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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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物资采购管理办法桂工职院字〔2004〕115号为了加强我院物资采购工作的管理,进一步规范物资采购行为,提高经费使用效率,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物资购置申报程序(一)所有产权属于学院的物资,不论来自何种渠道或何种经费购买,都必须由物资使用部门提出物资申购计划,并经部门领导审核,报请主管院领导或院长审批后,由物资管理处组织购买。

(二)计划上报时间1、年度物资申报计划每学年的教学经费和各项目经费下达后,各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年度物资申购计划。

2、易耗品半年申购计划各部门用于教学、实验和行政办公易耗品申购计划在每学期放假前一个月上报下一学期计划,交主管院领导审批。

物资管理处与物资使用部门根据情况,对全院消耗量大的易耗品实行集中采购。

二、物资采购工作规定(一)一切采购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政策法令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保障供应工作,努力做到优质、优价,并在采购过程中形成监督制约机制。

(二)物资管理处应当熟悉申购物资的名称、产地、规格型号、用途、性能、估价金额等业务知识,同时应当熟悉供货渠道和市场行情,努力做好申购单位的咨询和参谋工作。

(三)凡是单价或批量金额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的物资采购,必须经院物资采购领导小组以招标的方式选择供货方;5000元以下的物资采购,由物资管理处和项目单位在纪检监察室监督下,采取双向报价或定点采购方式选择供货方。

三、物资招标办法(一)成立院物资采购领导小组,分管院领导任组长,物资处处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有物资管理处、财务处、纪检监察和物资使用部门的负责同志组成。

物资管理处负责物资采购管理的日常工作。

(二)学院采购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物资采购的政策、法规,制定本院物资采购的规定和办法。

2、组织物资采购的招投标活动。

3、确定投标单位。

4、抽选评标专家组成员。

5、制定评标原则和方法。

6、调解招投标活动中的纠纷。

7、总结采购经验。

2024年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2024年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2024年物资采购管理制度____年物资采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和优化____年物资采购管理工作,确保物资采购的合理性、规范性和高效性。

本制度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文件,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____年全年的物资采购管理工作。

第三条【主要任务】本制度要求全体相关人员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制定的相关规定,认真、负责地履行物资采购过程中的各项职责,确保物资的合理采购和有效管理。

第二章采购计划编制第四条【编制依据】物资采购计划的编制应当依据企业发展战略、生产经营计划、预算计划、库存情况等相关依据。

第五条【编制原则】物资采购计划的编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理性原则: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市场需求,科学合理地确定物资采购数量和品种。

(二)稳定性原则:物资采购计划的编制应当保持稳定性,避免频繁变动。

(三)灵活性原则:物资采购计划的编制应当考虑市场变化,进行灵活调整。

(四)公开透明原则:物资采购计划的编制应当公开透明,确保公平竞争和防止腐败。

第六条【编制程序】物资采购计划的编制程序包括以下环节:(一)收集信息:收集市场信息、供应商信息、库存信息等相关信息。

(二)制定计划方案:根据收集到的信息,制定物资采购计划的初步方案。

(三)核实计划方案:组织相关部门对计划方案进行核实和确认。

(四)上报审批:将核实确认后的计划方案上报到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批。

第三章供应商准入管理第七条【供应商选择】物资采购应当优先选择具备以下条件的供应商:(一)具有相关的经营许可证件和合法经营资质。

(二)有一定规模和实力,能够按时按质供应物资。

(三)具备良好的信誉和口碑。

(四)能够提供合理的价格和优质的服务。

第八条【供应商评估】对于已经选择的供应商,应当定期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一)供应商的资质是否合法有效。

(二)供应商是否按时按质供应物资。

(三)供应商的信誉和服务是否得到市场认可。

物资采购技术评审管理办法

物资采购技术评审管理办法

物资采购技术评审管理办法一、引言物资采购是企业日常运作中不可或缺的一个环节。

为了确保物资采购过程的规范性和高效性,以及为企业提供高质量的物资,必须进行科学的技术评审管理。

本文档旨在明确物资采购技术评审管理的方法和流程,以便提高物资采购过程的效率和准确性。

二、评审范围物资采购技术评审管理的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供应商的资质评估;2.产品质量及性能评估;3.技术要求的一致性评估;4.合同条款及交货期的评估;5.材料价格的评估。

三、评审流程物资采购技术评审管理的流程如下:1.采购需求确认:采购部门明确物资的具体需求,并编制采购需求计划。

2.供应商筛选:根据采购需求,采购部门对潜在供应商进行筛选,并邀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与评审。

3.评审准备:采购部门与供应商签订保密协议,并提供评审所需技术文件和相关要求。

4.技术评审会议:由采购部门组织评审会议,邀请相关技术人员对供应商提供的技术方案进行评审和讨论。

5.评审结果确认:评审会议结束后,采购部门编制评审报告,确认每个供应商的评审结果。

6.合同谈判:根据评审结果,采购部门与供应商进行合同谈判,明确合同条款和交货期等细节。

7.合同签订:达成一致后,采购部门与供应商签订正式合同,并保留相关文档作为备案。

四、评审要点物资采购技术评审管理过程中的一些要点如下:1.供应商的资质评估:包括供应商的注册情况、经营范围、生产能力、质量管理体系等。

2.产品质量及性能评估:根据实际需求,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样品进行检测和评估,确保产品质量和性能符合要求。

3.技术要求的一致性评估:对供应商提供的技术方案进行评估,确保技术要求与采购需求一致。

4.合同条款及交货期的评估:评估供应商提供的合同条款是否合理,并与供应商确认交货期是否可接受。

5.材料价格的评估:评估供应商提供的材料价格是否合理,与市场价格是否相符。

五、评审记录物资采购技术评审管理过程中的评审记录包括以下内容:1.评审会议记录:记录评审会议的议程、参会人员、讨论内容和结论等。

医院各类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医院各类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医院各类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一、总则为加强医院各类物资的采购管理,确保物资的质量、价格和供应的及时性,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二、采购组织机构1.设立医院物资采购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医院各类物资的采购工作。

2.医院物资采购管理部门由专业人员组成,包括物资采购主管和采购人员。

其中,物资采购主管由医院行政人员担任,负责部门的工作协调和决策;采购人员由专业人员担任,负责具体的采购操作。

3.医院物资采购管理部门与医疗、财务、技术等相关部门保持密切的沟通和合作,协调各方面资源,确保采购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采购程序1.需求确认:各部门向医院物资采购管理部门提交物资采购需求,包括物资名称、规格、数量等相关信息。

2.供应商选择:医院物资采购管理部门根据需求信息,向潜在的供应商发出询价、招标或邀请函,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报价和资料。

3.评审报价:医院物资采购管理部门组织相应人员对供应商的报价和资料进行评审,综合考虑价格、质量、服务等因素,选定合适的供应商。

4.签订合同:医院物资采购管理部门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5.供货交付:供应商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向医院交付物资,并提供相应的检验报告和合格证书等文件。

6.验收入库:医院物资采购管理部门对供货物资进行验收,并入库存放。

四、采购控制1.预算控制:医院物资采购管理部门根据医院的预算,制定物资采购的预算计划,并严格控制采购费用。

2.审计监督:医院物资采购管理部门对采购活动进行审计监督,确保采购程序的合规性和采购结果的合理性。

3.供应商管理:医院物资采购管理部门建立供应商管理制度,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和分类,并定期进行供应商的考核和评审。

4.库存管理:医院物资采购管理部门根据医院的需求和采购计划,进行合理的库存管理,确保物资的及时供应和合理使用。

五、违规处理对于不遵守本办法的行为,医院物资采购管理部门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具体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取消供应商资格、追究法律责任等。

建筑工程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一、总则(一)为了规范建筑工程项目物资采购工作,保证工程质量,控制工程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建筑工程项目的物资采购活动。

(三)物资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采购计划管理(一)项目经理部应根据施工图纸、施工进度计划以及施工预算,编制物资采购计划。

(二)物资采购计划应包括物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要求、预计采购时间等内容。

(三)物资采购计划应经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商务经理等相关人员的审核批准。

(四)采购计划应根据工程实际进度和变化情况,及时进行调整和修订。

三、供应商管理(一)建立供应商名录,对供应商进行分类管理。

(二)对供应商进行考察和评估,包括供应商的资质、信誉、产品质量、生产能力、售后服务等方面。

(三)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价,对于表现优秀的供应商给予优先合作的机会,对于表现不佳的供应商进行淘汰。

(四)与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通过签订合同等方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采购方式(一)公开招标:对于大宗物资采购,应当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

(二)邀请招标:对于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物资,可以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

(三)竞争性谈判:对于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物资,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

(四)单一来源采购:对于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物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

(五)询价采购:对于采购的物资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可以采用询价采购的方式。

五、采购合同管理(一)采购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按照公司的合同管理规定进行签订和审批。

(二)采购合同应当明确物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标准、价格、交货时间、交货地点、运输方式、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

(三)合同签订前,应当对合同条款进行认真审查,确保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物资设备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物资设备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物资设备集中采购管理办法物资设备集中采购管理办法物资设备集中采购管理办法是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发挥整体优势,实现保障供应、保证质量、降低成本、防止腐朽而制定的。

下面是yjbys店铺为大家带来的物资设备集中采购管理办法范文,欢迎阅读。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发挥整体优势,实现保障供应、保证质量、降低成本、防止腐朽的目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中采购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开、公平、公正和透明的原则。

(二)管理和服务并重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项目的物资设备集中采购。

第二章集中采购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集中采购管理组织机构物资设备集中采购实行统一管理,分为公司、下属项目两级操作,两级集中采购组共同为公司各级采购者提供服务。

公司、各项目分别建立相应的集中采购管理组织机构,两级集采组织使用统一的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

公司成立物资集中采购招标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公司总经理副组长:公司书记、公司总经济师组员:预算合同部负责人、物资设备部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技术质量部负责人、中心实验室负责人、各项目总经济师和材设部负责人。

监督:公司监察审计部负责人。

第五条集中采购管理工作职责(一)公司物设部物资设备集中采购工作职责1.制定公司集中采购管理制度;2. 推动公司各项目物资设备集中采购管理组织机构和专业队伍建设;3. 负责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总体规划、部署和统计工作4. 负责公司组织集中采购、组织协调公司各区域进行集中采购;5.督导各项目开展集中采购工作;6. 负责公司与战略供应商洽谈合作事宜;7. 建设和管理公司评标专家库。

8. 按照局要求,编制、上报物资设备集中采购计划;9. 负责组织集中采购、受局委托组织集中采购;10.配合局建设物资设备综合管理信息系统;11. 负责公司物资设备供应商收集、整理和评价工作;12.统计分析并定期上报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情况。

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全新经典版)

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全新经典版)

物资采购管理制度第一章目的第一条为规范(以下简称“公司”)采购管理工作,掌握各类物资市场行情,有效控制采购成本,确保公司运营所需物品的正常持续供应,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XX公司采购管理相关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物资物品采购,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卫生用品、工程维修用品、防疫物资、应急物资等。

第三章采购原则第三条接到采购计划首先平衡库存,然后依据采购计划中需求物资(一个或若干部门)的种类、需求数量、规格型号和需求时间及库存数量,汇总物资相关信息,并初步确定若干有供应资格和供应能力的供应商。

第四条严格执行询比价制度,依据询价方案确定的相关信息向初步确定的供应商发出传真或网上询价方案,在限定的期限内(一般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报价,按期不能回传报价或完成网上报价者按放弃处理。

询比价过程中必须坚持货比三家及以上的询价原则,并填写《询价记录表》及相关询价资料与合同一并存档。

第五条属下列情况者,无须进行比价、议价,但仍需留下报价记录:独家代理、独家制造、专卖品、原厂零配件无代用品。

第六条权衡质量、价格、交货时间、售后服务、资信、客户群等因1素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估,并与供应商进一步议定最终价格,临时性应急购买的物品除外。

第七条采购人员定购的物品必须与采购申请单中所列要求、规格、型号、数量一致。

在市场条件不能满足请购部门要求或成本过高的情况下,采购人员须及时向申请部门反馈信息,更改采购申请单或参与谈判。

第八条经常性使用,且使用量较稳定的物资,采购人员需进行市场调研后,建立供应商信息档案库,并从供应商库中选定并签订定长期供货协议。

第九条公司所需的各类大宗物资(金额在10万元以上),由综合办公室、财务管理部、纪检监察专员共同参与,通过招标采购的形式购买。

第十条原则上供应商应先提供发票再执行结算手续,若遇物资采购先付款再发货的情况,须严格执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并事后补齐费用报销手续。

物资采购质量管理办法

物资采购质量管理办法

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建立统一、规范的物资采购管理体系,保质保量、高效经济地为公司生产建设提供所需物资,依据《总部物资采购管理办法》、《总部一级采购物资授权集中采购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法人公司的物资采购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物资是指公司基建工程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和生产维修消耗所需采购的原材料、辅助材料、设备、配件、工具、信息化设备产品等。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物资采购管理包括计划、采购、供应商、质量、价格、仓储、合同、结算、基础工作等全过程的管理、控制和监督。

第五条公司物资实行统一管理、集中采购、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采办单位专指经公司授权承担公司集中采购任务的二级单位。

第七条公司物资采购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服务生产经营,保障物资供给;(二)坚持集中采购,发挥规模优势;(三)实现降本增效,维护公司利益;(四)实施全面管理,确保集约受控。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八条物资材料采购部是公司物资采购归口管理部门,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集团公司物资采购与电子商务发展战略、管理规定和工作任务;(二)负责制定公司物资管理工作的发展规划、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三)负责拟定公司各项物资管理指标,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与考核;(四)负责转发集团公司一级采购物资管理目录,并动态发布公司统管二级采购物资管理目录;(五)负责采办单位集中采购方案和采购结果的审核与报批;(六)负责对二级单位物资计划、采购、供应商、质量、价格、仓储、合同、结算、基础工作等环节实施管理、监督、检查、指导和服务;(七)负责公司供应商及供应服务网络的管理;(八)负责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的业务实施和推广应用;(九)负责收集、协调、处理公司物资集中采购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第九条公司授权采办单位按业务分工承担一级采购物资(以下简称一级物资)、统管二级采购物资(以下简称统管二级物资)的集中采购和供应保障任务,接受物资材料采购部的业务指导、监督和管理。

物资采购管理细则(3篇)

物资采购管理细则(3篇)

物资采购管理细则(3篇)物资采购管理细则(精选3篇)物资采购管理细则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物资采购程序,加强内部控制,明确经济责任,确保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均属于本制度规范范围。

第三条费用报销及在外购物直接付款的零星物资采购不适用本制度。

第四条公司固定资产的购置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物资采购规定第五条物资采购实行归口管理制。

原粮由采购供应部负责采购,辅助材料、包装物由仓储部负责采购、修理用备件及后勤用物资及办公用品由后勤部负责采购。

特殊情况下,经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可以指定专人进行专项物资的采购。

第六条所有负责物资采购的人员必须充分掌握市场信息,及时预测市场供应变化,确保质量过关,价格低廉,供货及时。

第七条推行合同管理制度,物资采购原则上要与供货方签订合同,详细注明供货品种、规格、质量、价格、交货时间、货款交付方式、供货方式、违约经济责任等;否则,造成的损失由采购人员负责。

第八条实行比价采购制度,物资采购要货比三家,确保所采购物资价格低廉,质量上乘。

大宗物资采购建议实行招投标制度。

第九条实行采购质量责任制。

采购人员对所采购物品的质量负有全面责任。

如因失职而采购伪劣产品,采购人员应负经济责任。

禁止采购人员收受回扣。

如有收受回扣,一经查证,除全额追缴回扣款项外,将视情节轻重进行严肃处理。

第三章发票入账及付款程序第十条采购物资进厂后,采购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要求办理物资入库手续,具体要求如下:1、原粮入厂,由磅房办理入库手续,打印电子入库单,入库信息录入电脑。

2、辅助材料、包装物由仓库保管办理收库手续,填制一式三联入库单,一联交客户办理发票入账手续。

3、五金电器、修理用备件由五金库保管办理入库手续。

4、采购经办人要认真填写采购物资发票入账单,详细填写所购物资名称、数量、金额、供货单位等要素。

程序如下:经办人填制发票入账单保管员根据收货情况签字确认部门经理审核会计审核发票合法性总经理签字准予入账财务挂账作为日后付款的依据。

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为加强物资采购管理,规范采购流程,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质量,制订本办法。

本办法中的“物资"包括原材料、辅料、备品备件、生产用机器设备、实验检测用设备及仪器、低值易耗品、劳保用品、办公设备、办公耗材、办公用品、库存商品等.公司由分管物资采购的领导全面负责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如下:1、负责制定完善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制度;2、负责组织相关领导和部门确定采购方案,并报总经理审批;3、监督指导相关部门实施采购方案;4、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采购物资的验收;5、监督检查各部门实物管理和帐务管理。

采购分工如下:1、综合管理部负责办公设备、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的采购;2、市场营销部负责原材料、库存商品、代采购原材料的采购;3、生产管理部负责生产用机器设备、辅助材料、备品备件等物资的采购;4、技术中心负责实验检测用设备、仪器及试剂的采购。

各部门的职责如下:1、采集、汇总、编制以及报批物资采购计划;2、市场调研或者谈判,初步确定供货商及采购价格,编制采购方案报分管领导审核。

3、协助分管领导实施采购方案;4、参预采购物资的验收入库工作;5、办理预付款、物资采购结算及付款等相关手续;6、负责本部门采购物资的实物管理和帐务管理。

计划编制部门按照“谁使用、谁计划"的原则确定,具体分工如下:1、综合管理部负责编制办公设备、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的采购计划;2、市场营销部负责编制原材料、库存商品、代采购原材料的采购计划;3、生产管理部负责编制生产用机器设备、原材料、辅助材料、备品备件等物资的采购计划;4、技术中心负责实验检测用设备、仪器及试剂的采购计划。

计划编制时间1、按月度编制,每月 25 日前编制次月的采购计划;2、非计划性的暂时采购,编制暂时计划。

计划内容采购计划应列明采购物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估计价格、质量技术要求、交货日期、用途、创造商或者经销商等相关信息。

计划审核审批1、原材料、库存商品、代采购原材料、生产用机器设备、实验检测用设备仪器、劳保用品、日常办公设备等物资采购计划由部门负责人及部门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批。

物资和服务采购管理办法

物资和服务采购管理办法

物资和服务采购管理办法物资和服务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本办法旨在规范公司各类物资和服务采购流程,明确采购范围和方式,保证采购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本办法遵循竞争、择优和效益原则,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的采购过程,减少中间环节,降低成本,维护公司利益。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本章规定了物资和服务招标与采购领导小组及职责和招标与采购工作小组及职责。

招标与采购领导小组由后勤处长和党总支书记担任组长,成员由后勤处班子人员、各二级单位负责人组成,负责对各单位的各类招标与采购工作进行指导、监督与管理。

招标与采购工作小组由后勤处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公司党总支纪律委员行使独立监督权,不行使表决权,成员由财务部、相关二级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专家组成。

其主要职责是审核各二级单位提交的年度采购预算报告和项目申请,审核二级单位招标文件和方案,对投标人的资格资质进行审查和考察,组织实施开标、评标、定标等招标活动,签发招标项目的中标通知书,组织合同文本会审,负责与学校归口管理部门沟通对接,包括采购结果公示、采购项目备案、采购合同签订等,负责招标文件和合同归档保管。

第三章适用范围本章规定了物资和服务采购的适用范围,包括物资类和服务类。

物资类包括设备设施、生产物资、办公物资、劳保用品等,服务类包括律师服务、注册会计师服务、软件开发服务、租赁服务、车辆维修服务、办公设备设施维修、文化项目及宣传策划、项目外包、劳务外包、合作经营(含食堂档口)、委托代理等。

本办法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招标与采购管理办法(暂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旨在规范公司采购流程,保证采购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十四条为开标、评标和定标的规定。

评审方法包括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评审方法。

如果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招标与采购工作小组将接受答疑并回复。

评标结束后,评审小组成员将在现场评分汇总表和会议纪要上签字,以确认招标结果。

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精选10篇】采购制定如何制定?来看下吧。

在现实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

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物资采购管理办法,欢迎大家分享。

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精选篇1一、职责部门:业务部1、负责按本单位的要求组织对供方进行评价,编制《合格供方名录》,并对供方的供货业绩定期进行评价,建立供方档案。

2、负责制定采购计划,执行采购作业。

3、负责编制《采购物资分类明细表》。

4、负责对采购物资的进货验证5、编制《供方评定记录表》二、采购物资分类采购物资分为三类:1、重要物资:构成最终产品的主要部分或关键部分,直接影响最终产品使用或安全性能,可能导致顾客严惩投诉的物资。

(一级)2、一般物资:构成最终产品非关键部分的物资,它一般不影响最终产品的质量或即使略有影响,但可采取措施予以纠正的物资。

(二级)3、辅助物资,非直接用于产品本身的起辅助作用的物资,如一般包装材料等。

(三级)三、对供方的评价1、业务部根据采购生产需要,通过对物资的质量价格、供货日期等进行比较,对同类的重要物资和一般物资,应同时选择几家合格的供方。

业务部负责建立并保存合格供方的质量记录,根据《采购物资分类明细表》规定的产品类别,明确对供方的控制方式和程度。

2、对有多年业务往来的重要物资的供方,应提供充分的质量证明文件,适当时包括以下内容,以证实其质量保证能力:a、供方产品质量状况或来自有关方面的信息(如供方其他用户对其产品质量的反馈);b、供方质量管理体系对按要求如期提供稳定质量产品的保证能力;c、供方顾客满意程度;d、产品交付后由供方提供相关的服务和技术支持能力(如堆栈件供应,维修服务等);e、其他方面,如履约能力有关的财务状况,价格和交付情况等3、对第一次供应重要物资的供方,除提供上述的书面证明材料外,还需经样品测试及批量试用,测试合格才能供货。

技术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最新,全面,系统,标准的技术服务采购办法,企事业单位采购人员必看

技术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最新,全面,系统,标准的技术服务采购办法,企事业单位采购人员必看

技术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全所技术服务采购行为,保障技术服务采购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支撑科研和管理工作,促进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单位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和《***单位国内物资采购管理改革调整方案》,结合我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技术服务采购,是指所属各单位(包括部、处、室、中心和挂靠单位)将履职所需部分辅助性技术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委托具备条件和能力的其他法人单位承担,并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的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所属各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包括但不限于国家财政投资、单位科研经费、技保后勤经费、自有资金等事业资金)采购技术服务的管理。

第四条全所技术服务采购工作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院所相关管理规章和制度,保证技术服务采购业务真实、合法,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所领导职责(一)所长是全所技术服务采购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技术服务采购管理制度的签发、重大事项决策、签署(或授权签署)技术服务采购合同。

(二)分管技术服务采购业务的所领导是所技术服务采购管理行政负责人,指导和监督全所技术服务采购管理行为,负责技术服务采购管理中具体事项的所级决策,签署授权范围内的采购合同。

(三)业务分管所领导是分管业务范围内技术服务采购管理的负责人,负责审核分管业务范围内的技术服务采购必要性和经费预算,签署授权范围内的采购合同。

第六条综合管理处职责综合管理处是全所技术服务采购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具体负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服务采购的法律、法规和院相关政策、规定,拟制所技术服务采购规章制度。

(二)根据科研计划处下达的年度经费预算,编制全所技术服务采购实施计划。

(三)组织技术服务采购项目合格供应商调研活动,并撰写调研报告。

物资采购管理制度(5篇)

物资采购管理制度(5篇)

物资采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优化公司的物资采购管理工作,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保障企业的正常运营,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各类物资采购活动。

第三条公司的物资采购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确保国家和企业利益。

第四条公司的物资采购分为集中采购和非集中采购两种方式。

第二章采购组织与管理第五条公司设立采购部门或委托专业机构负责物资采购工作。

第六条采购部门负责制定物资采购计划和采购方案,组织实施采购活动,并拟定采购合同。

第七条采购部门应及时了解市场动态,收集供应商信息,建立供应商库,确保采购渠道畅通。

第八条采购部门应定期评估供应商,建立供应商绩效评价体系,评估供应商的信誉度和交货质量。

第九条采购部门应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和协调,明确采购需求,并及时提供技术规范和标准。

第十条通过采购信息化系统进行采购管理,确保采购的透明度和数据的准确性。

第三章采购流程与操作第十一条采购流程包括需求审批、供应商选择、采购合同签订、物资验收等环节。

第十二条采购需求由各部门提出,采购部门进行审批,并建立采购计划。

第十三条采购部门根据采购计划,发布采购公告,并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或报价。

第十四条采购部门根据供应商的投标或报价,进行评审和比较,选择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第十五条供应商交付物资后,采购部门进行验收,确保物资的数量、质量符合合同要求。

第十六条采购部门应建立物资采购档案,存档采购合同、发票、验收记录等相关文件。

第四章合同管理与执行第十七条采购合同是采购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应明确物资的品种、数量、质量、价格等内容。

第十八条采购合同应在供应商选定后及时签订,签订双方应遵守合同约定的义务和责任。

第十九条采购部门应对采购合同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合同的执行和履约。

第二十条采购部门应与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加强沟通和协调,及时解决合同履行中的问题。

第二十一条若合同履行中发现供应商违约等情况,采购部门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规范和统一组织内各类物资的采购行为,确保物资采购的合规性、公平性、公正性,提高物资采购的效率和质量,保障组织内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所有组织内的物资采购活动。

第三条定义1. 物资采购:指组织为满足业务发展和运营需要,以购买方式获取各类物资的行为。

2. 采购需求方:指组织内有物资需求的各个部门或单位。

3. 采购人员:指负责组织和执行物资采购活动的专职或兼职人员。

4. 供应商:指向组织提供物资供应服务的合法机构或个人。

5. 采购合同:指采购人员和供应商之间就物资供应事宜达成的书面协议。

第四条采购原则物资采购活动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开透明原则:采购活动应公开、公平、公正,确保供应商的平等竞争机会。

2. 节约原则:采购人员应根据实际需要,选择性价比最优的供应商和物资,并注重降低采购成本。

3. 诚实信用原则:采购人员应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严禁索取或接受供应商的财物或其他利益。

4. 高效便捷原则:采购活动应高效便捷,提高采购工作的效率和效果。

5. 网络化原则:采购活动应借助信息化技术手段,实现电子化、网络化管理和操作。

第二章采购流程第五条采购需求确认1. 采购需求方应提前向物资采购部门提出采购需求,并提供详细的物资采购计划。

2. 物资采购部门应对采购需求进行审核和确认,并组织起草采购方案。

第六条采购方案编制1. 采购方案应包括采购物资的名称、规格、数量和质量要求,采购时间表和预算等内容。

2. 采购方案应由物资采购部门编制,并征求采购需求方的意见。

第七条供应商选择1. 采购人员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供应商的选择和评估。

2. 供应商的选择应包括供应商的信誉、业绩、质量管理能力等方面的考核。

第八条采购合同签订1. 采购人员应与被选取的供应商进行合同谈判,明确双方权益和责任。

2. 采购合同应明确采购物资的数量、价格、质量要求、交付方式和付款方式等内容。

物资的采购及管理办法规定

物资的采购及管理办法规定

物资的采购及管理办法规定一、采购流程1.需求评估:根据部门各项工作需要,进行物资需求评估,明确物资的种类、数量和质量要求。

2.编制采购计划:在需求评估的基础上,编制物资采购计划,包括物资的名称、规格、数量、采购方式、采购预算等。

3.发布采购公告:根据采购计划,及时发布采购公告,向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进行公开招标或询价。

采购公告应包括采购物资的基本信息和要求,招标或询价的时间和地点,以及供应商提交报价的截止时间。

4.供应商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包括供应商的合法性、信誉度、质量管理体系等。

只有经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才能参与报价或投标。

5.报价或投标:供应商按照采购公告的要求,提交报价或投标文件。

报价或投标文件应包括供应商的基本信息、报价或投标的条件和要求、服务承诺等。

6.评审及中标结果公示:采购单位组织评审委员会对报价或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确定中标供应商。

评审过程应公正、公平,中标结果应及时公示,以确保采购活动的透明和公正。

7.签订合同:采购单位与中标供应商进行合同谈判,签订正式采购合同。

合同应明确物资名称、数量、质量标准、交付时间、付款方式等内容。

8.物资验收:采购单位对采购的物资进行验收。

验收应根据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和数量要求进行,验收不合格的物资应及时返厂或退货。

二、供应商管理1.供应商资质管理:建立供应商信息库,对供应商进行资质管理。

供应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证明等相关材料,并具备相应的生产能力和质量管理体系。

2.供应商评价:对供应商进行定期评价,评价内容包括供货质量、交货准时率、售后服务等方面。

评价结果可作为供应商绩效考核和续约的依据。

3.供应商培训:采购单位可针对某些特殊物资的供应商进行培训,提高其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从而提升供应商的整体质量水平。

4.供应商退出机制:对于供应商不符合合同要求、服务质量较差或发生违约行为的,采购单位应及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如通知整改、罚款、降低供应商等级等,严重情况下,可解除与供应商的合作关系。

物资采购及合同管理办法

物资采购及合同管理办法

物资采购及合同管理办法物资采购及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物资采购及合同管理工作,提高采购和合同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根据《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物资采购及合同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采购,是指公司为了满足生产经营需求,向社会公开征求供应商并通过评审过程选定供应商,订立采购合同的活动。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合同,是指公司与供应商就物资采购事项所签订的合法协议。

第二章采购管理第五条采购预算:采购预算应由各部门根据本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编制,由财务部门主管审核并向领导层报送。

第六条采购程序:根据采购金额和所购物品的性质,确定采购程序,依次为询价、招投标、委托代理和单一来源采购。

第七条询价采购:采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含500万元)的,按照询价采购程序进行,采购部门应当向至少三家有资质的供应商发出询价通知,并将询价单发放给供应商填写报价,然后根据评标结果进行评定。

第八条招标采购:采购金额超过人民币50万元的,采用招标采购程序。

项目需经领导层审核通过后,采购部门应当制定招标方案、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招标文件中应当包括供应商应当提供的文件、采购要求、供应商的技术和经济条件等。

第九条委托代理采购:公司可以委托有资质的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整个采购过程。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采购程序,保证代理采购的公开、公正、公平。

第十条单一来源采购:公司应当对单一来源采购项目认真调研,确保采购对象的合法性,采购部门应当制定好单一来源采购方案和采购合同,均需经领导层审批签字。

第十一条采购评标:采购部门应当根据招标文件,按照采购品质、性能、价格、服务及供应商的信誉等进行综合评价,选择最优供应商。

第十二条采购合同签订:当选中供应商后,采购部门应当及时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合同内容应当详细明确,双方应当在采购运输、质量、售前售后服务内容、结算方式等方面事先约定。

中山大学仪器设备(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中山大学仪器设备(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中山大学仪器设备(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大设备[2008]2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我校仪器设备(物资)采购管理,提高投资效益,更好地为学校教学、科研和服务社会等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教育部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教厅[2003]6号)、《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教高[2000]9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使用学校管理的资金采购仪器设备(物资)均适用于本管理办法。

本管理办法中的仪器设备指国务院《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国管财字〔2000〕32号)规定的固定资产管理范围内的仪器设备,包括设备、家具及低值耐用品;物资指贵重金属、申请免税进口的材料和试剂等。

第三条在本管理办法的基础上,不同专项经费购置仪器设备(物资)可遵照此办法制定相应的专项经费仪器设备(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第四条仪器设备(物资)的采购管理工作由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归口负责,各单位(院、系、所、中心、部处,下同)应确定主管负责人和设备秘书,负责本单位的仪器设备(物资)采购工作。

特别应做好贵重仪器设备的采购管理工作。

第五条采购应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贯彻勤俭办学、节约财政支出的方针,力争做到优质价廉,防止伪劣产品进入学校。

同时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和效率的原则,建立采购监督机制。

第二章论证与审批第六条学校根据教育事业和学科发展规划,合理制定仪器设备的购置方案。

购买单价或批量、成套价格大于(含)10万元人民币的仪器设备(物资)均应由业务主管部门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购置论证,学校也可视具体情况委托各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第七条设备论证专家组根据已有仪器设备的数量、分布和使用效益,论证仪器设备(物资)购置计划的可行性和必要性,重点论证贵重仪器设备的布局、配置、购置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各单位根据项目要求提交仪器设备(物资)购置计划,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或专项经费管理部门组织设备论证专家组进行论证,将通过论证的结果报主管校领导审批,审批结果将作为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和各单位执行购置计划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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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大学设备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仪器设备招标采购管理工作, 规范仪器设备采购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和促进学校教学、科研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成都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教学仪器设备、办公仪器设备、教学家具、办公家具等纳入学校统一管理的物资采购行为。

第三条学校设备采购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自觉接受上级机关和学校纪检、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四条学校设备采购有下列情形之一,经上级部门和学校领导同意可以不适用本办法:(一)涉及国家安全和国家机密的;(二)因自然灾害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需紧急采购的;(三)人民生命财产遭受危险,需紧急采购的;(四)特定的某些其它情况。

第二章计划第五条学校所有的设备物资采购活动,不论资金渠道,都将纳入学校财务预算,实行统一计划管理。

各部门和单位应在每年10 月下旬前,根据实际需要,分别按教学仪器设备、行政办公设备和教学、办公家具三大类别,申报次年的设备采购计划。

凡无计划、缺预算的项目,设备管理部门不予采购,财务管理部门不予报销。

第六条设备采购计划实行“二上二下”的经费预算方式,即:各使用部门按实际需求填报申购计划,经相关职能部门初审汇总,由学校设备物资采购领导小组和主管校领导审查后集中报送市财政局审批;根据市财政局审批下达的经费额度,相关职能部门对申购计划再次进行调整,报经学校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同意,下达《成都大学年度设备购置经费项目计划书》,并报市财政局备案。

第七条学校教学、教辅、科研单位的仪器设备申购计划,由教务处负责汇总审查;行政部门办公设备、教学及办公家具的申购计划,由国资处负责汇总审查;采购用款计划由计财处负责报送市财政局审批和备案。

《成都大学年度设备购置经费项目计划书》一经发文,无特殊理由不得变更采购内容。

第八条设备采购项目实行“计划在先、预算管理、合理配置、节俭办学”和“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

对行政办公设备,如:计算机、打印机、空调机、办公桌椅等通用设备,除有特殊要求之外,尽量统一标准配置,以便平衡资金和争取批量优惠采购,切忌“贪大求全”和“攀比求洋”。

对于单台件价值在人民币20万(含20 万元)以上的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的申购项目,还应该通过学校实验室建设指导委员会专家论证后列入采购计划。

第三章采购第九条学校设备采购, 由设备采购部门根据市财政局和计划财务处批准下达的经费额度和《成都大学年度设备经费购置项目计划书》内容, 并按设备使用性质,分类分批填报《成都市市级政府采购用款计划表》,报市财政局审定采购方式,分批次统一组织实施。

第十条我校设备采购限额标准和采购方式,严格执行《成都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文件规定的政府采购项目。

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分散采购、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招标、单一来源采购、询价采购、协议供货等采购方式。

第十一条凡是政府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明确规定的采购项目, 必须实行政府招标采购,在确定采购项目时,应当优先考虑本国货物,无特殊需要不得指定采购品牌或供应商(确因需要指定的,须报市财政局审批);对政府采购目录以外的项目,预算总额超过20 万元(含20 万元)的,也必须实行政府招标采购;金额不及20 万元的项目,可由学校设备采购部门汇同使用单位和监审部门,参照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实施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一次性达到50 万元以上的,必须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项目应报校领导批准,并取得法人代表授权后开展工作。

公开招标信息应在市级以上政府采购网, 同时在校园网上发布。

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最短不得少于20 个工作日,评标应在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调3 人以上组成专家委员会,中标结果在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生效,发中标通知书。

第十二条中标人凭中标通知书在三个工作日内, 到学校设备采购主管部门签定设备购销合同。

政府公开招标采购和政府协议供货采购项目,应签定政府采购规定格式合同。

第十三条采购工作程序包括:编制设备购置分类目录、采集设备项目技术参数、填报政府采购用款计划、确定采购方式、编印设备采购文件、发布招标信息、组织或参与评标、签定设备订货合同(包括政府采购)、办理合同付款财务手续、组织设备安装验收、设备资产入帐等环节。

进口设备还需开办信用证、外贸合同、免税申报、报关、商检等手续。

第十四条为贯彻国家产业政策,健全财务、税收和资产管理制度,原则上各使用单位不得自行拼装计算机。

第十五条设备采购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政府采购,计划在先,专款专用,合理节约,监督管理。

”的方针,自觉接受上级领导、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和全校师生的监督。

第十六条设备采购部门要以政府采购财政预算为基础,按照经济适用原则确定采购需求,根据已经批复的《成都市市级政府采购用款计划表》实施采购;在进行采购时,应与设备供货商签订政府采购供货合同,加盖采购单位印章,同时加盖单位财务印章;年度供货采购的招标文件、各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和供货承诺书等书面材料,均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章验收第十七条设备使用部门应在新设备运到之前准备好安装场地,并指定专人负责配合设备供应厂商做好现场安装调试工作。

第十八条设备使用单位和管理使用人,应严格按《设备购置合同》进行设备数量和质量的验收。

(一)数量验收:指设备到货后按照《设备购销合同清单》内容进行的实物验收。

各使用部门应指定设备管理人员在设备到货3 天内,根据合同附件清单,装箱单或产品说明书等资料载明的内容,开箱核对到货设备的设备名称、设备数量、型号规格、生产厂商、出厂唯一机身号、以及附件情况和设备金额进行实物验收,核对无误并填写《成都大学设备资产信息登记卡片》,办理入库手续。

(二)质量验收:指设备到货后安装调试完成,经试运行期间进行的技术验收。

各使用部门应指定专业技术人员和设备管理人员在设备到货20 天内进行开机安装调试;对小型设备,有技术力量的使用单位可自行安装调试;大、中型设备由供应商负责安装调试;安装调试期间,使用单位设备管理责任人应到安装现场配合供应商并参与验收,熟悉设备操作方法。

要如实填写《成都大学设备验收报告》,并由设备管理责任人详细纪录设备主、附件情况、设备随机技术资料、开机验收和试机验收情况文字记录,《验收合格报告》原件交学校设备部门存档。

质量验收一般应在20 天内完成。

质量验收合格即可办理设备资产出库领用手续;验收不合格应及时报告设备采购部门和供应商,办理退货或索赔手续,超过期限报告造成损失,应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第十九条设备验收后要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协议供货商支付货款。

其中,由政府采购中心实施的项目,由市财政局或学校财务部门按合同金额将资金划入“成都市政府采购资金专户” ,按规定划入协议供货商帐户。

单次采购金额在10 万元以下的采购项目,由学校财务部门按合同约定自行付款。

第五章机构第二十条为加强对学校设备招标采购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学校成立“成都大学设备物资采购领导小组”,负责审定和监督全校设备物资的招标采购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资产管理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成员由纪委监察办、审计处、计财处、国资处、科研处和教务处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担任。

第二十一条国资处作为学校设备采购职能部门,下设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科级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和实施学校设备采购的具体工作事项。

第二十二条根据招标采购内容及方式,凡由政府采购实施的招标采购项目,其评标专家的组成,由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和落实;凡由学校实施的招标采购项目,其评标专家的组成,由学校招标采购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和落实。

第二十三条校内评标专家和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参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坚持回避制度和保密守则。

第六章管理第二十四条设备采购经费管理按教学设备、行政办公设备、教学和办公家具三大类别,由教务处负责教学单位专项设备的统筹安排和监督执行;由国资处负责行政单位仪器设备和教学、办公家具的统筹安排和监督执行;涉及建筑改造和装修项目经费,由基建规划处负责统筹安排和实施。

第二十五条年度实验室建设项目由各教学单位填写《实验室建设项目申请书》,报教务处核定。

第二十六条为保证采购质量,在实施采购前, 各申购部门应向国资处提供《仪器设备采购项目详细技术参数清单表》, 经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和由国资处审定后作为编写采购技术文件的依据。

第二十七条设备采购部门要做好采购项目统计、汇总、分类打包和提供技术参数工作,以便报市财政局确定采购方式和组织招标采购。

第二十八条对于计划项目外急需的零星物资采购,由申购部门填写《仪器设备申购表》,列明经费出处,报主管校长审批后,交设备采购部门,并报市财政追加用款计划, 方能实施采购。

第二十九条采购进口仪器设备的关税减免,由使用部门提交申请报告,并提供仪器设备详细技术资料,由设备采购部门进行免税项目申报工作。

第三十条采购单价10 万元以上(含10万元)贵重精密仪器,使用单位应填写《精密贵重仪器申购可行性报告书》,经有关部门审批后,才能进行采购。

第三十一条合同谈判包括技术谈判和商务谈判,技术谈判主要由用户单位负责,设备采购部门协助。

商务谈判由设备采购部门负责,学校监察审计部门全程监督。

技术谈判包括技术物资的规格、型号、性能、技术参数、选件配置等内容,并形成记录。

商务谈判指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包括标的、数量、质量、价款、酬金、履行期限、地点、方式、违约责任、售后服务等内容,并形成记录。

第三十二条学校统一组织的采购,由学校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办理报销手续,计财处在审核购货发票、入账单据、合同书、设备验收报告单等凭证和经办人、验收人、保管人、设备部门负责人、审计和纪委监察部门负责人、主管校领导签字无误后,方可支付货款。

第三十三条公开招标文件作为长期档案资料保存,存档期十五年;其它采购方式的文件资料,应整理后注重保存,存档期五年。

第七章责任第三十四条设备采购招标发生下列情形,视情给予相关责任人责令限期整改、警告、行政处分或交代司法机关处理:(一)应当采取规定方式而擅自采取其他方式采购的;(二)擅自提高采购标准的;(三)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的;(四)在招标过程中违规与投标人进行协商谈判的;(五)拒绝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

第三十五条学校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设备采购招标操作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形,视情给予给予警告、暂停代理业务、取消代理资格并追究赔偿责任: (一)未按规定在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政府采购信息的;(二)按规定应当在财政部门指定媒体发布招标公告和中标公告而发布率不足95%的;(三)按规定应当在财政部门备案的招标文件、招标结果和合同备案率不足90%的;(四)未经财政部门批准擅自改变采购方式的;(五)质疑答复满意率、服务态度和质量满意度较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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