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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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中小学生减负实施方案》的通知

贵州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中小学生减负实施方案》的通知

贵州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中小学生减负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民政厅,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公安厅,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贵州省妇女联合会,贵州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公布日期】2019.10.31•【字号】黔教发〔2019〕139号•【施行日期】2019.10.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基础教育正文贵州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中小学生减负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发〔2019〕139号各市(州)教育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妇女联合会,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经济发展局、公安局、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妇工委: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教基〔2018〕26号),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学业负担,现将《贵州省中小学生减负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贵州省公安厅贵州省民政厅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贵州省广播电视局贵州省妇女联合会2019年10月31日贵州省中小学生减负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教基〔2018〕26号)《贵州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特色教育强省实施纲要(2018-2027)》精神,坚持规范办学全面育人、减负提质科学育人,切实减轻违背教育教学规律、有损中小学生身心健康的过重学业负担,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坚持政府主导、各方参与、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的基本原则,聚焦减负的重点难点,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学业负担。

关于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的意见

关于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的意见

关于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的意见教育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监察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审计署安全监管总局地震局气象局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进一步提高全国中小学校舍防震减灾能力,实现城乡中小学校舍安全达标,现就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以下简称长效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建立长效机制的重要意义校舍安全直接关系师生生命安全,社会关注度高、影响面广。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校舍安全工作,新世纪以来,先后部署实施了一系列校舍建设工程,建立了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特别是从2009年起,部署实施了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在各级各类城乡中小学开展校舍抗震加固和提高综合防灾能力建设,校舍安全隐患大幅减少,安全状况进一步改善。

但我国中小学的学生规模大、农村学校多、基础条件差,保障校舍安全是一项长期的艰巨任务。

建立长效机制,为提高中小学校舍安全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能力提供制度保障,是坚持以人为本、落实国家防灾减灾总体部署的必然要求,是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内容。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把保障校舍安全的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覆盖范围和总体要求(一)覆盖范围。

全国城镇和农村、公立和民办、教育系统和非教育系统的所有中小学(含幼儿园)。

(二)总体要求。

明确和落实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责任,综合考虑城镇化发展、人口变化等因素,紧密结合教育事业发展、防灾减灾、校园建设等规划和各类教育建设专项工程,统筹实施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

坚持建管并重,通过维修、加固、重建、改扩建等多种形式,逐步使所有校舍满足国家规定的建设标准、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和国家综合防灾要求,同时加强对校舍的日常管理和定期维护。

加强对中小学校舍规划布局、安全排查、施工建设、使用维护、信息公告、责任追究等各环节的管理,建立健全符合国情的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制度体系。

2024年学校校舍安全工作计划范文(四篇)

2024年学校校舍安全工作计划范文(四篇)

2024年学校校舍安全工作计划范文一、完善内部管理机制,确保奖助勤贷与学分挂钩,同时加强校园安全管理。

1. 实行学分评定与奖助勤贷挂钩制度,确保公平公正。

2. 各保障部门及宿管等服务人员需明确职责,通过强化门卫管理制度和学生内控措施,降低校园夜间治安管理压力,重点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二、加强治安预防措施,提升校园安全水平。

1. 调整工作方向,实施片区责任制管理,辅导员与保卫人员深入基层,共同抓好教育、骨干培养和基础工作。

2. 重点关注具有不良习性和可能影响校园秩序的学生,通过掌握其活动规律,采取相应措施加以控制,并加强重点教育。

3. 建立有效的突发事件干预机制,对重点学生可能导致的突发事件进行及时干预,防止事态升级和恶化。

三、强化外部联系,共建和谐周边环境。

1. 加强与公安、社区等部门的合作,共同防范校园周边治安风险,及时求助公安机关支持处理突发事件。

2. 建立学生骨干信息组织,形成全方位、多渠道的信息网络,实现校园安全情况的动态控制。

3. 完善突发事件处置程序,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控制事态,保护师生安全。

四、狠抓三项整改,消除重大安全隐患。

1. 加大消防隐患整改力度,加强师生员工消防能力建设,严格执行安全隐患检查制度,对违规行为进行通报和整改。

2. 强化盗窃案件防范措施,落实公共财产和个人贵重物品防护责任,追究外部因素被盗的责任。

3. 严肃查处学生突发事件,严格执行行为规范和“学生手册”规定,对违规行为进行及时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五、抓好四支队伍建设,努力实现“五个避免”目标。

1. 提升保卫干部素质,通过政治理论学习、业务训练和工作研究,增强干部的职业光荣感、责任感和业务能力。

2. 推进保安队伍改革,通过量化考核、严格纪律和抓好培训等措施,优化队伍结构,提高保安队伍的整体素质。

3. 拓展学生纪检队业务,将其纳入素质拓展学分考核范围,加强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提升其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

学校安全工作长效机制

学校安全工作长效机制

学校安全工作长效机制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应成立安全委员会,负责制定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和方案,并监督实施。

安全委员会由学校领导担任主任,包括安全管理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

安全委员会要定期召开会议,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并提出改进意见。

二、建立健全制度1.制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明确职责分工。

包括学校领导对安全工作的责任、教师、学生在安全工作中的责任等内容。

2.制定安全应急预案,明确各种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

要对各种可能发生的事故、灾害进行科学评估,制定详细的应急处置方案。

3.定期开展安全演练,提高师生的应急处理能力。

要注重不同场景的实战演练,协调各部门的合作,确保应急处置能力和协作效能。

三、充实安全设施1.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和报警装置,实时监测学校内外情况,发现异常迅速报警。

2.设置应急疏散通道,并加强疏散标识的设置和维护,确保疏散通道畅通有序。

3.购置急救设备和消防设备,并定期维护保养,保证其正常运转。

4.建立安全防范工作台账,定期检查安全设施的使用情况,并及时修复或更换。

四、加强安全教育1.将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日常教育中,包括对学生的安全知识、自我保护能力的培养,对教师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的培养等。

2.开展安全教育专题讲座和活动,邀请警察、消防人员等专家讲解安全知识,并进行模拟演练。

3.鼓励学生参与安全宣传、安全知识竞赛等活动,形成全员参与、共同维护安全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与社会资源的合作学校与社会公安、消防、医疗等机构建立紧密合作关系,形成共同推进安全工作的合力。

学校可以邀请相关单位进校进行安全检查,并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整改不足之处。

六、持续改进以上是关于学校安全工作长效机制的一些建议,通过建立这样一个机制,学校可以不断提高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理能力,保障师生的人身安全。

同时,学校也应积极倡导安全责任意识,让每个师生都成为安全工作的参与者和推动者,形成全员共同参与、共同维护安全的良好局面。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加固设计的专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加固设计的专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加固
设计的专家咨询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勘察设计
【发文字号】黔建设通[2009]508号
【发布部门】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日期】2009.12.07
【实施日期】2009.12.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加固设计的专家咨询意见的通知
(黔建设通〔2009〕508号)
贵州中建建筑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各有关单位:
目前我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处于加固设计阶段,为确保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加固质量,经贵州中建建筑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请求,我厅组织了专家对校舍加固设计中发现的共性问题进行了讨论,现将专家咨询意见汇总如下:
一、关于中小学校舍抗震设防问题
中小学校建设工程应当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其抗震设防烈度执行现行《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8)国家标准,并按照《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要求将中小学校的教学用房以及学生宿舍和食堂等人员密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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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策划方案

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策划方案

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策划方案清晨的阳光透过窗帘的缝隙,洒在了我工作的桌子上,我拿起笔,开始了这场关于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实施方案策划。

这是一个至关重要的话题,涉及到无数孩子的安全,容不得半点马虎。

一、背景分析近年来,我国教育事业发展迅速,中小学校舍建设规模不断扩大。

然而,一些地区校舍安全状况令人担忧,存在安全隐患。

为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提高校舍安全水平,我国政府决定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

二、目标设定1.确保中小学校舍安全,消除安全隐患,提高校舍抗灾能力。

3.加强校舍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三、实施方案1.组织架构成立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监督校舍安全工程的实施。

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2.工作步骤(1)排查摸底对全市中小学校舍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建立校舍安全档案。

内容包括校舍基本情况、安全隐患、整改措施等。

(2)评估分类根据排查结果,对校舍安全状况进行评估,分为A、B、C、D四个等级。

A类为安全校舍,B类为一般安全隐患,C类为较大安全隐患,D类为重大安全隐患。

(3)整改落实针对不同等级的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

对重大安全隐患,要立即停用,妥善安置学生。

(4)验收合格整改完成后,组织专家对校舍安全进行验收,确保整改措施到位,安全隐患消除。

3.资金保障积极争取政府资金支持,合理分配资金,确保校舍安全工程顺利实施。

4.技术支持引进先进的校舍安全监测技术,定期对校舍进行检测,确保校舍安全。

四、措施保障1.政策支持加强政策宣传,提高全社会对校舍安全的重视程度。

制定相关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校舍安全工程建设。

2.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校舍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校舍安全工程实施的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3.培训宣传加强对中小学校舍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师生安全意识。

4.应急预案制定校舍安全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程序,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高效地应对。

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实施方案

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实施方案

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实施方案
一、背景和意义
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教育是国家的希望。

在全区范围内,各级各类学校迎来了一个新的高峰,学校舍设施建设急需跟上。

同时,学校的安全问题也越来越引人关注。

学校舍安全是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保障学生身心健康的必要条件。

本文旨在针对学校舍安全问题,提出立足当前,高度重视学校舍安全问题,建立长效机制,为学生的成长提供更好的安全保障。

二、当前学校舍安全存在的问题
1.基础设施陈旧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加速,教育资源的需求和供给矛盾日趋尖锐。

许多地区加快了中小学的建设,但是在建设过程中,预算紧张,标准偏低,导致基础设施陈旧、安全风险高。

部分学校建筑结构老化,存在安全隐患。

2.消防设施缺失
部分学校消防配备不足,存在消防盲区。

对于流动教室、教学楼、体育馆等集中场所,缺乏有效的消防设备和消防管控,学校安全隐患较大。

3.缺乏有效的监管和管理。

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规范要求十二条》的通知

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规范要求十二条》的通知

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规范要求十二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9.11.26•【字号】黔教办函〔2019〕687号•【施行日期】2019.11.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校园安全正文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规范要求十二条》的通知黔教办函〔2019〕687号各市(州)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为切实提升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水平,保障广大学生、儿童和教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良好的校园治安秩序,结合工作实际,省教育厅研究制定了《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规范要求十二条》,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贵州省教育厅2019年11月26日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规范要求十二条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各类涉校案件和暴恐袭击事件,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公安部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教育部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专项督导暂行办法》、《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规范要求十二条》(以下简称《规范要求》)。

第一条落实责任主体。

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学校安全防范系统纳入建设规划,督促指导学校建立健全安全稳定工作机构,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

将安全稳定工作纳入学校目标管理,定期考核,兑现奖惩。

积极协调政法、公安等部门加强学校安全防范工作指导、检查,强化学校周边治安管理和巡逻防控工作。

第二条配齐安保人员。

学校按照学生规模500 人以下( 不含500人) 2 至3 名、500 人至1000 人(不含1000 人) 3 至5 名, 1000人以上不低于学生总数3‰的比例配齐配强安全保卫人员,聘用校园保安员必须符合《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规定。

关于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

关于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

关于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3〕103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4〕42号)精神,进一步提高全区中小学校舍防灾减灾能力,实现城乡中小学校舍安全达标,经区政府同意,结合万州实际,现就建立我区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以下简称长效机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建立长效机制的必要性校舍安全直接关系师生生命安全,社会关注度高、影响面广。

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校舍安全,先后部署实施了一系列校舍建设工程。

特别是从2009年起,在全区中小学实施校舍安全改造工程,开展校舍抗震加固和提高综合防灾能力建设,中小学校舍D 级危房基本消除、C级危房大部分消除,校舍安全隐患大幅减少,安全状况进一步改善。

我区地处三峡库区腹心地带,是国家级贫困区,中小学生规模大、农村学校多、基础条件差,不少中小学校舍未达到国家抗震设防标准,部分达标校舍也将达到使用年限,保障校舍安全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

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为提高中小学校舍安全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能力提供制度保障,是坚持以人为本、落实国家防灾减灾总体部署的必然要求,是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内容。

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保障校舍安全的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实施范围和总体要求(一)实施范围。

全区城镇和农村、公立和民办、教育系统和非教育系统的所有中小学(含幼儿园、中职学校,下同)。

(二)总体要求。

结合教育事业发展、防灾减灾、校园建设等规划和各类教育建设专项工程,统筹实施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

坚持通过维修、加固、重建、改扩建等多种形式,逐步使全区所有校舍满足国家规定的建设标准、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和国家综合防灾要求。

同时,加强对校舍的日常管理和定期维护。

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

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

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
校舍安全是保障学生安全的关键问题。

长效机制的建立是确保校舍安全的重要保障。

下面是一些可能实现的机制:
1.完善安全规章制度,建立清晰的安全标准和程序。

如果学校及教育部门能够建立更加明确的安全标准和程序,那么校舍安全将更加稳固。

这些标准应该包含建筑安全、消防安全、设备安全等方面的细节,以及各类安全危险的应急处理程序,以确保安全问题得以及时处理。

2.建立监管和追责机制。

设立专门的安全监管机构和责任追究机制,明确负责人职责,规定监管人员的职责,明确各方的责任和义务,从而形成全面、有效的安全保障机制。

3.加强安全检查和维护。

定期对学校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包括预防安全隐患、消除安全隐患。

安全检查应该越早越好,以避免因为安全隐患而发生意外事故。

4.提高师生安全意识。

定期进行安全应急演练工作,提高师生的应急能力和安全意识。

5.加强资金投入。

增加专项资金,用于校舍更新和安全改造,确保学生在学习期间的安全。

学校需定期更新并采购符合安全标准的教育设备和耐用品。

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实施方案

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实施方案

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实施方案
一、背景
学校舍安全问题是近年来备受关注的一个问题。

由于一些历史
原因,许多学校舍的建设标准低下,建筑结构不牢固,发生倒塌、
坍塌、火灾等事故的可能性较大,给学生们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带来
严重威胁。

为了保障学生们的安全,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都高度重
视学校舍安全问题,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造和设施升级工程,但是由
于原有学校舍的老化和学校数量的增加,这些改建工程所需要的资
金和时间都是非常有限的。

因此,需要建立长效的学校舍安全保障
机制,以确保学校舍的安全和稳定。

二、目标
针对当前学校舍安全面临的种种问题,一方面提出了改革方案,以期在财力和时效方面的优化;另一方面,还需要建立长期的机制,保障学校舍的安全和稳定。

本文的目标即是建立这样一种机制,保
障学生们的安全和健康。

三、方案描述
1、建立学校舍安全保障基金
成立学校舍安全保障基金,尽量吸纳社会力量加入。

基金的用
途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对学校舍进行基础设施维修和设施更新;
二是对学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基金由
政府予以配资,同时鼓励社会各界捐资。

通过基金的运作,可解决
原本资金无法持续保障的问题。

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实施方案

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实施方案

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实施方案
为了保障学校舍的安全,同时做到长效机制的实施,我们制订了以下方案。

一、建立学校舍安全管理机制
1.明确各级领导和部门职责,划分责任和权限;
2.成立学校安全委员会,负责学校舍安全的事务;
3.建立学校舍安全档案,包括设施设备、使用维护记录、演练记录等内容。

二、加强学校舍安全宣传教育
1.定期组织学校舍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
2.加强教师、学生、家长的安全意识教育;
3.推广安全文化,鼓励师生积极参与安全工作,共同维护校园安全。

三、加强学校舍安全监督检查
1.定期开展学校舍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2.建立巡查制度,严格日常巡查和定期巡查;
3.建立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置等工作。

四、加强学校舍安全设施建设
1.加强学校舍安全设施的建设和更新,确保设施完好;
2.加强消防设施建设,确保消防设施在运行状态良好;
3.加强排水、人防设施建设,确保学校舍内环境卫生和安全。

以上为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实施方案,通过建立完善的管理机制,加强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加强安全设施建设,可以确保学校舍的安全,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做到长效机制的实施。

贵州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城市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贵州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城市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贵州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城市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8.01.21•【字号】黔财教〔2018〕1号•【施行日期】2018.01.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贵州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城市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教〔2018〕1号各市(州)财政局、教育局,贵安新区财政局、社会事务管理局,省直管县(市)财政局、教育局,各县(市、区、特区)财政局、教育局:为加强和规范城市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支持各地各有关学校做好城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校园校舍安全保障工作,根据《贵州省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方案》(黔财教〔2016〕33号)等有关规定,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制定了《贵州省城市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贵州省城市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教育厅2018年1月21日附件贵州省城市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我省城市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补助资金(以下简称城市义务教育校舍安全保障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支持各地各有关学校做好城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校园校舍安全保障工作,根据《贵州省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方案》(黔财教〔2016〕33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市义务教育校舍安全保障补助资金,是由省级财政设立、通过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用于城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建设的资金。

第三条城市义务教育校舍安全保障补助资金分配使用管理遵循“总量控制、分级承担、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精准安排、公平公正、规范透明、注重绩效”的原则。

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实施方案

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实施方案
组织演练
按照演练计划,组织学生进行地震、火灾等突发 事件的演练。
演练总结与评估
对演练过程进行总结与评估,发现问题并及时改 进。
对应急预案进行评估和改进
评估预案有效性
通过演练结果,评估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发现问题并及时改进。
完善预案内容
根据评估结果,完善应急预案的内容,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 作性。
定期更新预案
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实 施方案
汇报人: 日期:
目录
• 引言 • 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的构
建 • 学校舍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 • 学校舍安全应急预案与演练
目录
• 学校舍安全保障工作的监督与 检查
• 学校舍安全保障工作的总结与 展望
01
引言
目的和背景
保障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学校作为人员密集场所,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师生生命 财产安全,防止校园火灾、地震等灾害事故的发生。
及时收集、整理和分析监督检查结果,将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 和人员。
对学校舍安全保障工作进行定期检查
定期开展安全检查
按照学校舍安全保障工作的要求,定期对学校舍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学校舍的安全和稳定 。
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部位进行重点检查
针对学校舍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部位,进行重点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成立应急预案编制小组
01
由学校领导、安全管理人员、教师等组成,负责制定学校舍安
全应急预案。
编制应急预案
02
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编制包括地震、火灾、食物中毒等突发事
件的应急预案。
预案评审与完善
03
组织专家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进行完善。
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中小学校舍安全实施方案

中小学校舍安全实施方案
2.校舍安全评估与整改措施制定:2023年6月至2023年8月。
3.整改实施:2023年9月至2025年12月。
4.监督与验收:整改实施期间及整改完成后。
七、总结与评估
1.定期对校舍安全工作进行总结,查找不足,持续改进。
2.对校舍安全整改效果进行评估,为下一阶段工作提供依据。
八、附则
本实施方案旨在确保中小学校舍安全,为师生提供安全的教育环境。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确保校舍安全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2)制定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校舍安全整改。
2.技术保障
(1)组织专家团队,为校舍安全整改提供技术支持。
(2)推广先进技术,提高校舍安全整改水平。
3.宣传与培训
(1)加强校舍安全知识宣传,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
(2)组织开展校舍安全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安全管理水平。
六、时间安排
1.校舍安全排查:2023年3月至2023年5月。
二、组织架构
1.成立校舍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教育部门负责人担任组长,成员包括建设、财政、规划、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相关人员。
2.设立校舍安全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包括协调各部门工作、组织安全评估、制定整改措施等。
3.各中小学校成立校舍安全工作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成员包括教务、总务、安全等相关人员。
四、工作内容与流程
1.校舍安全排查
(1)对中小学校舍进行全面排查,包括结构安全、消防安全、电气安全、自然灾害防范等方面。
(2)记录排查结果,建立校舍安全档案。
2.校舍安全评估
(1)组织专业团队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评估,确定校舍安全等级。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立完善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的意见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立完善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的意见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立完善校舍
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的意见
佚名
【期刊名称】《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
【年(卷),期】2014(000)005
【摘要】<正>苏政办发[2014]5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3]103号)精神,深入推进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立完善中小学、幼儿园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校舍安全保障工作的极端
【总页数】4页(P20-23)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625
【相关文献】
1.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4]180号 [J], ;
2.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 [J], ;
3.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工作意见的通知 [J], ;
4.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J], ;
5.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 [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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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全省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全省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全省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11.09•【字号】黔府办发[2011]117号•【施行日期】2011.11.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全省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发〔2011〕117号)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全省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管理工作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一年十一月九日关于加强全省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管理工作的意见(省教育厅)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关系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关系社会和谐稳定。

确保学生饮食安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

近几年来,通过“两基”攻坚和巩固提高,我省基础教育取得了显著成绩。

为进一步改善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在校学生、教师的学习、生活条件,从今年起,省委、省政府决定实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攻坚工程,年内建成9901个学生食堂,实现全省农村中小学校校有食堂的目标,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提供营养餐。

随着学生食堂不断建成投入使用,食堂食品安全的监管任务将会十分繁重。

目前,我省学生食堂存在食品安全设施设备不完善、管理制度不健全、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有的甚至实行对外承包经营,食品安全事件仍有发生。

为确保中小学(含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初级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幼儿园学生饮食安全,现就做好食堂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一律实行自办自管从2012年春季学期起,全省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必须由学校自办自管。

今后新建的学生食堂一律不得对外承包;已经对外承包的,在2012年春季学期开学前,必须终止合同,解除承包关系,妥善平稳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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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实施方案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审计厅省安全监管局省地震局省气象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3〕103号)精神,切实提高我省中小学校舍防震减灾能力,彻底消除校舍安全隐患,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按照国家防灾减灾有关规定和部署要求,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逐步使我省中小学(含幼儿园)校舍达到建设标准和安全要求。

2014年起开展校舍排查鉴定工作,消除学校新增D级危房,实现“校校无危房”的目标。

新建校舍必须满足国家规定的建设标准、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和综合防灾要求,闲置校舍必须妥善处理并确保不出事故,其余校舍必须通过维修、加固、改扩建、拆除重建等形式使其安全达标。

二、工作原则(一)明确责任,完善制度。

市级人民政府协调指导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工作,县级人民政府是保障中小学校舍安全的责任主体和行动主体,负责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

各级教育、发展改革、公安(消防)、财政、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地震、水利、气象等部门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切实履行安全责任。

县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要依托中小学校舍信息管理系统,结合中小学布局调整等规划,建立适合本区域实际情况的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制度体系,为校舍安全管理提供制度保障。

(二)统筹安排,建管并重。

县级人民政府要综合考虑城镇化发展、人口变化等因素,紧密结合区域内教育事业发展规划、防震减灾工作总体规划、校园规划,统筹辖区内校舍安全状况,区分轻重缓急制定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实施计划。

要按照区域防灾减灾总体部署和建设标准及质量要求进行教育项目建设,新建校舍使用寿命最低在50年以上。

要健全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制,克服“重建设轻管理、重改造轻维护”倾向,加强日常管理维护,安全合理使用校舍。

(三)突出重点,分类处置。

布局调整规划中不再保留的学校不得纳入维修改造范围,对区域内各类中小学校危房实施分类处置,彻底消除D级危房解决校舍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避险迁建危患学校;对未达到国家安全建设标准且仍需继续使用的校舍,要立即组织加固维修;对无维修使用价值的校舍,严格按相关程序拆除重建,确保校舍坚固适用,符合防灾、抗震、消防等要求。

三、重点工作(一)建立校舍安全隐患排查机制。

由县级人民政府统筹,成立以教育、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水利、安全监管、地震、气象、公安(消防)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校舍安全排查领导小组,对本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现有和在建校舍及重点附属设施每半年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排查。

教育部门及学校要不定期组织校舍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和完善安全隐患排查台账,形成安全排查常态机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牵头单位:省教育厅、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二)建立校舍安全鉴定制度。

由教育部门牵头,建设单位(产权所有人)组织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对经排查后需要鉴定的校舍进行鉴定。

对未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或达到设计使用年限仍需继续使用的校舍每年鉴定一次,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的校舍每5年鉴定一次。

排查鉴定结果要及时归档并录入中小学校舍信息管理系统,做到有据可查。

(牵头单位:省教育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省安全监管局、省地震局、省气象局,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三)建立校舍安全预警制度。

市、县级人民政府要将校舍安全纳入当地防震减灾总体规划,定期对辖区中小学校舍面临的灾害风险进行综合评估,指导学校编制相应的防灾减灾应急预案,并组织师生进行防灾救灾演练。

教育、公安(消防)、国土资源、水利、地震、气象等部门要建立协同联动机制,及时向学校发出各种灾害预警信息,妥善做好师生应急避险和转移安置工作。

教育部门要充分利用中小学校舍信息管理系统,结合年检结果,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影响安全使用的校舍,及时发布安全预警。

(牵头单位:省教育厅、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地震局、省气象局,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四)建立校舍安全信息发布制度。

县级教育部门每年对本地中小学校舍信息进行统计分析汇总,于次年1月30日前上报至市(州)教育部门,市(州)教育部门对所辖区域校舍信息进行汇总并审核把关后在每年3月15日前上报至省教育厅。

省教育厅会同省统计、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公安(消防)等部门对全省中小学校舍信息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向省人民政府上报校舍信息。

相关数据经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向市级人民政府通报,同时定期向社会发布信息通告。

市、县级人民政府也要建立相应的校舍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市级人民政府通报到所辖县级人民政府,各县级人民政府通报到所辖各类学校。

(牵头单位:省教育厅、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统计局,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五)严格校舍安全项目管理制度。

中小学校舍维修、加固、改扩建、重建项目要始终把工程质量放在首要位置,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竣工验收合格后使用的原则,不得简化程序。

项目实施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制度,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项目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必须具有相应资质,严格执行国家质量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项目竣工后,应由建设单位按规定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及项目学校进行竣工验收并备案。

位于洪泛区、蓄滞洪区、山区高原等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学校,其防险自保设施还应通过水利、国土资源等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牵头单位:省教育厅、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六)健全校舍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市、县级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是校舍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校舍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其他负责人根据其分管工作职责负相应安全管理责任。

因工程质量导致学校危房倒塌和其他防范不力酿成安全事故致使师生伤亡的,要依法追究当地政府相关负责人责任。

改造后的校舍,如因选址不当或建筑质量问题遇灾垮塌致人伤亡的,要依法追究评估鉴定、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员责任。

对挤占、挪用、克扣、截留、套取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专项资金或玩忽职守影响校舍安全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牵头单位:省教育厅、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责任单位: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审计厅、省安全监管局、省地震局,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县级人民政府要建立有教育、发展改革、公安(消防)、财政、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水利、审计、安全监管、地震、气象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通报有关情况,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县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要经常抓、负总责,分管负责人亲自抓、具体负责。

(牵头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二)落实部门责任。

在各级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领导下,领导小组办公室切实负责对中小学校舍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

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牵头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将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项目监管;公安(消防)部门积极参与校舍安全隐患排查,配合督促整改安全隐患和加强消防应急演练指导;财政部门负责资金保障,加强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校舍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对存在地灾隐患的学校及时上报当地政府,并指导做好防灾避险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对维修、改造、加固、在建校舍进行质量和安全监督,对工程建设各方予以动态监管,对已建校舍提供相关安全技术指导和支持;水利部门负责对位于洪泛区、蓄滞洪区等地质灾害易发区学校项目的防险自保设施验收,参与安全隐患排查并发出有关预警通知;安全监管部门配合开展校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和专项整治,参与校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及其调查处理等工作;地震部门负责制定校舍抗震设防标准,加强防震减灾知识宣传及地震应急演练指导;气象部门负责做好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雷击风险评估、防雷装置检测(年检和新建建筑物检测)、气象灾害风险评估等工作;监察、审计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对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进行监督和执纪。

(牵头单位:各级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各级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三)确保资金投入。

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经费,按照省、市、县三级财政共担、以县级财政为主原则安排。

各地要将省级财政安排的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资金和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项目资金优先用于中小学校舍维修、新建或迁建、重建。

民办、外资、企(事)业办中小学校建设及安全保障资金由投资方和学校负责落实,当地政府给予指导、支持并监管。

(牵头单位:省财政厅、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四)落实扶持政策。

校舍建设及安全保障项目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予以免收;涉及经营服务性收费,在服务双方协商基础上,适当予以减收或免收。

积极引导社会各界捐资捐物支持中小学校舍建设,企业对中小学校舍的捐赠支出按照相关税收政策予以税前扣除。

(牵头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五)提高管理水平。

各地要安排专人负责中小学校舍信息管理系统运行管理,及时更新数据,加强维护,完善功能,充分发挥其在年检、预警、信息发布、隐患排除、责任追究等方面作用,加快推进校舍安全管理信息化进程。

(牵头单位:省教育厅、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六)强化监督检查。

各地要将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工作纳入教育督导内容,加大督查力度,实行省、市(州)不定期巡查、县级定期自查的监督检查机制。

每年向同级人大、政协报告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工作,自觉接受监察、审计等部门监督检查。

要设置监督举报电话和公众意见箱,实行项目公示制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牵头单位:省教育厅、各市〔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七)开展安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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