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企业财务规定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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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企业财务规定3篇

财务是指企业为达到既定目标所进行的筹集资金和运用资金的活动。在物业管理经营过程中,各类管理服务费、特约代办服务费、

各种兼营性服务的收入和相应的开支等,就构成了物业管理公司的

资金运行。下面是物业管理企业财务规定,欢迎参阅。

总则

第二条收费工作是发展公司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物业公司应严格执行发展公司制定的各项收费管理制度。

第四条收费管理制度应达到如下目标:

一、规范各项收费工作,保证收费资料真实完整;

二、建立并完善收费记录制度,保证各类相关收费数据的记录准确,并做到数据来源清晰、账账相符;

三、各类的数据应及时上报发展公司财务,保证财务数据及时传递,为管理活动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

四、加强对物业公司财务收支活动的会计监督,不相容职务有不同人承担。

收费分工

第六条物业公司各项收费日常业务归口公司财务室指导管理,各收费小区、收费部门,日常收缴业务工作管理统一由有色苑收费室

统筹安排指导。按照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收费业务授权批准、收费业务执行、收费稽查检查等工作,应由不同的人员执行,已达

到明确职责权限,行成相互制衡机制。

第八条收费工作分工如下:物业公司经理负责应收管理费及其他

费用收取标准、收费起止时间的确认工作,同时负责确认押金收取

标准、押金批准退付及处理工作;水电抄表工负责辖区所有由物业公

司支付费用的水电表的抄录工作;收费员负责以上各项经确认的收、

付内容进行收、付款作业,编制相关报表;收费室主任负责数据统计

工作,同时规范各收费小区、收费部门收缴程序及核查上报报表准

确性;财务室负责收付款业务的稽核,规范各收费项目收费制度。

收费程序

第九条水电费收费程序:抄表工应在次月1日将抄录的电费数据上报收费室,收费员在1-9日依据抄表工抄录电费数据录入收费软件,同时依据业主实际情况计算当期水费、物业管理费数据,针对

公用水、电、物业费转账部分,要求抄表工每季度抄录一次报发展

公司财务室,财务室根据各单位实际予以转账。电费总表的抄录时

间应与供电部门抄表时间同步,分表应在每月25-30日内完成抄录。收费室

主任应对当月录入数据进行稽核,并保证当月10日准时收费。

第十条停车费的收费程序:停车费的收取分按年收费、按月收费和临时收费三种形式。按年收费、按月收费由办卡人在收费室凭持

卡人详细资料办理,收费员必须录入持卡人相关信息后,按月或年

收费标准收费(初次办卡需缴纳制卡费),按月、年收费的收费情况,应按月编制收费清单,列明所属起止日期,报发展公司财务室,金

额必须与上报数据一致。临时收费由门卫值班人员收取,门卫值班

人员交接班时,必须依据门禁软件列示应收金额与实际收款金额,

填列交款明细表,并详细列明差额原因,同时交接班时应清点临时卡、停车费发票、钱款,交接班人员签字确认。门卫值班人员所收

票款必须及时上交秩序维护部负责人处,不得长时间滞留在各值班

人员手中。收费室主任应随时检查门卫的交接班记录,检查门卫的

停车票和票款数量金额,及时查找出现的错误。门卫应及时估算停

车票使用情况,不够时及时在收费室领取,收费室应建账登记停车

票领购情况。

第十一条门面出租及市场房屋、摊位租金的收费程序

(2)租赁合同签订后,房屋及摊位租赁户须持出租合同到发展公

司财务按合同的要求缴纳租金;

(4)租金每年缴纳一次,租赁合同期内,未按合同及时缴纳租金的,物业公司必须由专人负责催缴,保证租金及时缴纳。承租方应

积极缴纳租金,若数次催缴仍不及时缴纳租金,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停止向其继续出租,因终止出租合同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承

租方承担。

第十四条在每月月末,各网点收费扎完帐后,在次月5日前以电子版形式上报欠收费用明细单。报送收费室主任处汇总后上报财务,财务销售会计核对欠费挂账情况。

第十五条各项应收款的减免必须由物业、热力公司写专题报告报发展公司,专题报告内容应包括:缴费人的姓名、金额及减免的理

由等。由发展公司综合办、财务科核实后,报主管领导签字,最终

由董事长签字确认后,收费室方能处理减免,同时做好相关资料的

保管

工作,以备查验。

第十六条物业公司收费室与发展公司财务室将不定期对各类收费情况进行检查,如有舞弊情况将进行严厉惩罚,并在物业公司当季

考核中扣发相应考核工资。

票据管理

第十七条物业公司收款收据、定额停车费发票等,由发展公司财务室统一印制(或购买)、统一管理,由收费室主任在财务室办理领

购手续,负责各收费点的发放,收费室应建立专门备查簿登记收据购、存、领、销数量、号码及金额。各收费员缴销使用完的收据,

由收费室主任及时到财务室销号。

第十八条物业各小区设专人负责收据及定额停车费发票的领

用、保管和缴销。领用收据时检查无缺联、缺号后加盖物业公司财务专用章,并在登记簿上登记领用时间、数量、起止号码及领用人,同时交回前期已使用收据的存根联,以备查对。

第十九条收据的保管必须专人负责。如有遗失,追究保管人员责任。领用收据的小区,如果人员变动,需在变动前到物业公司收费室交回收据并结清核销。

第二十条各小区使用发票,为便于管理,应到发展公司财务室统一开具。一般情况下应以收据(第二联)换发票,所换发票的内容应与收据项目、金额完全一致,用以换取发票的收据作为发票记账联的附件,留物业公司财务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对于需要先开发票后付款的业主,根据收费通知单开具发票,并在发展公司财务室做好登记,款项入账后核销。

第二十一条收据填写要求:

据实填写。即必须按实收金额、项目、日期如实填写,不得弄虚作假,做到准确无误。

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有错误,全部联次盖“作废”章或写明“作废”字样,再另行开具。

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金额一致。④收据必须填写收款人姓名全称。

第二十二条各小区的收费通知专用章只能用于催款通知,不能用做其它用途;除此公章外,小区不得再有其它公章。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自二〇一四年一月起执行,由发展公司财务室负责解释修订。

一、财务会计管理的涵义

财务是指企业为达到既定目标所进行的筹集资金和运用资金的活动。在物业管理经营过程中,各类管理服务费、特约代办服务费、各种兼营性服务的收入和相应的开支等,就构成了物业管理公司的资金运行。

财务管理的主要内容有:对资金筹集运用的管理,固定资产和经租房产租金的管理,租金收支管理,商品房资金的管理,物业有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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