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扬尘遗洒泄漏专项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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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尘、遗洒、泄漏专项应急预案
1.目的:
为保证项目部施工现场的施工区、办公区及现场周边环境达到北京市、六建集团公司有关环保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2.使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施工现场的施工区、办公区及现场周边环境。
3.定义:
3.1扬尘:指施工活动中受活动本身产生的细颗粒物,遇四级以上风时,对施工区域及施工区域之外大气造成不良影响。如土方开挖、回填土、场地平整等细颗粒物排入大气产生的影响。
3.2遗洒:指施工运输活动中固体物、细颗粒物等对施工区域及施工区域之外大气造成不良影响。如车辆运输或人工搬运中产生的混凝土、土方及细颗粒物包装破损等出现的洒落。
3.3泄漏:指施工活动中液体以非正常方式产生的外泄等,对施工区域及施工区域之外大气造成不良影响。如运输过程中液体包装破损而产生的外泄等。4.应急领导小组与职责
4.1应急领导小组
4.1.1组长:罗鸣
4.1.2副组长:郑兴铁、张家志、刘龙泉
4.1.3组员:王强、王荣、赵光旭、李警卫、王志勇
4.2职责
4.2.1项目经理总协调环境保护扬尘、遗洒、泄漏时间发生后的协调技术、生产
等部门进行处理并向上级领导、公司汇报。
4.2.2常务经理、生产经理、主任工程师、生产组长、工长、材料组长、项目部专兼职环保员:
5.潜在的紧急情况
3.1根据重要环境因素及环境影响辩识确定:施工现场扬尘、建筑垃圾处置、化学品和油品泄漏等,在施工活动中,能对施工区域及施工区域之外大气及环境产生不良影响,能够引起社会关注,如不及时处理可引发更大损失的事故。3.2扬尘:指施工活动中受活动本身产生的水泥、白灰等细颗粒物,遇四级以上风时,如:土方开挖、回填土、场平等细颗粒物排入大气对社会产生的影响。
3.3遗洒:指施工运输活动中固体物、细颗粒物等对施工区域及施工区域之外产生的不良影响。如车辆运输或人工搬运中产生的土方、混凝土遗洒;水泥、白灰等细颗粒物包装破损等出现的洒落。
3.3泄漏:指施工活动中涂料、油漆、润滑油等液体,以非正常工作方式产生的外泄,对施工区域及施工区域之外产生的不良影响。如运输过程中液体包装破损产生的外泄等。
4.应急准备
4.1各单位应加强全员环保教育,持续提高环保意识。为减少扬尘的产生,施工现场应做到活完料净脚下清。收工后不再有落地灰等施工垃圾;开袋的水泥、白灰粉等细颗粒建筑材料尾料不露天存放。
4.2施工现场配备相应的洒水设备及时洒水,以保持现场主要道路持续湿润,以不扬尘为标准。
4.3车辆粘有泥土出场时必须进行冲洗,不得将泥浆带到场外。
4.4施工垃圾、渣土在未清运出场前,应存入密闭式垃圾站内,垃圾站内存放不下时,采用旧密目网等进行苫盖,防止起风时吹散。
4.5各单位在制定本单位的《施工现场扬尘、遗洒、泄漏事故应急预案》中,要明确本单位主要人员联系方式。
4.6应急物资准备:
4.6.1项目部/分公司针对上述涵盖范围准备材料,如密目网,固化剂、洒水设备、清除工具等。
4.6.2项目部/分公司针对上述涵盖范围准备应急作业人员(10—20人)。
4.6.3项目/分公司与公司应急指挥部保持联络畅通。
5.应急响应
5.1施工现场发生扬尘、遗洒、泄漏事故时,第一发现人必须马上向本单位有关人员报告,由分指挥部向公司应急指挥部领导和综合协调组报告,并启动施工现场扬尘、遗洒、泄漏事故应急预案。
5.2施工现场在遇到四级风以上天气时,对正在进行挖土、回填土方、转运土方、清理施工垃圾及使用水泥、白灰等细颗粒物建筑材料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活动时,应立即停止,并对细颗粒物进行苫盖遮挡。
5.3在作业面上使用的水泥和其它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遇到四级风以上天气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苫盖。
5.4施工现场在四级风以上天气、沙尘天气时,要对施工道路增加洒水频率。对施工存土等苫盖密目网或喷洒固化剂。
5.5翻脚手板时应提前洒水,遇四级风以上天气时应停止翻板。
5.6对裸露地面应采用夯实、铺撒碎石、苫盖密目网等方法减少扬尘,遇风时进行洒水处理。
5.6聚苯板、玻璃丝棉、阻热岩棉等露天存放时,如遇大风,发现刮动时,应立即组织人员转移入库,防止刮散、刮烂。对已经刮至施工现场外的材料立即拣回,以防造成不良影响。
6.遇紧急情况处理:
6.1运输土方或混凝土时,若遗洒于施工场区外城市道路上,需在道路上立即设置警戒标志(警戒标志距遗洒面不得小于50m),进行清扫,以防止污染道路及造成不良影响。
6.2安全保卫组在事故发生后要及时对现场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严禁车辆闲杂人等进入事故现场,维持好现场秩序,保证抢险工作的顺利进行。
6.3有关事件发生后,如遇政府及相关部门(城管、环保局等)进行检查和处理,项目部除进行协调、解释之外,立即通知公司扬尘应急指挥部、综合协调组。7.事故调查与善后处理
7.1对事故发生现场及整改后的现场进行测量与拍照,留下文字与图像资料,经上级环保部门和社会环保部门同意后方可继续施工。
7.2事故处理完毕后现场分指挥组织事故调查组协助有关部门调查事故原因,写出事故报告。
7.3处理组要做好有关的善后处理工作,提出对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及抓好对公司范围内所有人员的教育工作。
8. 附件
8.1附件1扬尘、遗洒、泄漏应急机构网络图
8.2附件2扬尘、遗洒、泄漏应急器材、设备目录
编制:安全监察部审核:彭国元批准:王惠常2006年03月01日
附件1
扬尘、遗洒、泄漏应急机构网络图
公司值班电话:67021079 公司经理办:65112677
安全监察部电话:67019997-3107
医疗救援电话: 999;120
事故调查组组长郭顺祥,手机:
救护组组长于莲池,手机:
事故抢险组组长王军,手机:
技术保障组组长武延超,手机:
物资保障组组长王振立,手机:
综合协调组组长姚昕,手机:
副指挥兼善后处理组组长彭国元,手机:
安全保卫组组长王存琴,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