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志愿军撤军回国的若干史实考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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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志愿军撤军回国的若干史实考辨

田武雄

【摘要】:关于中国人民志愿军1958年由朝鲜撤军回国问题,学界目前一些著述在金

日成所提撤军的两个方案、志愿军回国后的去向、撤军人数等问题上,或存争议,或语焉不详。经笔者考证,金日成所提两个方案,一是由朝鲜提议撤军;二是由中国政府发表声明,提

议撤军。从朝鲜撤回国的中国人民志愿军5个军,两个军留驻中国东北,其余则驻扎在远离

中朝边界的中国内地。撤军人数含后勤保障人员,计25万余人。

(本文原载于《军事历史研究》2015年第2期,此为作者赐稿)

摘要:中国人民志愿军1958年全部撤军回国的若干重要史实,学界目前或

鲜有研究,或存在诸多疑点。如对金日成所提两套撤军方案存在误读,缺乏深

入分析;对撤军回国后的驻地避而不谈;关于撤军人数,有多种说法。经过考辨,笔者认为金日成所提两套方案差异的实质是由朝鲜主动提出撤军要求还是由中

国主导提议撤军,其差别反映了这一时期中朝之间颇为微妙的关系。撤军回国

的五个军,两个军留驻东北,其余则驻扎在远离中朝边界的内地。撤军人数含

后勤保障人员,其总数为25万(余)人。

关键词:撤军方案回国驻地撤军人数中朝关系毛泽东

1953年朝鲜停战后,中国人民志愿军即分批从朝鲜撤离。但至1957年底,尚有数十万中国军队驻扎朝鲜。1958年,这些部队分三批全部撤军回国。由于

种种原因,有关这次撤军行动的一些关键史实,如金日成提出的两套撤军方案

及其差别、撤军回国后的去向、撤军人数等问题或鲜有研究,或存在诸多疑点。综合运用新近解密的多国档案、近年出版的中国领导人文献以及各种内部书刊

资料,笔者尝试对中国志愿军1958年撤军行动的若干史实辨伪正误并作初步

梳理,以弥补既有研究之不足。

一、金日成所提两套撤军方案

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军事历史研究所集体撰著的《抗美援朝战争史》,1957年11月毛泽东与金日成在莫斯科就1958年内全部撤离中国人民

志愿军达成一致。从莫斯科回国后,金日成分别于12月16日和25日两次致

信毛泽东,“先后对志愿军撤出朝鲜问题提出了两个方案。一是由朝鲜政府发表

声明,提出从朝鲜撤出一切外国军队的主张,中国政府积极响应;一是由朝鲜最

高人民会议写信给联合国,要苏联在联合国提出主张,以推动联合国采取行动。”[1]从这段表述来看,金日成所提两套方案的差别在于:是由朝鲜政府发表

声明提议双方撤军,还是由朝鲜最高人民会议写信给联合国提出撤军要求。

然而,对照毛泽东1958年1月24日给金日成的回信[2],很容易发现这段

表述是不够准确的。毛泽东在回信中首先指出,金日成12月16日来信中所提

方案较好,中方对这一方案提出了一些具体意见。接下来毛泽东逐条陈述了这

些意见。在第一条意见中,毛泽东写道:

由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会议写信给联合国,要求…联合国军‟撤

出朝鲜,的确是有一定的好处的,因为这样可以便于苏联作为联合国的一个成

员国在联合国内提出主张,推动联合国采取行动。[3]但是,这个方式也有缺点,那就是把整个联合国作为同我们敌对的一方,而实际上派出侵略军队组成联合

国军的,只是少数联合国的成员国。因此,我们建议由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

国政府发表一个公开声明。 (4)

可见,“但是”之前的语句是毛泽东在转述金日成12月16日信中所提方案

并对其优点加以肯定。“但是”之后则是毛泽东对这一方案的不同看法。最后,

毛泽东提出了中方的建议。不难看出,上述《抗美援朝战争史》中第二个方案

才是金日成12月16日来信所提的方案,而第一个方案则是毛泽东在金日成所

提方案的基础上,稍加改动后所建议的方案,并非金日成12月25日来信所提

方案。《抗美援朝战争史》对于金日成两次来信所提方案的表述显然源自毛泽

东的回信,但却是一种误读。

2013年底出版的《毛泽东年谱:1949-1976》可以进一步印证笔者这一看法。据《毛泽东年谱》第三卷第288页页下注释,金日成在1957年12月16

日致信毛泽东,信中对中国人民志愿军撤出朝鲜的具体步骤与措施提出以下意见:“首先,由我国最高人民会议向联合国致信,提议联合国军和中国人民志愿

军同时由朝鲜撤退。其次,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发表声明,同意上述提议,

并宣布在1958年底以前撤完。其次,周总理来访我国,由朝中双方发表共同

公报时应包括这一问题。”[5]另外,金日成曾于1957年12月17日向苏联驻朝

鲜大使普扎诺夫(А. М. Пузанов)通报了12月16日给毛泽东写信的内容。金日

成在通报时所说的撤军方案是:1958年1月召开的朝鲜最高人民会议将向中国政府提出,要求于1958年内从朝鲜撤出中国人民志愿军,同时致函联合国,

要求美军从南朝鲜撤离。[6]显然,这与《毛泽东年谱》中的表述有些出入。

《毛泽东年谱》中只字未提朝鲜最高人民会议向中国政府提出撤军要求,而是

将朝方分别向中国政府和联合国提出的撤军要求模糊化为朝方向联合国提议双

方同时撤军。[7]尽管如此,至少可以断定的是,金日成12月16日来信提出的

第一套方案的要点是:由朝鲜最高人民会议写信主动提出外国军队撤军的要求。

那么,金日成12月25日来信提出的第二套方案是什么呢?从毛泽东给金

日成的回信其实已可以推断,第二套方案提议的方式应当不是由朝鲜主动提出

撤军要求。那么,其具体内容是什么呢?笔者目前尚无法看到信的原文。据《周恩来传》披露,第二套方案的要点是:由中国政府发表声明,提议双方撤兵,

朝鲜政府声明同意和支持。[8]显然,第二套方案与第一套方案相比,朝鲜由主

动要求变为附议支持,而中国则由被动响应变为主导倡议。这才是金日成先后

所提两套方案差别的实质。金日成之所以在提出第一套方案一周多以后,再次

写信给毛泽东提出另一套方案,恐怕是担心第一套方案太过凸显朝鲜的主体地位,令中国领导人感到不快。故而在毛泽东未及答复前,又提出截然不同的另

一套方案备选。如果两套方案的差别只是由朝鲜政府公开声明要求撤军,还是

由朝鲜最高人民会议写信提议撤军的话,金日成大可不必先后两次致信毛泽东。《抗美援朝战争史》中的表述既与史实不合,又与逻辑和常识相悖。

从毛泽东给金日成的回信可知,金日成的担心可能是多余的。毛泽东

在回信中首先指出,由朝鲜“主动提出外国军队撤出朝鲜的要求,然后由中国政

府响应朝鲜政府的要求,是比较适宜的”。因而,中方认为采用金日成“12月16

日来信中所提出的方案较好。”不过,如前所述,毛泽东并未完全接受金日成提

出的方案,而是针对这一方案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在回信中,毛泽东建议把由

朝鲜最高人民会议写信给联合国提出撤军要求的方式改为由朝鲜政府公开发表

声明要求双方撤军的方式。其理由是应区分联合国和联合国军出兵国,不要与

整个联合国为敌。[9]这一建议在实际上回避了在联合国内讨论撤军问题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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