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成立助理全科医生培训领导小组和培训办公室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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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全科医师培训规章制度

助理全科医师培训规章制度

助理全科医师培训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助理全科医师的培训工作,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助理全科医师培训工作。

第三条助理全科医师培训工作应遵循“循序渐进、因材施教”原则,全面系统地培养医学人才。

第四条助理全科医师在培训期间,应遵守医德医风和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认真负责,不得违纪违法。

第五条医疗卫生机构应明确助理全科医师的培训目标、任务和要求,建立健全培训管理制度。

第六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建立健全师生关系,促进师生之间的融洽合作,共同努力推动医疗服务水平的提高。

第二章培训内容和要求第七条助理全科医师的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基础医学知识、临床医学知识、专业技能培训和实践锻炼等。

第八条助理全科医师的培训要求包括学习时长、学习内容、实践和考核等。

第九条医疗卫生机构应根据助理全科医师的实际情况,制定个性化的培训计划和学习任务。

第十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加强对助理全科医师的指导和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他们在学习和工作中的问题。

第十一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建立健全助理全科医师的档案管理制度,及时记录和归档培训过程中的各类资料。

第三章师资力量和培训环境第十二条医疗卫生机构应配备专业的教学师资力量,邀请有经验、有水平的医生担任助理全科医师的导师。

第十三条医疗卫生机构应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条件,为助理全科医师的培训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第十四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建立健全助理全科医师的学习交流平台,促进师生之间的交流和合作。

第十五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加强对助理全科医师的心理健康教育,关心他们的生活和学习情况,及时给予帮助和支持。

第四章考核评价和培训总结第十六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定期对助理全科医师进行考核评价,检查他们的学习进度和成绩,定期给予反馈。

第十七条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助理全科医师培训和选拔的重要依据,对于不合格者应及时给予整改和指导。

第十八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对助理全科医师的培训进行总结与评估,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不断完善培训工作。

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申报中医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的通知

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申报中医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的通知

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申报中医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公布日期】2021.07.28•【字号】浙中医药函〔2021〕13号•【施行日期】2021.07.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培训正文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申报中医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的通知浙中医药函〔2021〕13号各市卫生健康委:为规范和加强中医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工作,提升培训质量,我局将组织开展中医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遴选数量中医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原则上按照“每个市设置不超过1家临床培养基地,每家临床培养基地对应配备1-2家基层实践基地、1-2家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进行设置。

二、申报要求(一)临床培养基地。

1. 基本条件。

二级甲等以上中医医院,科室设置及规模能够满足中医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标准中的各项要求。

2. 师资条件。

具有满足中医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的师资队伍,临床指导老师应具有临床学术专长、中级及以上中医专业技术职称。

3. 教学条件。

有满足培训要求的教学设备和能容纳60人以上的教室和培训临床技能的示教室,具有满足培训所需的专业书籍和期刊,有互联网等获取专业信息的渠道和设施。

4. 组织与管理要求。

单位领导重视,由院级领导分管培训工作。

有中医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管理机构和专、兼职管理人员。

5. 后勤保障。

能为培训对象提供学习、生活的基本条件,能安排住宿。

(二)基层实践基地。

基层实践基地设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有中医科、中药房等,能够提供针灸、推拿、中医康复等中医药特色服务。

(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设在县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机构。

基层实践基地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应具备开展中医全科医疗服务技能培训、预防保健与公共卫生服务技能培训和社区卫生服务管理技能培训的基本条件和带教师资。

三、申报程序(一)拟申报单位填写《浙江省中医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申报表》(包含基层实践基地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相关信息,见附件),报各市卫生健康委。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成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成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成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河北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14.03.17•【字号】冀卫办科教函[2014]9号•【施行日期】2014.03.17•【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成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冀卫办科教函〔2014〕9号)各设区市卫生局、委机关各处室: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培养合格临床医师的必然途径。

为完善该项工作的协调领导机制,经研究,决定成立河北省卫生计生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协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在省卫生计生委党组领导下,负责全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建设的组织领导,研究部署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总体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二、领导小组成员组长:杨新建省卫生计生委主任副组长:于素伟省卫生计生委巡视员江建明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成员:许钢柱省卫生计生委人事处处长周志山省卫生计生委规划处处长范素文省卫生计生委财务处处长席彪省卫生计生委法制处处长李殿军省卫生计生委体改处处长姜建明省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处处长尹晨茹省卫生计生委宣传处处长尤殿平省卫生计生委科教处处长三、领导小组办公室(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卫生计生委科教处,主要职责为: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日常管理及协调工作;研究提出有关政策、起草文件;组织实施标准制定、基地认定、招录培训、考核认证、监测指导、社会宣传和联系专家及有关行业组织等具体工作;贯彻落实领导小组议定的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

主任:尤殿平省卫生计生委科教处处长成员:燕建振省卫生计生委人事处卫生计生监察专员高宪甫省卫生计生委规划处副处长高建军省卫生计生委财务处副处长卫丽省卫生计生委法制处副处长杨忠来省卫生计生委体改处卫生计生监察专员刘丽省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处副处长杨秋义省卫生计生委宣传处副处长李保红省卫生计生委科教处调研员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2014年3月17日。

医生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方案

医生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方案

医生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方案一、培训目标(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的卫生工作方针;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强烈的职业责任感和良好的医德修养,愿意在农村基层为人民群众健康服务。

(二)理解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具有全科医学理念,掌握临床医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以及公共卫生的相关知识和技能;熟悉全科医学的诊疗思维模式,能够运用全科医学的基本理论和原则指导医疗卫生实践;具有对农村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诊疗能力、预防保健工作能力;具有良好的医患沟通能力,以维护和促进健康为目标,向个人、家庭和农村社区提供以需求为导向的综合性、协调性、连续性的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

二、培训时间和方式(一)培训时间培训时间2019年7月15日到2021年7月14日(共104周)。

具体时间安排。

1.临床培训82周,安排在医院临床培养基地进行;2.基层实践16周,安排在认定的基层实践基地进行;3.理论和综合素质课程采取集中授课2周,穿插在临床培训、基层实践过程中进行;4.综合考试考核与结业1周,机动3周(如执业助理医师考前强化训练或学生自选科室加强学习)。

(二)培训方式1.培训以提高农村全科医疗服务能力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为核心,主要由学院全科医学理论教师及具有带教资格的临床培养基地医师、基层实践基地医师共同组成的师资团队承担带教任务,培训全程实行指导教师制。

2.培训过程注重临床轮转和基层实践的实际效果。

在带教师资的指导下,临床轮转阶段加强常见疾病诊疗思维的培养和诊疗技能的培训;基层实践阶段突出临床各科所学理论课程相关知识和技能的整合与应用,以及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相关内容的实践操作。

临床轮转与基层实践穿插进行、有机衔接,使学生在培训期间始终着重强化以全科医生岗位需求为导向的临床能力培训和基层实践训练。

3.全科医学基本理论知识及全科医生职业理念和综合素质培养采取集中授课、讲座和见习等形式进行。

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做好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的通知-鲁卫科教国合字[2011]25号

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做好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的通知-鲁卫科教国合字[2011]25号

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做好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的通知正文:---------------------------------------------------------------------------------------------------------------------------------------------------- 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做好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的通知(鲁卫科教国合字〔2011〕25号)各市卫生局,省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到2012年,实现全省每个乡镇卫生院、每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都有合格全科医生的目标,是我省医改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之一。

为此,我厅会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制订了《山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实施方案(2011-2012年)》(鲁卫科教国合字[2011]24号,以下简称《方案》),已印发给你们。

为了切实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任务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的任务是:到2012年底,通过转岗培训,为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培训1名全科医生、为每个乡镇卫生院(经编制部门核定编制的乡镇卫生院)培训1名全科医生。

2011-2012年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计划见附件1。

二、遴选确定培训基地各市根据《方案》要求,遴选1个全科医生转岗培训理论培训基地、3个临床培训基地,每个临床培训基地对应3个基层实践基地,并确定具备一定教学能力的疾病控制和妇幼保健机构作为公共卫生实习基地。

理论培训基地应设在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教育资质的医学院校或经我厅批准认定的省全科医学培训基地;临床培训基地为经省卫生厅、省教育厅批准的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的综合医院,符合《全科医生转岗培训临床基地标准》(附件2)要求;基层实践基地应符合《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基层实践基地标准》(附件3)要求。

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标准(试行)

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标准(试行)
02 综合性思维
强调医生要具备综合性的医学知识,能够从多个 角度分析和解决患者健康问题。
03 连续性照顾
培养医生为患者提供连续性的医疗服务,关注患 者的长期健康管理和疾病预防。
掌握基本诊疗技能
01 病史采集与体格检查
培养医生熟练掌握病史采集和体格检查技巧,能 够准确获取患者病史和体征信息。
02 实验室检查与辅助诊断
诊断学、内科学、外科学等临床学科知识
掌握常见疾病的临床表现、诊断依据、治疗原则及预防措施,熟悉常见疾病的诊疗流程, 具备基本的临床思维和判断能力。
医学影像学、实验室诊断等辅助检查知识
了解常用医学影像检查方法的原理及适应症,熟悉常见疾病的影像学表现,掌握实验室检 查的原理、方法及临床意义。
全科医学理念与技能
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了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项目和内容,熟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 实施原则和方法,具备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能力。
常见疾病的诊疗与转诊
掌握常见疾病的诊疗原则和方法,熟悉常见疾病的转诊指征和流程 ,具备处理常见疾病和及时转诊的能力。
急救与抢救技能
了解常用急救技术和抢救措施的原及应用范围,熟悉常见急危重 症的识别和处理流程,具备基本的急救和抢救能力。
全科医学基本概念与原则
理解全科医学的定义、特点及服务模式,掌握全科医生的 角色定位及服务范围。
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了解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的基本理论和方法,熟悉针对不 同人群的健康教育策略,具备开展健康咨询和指导的能力 。
慢性病管理
掌握慢性病管理的基本原则和方法,熟悉常见慢性病的危 险因素、临床表现及治疗方案,具备制定和执行慢性病管 理计划的能力。
相衔接
将评估结果与医师执业注册相衔 接,确保只有经过严格培训并具 备相应能力的助理全科医生才能 获得医师执业资格,保障医疗质 量和安全。

关于成立XX社区全科医生签约服务领导小组的通知

关于成立XX社区全科医生签约服务领导小组的通知

关于成立XX社区全科医生签约服务领导小组的通知根据相关政策和要求,为更好地推进社区全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现决定成立XX社区全科医生签约服务领导小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组织目的通过成立社区全科医生签约服务领导小组,加强社区全科医生签约服务的组织、协调和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促进居民健康。

二、组织架构1. 领导小组由XX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担任组长,XX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科医生代表、健康教育专家、社区卫生工作者等相关人员担任成员。

2. 领导小组设立秘书处,由指定人员具体负责协调沟通和文件管理等事务。

三、职责分工1. 组长负责领导小组的整体工作,统筹协调各项工作任务。

2. 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各自领域的工作,积极参与讨论和决策,提出建议和改进建议。

3. 秘书处负责领导小组内文件的起草、归档和传递等事务工作,协助领导小组的日常运行。

四、工作内容1. 组织制定社区全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明确责任和目标,确保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

2. 组织开展全科医生签约服务知识培训,提升全科医生的服务水平和专业能力。

3. 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汇报工作进展和问题,讨论解决方案,推动社区全科医生签约服务的全面发展。

4. 加强与相关部门和机构的沟通和协作,共同推动社区全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改进和创新。

五、工作要求1. 领导小组成员应认真履行职责,积极配合工作,确保工作的高效运转。

2. 领导小组成员应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作,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共同推动社区全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

3. 领导小组成员应及时汇报工作进展和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和改进建议。

请各位领导和成员认真学习、理解并贯彻执行上述工作要求和职责分工。

希望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能够为居民提供更好的全科医生签约服务,促进社区健康!。

辽宁省卫生厅关于辽宁省全科医师岗位培训有关事宜的通知

辽宁省卫生厅关于辽宁省全科医师岗位培训有关事宜的通知

辽宁省卫生厅关于辽宁省全科医师岗位培训有关事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04.04.08•【字号】辽卫函字[2004]121号•【施行日期】2004.04.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安全与血液正文辽宁省卫生厅关于辽宁省全科医师岗位培训有关事宜的通知(辽卫函字〔2004〕121号)各市卫生局:自2003年3月辽宁省首届全科医学教育工作会议以后,各市卫生行政部门和全科医学培训基地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全科医学教育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辽卫字[2002]9号)精神,开展了或筹备开展全科医师的岗位培训工作。

为推动辽宁省全科医学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提高培训质量和水平,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省卫生厅根据已开展培训地区的课程安排情况,结合中国医科大学全科医学培训中心开展“中英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与贫困人口医疗救助”项目中的“全科医师转岗培训”经验,提出了对全省全科医师岗位培训的课程安排意见(见附件),请各地在开展培训中参照执行。

目前尚未开展全科医师岗位培训的市,要在今年内启动这项工作。

二、各市在开展培训之前,要将培训安排计划和师资接受培训情况报省卫生厅科教处和省全科医学教育中心备案。

承担全科医师岗位培训的师资,应参加省全科医学教育中心或卫生部全科医学教育中心的培训,获取资格证书。

阶段性培训结束后,培训基地要将学员名单和单科考试成绩单报卫生厅科教处和省全科医学教育中心,以便组织统一考核(试)。

三、辽宁省第二届全科医学教育师资培训将在2004年6月上、中旬举办,有关具体事宜另文通知。

其他有关培训事宜按《辽宁省全科医学教育实施方案(试行)》执行。

二○○四年四月八日附件:辽宁省全科医师培训课程安排第一模块:全科医学基础理论。

助理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基地规章制度

助理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基地规章制度
——考勤有关规定
6.住院医师参加培训应当满足临床实践时间的要求,除法定节假日和 暂停培训等情形外,年度各类休假累计超过15日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延 长培训年限:
(1)累计请假16天至30天的,延长培训2个月。 (2)累计请假31天至90天的,延长培训6个月。 (3)累计请假91天至180天的,延长培训1年。 (4)累计请假超过180天的,终止培训。
——考勤有关规定
9.单位委派的培训对象在培训期间原人事(劳动)、工资关系不变,委 派单位、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和培训对象三方签订委托培训协议。面 向社会招收的培训对象与河南省市人才交流中心。
——考勤有关规定
10.我院新进住院医师参加规范化培训过程中,其工资奖金按照我院 职工工资奖金标准执行。单位委培人员工资由委托单位负责发放,与我 院同级别住院医师工资差额部分由我院补发。社会人员工资按照我院同 级别住院医师工资标准由我院全额发放。单位委托培养和社会人奖金享 受我院住院医师同等待遇。各种原因导致不能如期完成培训者,顺延期 间我院停止其工资和奖金的发放。
——考勤有关规定
(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第五条 培训过程考核是对住院医师培训过程的综合评价,是保证临 床医师培训质量的关键环节,包括岗前培训考核、日常考核、出科考核、 年度考核等。考核内容包括:人文沟通、理论考核、技能考核、轮转任务 完成情况、临床综合能力、参加业务学习、出勤情况等方面。由医务科、 各专业基地和轮转专业共同负责组织考核。
——专业轮转
3.住院医师在培训期间必须遵守我院各项规章制度,树立良好的医德 医风, 积极参加并认真完成各项培训考核任务。凡发生服务态度恶劣、 工作责任心差、玩忽职守甚至因违反我院各项规章制度出现医疗差错、 引发医疗纠纷、造成医疗事故或恶劣社会影响者,视其严重程度,给予 批评教育、顺延培训甚至终止培训,并参照我院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其 首培导师及带教老师负连带责任。对于终止培训的住院医师, 报省卫健 委备案。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综合医院)全科医学科设置指导标准(试行)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综合医院)全科医学科设置指导标准(试行)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综合医院)全科医学科设置指导标准(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08.27•【文号】国卫办科教发〔2018〕21号•【施行日期】2018.08.2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关于印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综合医院)全科医学科设置指导标准(试行)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18〕2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计生委: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8〕3号),加强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提高全科医生培养质量,我委组织制定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综合医院)全科医学科设置指导标准(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可从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下载),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为做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综合医院)全科医学科设置工作,充分发挥全科医学科作用,现提出以下要求:一、认定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的综合医院必须承担全科医生培养工作任务。

最迟在2019年12月底前,各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综合医院)均应独立设置全科医学科,人员配备符合标准要求。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综合医院)设置全科医学科,按诊疗科目登记有关规定执行。

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综合医院)应当建立和完善对全科医学科的激励机制,在培训基地内部分配中,合理核定全科医学科医务人员绩效工资水平,全科医学科医护人员收入原则上不低于本单位同级别人员收入平均水平,并在职称晋升、岗位聘用等方面加大倾斜力度,吸引和稳定优秀专业人员从事全科医教研工作。

三、严格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综合医院)动态管理,将全科专业基地建设和作用发挥情况作为培训基地考核评估的核心指标。

到2020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综合医院)仍未独立设置全科医学科或未达到设置指导标准要求的,取消其培训基地资格。

深圳市卫生局关于成立全科医学教育培训领导小组的通知

深圳市卫生局关于成立全科医学教育培训领导小组的通知

深圳市卫生局关于成立全科医学教育培训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卫生局•【公布日期】2004.11.24•【字号】深卫科发[2004]62号•【施行日期】2004.11.24•【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深圳市卫生局关于成立全科医学教育培训领导小组的通知(深卫科发〔2004〕62号)各区卫生局、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各有关单位:根据《深圳市2004-2010年全科医学教育发展规划》,我市将在本世纪头十年建立起适应我市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需要的全科医学教育体系,培养和造就一支立足于社区,为广大居民提供基本卫生服务,能用环境-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开展融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为一体的高素质的社区卫生服务队伍。

为实现这一发展目标,加强全科医学教育领导和组织机构建设,现成立“全科医学教育培训领导小组”,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领导小组组成组长:周俊安副组长:江捍平、陈育民、张丹、彭汉共成员:谢若斯、杨才布、陈广钦、钟伟钦、廖利平、林汉城、许四虎、张英姬、刘冬云、夏俊杰。

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科教处。

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职能全科医学教育培训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的全科医学教育进行统筹规划、组织管理和指挥协调;全科医学教育培训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市全科医学培训的组织管理、全科医学岗位培训的规划制定、质量监督和培训基地资格审查和推荐等工作。

三、卫生系统各级行政部门及机构要充分认识社区卫生服务的重要性,认识发展全科医学教育的重要性,把全科医学教育作为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一项全局性、先导性、基础性工作纳入整体工作计划,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抓住机遇、大胆探索、勇于实践,推动全科医学教育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助理全科医师规范培训计划

助理全科医师规范培训计划

助理全科医师规范培训计划一、培训目标本次培训旨在提高助理全科医师的临床技能、科学素养和人文关怀能力,使其更好地为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通过培训,助理全科医师将进一步了解全科医学的理念和实践,学会综合运用临床知识和技能,提高对患者的综合诊疗能力,促进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的提高。

二、培训内容1. 全科医学理论通过系统的理论学习,让助理全科医师了解全科医学的定义、范畴、理念和特点,掌握全科医学的基本理论知识。

包括但不限于全科医学的学科体系、临床诊疗流程、患者健康教育及预防保健等知识。

2. 临床实践助理全科医师将参与临床实践环节,通过实际操作和实践经验来积累临床知识和技能。

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患者问诊、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诊断和治疗方案的制定和执行等内容。

3. 医学伦理与法律助理全科医师需要了解医学伦理和法律的基本原则和规定,包括但不限于患者权益保护、医疗纠纷处理、医疗责任和义务等方面的内容。

4. 专科知识全科医生需要具备一定的专科知识,在本培训计划中将重点学习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等领域的基本知识和技能,致力于提高助理全科医师的综合诊疗能力。

5. 医疗技术包括但不限于医学影像学、临床实验室技术、微创治疗技术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和技能的学习。

6. 患者沟通与卫生教育通过专业的培训,提高助理全科医师的沟通能力,使其更好地与患者沟通交流,帮助患者了解疾病情况,并提供相关的健康教育。

三、培训方法1. 理论学习采用课堂讲授、讨论等方式,辅以多媒体教学、案例分析等形式,帮助助理全科医师系统地学习全科医学的基本理论知识。

2. 临床实践组织实际的临床操作和实践经验,让助理全科医师在实际工作中学以致用,较快地积累临床经验。

3. 论文写作要求助理全科医师在培训过程中撰写医学论文,通过论文写作训练培养其科研能力和学术素养。

4. 网络学习通过互联网等方式,引导助理全科医师在培训之余进行相关知识的学习,并鼓励其参与医学论坛和学术交流活动。

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理论课培训实施计划方案

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理论课培训实施计划方案

湖北省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理论课培训实施方案理论课培训是当前我省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工作的难点和薄弱环节,为了全方位完成《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标准》(以下简称“国家培训标准”)规定的各项培训任务,高位强力推进我省理论课培训工作,确保培训质量,现以“国家培训标准”以及《湖北省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督查评估指标(试行)》为依据,特制定湖北省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理论课培训实施方案。

一、提高思想认识,明确主题责任(一)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理论培训工作“国家培训标准”之所以设计理论培训,其初衷是考虑到临床医学3年毕业的学员,临床医学知识和基础医学知识相对于5+3学员来说太薄弱,且临床轮转相对5+3在时间上又少了一年,为保证培训质量必须开展理论培训(5+3培训标准则无理论培训设计)以弥补其先天不足。

可见,3+2模式的理论培训是整个培训工作的不可分割、不可或缺的一个部分,直接关系到3+2培训的质量。

因此,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尤其是各临床培养基地领导和培训职能部门,要从确保3+2项目质量的战略高度来认识理论培训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理论培训工作,积极推进理论培训工作。

(二)明确主体责任,迎难而上完成理论培训任务当前,就临床培养基地而言,确实存在无统一教材、缺师资、无经验等具体困难,但理论培训环节是“国颁标准”的钢性指标,必须按期保质完成。

这就要求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各培训基地,明确主体责任,加强对理论培训工作的领导,迎难而上,脚踏实地地完成理论培训任务。

省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理论培训工作负有全省统筹、推进督办的责任,负责制定相关政策,制定相关指导性文件,如《湖北省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督查评估指标(试行)》、《湖北省助理全科医生培训过程管理意见》、《湖北省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理论课培训实施方案》等,对理论培训工作提出了原则性要求。

省卫生计生委将建立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评估通报制度,在对临床培养基地的动态管理过程中,将是否开展理论培训工作,实施一票否决制。

助理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师资管理办法

助理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师资管理办法

费县人民医院助理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师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国卫科教发[2016]14号)和国家卫生计生委下达我省的助理全科医生培训计划要求,及市、县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助理全科医生的培训相关文件精神,为加强我院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管理,规范助理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实施工作,培养一支高素质的临床医师队伍;师资的素质和水平,直接关系到规范化培训的质量,师资管理是关键环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助理全科医生作为居民健康“守门人”的岗位特点,强化全心全意为居民健康服务的思想、良好的医患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和医疗卫生法制观念,培养其良好的综合素质和职业精神。

第三条助理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师资是指具备较好的临床工作能力、业务水平、带教能力及职业道德高尚的主治或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临床医师。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医院助理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领导小组、科教科、科室对助理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师资实行三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

第五条医院助理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领导小组负责师资的审批,统筹管理,健全激励机制,制定师资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六条科教科负责师资考核,带教质量监督及根据评价体系进行评价,师资动态管理。

第七条科室教学小组负责本科室推荐师资,协助科教科进行带教质量监督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章师资管理第八条师资遴选及资格认定。

一、指导老师遴选条件:选拔职业道德高尚、临床经验丰富、具有带教能力和经验,具有带教工作的积极性及进取心的主治或主治以上职称医师作为指导带教老师。

二、师资遴选程序及资格认定:本人填写《费县人民医院助理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指导老师资格遴选表》,科室推荐,科教科进行师资资格认定,公示后医院助理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领导小组审批。

第九条建立师资管理库和个人教学档案。

建立师资管理库,对所有经过资格认定的带教老师实行统一的动态管理,并有计划地增加和更新师资力量。

1.2XX医院助理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基地负责人、教学主任、教学秘书职责

1.2XX医院助理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基地负责人、教学主任、教学秘书职责

XX医院助理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基地负责人、教学主任、教学秘书职责根据助理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相关要求,特制定我院各级管理人员职责。

一、专业基地负责人职责1.在医院的领导下,承担基地各项培训任务全过程的组织管理;做好基地内人员协调及搭配,制定本基地培训计划并实施。

2.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本基地规培学员和师资人员例会,解决实际问题,例会有记录,并接受院级管理部门的随机抽查和年终检查。

3.选拔推荐本专业基地规培医师规范化培训指导教师候选人。

4.成立助理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与考核小组,组织规培学员的轮转出科考核,协助教育科完成年度考核;负责审签本专业基地住培学员轮转手册。

5.及时总结基地培训工作,促进培训质量的持续改进。

二、专业基地教学主任职责1.负责本专业基地规培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日常工作。

2.组织与实施培训,指定本专业基地教学秘书,按照培训任务要求,安排和落实带教、指导教师,完成所担负的培训任务。

3.协助基地负责人做好每半年一次的助理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和师资人员例会,解决培训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做好会议记录,以便接受院级管理部门的随机抽查和年终检查。

4.定期组织本专业基地的学术讲座、教学查房等工作。

5.负责签署助理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轮转计划、学员轮转手册等文件资料,确保规培医师完成培训计划内容。

6.及时了解和掌握规培学员学习情况,定期检查培训质量,负责本基地教学工作落实的督导,总结教学经验,提高教学质量。

7.拟定本专业基地的师资培训计划,组织指导教师业务学习和岗位培训。

8.完成医务部交办的其它相关工作。

三、专业基地教学秘书职责1.配合基地教学主任及指导教师完成本专业基地住培工作任务。

2.负责监督、协助指导教师完成培训计划。

3.负责对规培学员进行考勤并按时上报教育科。

4.配合基地教学主任和指导教师定期组织学术讲座、教学查房并做好记录。

5.做好日常培训档案资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在规培学员教学任务结束后,将全部教学活动记录及所有教学资料交医务部存档。

助理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师资管理办法

助理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师资管理办法

费县人民医院助理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师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国卫科教发[2016]14号)和国家卫生计生委下达我省的助理全科医生培训计划要求,及市、县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助理全科医生的培训相关文件精神,为加强我院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管理,规范助理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实施工作,培养一支高素质的临床医师队伍;师资的素质和水平,直接关系到规范化培训的质量,师资管理是关键环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助理全科医生作为居民健康“守门人”的岗位特点,强化全心全意为居民健康服务的思想、良好的医患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和医疗卫生法制观念,培养其良好的综合素质和职业精神。

第三条助理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师资是指具备较好的临床工作能力、业务水平、带教能力及职业道德高尚的主治或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临床医师.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医院助理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领导小组、科教科、科室对助理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师资实行三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

第五条医院助理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领导小组负责师资的审批,统筹管理,健全激励机制,制定师资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六条科教科负责师资考核,带教质量监督及根据评价体系进行评价,师资动态管理.第七条科室教学小组负责本科室推荐师资,协助科教科进行带教质量监督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章师资管理第八条师资遴选及资格认定。

一、指导老师遴选条件:选拔职业道德高尚、临床经验丰富、具有带教能力和经验,具有带教工作的积极性及进取心的主治或主治以上职称医师作为指导带教老师。

二、师资遴选程序及资格认定:本人填写《费县人民医院助理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指导老师资格遴选表》,科室推荐,科教科进行师资资格认定,公示后医院助理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领导小组审批.第九条建立师资管理库和个人教学档案。

建立师资管理库,对所有经过资格认定的带教老师实行统一的动态管理,并有计划地增加和更新师资力量.建立师资个人教学档案,包括资格认定申请表、专业职称及聘书、临床专业论文、科研项目及成果、教学研究及成果、教学培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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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助理全科医生培训领导小组和
培训办公室的通知
各科室:
为进一步推进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成立医院助理全科医生培训领导小组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办公室。

1、助理全科医生培训领导小组:
组长:院长
副组长:分管副院长
成员:科教科科长医务科科长全科医疗科主任
职责:负责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的决策管理工作。

2、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办公室
主任:科教科科长
副主任:全科医疗科主任
成员:教学主任各教研室主任带教老师
职责:
(1)负责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管理制度的制定与实施。

(2)负责制定、指导、实施和监督教学计划。

(3)负责检查教学工作质量。

(4)负责协调培训相关工作。

XX医院
2020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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