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学业评价制度QC-0707-07-广州市交通技师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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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学业水平评估制度

学生学业水平评估制度

学生学业水平评估制度学生学业水平评估制度:为学生成长铺就通途随着教育的发展,学生学业水平评估制度逐渐成为教育界的关注焦点。

学生学业水平评估制度旨在全面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为他们提供有效的指导和帮助,帮助学生提高学习成绩和发展潜力。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来探讨学生学业水平评估制度。

一、公正性和可信度学生学业水平评估制度的公正性和可信度是其核心价值。

通过规范化的评估过程和客观的评价标准,学校可以更有效地评估学生的学习能力和成绩水平,避免出现评估结果的人为捏造或偏见。

公正的评估制度能够使学生成绩的优劣真实反映学生的学习能力,提高教学质量,同时也对学生的学业发展提供公平的机会。

二、多元化评价方法学生学业水平评估制度应该采用多元化的评价方法,包括考试、作业、课堂表现、项目报告等多方面的评估手段。

这样可以全面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照顾到不同学生的学习风格和特长,避免仅以单一的考试成绩来评判学生的学术能力。

不同学科也需要采用相应的评价方法,以保证评估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三、及时反馈和个性化指导学生学业水平评估制度的重要作用之一就是及时反馈学生的学习成绩和问题所在。

评估结果能够让学生和家长了解学生的实际水平,并提供相应的指导和帮助。

教师可以根据评估结果制定个性化的学习计划,并给予学生有针对性的指导,帮助他们克服学习困难,并提高学习能力。

四、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学生学业水平评估制度不仅对学生有益,对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的提升也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通过评估学生成绩和反馈意见,教师可以及时发现自身的教学不足和提升空间,并不断改进教学策略。

评估还可以促使教师进行专业发展,提高自身的教育素质和能力,为学生提供更好的教育服务。

五、激发学生学习动力学生学业水平评估制度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动力。

评估结果直接反映了学生的学业水平,能够激发他们对学习的兴趣和积极性。

通过评估,学生可以清晰地了解自己的优势和不足,并为提高成绩而努力。

同时,学业水平评估制度也可以激励学生之间的竞争,进一步促进学习的进步。

学生学业成绩评定细则

学生学业成绩评定细则

学生学业成绩评定细则总则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校对其制定学业考核标准,并以此标准进行学业考核:每门课程总分为100分,其中课堂纪律占30%,学习态度与过程占30%,考试成绩占40%。

每位任课教师均应以此方案给出学生的课程综合成绩。

成绩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算。

细则一、课堂纪律(原则分值比例30%)1.一学期内没有出现上课迟到、早退或旷课现象者,加15分;每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分,每旷课一节扣3分。

2.上课不得嬉闹、随意走动、大声喧哗、玩手机、听音乐、睡觉及从事其它与课堂无关的活动,一学期内严格遵守者,加15分,违者每次扣1分。

3.以上各项累计分上不封顶,下不保底。

4.对累计扣分达30分者,通报学工处做出相应的违纪处分。

二、学习态度与过程(原则分值比例30%)1.尊重老师,课前起立向老师问好,服从老师课堂管理,每学期加5分。

无理顶撞老师者,每次扣2分;2.学习态度端正,热爱所学课程,上课勤动手爱动脑者,每学期加5分。

积极举手发言且观点(回答)正确者,每次加1分;3.虚心向老师求教,每次加1分;4.课前值日生主动为老师擦黑板、整理讲桌。

缺一次,扣1分。

5.一学期内按时交作业,加10分;不交作业每次扣2分。

6.按时、认真参加学科实训考核、考查(含月考)者,每学期加5分,无故缺考者每次扣3分。

7.以上各项累计分上不封顶,下不保底。

三、考试成绩(原则分值比例40%)学科考试成绩以期中和期末考试成绩为依据,期中考试占30%(满分为12分),期末考试占70%(满分为28分)。

期中或期末考试成绩达到80分者,加2分。

四、评定办法任课老师认真记载上课情况,及时打出课堂纪律分和学习态度与过程分。

学期结束时将考试分数汇总,给出学生该课程综合分=课堂纪律+学习态度与过程+考试成绩,即为学生该门课程综合成绩。

五、成绩等级90分及以上:优秀 75-89 分:优良 60-74分:良好 60分:及格 60分以下:不及格课程综合成绩累计达三门不及格者,缓发毕业证。

学院学生学业成绩考核评定暂行办法

学院学生学业成绩考核评定暂行办法

学院学生学业成绩考核评定暂行办法__学院学生学业成绩考核评定暂行办法为健全学生学业成绩考核评定制度,切实加强对学生学业成绩考核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根据>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一章学生学业成绩考核评定的目的与指导思想第一条对学生学业成绩进行考核和评定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其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促进学生系统地复习.理解.掌握和巩固所学知识,提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学生的全面发展作出公平客观的科学描述,同时也是检查教学效果,更好地改进教学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依据.第二条凡入我校学习的各专业学生都必须按照教学计划的要求,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核.考核的成绩载入学生成绩册,并归入本人学籍档案.第三条成绩考核的范围包括德.智.体各方面.考核的结果做为评定学生学业成绩的依据.第四条各专业都应按照教学计划的规定对所开课程进行认真考核.第五条加强考风建设,稳定教学秩序,树立良好的教风.学风和校风,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第六条为使考试能真实有效地反映学生的学习情况和教学效果,教师在组织各门课程的复习及进行辅导答疑时,不得拟出复习提纲.出复习题.划定考试范围.暗示试题内容或允诺相应成绩.如有上述现象发生,将按有关规定酌情处理.第二章成绩考核的方式方法第七条考核一般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一)考试和考查都是检查学生学业成绩和教师教学效果的手段和方法.一般把重要的专业课.公共必修课程或适于以命题记分方法进行考核的课程定为考试课;其他课程定为考查课.(二)各学院在制订教学计划时必须明确规定出各学科的考核方式.(三)考试通常用百分制记录成绩;考查通常用五级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记录成绩.(四)考核的具体方法由课程的性质和教学大纲的要求所决定.考试一般采用闭卷笔试的方法进行,也可以采用口试.开卷考试.实际操作等形式,也可以以一种形式为主,兼用其它形式.考查的方式一般由任课教师决定,可以通过命题测验.撰写论文.口试.操作等形式进行.第八条考试命题(一) 命题原则1.按照教学大纲要求命题.不许超纲或离纲命题;2.难度适度.既不要故意出偏题.怪题和难题,也不要故意降低标准,放松要求;3.区分度恰当.题目应该有深有浅,既考知识又考能力,成绩呈现正态分布,一般情况下不及格率应在5%左右;4.信度高.试题的题目和说明均要表达清楚明白,绝不模棱两可.试题的覆盖面恰到好处,考能力和考知识的题比例合理,题量适度,无科学性错误;5.不断更新.试题的内容必须年年更换,禁止原封不动的使用以前考试过的试卷,学院.教研室主任必须严格把关.(二)考试时间一般为1_分钟,一般水平的考生以1_分钟完成为宜.考试成绩一律采用百分制.(三) 各门课程考试前,教师一律不准划定考试范围,不准暗示考试重点,更不准泄漏试题.不允许任何人向任课教师或有关人员探询试题内容,对一切有碍正常考试工作的不良现象,学校将予以严肃处理.(四) 命题方式.可由主讲教师命题,也可由学院院长和教务处协商选用题库试题,同课程同进度的教师,应共同研究拟定统一试题.要积极采用计算机题库试题,逐步实现教考分离.命题范围应是整个学期的全部内容.(五) 每门课程都应同时出 A.B两套难度.题量相当的试卷,由教务处认定正考用卷和补考用卷,两份试卷都要配有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试卷须经学院.室主任审核签字.(六) 为保证评卷质量.学校要求评卷采取流水作业的方式,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进行,决不能姑息迁就,打人情分.登统完后,全部试卷应由学院妥善保存三年以上.教务处有权对试卷进行复查,鉴定评分是否合理.(七) 考试评卷结束后,主讲教师要认真总结分析,并填写>,连同学生成绩电子版报教务处.第九条试卷的印制(一) 试卷由教务处负责打印,既要保证质量,又要按时完成任务,严守机密.(二)试卷应在考试前两周交教务处,签字后,送交文印室打印,试卷的校对由命题教师负责.(三)打印试卷期间,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打印室,对接触试卷而泄密者,追究责任,严肃处理.第十条考场规则及纪律(一) 学生应根据排定的考试时间,准时到指定考场参加考试,考场要求单人单桌,桌斗朝前,学生迟到_分钟不得入场,考试30分钟后方可交卷出场.(二) 学生不得无故缺考.因病不能参加正常考试者,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经校医院审核签字并加盖印章,在考试前向所在学院提出缓考申请,报教务处批准备案后方可缓考.凡擅自缺考者,该课程成绩以零分计,不准参加正常补考,如确实有悔改表现的,经教务处批准,在毕业前可给一次补考机会.(三)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该课程的考核,课程成绩以不及格论:1.累计缺课达某门课程教学时数的1/3者(含1/3);2.必需的作业成绩或实验报告缺交1/4以上者;(四)考试开始前_分钟,主监考教师应组织清场.闭卷考试的科目学生除笔.尺.橡皮.空白垫板以及教师根据考试需要指定的物品外,其他与考试有关的课本.作业.笔记.小抄等不得带入考场,不得用带字纸做草稿纸,凡擅自带入者按违纪论处.(五)在考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按照>有关条款酌情处理.第十一条补考(一) 补考由教务处具体负责(二) 补考一般在下学期开学后第三.四周进行.(三) 补考的各个环节同正常考试同样对待.(四)补考中擅自缺考者,毕业前不再安排补考,视情况在毕业一年后可给予一次补考机会.第十二条考核一般每学期进行一次(一)考试由教务处和学院统一安排,在学期的最后两周进行.考试期间不再进行新课的教学.考查由任课教师自行安排,通常在期末复习考试之前进行完毕.(二)学期中间一般不统一组织期中考核.任课教师可以自行决定对学生进行一些有利于教学的测验.考查.第十三条考核课程门数的规定(一)一门课程分几个学期讲授,而每个学期都进行考核时,各按一门课程计算.(二)按教学计划规定的各种教学实践环节,若单独进行考核,各按一门课程计算.(三)毕业前的专业实习(包括野外实习),按一门主要课程计算.(四)公共必修体育课为必考课,采用百分制计分.(五)每学期专业课考试科目一般掌握不超过五门.第三章学生考试成绩的评定第十四条阅卷评分要严格按照预订的答案和评分标准进行,不得擅自修改评分标准.在此过程中若发现预订的答案有不对或不妥之处,经学院院长或教研室主任批准后才可以修改.但包括前面已评过的卷子在内,所有试卷均应按修改后的标准评分.评分要做到客观公正,即给分有理,扣分有据,计分准确.特别是对主观型试题,更要注意对学生一视同仁,公平合理,不给人情分.不扣感情分,尽力做到宽严适当,标准统一.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对多班同版试卷,要尽可能实行多人分工分题阅卷或流水阅卷 .第十五条试卷分析是整个考试工作的重要环节.没有试卷分析的考试是不完整的考试.对于期末考试.结业考试.统考或其它比较重要的考试,命题教师在考后应及时写出书面的试卷分析,连同试卷和评分结果一并交教务处.教师自己亦应复制留底,以备以后出题参考.试卷分析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一)质量分析1.试卷的容量:一般指所考核阶段内的知识量,表现为所含小题数或字数.页数等.2.试题的覆盖面或覆盖率:即试卷题目所代表的内容占全部教学内容的比例.3.试题的难度:即试题对考生答题来说的相对难易程度.可以用通过率(P)=答对人数(R)/总人数(N),或者用得分率(P)=平均得分数(L)/总分数(M)来表示.一份较好的试卷最适中的难易度在0.6左右.小于0.5者,则为较难;大于0.7者,则属于过于容易.4.试卷的区分度:即试题对学生实际水平的鉴别程度,使水平高的学生得高分.水平低的学生得低分的倾向力.5.总体评价:即对整份试卷的评价,如与要求的符合程度,有哪些值得肯定和需要改进的地方等.(二)对答案及评分标准的评价主要是评价各题及总体上的预定答案的准确性.完备性和可操作性(指有无其他答案,大题内各小题的划分是否准确及各部分的得分是否容易区分等),评价评分标准的合理程度.(三)成绩分析1.得.失分情况:应逐题统计最高得分.最低得分和平均分,从而评价出各题的难易度.区分度.2.成绩分布:对全体应试者的成绩从1_分到60分以下,每_分为一个分数段,统计各分数段上的人数,然后画成分布曲线或柱状图.质量高的试卷,在各个分数段上都分布有人,且整体呈现出正态分布或近似正态分布 .若偏离正态分布太远,就应该检查原因,认真纠正.(四)教与学方面的得失分析和改进教学的措施与建议通过以上分析,可以对考试的质量作出定性或定量的评价,从而有利于充分发掘考试中储存的信息,为促进教学及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提供重要的依据,也有利于对考试工作本身的改进和提高.第十六条考试成绩的评定(一)各考试科目,以期评成绩作为该科的期末成绩或结业成绩.期评成绩通常由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共同组成,其中前者一般不超过30%,后者一般不低于70%.(二)对平时成绩的评定应从严掌握,其构成由任课教师自行决定.原则上客观性强.能代表学生真实学习情况的成绩所占的比例稍大些.(三)无平时成绩的课程以期末考试成绩作为期评成绩,作业完成情况和上课出勤情况等均可作为平时成绩参考.对于不按要求学习或缺勤的学生,任课教师可给以适当的扣分处理.第四章成绩登录第十七条每学期开学上课前,各学院办公室将各班学生成绩单一式两份分送各任课老师.如学期中途名单有所变动(含学籍异动),各学院办公室应及时通知有关教师.第十八条成绩单是记载学生课程学习成绩的原始记录.课程考核结束三天内,由任课教师及时用钢笔填写清楚学期.科目.日期并签名,一式两份随同课程考试.考查试卷和试卷分析一起交学生所在学院办公室.第十九条交回的成绩单必须是原表,以便登录.核查和归档长期保存,教师如需留存,只能留存复制件.第二十条学院办公室将成绩单.试卷和试卷分析按年级.班级收齐,在学期结束前交教务处,在新学期开学的第一周将所有成绩数据盘和由数据盘打印出的成绩单签名加盖学院公章后交教务处.第二十一条不允许学生自行查阅试卷,确有必要查卷时,经学院院长批准后,由学院院长与任课教师或教研室主任共同到教务处核查.第二十二条成绩确需修改时,由任课教师写出申请,经学院院长.教务处长签字批准后,方可办理变更手续.第五章组织领导第二十三条成立以分管校长为组长,教务处和各学院院长组成的考务领导小组,负责部署.检查.巡视考试工作.下设考务办公室负责考试的常务工作,对整个考试工作进行调整,裁定学生违纪事件,处理考试事宜.第二十四条各学院成立由院长为组长的考务小组,考前要认真组织考务人员学习>和>,对考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考试过程中及时通报处理各项违纪事件以及各种教务工作.。

学生学业质量检测和考评制度

学生学业质量检测和考评制度

学生学业质量检测和考评制度学生学业质量检测和考评制度是用来评估学生学习成绩和能力发展情况的一种制度。

它通过一系列的考试、评分和评价活动,全面客观地反映学生的学习水平、学科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发展状况。

下面将详细介绍学生学业质量检测和考评制度的意义、目标、内容以及对学生和教育教学的重要性。

1.客观评价学生学习成果。

学校和教育部门可以通过学业质量检测和考评制度对学生的学习成绩进行客观评价,帮助学生了解自己的学习水平,及时调整学习策略和方法。

2.激励学生学习动力。

通过学业质量检测和考评制度,学生能够明确学习目标和要求,有助于培养学生的自觉学习和主动学习的态度。

3.提高教学质量。

学业质量检测和考评制度是对教学效果的一种客观评估。

教师可以根据学生的考试成绩和评价结果调整教学方法和内容,提高教学质量。

1.全面评价学生的学习水平。

学业质量检测和考评制度应该综合评价学生在各个学科方面的能力和素质发展,客观反映学生的综合水平。

2.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能力。

学生学业质量检测和考评制度应该鼓励学生发展多样化的学科能力和兴趣爱好,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

3.提高教育公平性。

学业质量检测和考评制度应该保证公平、公正,不偏向其中一学校或地区,确保每个学生都有公平的评价机会。

1.考试评分。

学生通过考试来评估学习成果,考试科目和形式应该与学科内容和学生能力发展相匹配。

2.作业和课堂表现。

学生的作业和课堂表现也是评估学生学习质量和能力发展的重要依据。

3.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涵盖学生的非学科能力和品质,如学习动力、创新意识、社会责任感等,通过课外活动、社会实践和评价表等方式进行评估。

1.对学生的重要作用。

学生学业质量检测和考评制度帮助学生了解自己的学习水平和能力发展情况,为进一步提高学习和个人发展提供参考。

2.对教育教学的指导作用。

学业质量检测和考评制度有助于教师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及时调整教学方法和内容,提高教学效果。

3.对教育管理的促进作用。

学生学业情况评价规章制度

学生学业情况评价规章制度

学生学业情况评价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生学业情况的评价制度,激励学生努力学习,提高学习成绩,培养学生的自我管理和自我认知能力,特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学业情况评价是指学校对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所取得的成绩、表现和发展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和定期检查的活动。

第三条学校对学生学业情况评价应当以“公平、公正、客观、科学”的原则为基础,确保每个学生都能够得到正确的评价。

第四条学生学业情况评价应当结合学生的学习活动、考试成绩、作业完成情况、课堂表现、实践活动等多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不得只注重学生的考试成绩。

第五条学生学业情况评价规章制度适用于全校在籍学生,并对学生进行严格学业情况评价。

第二章学业情况评价内容第六条学校对学生学业情况评价内容应当包括以下方面:(一)学生的学习成绩,包括考试成绩、平时成绩、作业成绩等。

(二)学生的学习态度和课堂表现,包括学生的听课积极性、思考能力、提问能力等。

(三)学生的学习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包括学生的学习方法、学习计划、时间管理等。

(四)学生参与课外活动和实践活动的情况,包括学生是否积极参与校园活动、社会实践等。

第七条学校应当根据不同学生的特点和情况,对学生的学业情况进行分类评价和精准评定,为学生提供个性化的学业指导与帮助。

第八条学校在评价学生学业情况时,应当注重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的培养,不应过分强调学生的单一学科表现。

第九条学校应当对学生的学业情况评价结果进行定期检查和适时调整,及时发现问题、加强引导和帮助学生改进学习状态。

第三章学业情况评价制度第十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学生学业情况评价制度,包括评价标准、评价流程、评价工具、评价指标等。

第十一条学校应当制定明确的评价标准,对学生的学业情况进行科学、客观和公正的评价。

第十二条学校应当规范评价流程,明确评价责任人、评价时间、评价方式等,确保学生学业情况评价的公平和准确。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选择适当的评价工具,包括考试、问卷调查、实地考察等,确保评价工具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学生学业水平评价制度

学生学业水平评价制度

学生学业水平评价制度学生学业水平评价制度的完善与发展近年来,学生学业水平评价制度一直是教育领域的热门话题。

学生学业水平评价制度是通过对学生的学习成果和学习过程进行全面、客观、科学的评价,为学生提供公正、公平的学习环境和发展机会,有利于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和提高学生学习能力。

然而,目前学生学业水平评价制度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发展。

一、充分考虑学生个体差异在学生学业水平评价制度中,应充分考虑学生个体差异。

每个学生都有自己的特长和兴趣,评价制度应该根据学生的个性和能力进行量化和资格划分。

这样可以让每个学生得到应有的机会和关注,避免过度追求成绩的结果导向。

二、综合评价体系的建立学生学业水平评价制度应建立综合评价体系。

除了学术成绩的评估外,还应该考察学生的实践能力、交往能力、创新能力等综合素质。

通过多元化的评价方式,可以更全面地了解学生的真实水平和潜能。

三、引入自主评价的机制学生学业水平评价制度应引入自主评价的机制。

学生自主评价能够培养学生的自我认知和反思能力,有助于学生主动参与评价过程,更好地了解自己的优势和不足。

学生可以通过记录自己的学习感受、思考和反思,推动自身的学习成长。

四、学业评价和兴趣激发的结合学生学业水平评价制度应该与兴趣激发相结合。

在评价过程中,要注重发现和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让学生在感兴趣的领域中发挥潜能。

鼓励学生参加一些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培养综合能力和拓宽视野。

五、家校合作的加强学生学业水平评价制度需要加强家校合作。

家长和教师应共同参与学生的学业评价,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和成绩变化。

家长和教师要形成合力,共同培养学生的学习动力和兴趣,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六、制度的公正性和透明性学生学业水平评价制度应具备公正性和透明性。

评价标准应该明确、公开、公平,评价结果应当及时向学生和家长公布,避免评价结果对学生造成不必要的压力和困扰。

同时,应建立申诉机制,让学生和家长有权利和途径申诉评价结果。

学校学生评价考核规定(规章制度)

学校学生评价考核规定(规章制度)

学校学生评价考核规定(规章制度)一、总则为了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提高教学质量,本学校特制定本《学校学生评价考核规定》,以规范学生评价和考核工作。

二、评价对象本规定适用于全校各年级、各班级的学生。

三、评价内容1. 学业表现评价学业表现评价主要从学生的学习成绩、课堂表现、作业完成情况等方面进行评价。

评价方式包括考试成绩、平时表现等。

2. 课外活动评价课外活动评价主要评价学生在社团、兴趣班、竞赛等方面的表现。

评价方式包括活动辅导教师评价、校级奖项评定等。

3. 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素质评价主要评价学生的品德、礼仪、团队合作能力等方面的表现。

评价方式包括学生自我评价、同学互评、班级评定等。

四、评价方式1. 单项评价针对学业表现、课外活动和综合素质三个方面的评价,采取单项评价方式,即分别对学生进行评价,形成评价结果。

2. 综合评价在单项评价的基础上,将学业表现、课外活动和综合素质三个方面的评价结果进行综合,形成综合评价结果。

五、评价方法1. 考试评价学校将按照教育部门要求进行考试,并将考试成绩作为学生学业表现的重要依据。

2. 平时评价平时评价主要通过课堂表现、作业完成情况等进行。

教师根据学生的表现进行评价,形成评语。

3. 活动评价对于课外活动的表现,学校将安排专门的辅导教师进行评价,并根据活动的性质设立相应的奖项。

4. 班级评价班级评价由班主任负责,班主任根据综合素质评价的要求,对学生进行评定,并在班级内进行通报。

六、评价结果评价结果将以成绩单和综合评价报告的形式向学生和家长进行反馈。

学生可以根据评价结果进行自我反思和进一步的提高。

七、奖惩措施学校将根据学生的评价结果,设立相应的奖惩措施。

对于成绩优秀、综合素质良好的学生,将给予奖励;对于表现不佳的学生,将进行适当的警示和教育。

八、评价结果的保密和重视程度学校将保密学生的评价结果,仅在学生、家长和相关教师之间共享。

评价结果将作为学校优化教学和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依据。

学生学业评价管理规定

学生学业评价管理规定

学生学业评价管理规定学生学业评价管理是教育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培养学生全面素质和发展潜力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科学、公正地评价学生的学业水平和个人能力,各个学校和教育机构纷纷制定了学生学业评价管理规定。

本文将对学生学业评价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探讨。

一、学业评价的目的和原则学生学业评价的目的是全面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和个人能力,为学生提供科学合理的评价,并为教学改革和学生发展提供依据。

学生学业评价应遵循公正、客观、科学的原则,充分尊重学生的个性差异和特长发展。

二、评价内容和方式1.学科知识和能力评价学生应按照学校制定的学科知识和能力标准进行评价,包括课堂表现、作业成绩、考试成绩等。

评价方式可以包括笔试、口试、实践操作等多种形式,以全面反映学生的学科掌握情况。

2.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综合素质发展和能力培养的评价,包括学生的思辨能力、创新能力、社交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

评价方式可以包括课外活动、研究报告、实践项目等,以全面了解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情况。

3.学业进展评价学业进展评价是对学生学业发展过程的评价,包括学习态度、学习方法、学习进步等。

评价方式可以包括学习日志、学习计划、学生成长档案等,以反映学生的学习态度和进步情况。

三、评价结果的使用评价结果应作为学生学业发展和个人能力培养的参考依据,用于对学生进行个性化教学和个别辅导。

评价结果还可用于学校的教学改革和课程优化,为学生提供更好的学习环境和资源支持。

四、评价的管理和监督学生学业评价的管理和监督应由学校和教育部门负责。

建立健全的评价管理制度,包括评价标准的制定、评价方法的规范、评价结果的记录等。

同时,加强对评价过程的监督,确保评价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结语学生学业评价管理规定的制定和实施是教育改革的重要一环。

通过科学公正的评价,可以更好地激发学生的学习动力和潜能,促进学生全面素质的发展。

因此,各个学校和教育机构应积极制定和完善相应的规定,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评价环境。

学校规章制度学生学业成绩评定制度

学校规章制度学生学业成绩评定制度

学校规章制度之学生学业成绩评定制度
1.对学生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都应关注。

监测方法应多种多样(笔试、面试、闭卷、开卷,学生互测等)。

命题要根据《课程标准》,杜绝偏题、怪题。

注重对学生分析咨询题和处理咨询题才能的监测。

2.搜集能反映学生学习过程和结果的材料(平时表现、兴趣潜能、自我小结、同学反映、家长的信息等),在学业评定册上对学生学业情况进展定性描绘,作出诊断性评价,给予指导和鼓舞性评语,坚持正面引导。

3.语数英科四门学科均在期末进展集中性考试,详细按教育局安排的时间进展。

4.其余学科在语数考试前一周完成考察,平时成绩(课堂提咨询、课堂纪律、出勤情况、作业、和平时测验)为该门课程成绩评定的主要根据。

5.各学科考试结果均采纳三个评价等级:优秀、合格、待合格。

不得公布学生考试成绩,以维护学生隐私权。

学生学业测评管理制度

学生学业测评管理制度

学生学业测评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学生学业测评是指通过一系列测评工具和方式,对学生的学习成绩、学习能力和学习态度进行评估的过程。

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学生竞争压力的增加,学生学业测评在学校教育管理中扮演了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本文旨在探讨学生学业测评管理制度,并分析其存在的问题与前景。

二、学校的学业测评管理制度学校的学业测评管理制度是指学校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流程,用于组织和管理学生学业测评。

这些制度通常包括测评内容和方式的确定、测评工具的开发与使用、测评结果的收集与分析等方面。

学校通过学业测评管理制度,可以更好地了解学生的学习状况,制定合理的教育教学政策和措施。

三、学生学业测评的目的和意义学生学业测评的目的是全面客观地评估学生的学习成绩和学习能力,并为学校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学业测评可以帮助学校了解每个学生的优势与不足,为学生提供个性化的教育服务。

同时,学业测评也有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动力,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四、学生学业测评管理制度的问题然而,目前学生学业测评管理制度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一些学校过于重视学生的学习成绩,而忽视了学生的学习态度和学习能力的评估,这导致学生的学习压力过大。

其次,学生学业测评管理制度普遍倾向于传统的单一评估方式,缺乏多元化的测评手段和综合评价体系。

此外,一些学校在测评结果的运用方面存在问题,信任度和公正性不足,容易引发争议。

五、加强学生学业测评管理制度的改革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学校应加强学生学业测评管理制度的改革。

首先,应该建立全面、科学、多元化的评价指标体系,将学生的学习成绩、学习能力和学习态度等因素纳入评估范畴。

其次,应推行多元化的测评方式,包括考试、作业、实验等,以充分体现学生的综合能力。

此外,学校还应加强对测评结果的分析和运用,为学生提供个性化的辅导和培训。

六、学生学业测评管理制度的前景学生学业测评管理制度的改革有助于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并为学校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学校规章制度之学生学业评价制度

学校规章制度之学生学业评价制度

学校规章制度之学生学业评价制度
评价学生的学业成绩是教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评估教学质量的重要依据,为此学校要加强考核管理。

1、注重平时的考核。

教师可通过课堂口头提问、书面考核、能力考核,及时、准确了解学生学习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加以解决,每次考核教师要有考核记录。

2、严格控制评价次数。

克服偏育、偏科、偏分的错误倾向。

3、每学期期末对各学科进行一次终结性全面评价。

评价成绩实行等级,即:A、B、C、D,评价成绩要记入学籍簿。

4、评价后,教师要对评价情况进行质量分析,交教务处审核、归档。

5、根据素质教育要求,学生评价成绩不公布,严禁排名。

6、期末终结性总评成绩,平时评价比例不少于30%。

学业评价工作制度(3篇)

学业评价工作制度(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建立健全学业评价体系,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业评价工作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标,坚持客观公正、科学合理、动态调整的原则。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全校所有在校学生及教师。

第二章学业评价内容第四条学业评价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学科知识掌握情况:评价学生对所学学科知识的掌握程度,包括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学科能力。

2. 综合素质:评价学生的思想品德、身心健康、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等方面。

3. 学习态度与习惯:评价学生的学习兴趣、学习态度、学习方法、学习纪律等方面。

4. 课堂表现:评价学生在课堂上的参与度、互动性、合作精神等方面。

5. 作业与考试:评价学生的作业完成情况、考试成绩等方面。

第三章学业评价方法第五条学业评价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 量化评价:通过考试、测验等方式,对学生的学科知识掌握情况进行量化评价。

2. 质化评价:通过观察、访谈、学生自评、教师评价等方式,对学生的综合素质、学习态度与习惯、课堂表现等方面进行质化评价。

3. 多元评价:结合量化评价和质化评价,对学生的学业进行全面评价。

第四章学业评价程序第六条学业评价程序如下:1. 制定评价计划:学校根据国家教育政策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学年、学期学业评价计划。

2. 设计评价方案:教师根据课程标准和教学目标,设计具体的评价方案,包括评价内容、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3. 实施评价:教师按照评价方案,对学生进行学业评价。

4. 数据分析:学校对评价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为教育教学提供依据。

5. 结果反馈:教师将评价结果反馈给学生,帮助学生了解自己的学习情况,教师根据评价结果调整教学策略。

6. 案例分析:学校组织教师对学业评价案例进行分析,总结经验,改进工作。

学生学业考评管理制度

学生学业考评管理制度

学生学业考评管理制度学生学业考评管理制度一直是教育领域中备受关注的话题。

这个制度的建立旨在激励学生积极主动地学习和进取,以及为学生提供公正的评价和选择机会。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学生学业考评管理制度也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从不同的角度探讨这个话题。

1.学生学业考评管理制度的目的和意义学生学业考评管理制度的主要目的是通过评价和激励学生的学业成绩,促进学生的学习动力和进步。

这个制度可以帮助学校更好地了解每个学生的学习情况,为学生提供有针对性的培养和指导。

同时,这个制度也为学生提供了展示自己能力和才华的机会,为他们的未来发展做出重要参考。

2.学生学业考评管理制度的核心要素一个完善的学生学业考评管理制度应该包括学生平时表现、学业成绩、参与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等多个方面进行评价。

这样的制度能够全面地反映学生的综合能力和潜力。

3.学生学业考评管理制度中的问题然而,学生学业考评管理制度在实际操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争议。

首先,有些学校过分关注学生成绩而忽视学生的全面发展。

这样的做法容易让学生为了追求好成绩而放弃其他重要的方面,导致他们的兴趣和潜力无法得到充分发展。

此外,高分过度追求也增加了学生之间的竞争压力,容易导致学生的焦虑和心理问题。

4.建立科学的考核方式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学校可以采取科学的考核方式。

尽管学习成绩是重要的评价指标之一,但它不应该是唯一的标准。

学校可以通过评估学生的项目作业、团队合作等因素,全面了解学生的能力和潜力。

学校还可以鼓励学生参与课外活动、社会实践等,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

5.学生学业考评管理制度与高考的关系高考是学生学业考评管理制度中不可忽视的一环。

高考成绩在学生升学和人才选拔中拥有重要的地位。

然而,学校应该更加注重平时成绩和综合能力的培养,而不仅仅是对高考成绩的追求。

这样的做法可以帮助学生全面发展,而不是仅仅为了应付高考。

6.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学生学业考评管理制度应该起到激励学生学习的作用。

学生学业评价制度规定

学生学业评价制度规定

学生学业评价制度规定近年来,学生学业评价制度在我国教育领域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这个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全面、客观地评价学生的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并为学生的未来发展提供合理的参考和指导。

但是,由于各地对于学生学业评价制度规定的理解和实践存在一些问题,使得该制度在实施中还存在着一些困难和挑战。

首先,学生学业评价制度需要明确各个层次的指标。

在制定学业评价制度规定时,应该明确不同学段、不同学科的评价指标,以确保评价的准确性和公平性。

比如,在小学阶段,应注重学生的基础知识掌握情况和学习方法的运用能力;在中学阶段,应注重学生的思维能力、创新能力和批判性思维能力的培养等。

只有不断完善和细化评价指标,才能更好地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其次,学生学业评价制度需要注重科学性与真实性的结合。

在学生学业评价过程中,不应该仅依靠一次考试的成绩来评价学生的能力和水平。

相反,应该倡导多元化的评价方式,包括课堂表现、小组合作、作业质量等。

这样才能更好地体现学生的实际能力和潜力,避免追求分数而忽视学生的素质培养。

再次,学生学业评价制度需要促进学生的主体性和自主性发展。

评价制度应该鼓励学生主动参与和主动学习,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和自我评价能力。

学生应当在评价过程中承担更多的责任和义务,参与到评价标准的制定和评价结果的反馈中,以提高学生的学习动力和学习主动性。

此外,学生学业评价制度需要兼顾个体差异和培养目标的统一。

不同学生在学习上具有不同的特点和能力,学校应该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制定差异化的评价方案,避免一刀切的标准。

但是,不同评价方案之间的差异应当有一定的界限,以保证教育的公平性和学生的同质化培养目标。

此外,学生学业评价制度需要建立有效的反馈机制。

评价只有具备及时性和有效性才能发挥其作用。

学校应该及时向学生和家长反馈评价结果,并根据评价结果制定个性化的学习计划,帮助学生及时调整学习方法和策略,以便更好地实现个人的学习目标。

总之,学生学业评价制度规定的制定和实施是一个复杂而又关键的过程。

学生学业评估管理制度

学生学业评估管理制度

学生学业评估管理制度学生学业评估管理制度被广泛应用于学校教育体系中,旨在全面了解学生的学习状况和能力发展。

这种评估管理制度,不仅可以为学生提供个人成长的参考,还可以为学校提供改进教学质量的依据。

本文将从几个方面对学生学业评估管理制度进行探讨。

一、制度的目的和意义学生学业评估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化成长。

通过评估学生学业表现,可以了解每个学生的个体差异,及时进行个性化辅导和教育,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

此外,学业评估还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动力,提高学习积极性,培养良好的学习态度和方法。

二、评估的内容和方式学生学业评估管理制度应包括多个方面的内容评估,如学科知识掌握情况、学习能力和学习习惯、创新思维能力等。

评估的方式可以灵活多样,既可以采用传统的笔试形式,也可以结合实际操作或项目展示等方式进行综合评价。

评估内容和方式的多样性有助于客观地反映学生的真实水平和能力。

三、评估结果的应用和反馈评估结果是学生学业评估管理制度的关键,应及时准确地反馈给学生和家长。

评估结果的应用包括帮助学生了解自己的学业水平和发展潜力,引导学生制定学习计划,促进学生自主学习。

同时,评估结果还应作为学校和教师改进教学的参考,及时调整教学方法和教材,提高教学质量。

四、评估的公正性和客观性评估的公正性和客观性是学生学业评估管理制度的核心原则。

评估工作应该依据明确的评估标准和准则进行,避免主观意见的干扰。

同时,评估过程应保证评估者的专业性和公正性,确保评估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五、评估与学习的关系评估和学习是相辅相成的,评估可以引导学习,学习也为评估提供基础。

评估应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帮助学生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

而学习过程中,学生要按照评估标准和要求进行有针对性的学习,不断提高学习效果。

评估和学习的相互促进,可以有效地推动学生的进步和发展。

六、评估与教师的关系评估工作离不开教师的支持和参与。

教师可以根据评估结果进行个性化教学,为学生提供有针对性的辅导和指导。

学生学业考核评价管理制度范文

学生学业考核评价管理制度范文

学生学业考核评价管理制度范文学生学业考核评价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生学业考核评价工作,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生成长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的政策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校所有学生的学业考核评价工作。

第三条学生学业考核评价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尊重学生的个性特点和发展需求,旨在客观评价学生的学业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四条学生学业考核评价应与学生的学习目标相对应,充分考虑学生的学业水平、表现和动态发展情况,注重综合评价多维度多层次。

第五条学校通过学生学业考核评价工作,向学生提供学习指导和咨询服务,帮助学生解决学习困惑,促进其全面发展。

第二章学生学业考核评价内容和标准第六条学生学业考核评价内容包括学习成绩、课堂表现、作业完成情况、参与课外活动和学科竞赛等综合素质。

第七条学生学业考核评价标准应根据学科特点和学生年级进行科学制定,并及时修订更新。

第八条学校应明确学生学业考核评价所采用的评价方法和具体指标,确保评价结果客观准确。

第九条学校鼓励学生主动参与学业考核评价的制定和修订,提供意见和建议。

第三章学生学业考核评价的过程第十条学校应制定学生学业考核评价的时间安排,确保评价周期和频次合理和公平。

第十一条学校应及时告知学生评价结果,并提供个别成绩分析和发展建议。

第十二条学校应建立学生学业考核评价的档案管理制度,保护学生的隐私和权益。

第十三条学校应建立学生学业考核评价的信息反馈机制,及时向学生家长提供学业发展情况的反馈。

第十四条学校应定期开展学生学业考核评价的质量监控和评估,不断完善评价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第四章学生学业考核评价的激励措施第十五条学校应根据学生学业考核评价结果,及时奖励表现优秀的学生,鼓励他们努力进步。

第十六条学校应建立学生学业考核评价的奖励机制,设立奖学金、学术交流等活动,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和创新能力。

第十七条学校应为学生学业考核评价结果不理想的学生提供必要的学习辅导和支持,帮助他们提高学习水平。

学生学业评价制度

学生学业评价制度

学生学业评价制度全面贯彻《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构建推进素质教育中学生评价体系。

通过评价,不但促使学生在原有水平上的基础上提高,更要发现学生潜能,发挥学生特长,帮助学生认识自我,促使学生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学会合作,学会学习,以达到教育的培养目标。

一、总则本制度旨在全面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提高教学质量。

本制度遵循科学性、发展性、导向性、多样性和激励性原则,客观、公正地评价学生的学习成果。

二、评价内容学科知识:评价学生对所学学科知识的掌握情况,包括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基本技能等。

学科能力:评价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包括思维能力、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等。

情感态度:评价学生的学习态度和学习习惯,包括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自律性等。

社会实践:评价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的表现和实践能力,包括社会责任感、团队合作能力、领导能力等。

三、评价方法考试:采用传统的考试方式,考查学生对所学知识的掌握情况。

作品评定:要求学生完成一件作品或项目,评价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平时观察:通过对学生的平时表现进行观察和记录,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学习态度和学习习惯。

自我评价:引导学生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自己的优点和不足,促进学生的自我反思和自我发展。

综合评价:综合运用多种评价方法,全面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和发展状况。

四、评价实施制定评价方案: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和学生特点,制定具体的评价方案和实施细则。

宣传和培训:向师生宣传学业评价制度的意义和实施方法,并进行相关培训,确保评价工作的顺利进行。

实施评价:按照评价方案的规定,采用多种形式和方法进行学业评价。

结果反馈:将评价结果及时反馈给师生和家长,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总结反思:对学业评价工作进行总结反思,不断完善和优化评价方案。

五、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学校应建立健全教育教学管理机构,加强对学业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

学生学业考核评价制度

学生学业考核评价制度

学生学业考核评价制度近年来,学生学业考核评价制度成为了教育界和学生家长们关注的焦点之一。

这一制度对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教育质量,建立公平评价标准具有重要作用。

然而,当前的学业考核评价制度存在一些问题,如单一评价标准、以考试成绩为唯一依据等。

因此,我们需要探讨如何改进学生学业考核评价制度,实现学生全面发展。

一、当前学生学业考核评价制度存在的问题学生学业考核评价制度是指通过一系列考核方式和评价标准,对学生的学术能力和综合素养进行评估,反映学生的学习水平和发展情况。

然而,目前的学业考核评价制度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评价标准单一。

目前的学业考核主要侧重于学生的考试成绩,而忽视了学生的其他综合素质和能力的培养。

这种以分数为标准的评价方式容易造成学生应试教育倾向,忽视了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际应用能力的培养。

其次,评价方式单一。

目前的学业考核主要通过笔试和口试的方式进行,忽视了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动手能力的培养。

由于考试的局限性,一些学生可能在纸上得分很高,但在实际操作中却无法应用所学知识。

再次,评价内容不全面。

目前的学业考核主要侧重于学生的学术能力,而忽视了学生的综合素质和道德品质的培养。

一个学生的人格素质、社会责任感、亲和力等因素也应该成为评价的重要内容。

二、改进学生学业考核评价制度的途径为了改进学生学业考核评价制度,我们应该采取以下几个途径:首先,拓宽评价标准。

除了学术能力外,我们还应该将学生的综合素质、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等作为评价的标准之一。

例如,可以通过课程项目、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等方式来评价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其次,多元化评价方式。

除了传统的笔试和口试外,我们还可以引入更多的实践性考核方式。

比如,通过实际操作、实验报告、小组合作等方式来评价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协作能力。

再次,全面评价学生。

评价学业不仅要关注学生的学术能力,更要关注学生的综合素质和道德品质。

可以通过班级评议、教师综合评估、同学互评等方式来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和道德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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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交通技师学院
作业指导书
编制:教务处
批准:
版本:C/0学生学业评价制度
编号:QC-0707-08
页数: 3
生效日期:2011年9月8日
1 目的
为规范学生学业成绩的评定与管理,保证教师评定学生成绩公平、公正、客观,严格控制学生成绩评定过程,确保学生学业成绩有效。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学院中技、高职各学科学生成绩的评定与管理。

3 方法与要求
3.1任课教师应按照本制度规定对学生公平、公正、客观地予以评价,教务处负责监督、检查,并接受学生的咨询,处理学生的投诉。

3.2 学生理论课程成绩包括平时成绩、期中成绩、期末成绩、总评成绩等,实训课程成绩包括平时成绩、课题测量成绩、总评成绩等,必要时,经教务处批准,学生学科成绩的组成部分可以改变。

3.3学生学科平时成绩评定
3.3.1学生必须参加所学课程的考核。

学科成绩记入学生成绩册并录入教务管理软件系统中,成绩归入学生档案。

3.3.2教师要注重学生平时的学习情况与学业的进步,平时成绩包括学习态度与刻苦精神、课堂提问与课堂练习、平时作业与实习(实验)报告、单元测验等。

3.3.3学生单次平时成绩采用分级评定,一般分A、B、C、D四级,具体规定如下:A(95~100)、A-(90~94)、B+(85~89)、B(80~84)、B-(75~79)、C+(70~74)、C (65~69)、C-(60~64)、D(59分以下)。

3.3.4每学期内,每门课程的单次平时成绩数量规定如下:总课时为32节以下的课程,单次平时成绩不少于4次,总课时为32~64节的课程,单次平时成绩不少于6次,总课时为64~96节的课程,单次平时成绩不少于8次,总课时超过96节的课程,单次平时成绩不少于10次。

3.3.5任课教师要及时将学生单次平时成绩登入学生学科成绩册,学生学期平时成绩为单次平时成绩的平均值,学期平时成绩转化为百分制。

3.4学生学科期中成绩评定
3.4.1考试课程必须进行期中考试,任课教师在教学班级理论教学周一半时,参照期末考试试卷要求自行出题,随堂进行考试。

3.4.2考查课程可以有选择地进行期中测量,测量成绩可以视为期中成绩,也可视为单次平时成绩,任课教师自行处理,将成绩填写在成绩表上相应的位置。

3.4.3教学周较短的考试课程,经专业科和教务处批准后亦可不设期中考试。

3.4.4任课教师要及时将学生期中考试成绩记录在学生学科成绩册中,期中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

3.5学生学科期末成绩评定
3.5.1学生应严格遵守学院有关课程考核的各项规定。

考试作弊、违纪或旷考者,按《考场规则》处理。

3.5.2考查课程在班级理论教学最后一周内随堂安排考试,考试课程期末考试时间由学院统一安排。

3.5.3期末考试结束2天内,任课必须完成学生期末成绩评定,期末成绩采用百分制。

特殊情况时,按教务处规定执行。

3.5.4学生旷课累计超过某门课程教学时数三分之一(体育课为四分之一)者,不得参加该课程的考核,该课程成绩以不及格记,并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给予补考机会;未经批准擅自参加考核者,成绩不予记载。

3.6学生学科总评成绩评定
3.6.1考试课程的总评成绩一般由平时成绩、期中成绩、期末成绩按比例计算得出,它们所占比例分别为20%、20%、60%。

没有期中考试的课程,学期总评成绩以30%的平时成绩与70%的期末成绩计算得出。

3.6.2考查课程的总评成绩一般由40%的平时成绩与60%的期末成绩计算得出。

3.6.3体育课、音乐课的学期总评成绩由平时成绩、项目考核成绩综合评定。

3.7学生课程补考
3.7.1课程总评成绩不及格的学生,学院一般给予两次补考机会:学期补考、毕业补考。

必要时,经分管院领导批准,可另行安排补考。

3.7.2补考工作由教务处统一安排,教务处负责提供《学生补考安排情况表》,于学期末的学生家长会前发给各班主任。

班主任负责通知班上补考学生按规定时间回校参加补考,不按时参加补考的视做自动放弃。

3.7.3学期补考:教务处在新学期开学1个月内组织完成上学期各课程不合格学生的补考工作,学期补考后仍不合格的学生必须参加毕业补考,并按《广州省技工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广州市交通高级技工学院学生管理手册》相关规定处理。

3.7.4毕业补考:教务处在学生毕业前2个月内组织完成学生的毕业补考工作,毕业补考仍不合格的学生不能毕业。

3.7.5补考的组织和要求与正常考核相同,任何教师不得私自安排学生补考。

3.7.6补考结束后,阅卷教师应在2天内评完补考试卷并将试卷和学生成绩一起送教务处,教务处专人负责将学生补考成绩录入成绩管理系统中,学生补考成绩超过60分者均为60分。

3.7.7学生课程补考费用的收取按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第一次补考不收取补考费,第二次补考时,理论课程20元/门,实践课程40元/门。

3.8学生缓考
3.8.1学生因病或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正常考核者,应事先持有关证明提出申请,经任课教师和班主任签署意见,教务处批准后,方可缓考。

考前未经批准(特殊情况未能及时请假者例外),考后补假者无效,以旷考处理。

3.8.2学生缓考课程的考试与学生补考同时进行,其考试成绩视做期末考试成绩,按规定计算总评成绩,若不及格仍需补考。

3.9其它事项
3.9.1因教学改革需要而采取别的学生学科成绩评定方案的需报教务处批准后执行。

3.9.2实践课程的学生成绩评定参照此方案执行。

3.9.2本制度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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