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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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有效预防我市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X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X政办电〔X〕128号)要求,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为期半年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全面系统排查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着力解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有效遏制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为中国—X“两会”和自治区X周年大庆营造安全和谐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顺利推进,成立X市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X任组长,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X,市安监局局长、安委办主任宋筑峰,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支队长谢其托任副组长,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办公室主任由谢其托支队长兼任,副主任由张军副支队长担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有关信息材料收集上报等工作。各县(区)、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本辖区、本部门整治工作。
三、工作时间
即日起至11月21日,为期半年。
四、工作措施
(一)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检查1.加强重点车辆、重点驾驶人管理。
各县区、乡镇要以“两客一危一货”(公路客车、旅游客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重型货车)、校车、农村面包车和拖拉机为重点,对车辆逾期未检、逾期未报废、交通违法未处理,驾驶人驾驶证逾期未审验、逾期未换证、假牌(套牌)假证等组织开展排查清理。公安交警部门要动态公布隐患车辆和驾驶人明细资料,通过手机短信、电话通知或书面告知等方式,提示车辆当事人、驾驶人及时接受处理。对运输企业车辆和驾驶人,及时将情况通报交通运输部门和辖区运输企业,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行业监管,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牵头,市旅发委、教育局、交通运输局、安监局、农机局配合;各县区、乡镇人民政府落实职责)
2.加强企业源头安全监管。交通运输部门要牵头组织深入“两客一危一货”运输企业,检查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情况,督促企业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要重点检查加强驾驶人的教育管理、车辆维护保养、GPS动态监控等安全生产制度的落实情况,确保安全教育全覆
盖,监控平台24小时有人值守,车载监控设备按规定使用,检查对动态监控系统记录的重点车辆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的查处情况。督促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加强出车前检查,确保车辆安全、人员合格、证件齐全。对隐患突出的重点企业,安监、公安交警、交通运输部门要组织联合约谈曝光,督促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安监局、公安局交警支队配合;各县区、乡镇人民政府落实职责)
(二)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
1.加强交通事故多发点段排查。各县区公安交警部门要认真排查近三年交通事故多发点段,特别是在排除酒驾、毒驾等事故数据后,加强排查3年内2公里范围发生过1起以上(含)死亡3人以上(含)事故的路段,以及3年内500米范围发生过3起以上(含)死亡事故的路段。对排查出的事故多发点段,由辖区交通运输局、X公路局组织落实整改,或提请当地政府或安委会督促、协调相关部门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部门,推动落实整改。(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运输局、X公路局牵头,市住建委、安监局配合;各县区、乡镇人民政府落实职责)
2.深入推进农村公路生命防护工程。交通运输、公路部门要牵头加强农村公路,特别是村村通公路的管理。重点排查未按规定设置中间隔离设施、安全设施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道路交通标志缺失、安全防护设施不全等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基础台账,提出有针对性的整
治意见和对策,挂牌限期督办。(由市交通运输局、X公路局牵头,市安监局、公安局交警支队配合;各县区、乡镇人民政府落实职责)
3.对新建、改扩建等施工道路进行全面排查。交通运输、公路、住建部门要牵头建立辖区新建、改扩建施工道路的工作台账,掌握施工道路基本情况。对正在封闭施工的道路,要督促建设单位设置明显的交通禁行标志,防止社会车辆进入。对已经交工试运行的道路,要配套交通安全设施,完善交通标志。对已经达到竣工验收标志的道路,要及时组织竣工验收,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由市交通运输局、住建委、X公路局牵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安监局配合;各县区、乡镇人民政府落实职责)
(三)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整治1.集中整治道路交通严重违法行为。
1.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大道路管控力度,组织开展城市酒驾毒驾专项整治,加大对“两客一危一货”、农村面包车超速行驶、超员载客、货车超速、疲劳驾驶、高速公路违法停车、占用应急车道、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违规运行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农机部门要与交警部门配合加强对上道路行驶拖拉机的安全监管。(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安监局、农机局配合;各县区、乡镇人民政府落实职责)
2.深入推进货车超载超限治理。各县区要按照自治区、X市货车超限超载治理常态化制度化工作要求,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加强货运装载源头重点监管,加强站点布局,结合本辖区公路超限检测站和公
安交警执法站,合理确定超限检测站点布局,在超载严重路段设置超限检查站,组织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查处货车超限超载行为。严禁公路超限检测站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或公布的执法场所外处罚超
限超载违法行为,严禁只罚款不卸载。(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住建委、城管执法局、公安局交警支队、X公路局配合;各县区、乡镇人民政府落实职责)
3.组织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大劝导。充分发挥农村“两站两员”作用,在重大节假日、农村圩日、民俗活动日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大劝导活动,动员乡镇、村组干部驻站守点,严把出村出镇的主要关口,以接送学生车辆和面包车为重点,劝阻超员、违法载人的车辆出村出镇上路。由乡镇政府牵头,增派公安、交通、安监、农机等部门人员参加联合执法小分队,督促、推动和支持劝导员工作,形成合力。(各县区、乡镇人民政府落实职责;市安监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交警支队、农机局配合)
4.加强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各县区各部门要积极探索解决农村地区中小幼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难题,落实政府领导,教育、公安交警、交通等部门密切配合工作机制,鼓励农村偏远地区提供校车服务,研究理顺校车线路审批、校车运营等关键环节,推动校车平安运行。(由市教育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交警支队、安监局配合;各县区、乡镇人民政府落实职责)
5.加强暑期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各县区要针对暑期雨水天气带来的不利影响,以及车辆机械故障、夜间货车通行增多等特点,加强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