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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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

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

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为贯彻**精神,践行新发展理念,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两个中心”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文件精神,以促进医院持续、快速发展,提升医院的综合实力,吸引高端人才到我院,经研究制定,特制定**医院高端人才引进暂行办法。

一、引进原则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实行试用与考核相结合,择优引进德才兼备优秀人才的原则。

2、坚持注重能力和水平,优先引进学科带头人和高端优秀骨干人才的原则。

3、坚持加强对引进人才的学术水平、教学科研成果、发展潜力、职业道德等方面考核与考察,确保引进人才质量的原则。

4、坚持“双向选择、突出特色、重在使用”原则。

二、人才引进的对象和标准1、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有较高的专业理论基础知识、专业技能和科研能力,在学术技术领域有较高造诣和突出成果。

2、能够促进学科及梯队建设、新技术开展的硕士研究生和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优秀人才。

3、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4、符合引进岗位的其他条件。

三、人才引进的工作程序1、引进人才的途径:根据医院对人才引进的总体布局和需要,通过公开发布招聘信息、个人自荐、相关科室推荐或引荐等各种方式引进人才。

2、申报程序:组织人事科与相关科室对引进的人才进行初审后,提交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后,进入正常引进人才流程。

3、人才引进后的管理:(1)实行跟踪管理:首次评价时间为工作满3个月,以后每年一次,由科室主任、医教科和分管领导共同负责,对引进人才按阶段性进行评价。

评价内容以岗位职责和特定目标为依据。

(2)明确引进人才的违约责任。

四、保障机制1、组织管理:成立医学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院长负总责,相关分管领导和职能科室组成工作小组,共同商议和落实医学人才引进的规模、学科分布、工作生活待遇等各项工作。

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制度

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制度

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基本原则为了加强医院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工作管理,提高医院的学术水平和发展实力,特订立本制度。

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的程序和管理,确保引进的人才质量,并为高层次人才供应良好的发展环境和待遇。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引进高层次人才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引进程序第三条人才需求确定医院管理层依据医院的发展需求和学科建设需要,确定引进高层次人才的专业领域、数量和条件。

第四条人才招聘计划编制医院管理层依据人才需求确定引进计划,编制认真的招聘计划,包含招聘职位、职责描述、待遇标准等,并报批医院领导层。

第五条人才招聘发布医院通过各种途径发布人才招聘信息,包含招聘网站、专业学术杂志、学术会议等,同时通过内部渠道广泛宣传。

第六条简历筛选医院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申请人提交的简历进行筛选,依据岗位要求和申请人的学术背景、工作经过等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候选人名单。

第七条面试和考核医院组织面试和考核,对候选人进行专业知识和本领测试,同时了解其思维方式、团队合作本领等综合素养。

面试和考核结果作为录用决策的紧要依据。

第八条录用和聘用医院依据面试和考核结果,确定人才录用名单,并与候选人商讨具体聘用事宜,签订合同。

录用后,医院应及时向候选人发放录用通知,并落实相应的待遇和福利。

第三章待遇和保障第九条待遇标准医院依据人才的级别和岗位要求,订立相应的待遇标准,包含基本薪酬、绩效奖金、职称评定、科研经费、住房布置等,并依据工作表现进行调整。

第十条发展机会医院为高层次人才供应良好的职业发展机会,包含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研修培训、学术沟通等,鼓舞人才不绝提升本身的学术水平和综合素养。

第十一条科研支持医院为高层次人才供应必需的科研支持,包含试验室设备、科研经费、人员配备等,为其开展科研工作供应便利条件和资源保障。

第十二条住房布置医院为高层次人才供应相应的住房布置,包含公寓、住房补贴等,以解决其居住问题,提高其工作和生活的便利性。

医院高级人才引进管理制度

医院高级人才引进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医院综合竞争力,促进医院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高层次人才、领军人才团队、博士研究生等的引进。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注重人才的实际能力和业绩,突出人才引进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二章引进对象及条件第四条引进对象:(一)高层次人才:具有博士学位,正高级技术职称,年龄在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且同时满足相应条件。

(二)领军人才团队:团队负责人和核心成员必须具备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其中1人属于二类及以上人才。

(三)博士研究生:取得博士学历和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第五条引进条件:(一)高层次人才:1. 具有博士学位,正高级技术职称;2. 具有丰富临床一线实践经验,能独立熟练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的重大技术问题;3. 在国内外享有较高声誉,具有引领本学科发展的能力。

(二)领军人才团队:1. 团队负责人和核心成员具备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 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组织管理能力;3. 在国内外具有较高的学术地位和影响力。

(三)博士研究生:1. 取得博士学历和学位;2. 以排序第一作者或排序末尾通讯作者发表原创性研究SCI论文3篇及以上,其中中科院区论文1篇;3. 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临床实践能力。

第三章引进程序第六条引进程序:(一)制定引进计划:根据医院发展战略和学科建设需要,制定引进高层次人才、领军人才团队和博士研究生的计划。

(二)发布招聘信息:通过医院官网、学术期刊、人才市场等渠道发布招聘信息。

(三)资格审查: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引进条件的候选人。

(四)面试考察: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候选人进行面试、考察,了解其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等。

(五)确定引进人选:根据面试、考察结果,确定引进人选。

(六)签订合同:与引进人选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四章引进待遇及考核第七条引进待遇:(一)高层次人才:根据人才层次和贡献,给予年薪100万—500万元不等。

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

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

皖南医学院弋矶山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人才引进工作机制,优化医疗队伍结构,加强学科人才梯队建设,进一步提升医院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实力,吸引更多优秀的高层次人才来院工作,集聚一支优秀的学科高端人才、学科带头人和学术技术骨干队伍。

现结合医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引进原则(一)坚持引进人才与医院发展目标和学科建设规划相一致原则,重点引进对我院学科建设能起主要作用的学术骨干或学科带头人。

(二)坚持公开招聘、择优聘任、规范管理的原则,以积极、灵活和务实的措施吸引各类人才为我院的建设与发展服务。

(三)引进人才与引进团队相结合。

根据办院定位、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的需要,坚持引进高端人才与引进人才团队相结合,及时引进医院所需的高端人才或人才团队,促进医院发展。

(四)全职引进与柔性引进相结合。

对于学科建设急需的高端人才,可分时制“柔性”引进来医院工作。

引进人才不转移原人事关系或不改变原户籍、国籍,以完成特定的科研、医疗、教学等工作任务为目的,双方签订聘用协议。

二、引进范围(一)顶级人才(二)高端人才(三)学科带头人(四)技术骨干(五)博士及博士后(六)临床医学、基础研究类的特殊性、实用性人才三、具体条件(一)顶级人才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世界排名100位大学教授(著名研究机构相当职位者);2.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发平台首席科学家或负责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和科技重大专项首席科学家或专家组负责人;近5年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一等奖获得者(第一完成人);3.其他水平相当的人才。

(二)高端人才1.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中国青年科学家奖获得者、国家级教学名师;2.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世界排名前200位大学副教授以上职称人员(著名研究机构相当职位者);3.近5年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主要完成人(一等奖第二、第三完成人,二等奖第一、二完成人);4.其他水平相当的人才。

医院人才引进使用管理制度

医院人才引进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结构,提高医院整体实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各类人才的引进、培养、使用和考核。

第三条人才引进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二章人才引进第四条人才引进范围:(一)高层次人才:包括国家级、省级、市级等高层次人才。

(二)领军人才团队: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团队。

(三)博士研究生:取得博士学历和学位的人员。

(四)硕士研究生:取得硕士学历和学位的人员。

(五)本科生:取得本科学历的人员。

第五条人才引进条件:(一)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三)具备较强的临床实践能力和科研能力。

(四)年龄、学历、职称等符合岗位要求。

第六条人才引进程序:(一)制定人才引进计划。

(二)发布人才引进信息。

(三)组织人才招聘、考核。

(四)签订聘用合同。

第三章人才培养第七条人才培养目标:(一)提高人才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提升人才的专业技能和临床实践能力。

(三)培养人才成为医院发展的中坚力量。

第八条人才培养措施:(一)组织参加各类培训、学术交流。

(二)提供科研项目、临床实践机会。

(三)设立人才培养基金。

(四)建立导师制度,指导年轻人才成长。

第四章人才使用第九条人才使用原则:(一)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二)充分发挥人才的专长和潜力。

(三)鼓励人才创新,支持人才发展。

第十条人才使用措施:(一)设立各类专业技术岗位,明确岗位职责。

(二)开展岗位培训和技能考核。

(三)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

(四)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

第五章人才考核第十一条人才考核原则:(一)公平、公正、公开。

(二)客观、全面、动态。

(三)注重实际工作表现。

第十二条人才考核内容:(一)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

(三)工作业绩和贡献。

(四)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

第十三条人才考核程序:(一)制定考核方案。

(二)组织实施考核。

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模板】

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模板】

**学院附属医院高层次人材引进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为全面落实医院 36520 工程,实施人材强院战略,加强人材队伍建设,规范和完善人材引进工作,推动医院各学科发展,建设一支梯队合理、业务精湛、爱岗敬业的高水平人材队伍,不断提高医疗、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水平,根据《**学院人材引进实施办法(试行)》,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科学规划、按需引进。

环绕医院发展的总体规划,根据医院学科建设和人材队伍建设的需求,按照“按需引进、公开招聘、择优聘用”的原则进行引进。

第二条统筹兼顾、突出重点。

优先引进重点学科、博士点建设学科和紧缺专业急需的高层次人材。

重点引进在国际上有一定知名度或者在国内有较大影响,学科建设急需且有发展潜力的人材。

同时统筹考虑充实其他学科发展所需的高层次人材。

第三条注重学术、德才兼备。

引进的人材需德才兼备、爱岗敬业、具有团队精神。

坚持学术与业绩并重、科研与教学兼顾的考察标准,严格考核,确保质量。

第四条积极引进、重在使用。

根据人材需求,各学科要开辟视野,积极主动引进人材,同时要努力搭建事业平台,创新机制,营造良好环境,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材的作用。

第二章引进人材的分类及评价指标第五条为适应学科发展需要,原则上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材认定办法(试行)》(桂办发〔2022〕36 号)精神并结合我院实际将引进的范围和对象分为六个类别,具体评价参考指标如下:(一)高端人材:达到《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材认定办法(试行)》 (桂办发〔2022〕36 号)文件规定的认定参考目录中 A、B 层次及 C 层次人才的第(一)项中的第 1-8 项之一者。

(二)第一层次人材:博士,且业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1.八桂学者,或者等同于“八桂学者”层次的特聘人材,如珠江学者等;2.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3.达到《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材认定办法(试行 )》(桂办发〔2022〕36 号)文件中规定的认定参考目录中 D 层次人材的第(一) 项中的第 1-9 项之一者;4.近 5 年以第一完成人获省部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含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5.近 5 年承担美国 RO1 基金或者等同于美国 RO1 基金层次的国外课题项目的主持人;6.近5 年以第一作者、共同第一作者(排名第一位)或者通讯作者、共同通讯作者(排名最后一位)发表本专业原创性专业学术论著,被SCI 收录,单篇影响因子 20 分以上(包含 20 分)论著一篇或者单篇影响因子 10 分以上(包含 10 分)论著两篇,或者单篇影响因子10 分以上(包含 10 分)论著一篇,且另有Ⅰ区(按中科院分区)论著三篇。

丽水市人民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实施办法

丽水市人民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实施办法

丽水市人民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实施办法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大人才引进工作力度,建设一支梯队合理、业务精湛、爱岗敬业的高水平人才队伍,不断提高医疗、教学、科研水平,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科学规划,按需引进。

根据医院学科建设总体规划,结合人才队伍建设需求,坚持“按需引进、公开招聘、择优聘用”的原则引进高层次人才。

第二条德之为先,学术为要。

引进的人才应具有良好思想政治素质,顾全大局注重团结,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工作实践能力。

第三条统筹兼顾,突出重点。

优先引进重点学科和紧缺专业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统筹考虑其他学科发展的人才配套支撑,抓好东城院区人才储备工作。

第四条合理使用,注重培养。

坚持“感情留人、事业留人、待遇留人”理念,充分调动高层次人才的积极性,科学处理好高层次人才使用和培养之间的互促互进关系。

努力搭建事业平台,创新机制,营造良好环境,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的作用。

第二章组织实施机构第五条医院成立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由党委书记担任,第一副组长由院长担任,常务副组长或副组长由分管干部人事的领导担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处,负责高层次人才的引进、使用、培养、考核和服务等具体工作。

第三章引进人才的分类第六条根据《关于加强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丽委发〔2016〕3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引进高层次人才,具体对象如下:(一)高端人才。

《丽水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认定的A、B、C、D类人才。

(二)高级人才。

《丽水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认定的E类人才。

具体对象:1.博士研究生导师;2.硕士研究生导师;3.具有博士学位的专业技术人才。

(三)特殊人才。

对于特殊学科紧缺性人才或具有特别专长的优秀人才,可放宽相应的应聘条件,由双方共同商定确定相应层次标准。

第四章引进人才的程序第七条高层次人才引进程序:(一)制定计划。

根据相关学科的人才需求情况,人力资源处制定年度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二)发布信息。

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暂行办法

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暂行办法

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暂行办法为进一步提高我院学科建设和教学、科研、医疗水平,满足学科建设和人才梯队建设中高水平人才需求,医院决定在稳定、培养现有人才队伍的同时,加大吸引优秀人才来院工作力度,并在整合以往人才引进政策的基础上,根据当前形势和医院实际需要,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人才引进工作要坚持以提高学科的整体水平、优化学科梯队结构为目的;坚持“引进”与“培养”并重,正确处理“引进”与“培养”的关系;坚持不拘一格、任人唯才、德才兼备、择优聘任、合约管理、医疗、教学、科研并重的原则;坚持充分尊重基层和相关学科专家意见,进一步多层次、多渠道汇聚高层次、创造性人才。

二、组织领导成立医院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引进培养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管理科,负责高层次人才引进的招聘计划制定、资格审核、等级及待遇认定、评价及考核工作。

三、引进对象和基本条件(一)引进对象第一层次: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及海内外具有与此相当学术地位和成就的专家学者。

第二层次“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创新团队的学术带头人、国家重点项目的首席科学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千人计划”)入选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重点学科带头人、国家重点实验室负责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国家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具有相同学术地位和成就的海内外专家学者。

第三层次: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选;省部级重点项目主要负责人;省部级重点学科或重点实验室负责人;博士研究生导师;获得省部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一等奖第一完成人;具有相同学术地位和成就的海内外中青年学者。

第四层次:在本学科领域学术水平较高或医疗业绩突出且具有博士学位的主任医师;国内一流院校、一流学科及知名科研院所的优秀博士研究生。

同时具备在本专业公开发行医学期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 论文至少2篇及以上,影响因子单篇不低于2.0;或获得省部级自然科学科技进步二等奖第一完成人;或临床业绩突出,担任省级学会副主任委员及以上职务,外系能独立完成四级手术,且有一定的影响力。

医院引进特殊人才管理制度

医院引进特殊人才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深入实施人才强院战略,提高医院整体实力和核心竞争力,根据国家及军队相关人才引进政策,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目的和原则1. 目的:通过引进特殊人才,优化医院人才队伍结构,提升医疗技术水平,增强医院综合实力。

2. 原则:(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2)需求导向、注重实效原则;(3)分类引进、层次分明原则;(4)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

三、适用对象1. 高层次专家:具备高级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截止引进当年1月1日),在国内外享有较高声誉,具备突出学术成就和丰富临床经验。

2. 技术骨干:具备中级以上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截止引进当年1月1日),在专业领域具有较高造诣,能够主持或参与重大科研项目。

3. 青年人才:具备初级以上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截止引进当年1月1日),具备较强科研能力和临床技能,有发展潜力。

四、引进条件1. 高层次专家:(1)入选国家(全军)级人才工程计划,或获国家(全军)级人才表彰项目的;(2)主持国家(全军)级重大(重点)科研计划项目(课题)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的;(3)以主要完成人(前三)获省级科学技术一等奖以上及相当奖励的;(4)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在中科院JCR分区表TOP期刊发表论著2篇(从事基础研究的3篇)以上,或者单篇论著影响因子10分(从事基础研究的15分)以上。

2. 技术骨干:(1)入选省部级以上人才工程计划,或获省部级以上人才表彰项目的;(2)主持省部级以上重大(重点)科研计划项目(课题)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的;(3)以主要完成人(前三)获省级科学技术二等奖以上及相当奖励,或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在中科院JCR分区表TOP期刊发表论著2篇(从事基础研究的3篇)以上,或者单篇论著影响因子10分(从事基础研究的15分)以上。

3. 青年人才:(1)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和临床技能;(2)在国内外知名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具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力;(3)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

医院引进高级人才管理制度

医院引进高级人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结构,提升医院整体实力,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发展战略,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引进各类高级人才,包括但不限于高层次人才、领军人才团队、博士研究生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注重人才的品德、能力、业绩和潜力。

第二章引进对象与条件第四条引进对象:1. 高层次人才: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2. 领军人才团队:团队负责人和核心成员须具备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其中至少1人属于二类及以上人才。

3. 博士研究生:取得博士学历和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论文3篇及以上。

第五条引进条件: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 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丰富的临床实践经验。

3. 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

4. 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沟通能力。

第三章引进程序第六条报名与资格审查:1. 符合引进条件的应聘者,按照规定程序提交报名材料。

2. 医院人力资源部门对报名材料进行初步资格审查。

3.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进入下一环节。

第七条考核与选拔:1.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组织面试、笔试、实际操作考核等环节。

2. 考核结果由医院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专业能力、工作经历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

3. 选拔出优秀人才,报医院领导班子审批。

第八条签订合同与待遇:1. 经批准引进的人才,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

2. 医院为引进人才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住房补贴、科研启动经费等。

3. 对特别优秀的人才,可给予一事一议的特殊待遇。

第四章人才培养与使用第九条医院设立人才发展基金,用于支持引进人才的成长和发展。

第十条医院为引进人才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科研平台和培训机会。

第十一条医院建立健全人才激励机制,对引进人才在医疗、科研、教学等方面取得的成果给予表彰和奖励。

医院关于引进高层次人才的管理办法

医院关于引进高层次人才的管理办法

医院关于引进高层次人才的管理办法(讨论稿)为切实推进本院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实施人才强院战略,充实医疗保健业务骨干,推动学科发展,根据本院发展目标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高层次人才系具有医学类专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具有特殊才能医院紧缺急需的市内知名特色专家等。

第二条引进原则(一)优化结构,合理分布,加强重点学科、新兴学科的建设。

(二)注重实用,不拘一格,引进与引智并举。

(三)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第三条引进方式根据个人意愿并经考核,分为聘用和录用。

聘用按有关聘用签订聘用手续,录用按引进人才办理编制手续。

第四条引进条件(一)具有爱岗敬业,医德高尚,求实、协作、奉献的科学精神。

(二)专业理论功底扎实,业务技术精湛,创新意识强,具有较强的业务培训、科学研究、决策咨询的能力。

(三)年龄在45周岁以下,特殊人才可放宽至50岁。

(四)身体健康。

正式录用人员均纳入事业单位全额拨款编制管理,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及院内现行绩效待遇外,还可享受医院提供的如下优惠待遇,聘用人员参照正式录用人员执行。

(一)博士研究生医院提供以下待遇:1、特殊人才津贴每月5000元;2、科研启动经费15万元;3、酌情配备专业实验室、助手和秘书,配备手提式电脑一台;4、安排三室一厅住房一套;5、安家费30万元,协助解决配偶和子女随调问题。

6、每月发放本人手机通讯费。

(二)硕士研究生医院提供以下待遇:1、特殊人才津贴每月2000元;2、科研启动费5万元;3、医院在一定时期内(5年左右)提供租住房(三室一厅)使用,水、电、气及物业管理等费用自理。

如不需要住房的,每月补助1000元。

3、医院配备用于科研及工作手提式电脑一台,每月发放本人手机通讯费。

4、安家费10万元,(三)特殊才能医院紧缺急需的市内知名特色专家按专业要求及聘期时限院内临时研究决定其他待遇。

(一)投递简历。

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暂提供就业推荐表)、职称、获奖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直接送交本院人事科。

xx市引进高层次医学团队管理办法

xx市引进高层次医学团队管理办法

xx市引进高层次医学团队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吸引海内外优秀高层次医学团队来深发展,大力提升我市医疗卫生技术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高层次医学团队(以下简称团队)是指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急需、能为提升我市医疗卫生技术水平带来重大积极影响、产生重大社会效益的医学团队。

第三条团队引进工作遵循立足高端、解决急需、注重实效、持续发展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注重绩效管理。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四条申报团队引进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一)根据学科带头人及所在专科水平将引进团队分为A、B、C三类:A类团队的学科带头人应符合我市杰出人才认定标准,其团队专科排名全国前三位;B类团队的学科带头人应符合我市国家级领军人才或海外高层次A类人才认定标准,其团队专科排名全国前三位;C类团队学科带头人应符合我市国家级领军人才或海外高层次A类人才认定标准,其团队专科排名全国前十位。

(二)团队一般由1名学科带头人和至少3名核心成员组成。

核心成员是指团队中承担主要临床、教学和科研任务的引进成员,不包括引进单位为团队提供的配套人员。

(三)团队成员应保持稳定,团队带头人及其他团队成员需按如下时间要求保障其在深开展工作:团队带头人工作时间:按A、B、C三类,带头人每年在深工作时间分别不少于1、2、3个月;团队带头人之外的其他成员工作时间:至少2名团队成员须全职在深开展工作,另有至少2名团队成员在深工作时间年均须在6个月以上。

(四)团队成员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人数应占80%以上。

团队成员应符合我市医疗卫生人才引进的年龄限制标准,柔性引进的团队成员可不受年龄限制。

(五)团队须具备良好的工作基础,有明确的主攻方向和发展目标,符合我市医疗卫生发展需要,掌握的核心医疗技术成果为国际先进、国内领先或填补国际、国内空白。

学术水平在本领域内具有明显优势,已取得突出成绩或具有明显的创新潜力。

第五条引进单位须为我市卫生计生单位,包括各级医院、公共卫生机构、计生技术服务机构、社会办医疗机构等,具备保障引进团队开展工作的必要条件,主要包括:(一)引进单位与引进团队相关的学科基础良好,具备保障团队顺利开展工作的必要设施、设备和人员;(二)引进单位为引进团队工作配备了稳定的配套工作人员,并确定一名副高级职称以上的人员作为引进团队带头人助理(以下简称带头人助理),负责引进团队在深的日常事务,统筹协调引进团队与用人单位合作的相关事项。

医院制定高层次人才管理制度

医院制定高层次人才管理制度

随着医疗卫生事业的快速发展,医院作为医疗服务的主体,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日益增长。

为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激发人才创新活力,提升医院核心竞争力,特制定以下高层次人才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以人才需求为导向,以人才培养为核心,以人才使用为保障,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高层次人才队伍。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包括临床医学、中医(含中西医结合)、口腔等专业领域的高层次人才。

三、人才引进1. 引进对象: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具有丰富临床经验、较高学术水平和较强创新能力的人才。

2. 引进程序:根据医院学科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实际需要,通过公开招聘、推荐等方式引进高层次人才。

3. 引进待遇:给予个人最高200万元的人才引进费支持,人才引进费实行单独核定(不含薪酬、安家费等其他人才待遇);给予符合相应条件的人才团队50万元的专项资助。

四、人才培养1.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国内一流水平的医疗人才,提升医院核心竞争力。

2. 培养措施:实施“导师制”、“学术交流”、“科研立项”等措施,为高层次人才提供全方位的培养。

3. 培养考核:定期对高层次人才进行考核,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五、人才使用1. 优化岗位设置:根据高层次人才的专业特长和医院发展需求,为其提供合适的岗位。

2. 落实待遇: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为高层次人才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

3. 激励机制:设立高层次人才奖励基金,对表现突出的人才给予奖励。

六、人才考核与评价1. 考核内容:包括工作业绩、科研成果、学术水平、团队协作等方面。

2. 评价方法: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对高层次人才进行综合评价。

3. 结果运用:考核结果作为人才晋升、奖励、调整岗位的重要依据。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医疗人才引进管理办法

医疗人才引进管理办法

医疗人才引进管理办法医疗行业作为关乎人民生命健康的重要领域,其发展离不开高素质、专业化的人才队伍。

为了吸引和留住优秀的医疗人才,提升医疗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医疗人才引进管理办法。

一、引进原则1、需求导向原则根据医疗机构的发展战略、学科建设和业务需求,有针对性地引进各类医疗人才,确保引进的人才能够满足实际工作需要。

2、德才兼备原则注重引进人才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选拔品德高尚、医术精湛、敬业奉献的医疗人才。

3、公平公正原则在引进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选拔,杜绝任何形式的歧视和不正当竞争。

4、能力优先原则以人才的专业能力和实际工作业绩为主要评价标准,优先引进具有突出专业技能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人才。

二、引进对象1、高层次医疗专家包括在国内外知名医疗机构或科研机构工作,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影响力的专家学者。

2、学科带头人在相关医学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背景和丰富的临床经验,能够引领学科发展的领军人物。

3、优秀中青年骨干具备较强的发展潜力和创新能力,在临床、科研等方面取得一定成绩的中青年医生。

4、紧缺专业人才对于医疗机构急需的、市场供应相对不足的专业人才,如某些特殊科室的医生、技师等。

三、引进条件1、学历和职称要求根据不同的引进对象,设定相应的学历和职称条件。

一般来说,高层次医疗专家应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职称;学科带头人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和副高级以上职称;优秀中青年骨干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和中级以上职称。

2、工作经验具有一定年限的相关工作经验,且在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

例如,高层次医疗专家应具有多年在知名医疗机构的工作经历;学科带头人应在本学科领域有丰富的临床和管理经验。

3、专业技能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精湛的医疗技术,能够独立完成复杂的医疗任务,解决疑难病症。

4、科研能力对于从事科研工作的人才,要求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主持或参与过重要科研项目,发表过高水平的学术论文。

四、引进程序1、制定计划医疗机构根据自身发展需求,制定年度医疗人才引进计划,明确引进的岗位、人数、条件和待遇等。

医院高层次人才管理制度

医院高层次人才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加强医院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医院核心竞争力,推动医院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引进、培养、使用、考核、激励和退出高层次人才的相关工作。

三、高层次人才定义高层次人才是指具有较高学术水平、丰富临床经验、较强创新能力和社会影响力,对医院学科建设和医院发展具有重大贡献的各类人才。

四、引进与培养1. 引进原则(1)按需引进,优先引进重点学科和紧缺专业急需的高层次人才;(2)德才兼备,爱岗敬业,具有团队精神;(3)坚持学术与业绩并重、科研与教学兼顾的考察标准。

2. 引进程序(1)发布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2)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确定引进人选;(3)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3. 培养措施(1)制定高层次人才发展规划,明确培养目标、重点和措施;(2)提供学术交流、科研平台、进修学习等机会,促进人才成长;(3)建立导师制度,发挥老专家传帮带作用。

五、使用与考核1. 使用原则(1)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的专业特长和创新能力;(2)为高层次人才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展空间。

2. 考核制度(1)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体系,包括学术水平、临床能力、科研能力、团队协作等方面;(2)定期对高层次人才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晋升、激励的重要依据。

六、激励与保障1. 激励措施(1)给予高层次人才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2)设立高层次人才专项基金,用于支持人才开展科研、学术交流等活动;(3)对取得突出成绩的高层次人才给予表彰和奖励。

2. 保障措施(1)为高层次人才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2)关心高层次人才的思想政治、工作生活等方面,及时解决实际问题。

七、退出与解聘1. 退出条件(1)因个人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岗位职责的;(2)严重违反医院规章制度,经教育不改的;(3)其他应予退出的情形。

2. 解聘程序(1)医院提出解聘意见;(2)征求高层次人才意见;(3)医院决定解聘,并签订解聘协议。

医院高层次人才管理

医院高层次人才管理

医院高层次人才管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科技兴院(校)、人才立院(校)”的发展战略,加强中心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为中心医疗教学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根据中共xx市委关于印发《xx市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津贴办法的通知》和xx市卫生局《关于高层次卫生人才津贴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自卫发〔2004〕43号)的文件精神,结合中心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心建立高层次人才管理制度,加强考核管理,落实待遇,明确责任,是为调动各类高层次人才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其在科研、专业技术方面的领头羊作用,带动中心的科研、新技术和医疗教学水平迈上新的台阶,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环境。

对考核合格者,按月发放人才津贴并享受相关待遇,使高层次人才管理工作规范化。

第二章范围对象第三条范围对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系享受人才津贴待遇及被考核对象:1.中心编制内获得国家承认的研究生学历且取得硕士、博士学位的在职在岗职工。

2.获得国家、省、市级及卫生局授予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名中医”、省卫生厅授予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称号的职工。

第三章人才津贴标准第四条人才津贴标准:博士研究生每月600—1000元;硕士研究生每月200—300元。

省级及以上组织授予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每月600—1000元。

省卫生厅授予的、市级、市卫生局授予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名中医每月300元。

第五条高层次人才津贴标准由中心领导班子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

第四章考核管理第六条获得四川省卫生厅、xx市政府、xx市卫生局授予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名中医”称号、四川省卫生厅授予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称号人才的考核管理,按照省、市文件规定和具体目标要求实行管理期,在管理期内享受人才津贴,管理期满经考核合格并继续保持称号者,进入下一个管理期管理,继续享受人才津贴;若管理期满经考核不合格或未继续保持其称号者,则从管理期满次月起不再享受人才津贴及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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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提高人才队伍建设水平,根据医院学科发展、学科建设和科研规划的需要,优化资源配置,优先保证重点学科、新兴学科和医院近期重点发展的学科,兼顾其他学科,坚持人才引进、人才培养与学科建设相协调,进一步完善公平、公开、公正、择优聘任、合同管理、目标考核的制度,积极引进德才兼备的一流人才,实现医院人才队伍建设的科学发展。

二、引进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博士研究生
1.身体健康,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2.研究生前所学专业与硕、博所学专业相符或相近;
3.具备执业医师资格;
4.有三级医院工作经历或高、中级职称者优先。

(二)学科带头人
1.身体健康,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位,高级职称,年龄50 岁以下。

2.有二甲医院工作经历,有较强的临床管理经验和科研能力,能指导学科学术梯队建设,具有带领学术团队进入或保持国内先进水平的能力。

3.具有三级医院经历者优先。

(三)学科骨干
1.身体健康,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位,中级以上职称,年龄45 岁以下。

2.有二甲医院10 年以上工作经历,有较强的临床工作和科研能力。

3.具有三级医院经历者优先。

三、工作和生活待遇
根据引进人才具体情况给予相应待遇,包括安家费、科研启动基金、住房、车辆、家属子女工作调动等,享受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待遇,享受本单位同资历人员同等福利待遇。

四、引进工作程序
(一)公开招聘:医院每年制定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并通过报刊、网络等媒体发布招聘信息。

(二)提交资料:应聘者向人力资源部提交个人简历和相关资料。

(三)资格审查:人力资源部对应聘资料进行初步筛选审查后报院领导审批,同意引进的人员,由人力资源部安排面试事宜。

(四)面试:经医院同意面试的应聘者提交首次聘任的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由医院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小组对应聘者进行面试。

(五)体检: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应聘者进行身体检查。

(六)确定录用人员:人力资源部将应聘人员面试考察情况、体检情况等进行汇总,提出初步待遇意见,报院长办公会研究,确定录用人员。

(七)办理录用手续,签订聘任合同。

五、聘期管理和考核
(一)医院对引进高层次人才实行合同及工作目标责任制管理,以签订合同和工作目标责任书的方式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及违约责任。

(二)医院根据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按期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进行考核。

(三)考核内容:主要考核引进高层次人才履行《聘任合同》和《工作责任书》中的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同时考核人员的业务水平、医德医风、科研教学水平、团结协作精神等。

(四)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得分85 分以上的为优秀,65 分以上的为合格,60 分以上的为基本合格,60 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五)考核合格及以上者,继续履行合同;聘任中期考核基本合格或不合格者,医院责令其以书面形式陈述理由及今后两年具体改进打算和工作计划;聘任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医院将根据合同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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