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公法学-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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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第八届人大常委会于1996年5月15日通过了批准决
定。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制度创新: 【教材
P200】
(1)公约首次规定了12海里的最大领海宽度
;
(2)明确了沿海国对专属经济区以及大陆架
上自然资源的主权权利;
(3)确定了群岛水域制度及用于国际航行海
峡的“过境通过”制度;
(4)规定了国际海底区域及其资源是人类共
C.《捕鱼与养护公海生物资源公约》
从1973年12月3日在纽约召开第三次联合国海洋
法会议开始,第三次海洋法会议历时九年,除以纽约
为主要会址外,先后在加拉加斯、日内瓦等第开会,
最后于1982年12月10日在牙买加蒙特哥弯结束,有
167个国家参加了会议。 1994年7月29日,中国、美国、德国等41个国家 签署了该协定。 1994年11月16日,《海洋法公约》正式生效。我
(2)1958年联合国第一次海洋法会议——日内瓦海洋法
公约
①《领海与毗连区公约》;
②《公海公约》;
③《捕鱼与养护生物资源公约》;④《大陆架公约》
(3)1960年联合国第二次海洋法会议(无果而终) 1968年根据联大决议,成立国际海底委员会。 1970年,联大通过《关于国际海底区域的原则宣言》。 (4)1973~1982年联合国第三次海洋法会议
标明的沿岸低潮线。它多适用于海岸比较平直的情
况。
直线基线是连接海岸向外突出的地方和岛屿上
适当各点而形成的一条线。国际法院在1951年关于
在划定直线基线时,不应在任何明显的程度上偏离海岸的一般方 向,而且基线内的海域必须充分接近陆地领土,使其受内水制度的支 配;同时一国不得采用直线基线制度,致使另一国的领海同公海或专 属经济区隔断。 我国采用直线基线的方法确定领海基线。1996年5月15日,我国 公布了大陆领海的部分基线和西沙群岛的领海基线。
【案例】英-挪渔业案
——直线基线
〖案情〗 1935年7月12日,挪威国王颁布一项敕令,宣
布4海里专属渔区。该海域以连接挪威沿岸外缘的
高地、岛屿和礁石(即“石垒”)上的48个基点之 间的直线基线向海平行划出。这些基点之间的距离 有的超过10海里,其中最长的达44海里。英国反对 挪威划定基线的方法,认为直线基线法违反了国际
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海洋宪章)。
【单选题】制定《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是( C A.第一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 洋会议 C.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
)。
B.第二次联合国海 D.海牙国际法编纂
会议
ABCE
【多选题】指出下列条约中哪些是在第一次联合国海 洋法会议上制定的?( A.《公海公约》 D.《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 B.《大陆架公约》 E.《领海及毗连区
Public International Law
国际公法学
第七章 国际海洋法
引子1: 一外国诗人的诗歌《The Sea》 海啊!海啊!辽阔的大海
The Sea! the Sea! the open Sea! !
The blue, the fresh, the ever free! 碧蓝,清新,永远地自由自
,从葡萄牙对东印度无主权、无权垄断海洋和海上航
行权以及无权垄断国际贸易权等三个角度来阐释其海 洋自由和贸易自由理论。 (2)《闭海论》 1618年,英国学者塞尔登(Selden)写成《闭海
论》,为英国君主占有英伦三岛周围海域的行为辩护
。
(3)17世纪初,意大利法学家阿尔贝里科 斯-真提利斯(Alberico Gentili)提出国家领 土应包括毗连海域,“领海”的概念出现。 (4)荷兰法学家宾刻舒克于1702年在《海 洋领有论》提出将海洋划分为领海和公海。 19世纪 20世纪 三次海洋法会议
四、海域的划分与基线
(一)海域的划分 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海洋被划分为九种区 域: (1)内海; 海峡; (2)领海; (3)毗连区; (4)专属经济区;(5)大陆架;(6)国际航行的
(7)群岛水域; (8)公海; (9)国际海底区
域。
九种区域,法律地位各不相同。
(二)基线(baseline) 基线即是测算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和大 陆架宽wk.baidu.com的起算线。基线有正常基线和直线基线两 种。 正常基线是沿海国官方承认的大比例尺海图所
在!
Without a mark, without a bound, 没有标志,没有境界, 它围绕着大地; It runneth the earth's wide regions 'round; 穹嘲弄;
It plays with the clouds; it mocks the skies; 与云彩嬉戏,向苍
【习题1】国际法学史上有名的著作《海洋自由论 》的作者是( ) B A.霍尔 B.格老秀斯 舒克
C.瓦泰尔
D.宾刻
A 【习题2】古罗马时期,海洋被视为(
A.共有物 B.无主物 C.公海
)。 D.领海
三、海洋法的编纂 (1)1930年海牙国际法编纂会议,其成果是确定了领海 的法律地位,但对领海的宽度以及毗连区和历史性海湾等问 题,存在根本分歧,争议未果。
Or like a cradled creature lies.
里。
间或婴儿似地静躺在摇篮
中国在东海建立10座领海主权碑(20090225)
中 国 宣 布 钓 鱼 岛 及 附 岛 领 海 基 线 明 确 宣 示 主 权
第七章 海洋法
教学要点: 识记:海洋法的历史与现状;1958年四个海洋
法公约的内容;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主要内容和当
(2)各国在各种海域中的权利和义务。
(3)各国在利用海洋方面具有共同利益的规则以及争 端解决的原则和方法。
二、海洋法的发展与演变
(1)《海洋自由论》 1609年,被誉为近现代“国际法之父”的荷兰国 际法学家雨果·格老秀斯(Hugo Grotius)发表其代 表作《海洋自由论》,书中作者以自然法理论为基础
前发展情况;各海域的法律地位和制度;我国海洋 立法概况。 领会:沿海国如何在领海行使主权;专属经济 区与大陆架的区别;海洋开发与国际合作。
应用:我国海洋立法应如何完善;海洋划界中
如何解决重叠区域问题。
第一节 海洋法概述
一、海洋法的概念
海洋法是指规定各种海域的法律地位并协调各国在和
平时期对海洋控制、使用、管理关系的原则、规则和制度 的总称,是国际法的重要分支。 其内容包括: (1)各种海域的法律地位和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