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教育法的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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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教育法的原理

第一节教育法的涵义

一、★教育法的定义【识记】

(P24)【单选1、3】【名词解释】【简答1】

教育法是具有行政法性质的一类法律规范,是调整国家行使教育行政权力和公民行使受教育权利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一类法律规范的总称。

(一)教育法是国内法

(二)教育法是规定调控教育事业发展和实施教育教学活动过程中的不同主体及其权利义务的法律

☆在教育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中,教育行政法律关系和教育民事法律关系是两类基本的关系。

教育行政法律关系是一种纵向型的、以命令与服从为基本内容,以隶属性为基本特征法律关系。

教育民事法律关系是一种以横向型的,以财产的所有和流转为基本内容,以平等性为基本特征的法律关系。

(三)教育法的目的在于依法治教

依法治教的基本涵义就是教育法律关系的各方主体都要在法律的框架内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依法享有教育方面的权利,同时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对违反教育法的行为,则必须承担法律规定的责任。

二、★教育法的特点【领会】(P26)【单选4、5】【多选1】【简答3】)

(一)形式上的特点

1.教育法在表现形式上不存在统一的法典

2.教育法极富变动性

(二)内容上的特点

1.教育法的规定具有公定力;

2.教育法的规定具有强制性;

3.教育法解决纠纷的手段不同于其他法律,主要采用行政手段以及行政诉讼手段来解决。

三、★教育法的功能【领会】(P28)【简答2】

(一)通过教育立法确保国家教育政策的有效实施和教育事业的稳定发展。

(二)通过教育立法实现教育行政管理的有序化、科学化。

(三)通过教育立法建立教育事业发展和教育教学活动的法律支撑体系

四、教育法的原则【论述】

教育法的基本原则就是贯穿在全部教育法规文件中始终起作用的指导思想,是制定教育法律规范的基本出发点和基本依据。

1、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基本方向,保证各级各类教育事业以经济和社会发展为基础协调发展。

2、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利,使教育服务于提高民族素质,多出人才,快出人才的根本目的。

3、调动和发挥各级各类学校以及一切教育机构的积极性和主动精神,保障各级各类教育机构的工作自主权,使之能主动适应社会发展的多方面需要。

第二节教育法的法律关系

一、法律关系概说

法律关系就是由法律所确认和调整的人与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多选2】

二、教育法的法律关系

(一)★教育法律关系的特点【识记】(P38)参考【知识解读】【单选2】

1.教育行政(法律)关系是国家行政机关在行使其教育行政权的过程中发生的关系。这一关系反映的是国家与教育的纵向关系,其实质是国家如何组织、管理和领导教育活动。教育行政关系必须同时体现教学民主和学术民主。

2.教育民事(法律)关系是在不具有行政隶属关系的学校与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集体经济组织、社会团体、个人之间在教育活动中发生的关系。这类关系是在共同意思表示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各个平等主体之间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所引起的财产所有和流转是这类关系的基本内容。

(二)几种基本的教育法律关系【多选3】

1.★学校与政府的关系【领会】(P40-P44)【单选6】【多选4】

国家权力:形成权、命令权、处罚权、管理权

学校权利:国家授予的权利(聘任教师、授予学位)和学校固有的权利

国家义务:国家对学校所负有的责任

学校义务:对国家所负的义务和对其所属成员所负的义务。

★政府与学校之间的关系主要表现在:

政府依法对学校进行行政管理、行政干预和施加行政影响,学校则处于服从的地位,必须履行行政命令所规定的义务。同时,学校可以依法享有办学自主权并可以对政府行使以建议和批评为中心的监督权。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都是由行政法律规范预先确定的,当事人没有自由选择的余地。学校与政府的关系具有不对等性。

☆我国的学校和政府的关系是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建立起来的。

☆高等学校与政府的关系可分为三类:

由国家教育委员会直接管理的少数高等学校;

由国务院有关部门主办和管理的高等学校;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主办和管理的高等学校。

(2)★学校与社会的关系【领会】(P45-P48)【多选5】

在现阶段,我国学校与社会各种组织和个人之间关系的法律调整,最突出地反映在所有权关系、邻里关系和合同关系上。

(3)★学校与教师、学生【领会】(P48-P51)【单选7】

我国学校与教师的关系是聘任或任命的关系,是领导者与被领导者之间的支配与服从的关系。

学校与学生的关系既是教育与被教育的关系,又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第三节教育法的法源(法律渊源)

★我国教育法的法源大致包括的种类【识记】(P52)【名词解释】法律渊源指的是根据法律效力的来源不同而形成的法律类别。我国教育法的法源主要有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及政府规章等。

一、宪法

★宪法对教育法的法律规定【领会】(P52-P53)【多选7】

1.宪法规定了教育法的基本指导思想和立法依据

(1)规定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序言)(2)规定了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第3条)

(3)规定了社会主义法制原则(第2、5条)

(4)规定了有关国家根本制度和任务的各项原则(第1、2、27条);(5)规定了各民族一律平等、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帮助各少数民族地区加速经济和文化的发展,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和文字的自由,都由保持或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等项原则(第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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