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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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实施方案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实施方案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实施方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实施方案随着中国现代化的进程日益加快,城乡人口的生活水平显著提高,人们的医疗水平和卫生保健意识不断提升,但是城乡卫生发展水平仍然存在不平衡和不充分的问题。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国开展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实施方案。

下面,我们将具体探讨此项实施方案的相关内容。

一、概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实施方案,是指通过规划、调动、组织和管理社会各方面公共资源,实行医疗、预防、保健等多方面的综合服务,以建设健全、完善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全面改善居民卫生服务水平,提高公众身体健康水平和全面幸福感的行动计划。

二、总体目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实施方案的总体目标是:实现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阳光工程全覆盖,保障人民群众生命权、健康权和基本生活质量的实现。

具体表现为:(一)建设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满足居民基本卫生服务需求,提高居民卫生服务水平,预防和控制各类疾病的发生、流行和传播。

(二)加强城乡居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实行分级诊疗,减轻三级医院负荷。

(三)优化卫生资源配置,提高医疗、预防、保健等多方面的综合服务能力,充分发挥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和群众自发组织的作用,实现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四)提高预防保健服务效果,落实健康促进理念,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增强群众健康知识,培养健康生活方式。

(五)建立完善的公共卫生信息监测、分析和预警体系,及时掌握和反映公共卫生状况,制定应急预案,加强公共卫生应急响应能力。

三、实施步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实施方案,具体实施步骤如下:(一)确定目标和任务。

各级卫生部门应该统筹考虑本地区卫生服务状况和需求情况,确定服务水平目标并落实各项具体的任务。

(二)整合卫生资源。

为了充分利用社会各方面公共资源,卫生部门应该整合设施、场地和人员资源,合理引导并扶持民间组织,共同推进卫生服务的均等化。

(三)完善卫生服务体系。

公共服务工程实施方案

公共服务工程实施方案

公共服务工程实施方案一、目的与意义公共服务工程是提升社会福利、改善民生的重要途径。

本实施方案旨在明确公共服务工程的目标、范围、主体、时间、资金、质量、安全、监督评估以及可持续性等方面的要求,为工程的顺利实施提供指导。

二、公共服务范围本公共服务工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基础设施建设:如道路、桥梁、供水、供电等;2. 环境治理与保护:如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绿化等;3. 教育服务:如建设学校、更新教学设备等;4. 医疗卫生服务:如建设医院、更新医疗设备等;5. 文化体育服务:如建设图书馆、体育场馆等。

三、实施主体与参与方本公共服务工程的实施主体为市政府,参与方包括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供应商等。

市政府将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选择合格的参与方,并与其签订合同,明确各方的职责和义务。

四、实施时间与进度本公共服务工程计划实施时间为X年,具体分为以下几个阶段:1. 前期准备阶段:包括项目立项、规划设计、资金筹措等;2. 建设阶段:包括施工、安装、调试等;3. 竣工验收阶段:包括工程验收、交付使用等。

五、资金来源与使用计划本公共服务工程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政府财政拨款、社会捐赠等。

资金使用计划将按照工程进度进行合理分配,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同时,市政府将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对资金的使用进行严格监管,防止贪污和浪费。

六、质量与安全管理本公共服务工程将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质量与安全标准,确保工程质量达标。

实施主体将建立完善的质量与安全管理体系,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同时,参与方需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并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

七、监督与评估机制市政府将建立健全的监督与评估机制,对公共服务工程的实施进行全程监管。

监督与评估内容包括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

对于发现的问题,将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确保工程顺利实施并达到预期效果。

同时,市政府将定期向社会公布公共服务工程的进展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八、可持续性与长期效益本公共服务工程将充分考虑可持续性与长期效益,确保工程投入使用后能够持续发挥效益。

2024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计划

2024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计划

2024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计划1.引言1.1 概述概述部分旨在介绍本文的主题和内容,并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计划进行简要的概括。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计划是指政府根据国家卫生政策和公民基本卫生需求,制定的一项重要工作计划。

该计划旨在改善全国范围内的公共卫生服务水平,促进人民身体健康和社会发展。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人民群众对公共卫生服务的需求也在不断增长。

然而,当前我国的公共卫生服务水平不尽如人意,存在着资源不足、服务不均等问题。

因此,为了满足人民群众对健康的需求,国家必须制定并实施一项全面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计划。

本计划将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和效益为目标,通过多种手段和措施,全面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具体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加强医疗保健机构建设,提升公共卫生应急管理能力,加强基本公共卫生知识宣传等。

通过实施本工作计划,我们将努力提高群众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获取率和满意度,加强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能力,推动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提高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能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接下来,本文将分为几个部分进行详细阐述。

首先,我们将定义和解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含义和重要性。

其次,我们将介绍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计划的背景和意义。

最后,我们将总结本计划的重要性和目标,并展望未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发展方向。

通过对这些内容的深入分析和讨论,我们期望能为改善国家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建议。

1.2 文章结构本文将按照以下结构进行论述:引言部分将概述本文的主题和背景,并介绍本文的目的。

通过这一部分,读者可以了解到本文的意义和目标。

接下来的正文部分将分为两个主要部分进行论述。

第一部分将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定义和重要性进行详细解读。

在这一部分中,将阐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概念、范围和功能,以及它对国家居民健康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性。

同时还将探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对传染病预防、健康教育、卫生监测等方面的作用,以及其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重要性。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12.25•【字号】新政办〔2023〕 69号•【施行日期】2023.12.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正文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新政办〔2023〕6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新乡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12月25日新乡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为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工作成果,落实《新乡市“十四五”全民健康规划》,提升本市公共卫生综合服务能力和公共卫生社会治理水平,进一步构建强大公共卫生体系,夯实高质量发展的健康保障基础,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豫政办〔2023〕32号)文件要求,结合新乡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思路(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论述,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河南省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条例》,坚持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扬优势,统筹力量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为健康新乡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行动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健康优先;预防为主,强化基层;提高质量,均衡发展;全民参与,共建共享;深化改革,创新驱动”基本原则,稳步推进现代化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建设。

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闵行区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闵行区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闵行区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1.08•【字号】闵府办发〔2024〕2号•【施行日期】2024.01.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闵行区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闵府办发〔2024〕2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公司,有关单位:区卫健委制订的《闵行区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2024年1月8日闵行区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为加快建设公共卫生体系,推动健康闵行建设,进一步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公共卫生社会治理水平,根据《上海市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闵行区贯彻落实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的若干意见的工作方案》《关于全面加强闵行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的建设方案》,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制订本行动计划。

一、行动目标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预防为主,平急结合;需求导向,惠民利民”基本原则,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要求,以“提升能力,深化内涵”为主线,加快推进我区公共卫生体系在基础设施、核心能力、学科人才、工作机制等方面实现更高质量发展。

到2025年,进一步健全与现代化主城区相适应的公共卫生体系,全面强化公共卫生应急、服务、协同、保障等关键能力,构建权责明晰、齐抓共管、多元参与的公共卫生社会治理大格局,提升公共卫生治理能力水平、公众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强化“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支持、市民参与”的工作机制,充分调动部门、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积极性,构建多部门协同、全社会参与的常态长效机制,完善体系运行机制,进一步营造“大卫生”“大健康”的社会治理氛围。

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健康的关注也越来越多,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成为国家发展的重要方向。

为了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提高国民的健康水平,特制定本三年行动计划,以期达到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完善疾病预防和控制能力,促进健康中国建设的目标。

一、建设现状我国目前的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基础设施不足:现有公共卫生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还存在不完善的问题,导致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有待提高。

2.人才短缺:公共卫生领域的专业人才相对匮乏,影响了公共卫生工作的开展。

3.卫生监管不到位:一些地方的卫生监管措施不够严格,导致了一些问题的暴露。

4.公众意识不足:一些公民对自身卫生健康的重要性认识不够,缺乏科学的健康知识。

二、行动计划本三年行动计划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1.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加大对公共卫生机构的投入,完善公共卫生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2.培养专业人才:设立公共卫生专业人才培训计划,提高公共卫生领域的人才储备。

3.加强卫生监管:完善卫生监管制度,建立健全的卫生监管机制,确保卫生监管工作的有序开展。

4.加强健康宣传教育:通过开展健康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健康的重视程度,增强公众的健康意识。

5.推动基层卫生服务:加大对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的支持力度,提高基层卫生服务的覆盖率和质量。

6.加强疾病防控工作:健全公共卫生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7.推进健康促进政策:通过推动健康促进政策的实施,提高公众的健康水平。

8.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完善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改善环境卫生状况,减少环境污染对健康的影响。

9.加强国际合作:加强与国际机构的合作,借鉴国外先进的公共卫生管理经验,提高我国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水平。

三、预期效果通过本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预计可以取得以下几项效果:1.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得到提高: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公共卫生服务的覆盖率和质量。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正文:----------------------------------------------------------------------------------------------------------------------------------------------------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各区县卫生局,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各市级预防保健机构,各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财政部等《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意见》(卫妇社发〔2009〕70号)和本市《关于组织实施本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11〕63号,以下简称“《通知》”)、《上海市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1年-2013年)》(沪府办发〔2011〕55号)的要求,全面推进本市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序、有力、有效实施,现提出工作要求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经费保障各区县卫生局、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实施本市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对深化实现医改“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提高公众健康水平”目标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完善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落实“一把手”负责制。

各区县卫生局要按照《通知》要求,结合辖区公共卫生服务需求特点,明确各项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目标、任务和实施措施,切实建立和完善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绩效考核和督导评估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各级预防保健专业机构应按照《卫生部关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指导基层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意见》(卫疾控发〔2012〕42号,附件1)要求,以服务基层为宗旨,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针对性指导,实施实用性培训,推行实效性考核,保证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顺利和有效开展。

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意见(2023)

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意见(2023)

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意见(202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推进国家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服务国家战略需要,聚焦人民群众所急所需所盼,以公益普惠和优质均衡为基本方向,全面提高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水平,加快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坚持优先保障,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财政资金投入、公共资源配置等方面优先保障基本公共教育服务。

坚持政府主责,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循序渐进、动态调整,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

坚持补齐短板,继续改善办学条件,更加注重内涵发展,推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覆盖全民、优质均衡。

坚持改革创新,持续深化综合改革,破解体制机制障碍,优化资源配置方式,强化教师关键作用,加强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标准化、专业化、法治化建设。

到2027年,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初步建立,供给总量进一步扩大,供给结构进一步优化,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

到2035年,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师资队伍、经费投入、治理体系适应教育强国需要,市(地、州、盟)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显著提升,绝大多数县(市、区、旗)域义务教育实现优质均衡,适龄学生享有公平优质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总体水平步入世界前列。

二、全面保障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1.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以推进学校建设标准化为重点,加快缩小区域教育差距。

继续加大对中西部困难地区支持力度,省级政府要聚焦促进省域内不同地市、县区之间缩小办学条件和水平差距,市级政府要充分发挥区域经济中心作用,资源配置重点向经济欠发达县区倾斜;国家和省级层面建立经济欠发达县区学校办学条件跟踪评估和定期调度机制,督促地方政府加强工作统筹,切实兜住办学条件底线。

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完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具体标准,建立学校标准化建设台账,加大力度并统筹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教育强国推进工程等项目,推动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建设、安全防范建设、教学仪器装备、数字化基础环境、学校班额、教师配备等办学条件达到规定标准,切实改善学校教学生活和安全保障条件,加强校园文化环境建设。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规划(2013-2020年)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规划(2013-2020年)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规划(2013-
2020年)的通知
佚名
【期刊名称】《陕西省人民政府公报》
【年(卷),期】2014(000)022
【摘要】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陕西省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规划(2013--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总页数】36页(P10-45)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63
【相关文献】
1.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中国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2013-2020年)实施细则的通知 [J],
2.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二期行动计划(2O16—2O17年)》的通知 [J], ;
3.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人口发展和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第十三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J], ;
4.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和《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一期(2013-2015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J], ;
5.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水质较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2013-2020年)》的通知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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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市城市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30)

巢湖市城市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30)

巢湖市城市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XX-2030)文本巢湖市人民政府安徽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南京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安徽大学旅游规划与研究中心20XX.12项目名称:巢湖市城市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XX-2030年)委托单位:巢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编单位:安徽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南京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安徽大学旅游规划与研究中心资格证书:[建]城规编141124 甲级院长:胡厚国院长、正高级工程师、注册规划师、注册咨询师项目总负责:刘复友院总规划师、正高级规划师、注册规划师项目负责人:徐涛松院副总规划师、所长、正高级工程师、注册规划师龙兆云副所长、高级工程师、注册规划师罗洁主任工程师参加人员: 安徽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丁楠副主任工程师、注册规划师王文超注册规划师周耀东城市规划师李冰冰城市规划师李晋城市规划师刘珊城市规划师南京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翟国方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刘旸研究生靳文博研究生黄雪峰研究生安徽大学旅游规划与研究中心:李东和主任、教授、博士刘法建讲师、博士方叶林讲师、博士协编单位:巢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人:马恩俊巢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参加人员:李先锐巢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杜峥嵘巢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综合科科长审核人:刘复友院总规划师、正高级规划师、注册规划师杨建辉院副总规划师、所长、高级工程师、注册规划师审定人:胡厚国院长、正高级工程师、注册规划师、注册咨询师目录第一章规划总则2第一条概念界定2第二条规划对象3第三条规划范围3第四条规划期限3第五条规划指导思想3第六条规划目标3第七条规划主要内容3第二章人口布局规划4第八条人口规模预测4第九条人口空间布局4第三章教育设施规划4第十条教育设施规划目标4第十一条教育设施设施分类4第十二条教育设施配建标准4第十三条幼儿园布局规划6第十四条小学布局规划7第十五条初中布局规划7第十六条高中布局规划7第十七条职业学校布局规划7第十八条其他教育设施布局规划8第十九条20XX-20XX年教育设施建设项目9第四章文化设施规划11第二十条文化设施规划目标11第二十一条文化设施分类11第二十二条文化设施配建标准11第二十三条巢湖市文化设施分级布局14第二十四条巢湖市文化设施分类规划14第二十五条20XX-20XX年文化设施建设项目17第五章医疗卫生设施规划19第二十六条医疗卫生设施规划目标19第二十七条医疗卫生设施设施分类19第二十八条医疗卫生设施配建标准20第二十九条公共卫生机构布局规划23第三十条医疗卫生机构布局规划24第三十一条其他类医疗卫生机构布局规划24第三十二条街道社区卫生机构布局规划24第三十三条中心城区远期医疗卫生设施规划汇总24第三十四条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布局规划25第三十五条20XX-20XX年医疗卫生设施建设项目25第六章体育设施规划26第三十六条体育设施规划目标26第三十七条体育设施分级与分类26第三十八条体育设施配建标准27第三十九条体育设施空间布局结构29第四十条市级体育设施布局规划29第四十一条片区级体育设施布局30第四十二条社区级体育设施布局31第四十三条20XX-20XX年体育设施建设项目31第七章社会保障设施规划32第四十四条社会保障设施规划目标32第四十五条社会保障设施分级与分类32第四十六条社会保障设施配建标准33第四十七条规模预测34第四十八条社会福利设施布局规划34第四十九条社会救助设施布局规划35第五十条殡葬设施布局规划35第五十一条乡镇社会保障设施布局规划36第五十二条20XX-20XX年社会保障设施建设项目36第八章公共安全设施规划36第五十三条应急避难场所规划目标36第五十四条应急避难场所分类分级36第五十五条应急避难场所配建标准37第五十六条紧急避难场所布局规划39第五十七条固定避难场所布局规划39第五十八条中心避难场所布局规划39第五十九条20XX-20XX年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项目39第六十条消防设施规划目标41第六十一条消防设施分类41第六十二条消防站建设标准41第六十三条消防安全分区42第六十四条消防站布局规划42第六十五条消防供水规划42第六十六条消防指挥通信规划43第六十七条消防通道规划43第六十八条20XX-20XX年消防设施建设项目43第九章菜市场设施规划44第六十九条菜市场设施规划目标44第七十条菜市场设施分级44第七十一条菜市场设施配建标准44第七十二条菜市场设施建设与整改模式45第七十三条菜市场设施布局体系45第七十四条菜市场设施建设概况45第七十五条菜市场设施规划总体布局45第七十六条菜市场设施近期建设规划45第七十七条20XX-20XX年菜市场设施建设项目46第十章旅游服务设施规划47第七十八条旅游服务设施规划目标47第七十九条旅游服务设施发展定位47第八十条旅游服务设施分类48第八十一条旅游服务设施配建标准48第八十二条旅游服务设施空间布局49第八十三条旅游信息咨询服务设施规划49第八十四条旅游交通便捷服务设施规划49第八十五条旅游安全保障服务设施规划51第八十六条旅游便民惠民服务设施规划51第八十七条20XX-20XX年旅游服务设施建设项目52第十一章社区服务中心规划55第八十八条社区服务中心规划目标55第八十九条社区服务中心配建标准55第九十条社区服务中心规划55第十二章实施保障措施55第九十一条三年行动计划55第九十二条政策建议56第九十三条责任分工和监督问责56规划总则概念界定基本公共服务是指建立在一定社会共识基础上,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和总体水平,为维持社会经济稳定、基本的社会正义和凝聚力,保护个人最基本的生存权和发展权,为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所需要的基本社会条件。

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为进一步提升公共卫生综合服务能力和公共卫生社会治理水平,根据《关于完善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的若干意见》《〃健康2030〃规划纲要的通知》等,结合实际,特制订本行动计划。

一、行动目标坚持〃政府主导、多方参与;预防为主、平急结合;科技引领、前瞻布局〃基本原则,以能力提升为主线,对标国际、国内最高标准,聚焦重点,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增能力。

到2025年,进一步健全超大城市公共卫生体系,全面强化公共卫生应急、服务、协同、保障等关键能力,不断满足城市发展和市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增强市民群众获得感、满意度,有力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任务(-)实施公共卫生应急能力提升工程1.建设系统集成、智能高效的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体系。

健全涵盖症候群、致病因素、舆情信息等要素的综合监测网络,建立完善多渠道数据汇集、多节点智能触发的预警指标体系,发挥健康大数据、人工智能和物联网技术对智能研判预警的作用。

全面建设公共卫生应急作业中心(EOC)统一标准,提高应急响应和指挥调度关键环节的规范化和协同度。

健全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平台功能,实现多部门、多领域、多环节信息共享和协同联动。

2.健全平急结合医疗救治体系。

深化建设分级、分类、分诊的应急医疗救治体系,健全脆弱人群应急救治机制。

加快推进临床诊治中心(IDC)体系布局和建设,加强临床诊治质控管理,全面提升危重症医疗救治能力。

做好院感防护,加强医防融合。

强化应急转换能力储备,完善各类应急隔离、救治处置场所运行和管理规范,建立大型公共设施应急使用改造标准。

坚持中西医结合,完善中西医协同救治机制,加强重大中医药干预基层网络建设和危急重症应急救治专科能力建设。

(二)聚焦机构内涵建设,实施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工程1.提升实验室检测和管理能力。

市疾控中心注重前瞻布局,新建一批国际先进水平的重点实验室,重点提升新发、罕见病原体的检测鉴定和未知病原体的快速识别能力,优化全链式技术规范体系。

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随着人口的增加、城市化进程的推进、环境污染加剧,公共卫生安全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

为了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提高全民健康水平,我国制定了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旨在全面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公共卫生应急响应能力,确保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本文将对该行动计划做一详细的解读。

一、加强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公共卫生基础设施是保障公众健康的重要保障。

要全面加强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卫生院、健康教育中心、疾病防控中心等公共卫生机构的建设,提高基层卫生院的服务水平和能力,加强对基层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覆盖率和服务质量。

二、提高公共卫生应急响应能力公共卫生安全事件时有发生,要加强公共卫生应急响应能力。

要建立健全公共卫生应急预警体系,提高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预测能力,加强卫生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医护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和调配机制,提高国家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和处置能力。

三、加强疾病防控和传染病监测疾病防控是公共卫生工作的重点,要加强疾病防控和传染病监测。

要加强对传染病的监测和防控,提高对传染病疫情的应对能力,完善疾病防治网络和机制,加强对疾病传播途径的控制,提高传染病防治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四、加强公共卫生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公众健康意识的提高和公共卫生知识的普及对于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至关重要。

要加强公共卫生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提高公众健康意识和卫生素养,普及健康生活方式和科学防病知识,加强社区健康教育工作,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五、全面加强公共卫生队伍建设公共卫生队伍是保障公众健康的中坚力量,要全面加强公共卫生队伍建设。

要加强对公共卫生从业人员的培训和学习,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加强公共卫生队伍的建设和管理,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行能力,推动公共卫生队伍的现代化和专业化发展。

总之,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将全面加强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公共卫生应急响应能力,加强疾病防控和传染病监测,加强公共卫生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全面加强公共卫生队伍建设,以期全面提高公共卫生体系的健康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实施《上海市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07年-2009年)》的意见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实施《上海市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07年-2009年)》的意见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实施《上海市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07年-2009年)》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卫生局•【公布日期】2007.09.26•【字号】沪卫疾妇[2007]65号•【施行日期】2007.09.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实施《上海市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07年-2009年)》的意见(沪卫疾妇〔2007〕65号)各区县卫生局、浦东新区社发局、各有关单位:为巩固本市第一轮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成果,市政府下发了《上海市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07年-2009年)》(以下简称“新三年行动计划”)。

现对贯彻实施“新三年行动计划”提出如下意见:一、突出重点,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十一五”期间,是本市努力实现“四个率先”、全面建设“四个中心”的关键时期。

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新三年行动计划”是构建和谐社会,强化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维护和增进人民身心健康的必然要求,是进一步加强特大型城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预防和控制各类疾病,积极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断提升公共卫生服务和保障能力的必然要求。

在实施“新三年行动计划”中,要体现以内涵建设为重点,突出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要聚焦公益实事,突出解决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卫生问题;要全面规划公共卫生体系硬件建设,突出拾遗补阙;要完善专业防治网络,突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改革。

要加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确保各项重点建设项目和主要工作任务按照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地完成。

二、明确任务,全面实施新三年行动计划(一)“新三年行动计划”围绕总体目标制定了本市公共卫生体系的主要任务和二十六个重点建设项目。

其中学科人才建设项目4项,公益实事项目有10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2项。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必须按照要求,组织力量制定各项目建设的实施细则、重点建设项目的实施方案和时间进度。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计划(2008—2012)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计划(2008—2012)

C v r e ot封 文 o e p ri 面 章 R I
面 向 所 有 劳 动 者 的 免 费 服 务 制 度
和面 向所有 困难 群体的就业援 助 制度 , 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无障碍
转 移 就业 ; 保 城 镇 零 就业 家 庭 出 确 现 一 户 、 一 户 、 决 一 户 , 村 帮扶 解 农 低 保 家 庭 有 劳 动 能 力 和 就 业 愿 望 的 人 员 基 本 实 现 就 业 ;城 镇 登 记
义 和人 的 全 面发 展 。
( ) 本原则。 二 基
— —
突 出 重点 、 序渐 进 。 全面 实 现 循 本公 共 服 务 的 供 给效 率 和 水 平 。
— —
基本 公 共 服 务 均 等 化是 一 个 中长 期 目标 。
系 , 局 合理 、 乡共 享 的公 用 设 施 体 系 布 城
种 形 式 的城 乡 居 民 养老 保 障 办 法 。 完 善 城 乡居 民 “+ ” 城 镇 职 工 基 3 1( 本 医 疗保 险 、 镇 居 民基 本 医疗 保 城 险 、新型 农 村 合 作 医 疗 和 城 乡 医疗 救 助 ) 卫生 、 化等 基 本 公 共 需求 。 文 农 村 、 万 图书 送 农 村 、 场 电影 下 百 万 ( 以下 简 称 “ 万 工程 ”实 施 力 度 ; 三 ) 有
失业率控制在 4 %以内。 . O
2 深化完善 社会保 险体 系 。 .
实现 职工 社会 保险 基本 全覆 盖 。 城镇职工基本养 老 、 本 医疗 、 基 失
业、 工伤 、 育保 险参保人数 分别 生
达 到 10 50万 、20 万 、0 万 、 10 80
10 30万 、0 。建立适合农 民工 60万 特点的养老保险办法 , 积极探索 多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三年行动计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三年行动计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芜政办[2014]18号【发布部门】芜湖市政府【发布日期】2014.06.22【实施日期】2014.06.2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的通知(芜政办〔2014〕1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亳州芜湖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芜各单位:《芜湖市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已经2014年6月7日市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6月22日芜湖市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发〔2012〕29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的通知》(皖政办〔2013〕28号)精神,促进我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制订本行动计划。

一、基本公共教育1.九年义务教育。

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完善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实施农村小学优化布局改造工程,全面改善农村小学和教学点办学条件,到2016年,义务学校标准化达标率达100%。

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享受义务教育,同样就学、同样升学、同样管理。

各县区基本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100%。

落实义务教育发展督导评估制度,完善义务教育质量基本标准和监测制度。

2.高中阶段教育。

积极创建省、市示范高中,不断扩大优质高中教育资源。

进一步普及高中教育,到2016年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93%以上。

探索高中多样化办学,开展综合高中试点,发展6-7所综合高中学校。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9.27•【字号】鄂府办发〔2023〕101号•【施行日期】2023.09.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鄂府办发〔2023〕101号各旗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鄂尔多斯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行动计划(2023—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9月27日鄂尔多斯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行动计划(2023—2025年)为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加快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打造“暖城颐养”养老服务品牌,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2〕42号)、《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党办法〔2022〕28号)和《鄂尔多斯市委关于落实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任务的决定》(鄂党发〔2023〕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党对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加快建成覆盖全体老年人、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主要任务重点聚焦老年人面临家庭和个人难以应对的失能、残疾、无人照顾等困难,由政府直接提供或通过一定方式支持相关主体向老年人提供物质帮助、照护服务、关爱服务等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服务。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佚名【期刊名称】《台州市人民政府公报》【年(卷),期】2018(000)002【摘要】台政办发[2018]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台州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2018年2月2日台州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9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14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省政府工作部署及我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情况,编制本计划。

【总页数】13页(P29-41)【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D625【相关文献】1.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台州市实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计划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J], ;2.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区治理城市交通拥堵五年(2016-2020年)实施规划的通知 [J], ;3.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区域卫生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J], ;4.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台州市妇女发展规划(2016-2020年)和台州市儿童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J], ;5.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人才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J],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从目标走向行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

从目标走向行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

从目标走向行动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摘要: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战略决策提出之后,海南省、浙江省、广东省、常州市、佛山市、顺德区相继开展了相关研究或规划编制工作。

本文分析了以上三省、两市、一区规划研究案例,重点探讨基本公共服务的内容、均等化规划的深度和实施路径,希望能为各级政府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供经验借鉴。

关键词: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规划行动规划1.引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自2006 年10月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正式提出以来,引起国家政策层面的持续关注,成为2020年中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9大目标和主要任务之一。

为贯彻中央的战略决策,2008年以来,海南、浙江、广东、常州、佛山、顺德相继开展了相关研究或规划编制工作,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实施和推进积累了新鲜经验。

2.规划案例分析自2008年以来,海南、浙江、广东、常州、佛山、顺德相继开展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研究或规划编制工作。

从六个规划研究案例来看,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均等化规划从最初的目标规划逐步走向行动规划,从宏观指标逐步落实到空间坐标,从国家政策导向逐步转变为部门工作指南,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路径和措施也逐渐明晰。

2.1《海南省2008-2012年重点民生项目发展规划》于2008年7月颁布,是全国首个具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意义的规划。

该规划由海南省财政厅组织编制,系统分析海南省的民生问题,在有限财力下,分清轻重缓急,集中财力建设教育、就业、公共卫生及基本医疗、社会保障、住房保障、农民增收和生态文明建设等七项民生工程,提出了具体指标要求和财政投入计划。

该规划以财政投入为切入点,重点测算各项工程需要的财政投入量和确定财政分成,对财政部门的投入方向和年度预算有明确的指导意义,但七项民生工程的指标体系有待完善,如教育工程仅制定了大班额比例下降到56.6%、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80%以上、初中毛入学率达到99%以上等三项指标。

贵州省司法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

贵州省司法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

贵州省司法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司法厅•【公布日期】2021.03.24•【字号】•【施行日期】2021.03.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司法行政综合规定正文贵州省司法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各市(州)司法局:《贵州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已经厅党委会审议通过,现印发施行,请结合实际做好贯彻落实,实施中的问题情况请及时与厅公法处联系反映。

贵州省司法厅2021年3月24日贵州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19〕44号)和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黔党办发〔2020〕15号),决定以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为目标,在全省实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司法部和省委、省政府对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要求,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效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加快建成人民满意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奋力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深入推进新时代贵州高质量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二、工作目标按照“统一规划、标准规范、功能完善、便捷高效”的要求,用3年左右的时间完成贵州法网、12348热线和全省各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任务,做到基础设施齐全、管理制度完善、经费保障有力、人员配置合理、服务供给优质,切实方便群众获得公共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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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行动计划
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行动计划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行动计划根据国家、省、市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要求,为进一步推动我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提升我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继续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特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改善民生为核心,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深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十大工程”,加快构建广覆盖、强保障、一体化、可持续的具有##特色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不断提升城乡、区域和群体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为全面建成惠及全区人民的小康社会,打造品质之城、建设幸福和谐##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任务1.促进劳动就业创业。

加大就业援助力度,新增城镇就业人员1.5万人,引导和帮助0.6万名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创建充分就�
�97%以上。

促进
创业带动就业,加强培训力度,提升劳动就业能力,完成高技能人才培养2500人。

促进和谐劳动关系,规模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100%,小微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5%以上。

2.改善社会保障服务。

实施“金保工程”,扩大“市民卡”智慧付费功能在我区定点医疗机构应用,继续扩大省“一卡通”医院作为我区定点单位。

扩大职工基本养老险参保覆盖面,力争至年底各类养老保障参保人员达到82万人。

加大《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区实施细则》政策宣传力度,提高人民群众对医保政策的认识度,推进我区基本医疗保障与主城区全面接轨。

3.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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