制定既合理又合法的费用标准。
二、住宿管理县直机关于出差住宿时,应选择合适、经济实惠的旅馆或酒店,严禁选择豪华、高档的住宿场所。
对于住宿费用,应严格按照财务部门规定的费用标准报销,不得超标。
三、交通费用管控县直机关在差旅期间出行所产生的交通费用,应在事发前进行详细规划,提前咨询旅客列车、航空等交通部门,择优选定所需交通工具。
交通费用原则上应通过专门设立的差旅费账户结算支付,不得挪用、冒领或挤占差旅费。
四、宴请费用原则对于因工作需要而产生的宴请费用,应根据所用餐的地点、性质、人数和费用标准合理划定宴请费用预算。
各机关领导和机关工作人员应明确责任,准确填写各项费用的名称、项目、金额和证明材料,严格按照报销规定操作。
五、加强监管与评估平舆县对差旅费使用情况进行实时监管和评价。
监管主要包括,对差旅费用实际支出情况进行随机检查,加强财务审核和使用效益评估,及时发现和回收发现问题资金。
评价主要包括,差旅费用的合理性和效益性评估,旨在促进差旅费的合理使用和管理。
总之,平舆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制定和实施,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更加规范、合法、透明和有效。
同时,通过加强机关差旅费的管理和监管,有效防范和打击任何腐败行为,助推平舆县各项事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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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心整理XX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规范公务差旅行为,推进厉行节约
经济社会发展、物价及消费水平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
第六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出差人员因公出差期间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用。
第七条出差人员应在规定等级内乘坐交通工具。
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
天300元。
省外出差限额标准:执行财政部公布的相应级别及地区标准(详见附表)。
对于住宿价格季节性变化明显的城市,住宿费限额标准在旺季可适当上浮一定比例,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十三条厅局级及相当职务人员省外出差住单间或标准间,省内出差可住普通
套间。
其他人员住标准间。
第十四条出差人员应当在规定的住宿费限额标准内,选择出差定点饭店或其他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
第四章伙食补助费
第十五条伙食补助费是指给予出差人员因公出差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用。
交通补助费用。
第十九条出差人员的县内交通补助费按在出差目的地的自然(日历)天数计算。
补助标准为省外出差每人每天80元,省内出差每人每天40元,包干使用。
县直机关人员下乡镇、村,乡镇机关人员到县城办公事或下村:每人每天20元。
第二十条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向接待单位或其
他单位交纳相关费用。
第六章报销管理
第二十一条出差人员应严格按规定开支差旅费,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不得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
第二十二条城市间交通费在规定的乘坐交通工具等级内凭据报销,订票费、经
开支低于限额标准的,按差额的50%予以补助。
第二十四条出差人员差旅活动结束后应及时办理差旅费报销手续。
报销时应按照县本级公务消费报账有关规定提供出差审批单、机票、车票、保险票据、住宿费发票等凭证。
住宿费、机票及乘机保险支出等按规定用公务卡方式结算。
第二十五条单位财务部门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部门要认真把关,严格按规定审核差旅费开支,报批手续及支出单据不全,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经费,均不予报销。
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不得报销住宿费以及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县内交通补助费。
当天往返未住宿的出差人员,城市间交通费凭据报销,伙
(一)单位差旅审批制度是否健全,差旅活动是否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二)差旅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是否符合规定;
(三)差旅费报销是否符合规定;
(四)是否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差旅费;
(五)差旅费管理和使用的其他情况。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一)单位无差旅审批制度或差旅审批控制不严的;
(二)虚报冒领差旅费的;
(三)擅自扩大差旅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的;
XX县
附件:财政部发布的各地差旅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标准
附件
财政部发布的各地差旅住宿费和伙食
补助费标准
单位: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