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丝绸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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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陆上丝绸之路一样,海上丝绸之路也是中、外贸易通道,但后者自西汉初期形成一直沿用整个中国古代社会,在这2000多年的中、外贸易历史中,中国的主要输出品有时是丝绸,有时是瓷器,或其他;而外国的贸易商品更是五花八门,因此有的学者也称之为瓷器之路,或皮货之路,或丝香之路,等等。既然丝绸之路已约定俗成,也就径称海上丝绸之路。

“海上丝绸之路”历史演变

(一)、先秦南越国时期:为海上丝绸之路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先秦南越国时期岭南地区海上交往为海上丝绸之路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早在距今6000年左右,岭南先民已经利用独木舟在近海活动。

距今5000~3000年期间,东江北岸近百公里的惠阳平原,已经形成以陶瓷为纽带的贸易交往圈,并通过水路将其影响扩大到沿海和海外岛屿。

通过对海船和出土陶器,以及有肩有段石器、铜鼓和铜钺的分布区域的研究得知,先秦时期的岭南先民已经穿梭于南中国海乃至南太平洋沿岸及其岛屿,其文化间接影响到印度洋沿岸及其岛屿。

根据出土遗物以及结合古文献的研究表明,南越国已能制造25~30顿的木楼船,并与海外有了相当的交往。

南越国的输出品主要是:漆器、丝织品、陶器和青铜器。输入品正如古文献所列举的“珠玑、犀(牛)、玳瑁、果、布之凑。”主要的贸易港口有番禺(今广州)和徐闻(今徐闻)。

(二)、西汉中晚期和东汉:海上丝绸之路的形成和发展

《汉书.地理志》记载“自日南障塞、徐闻、合浦船行……有译长,属黄门,与应募者俱入海市明珠、璧琉璃、奇石异物,赍黄金杂缯而往。……”说明“海上丝绸之路”兴起于汉武帝灭南越国之后。东汉(特别是后期)航船已使用风帆;大秦(罗马帝国)已第一次由海路到达广州进行贸易;中国带有官方性质的商人也到达了罗马。这标志着横贯亚、非、欧三大洲的、真正意义的海上丝绸之路的形成。

随着汉代种桑养蚕和纺织业的发展,丝织品成为这一时期的主要输出品。乳香(薰炉)

和家内奴仆(托灯俑)乃以往输入品中所未见。

由于两汉版图扩张到今东南亚的部分地区,政府加强了海上丝绸之路沿海港市的管理,例如在今徐闻“置左右候官,在县南七里,积货物于此,备其所求,与交易”。也出现了一些比较重要的商业城市,例如番禺、徐闻、合浦(今合浦附近)、龙编(今越南河内)、广信(今梧州)、布山(今贵港)和桂林(今桂林)等。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岭南与内地的水路和陆路交通也由此显得重要而得到修治。

(三)、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海上丝绸之路

孙吴政权黄武五年(226年)置广州(郡治今广州市),加强了南方海上贸易。

有史料可稽,东晋时期广州成为海上丝绸之路的起点。

对外贸易涉及达十五个国家和地区,不仅包括东南亚诸国,而且西到印度和欧洲的大秦。经营方式一是中国政府派使团出访,一是外国政府遣使来中国朝贡。

丝绸是主要的输出品。输入品有珍珠、香药、象牙、犀角、玳瑁、珊瑚、翡翠、孔雀、金银宝器、犀象、吉贝(棉布)、斑布、金刚石、琉璃、珠玑、槟榔、兜銮等。

(四)、隋唐海上丝绸之路的繁盛

隋统一后,加强了对南海的经营,南海、交趾为隋朝著名商业都会和外贸中心;义安(今潮州市)、合浦也是占有一定地位的对外交往港口。

唐朝经济发展,政治理念开放兼容,外贸管理体系较完善,法令规则配套,有利于海上丝绸之路的拓展和畅通。

唐朝海上交通北通高丽、新罗、日本,南通东南亚、印度、波斯诸国。特别是出发于广州往西南航行的海上丝绸之路,经历90多个国家和地区,航期89天(不计沿途停留时间),全程共约14000公里,是8~9世纪世界最长的远洋航线。此外,广州可能也开辟直航菲律宾岛屿的航线。

自唐玄宗开元二年(714年)设市舶使后,市舶使(一般由岭南帅臣兼任)几乎包揽了全部的南海贸易,注重经济效益,为地方和中央开辟了可观的财政来源。另外地方豪族和地方官乃至平民也直接经营海外贸易,促使社会生活发生变化。

出口商品仍以丝织品和陶瓷为大宗。此外还有铁、宝剑。马鞍、绥勒宾节(Silbinj,

意为围巾、斗篷、披风)、貂皮、麝香、沉香、肉桂、高良姜等。进口商品除了象牙、犀角、珠玑、香料等占相当比重外,还有林林总总的各国特产。特别要提到的是“昆仑奴”的贩进。

海上丝绸之路的繁盛,对唐代社会的变革以及中外文化交流的发展起到了相当的作用。

(五)、宋代海上丝绸之路的持续发展

宋朝一系列对外贸易政策力图达到这样的目的:一是保证市舶司掌握的舶货源源不断地向京师输送;二是尽可能扩大市舶司直接掌握的海外进口商品的数量和价值。

宋朝与东南沿海国家绝大多数时间保持着友好关系,广州成为海外贸易第一大港。南宋末海盗活动特别猖獗时则另当别论。

由大食国(指阿拉伯半岛以东的波斯湾和以西的红海沿岸国家)经故临国(今印度半岛西南端的奎隆),又经三佛齐国(印度尼西亚苏门答腊岛东部),达上下竺与交洋(即今奥尔岛与暹罗湾、越南东海岸一带海域),“乃至中国之境。其欲至广(广州)者,入自屯门(今香港屯门);欲至泉州者,入自甲子门(今陆丰甲子港)。”这就是当时著名的中西航线。这条主干道的航线除了向更远伸展之外,还有许多支线。

市舶司制度至宋代已逐渐完备。其职能为:第一,对出口商船的管理与服务。包括发放中国商船出口许可证;检查有无夹带违禁物品;设宴饯行即将出海的中国外商船;护送商船到珠江口;给前往国内其他港口的中国商船以“防船兵仗”等。第二,对进口商船的管理与服务。包括船只到达之前的祈风祭神;检查进口船只有无夹带违禁物品、进口货物的抽解、博买;接待外商、贡使等。第三,其他与外贸有关的事宜。例如向朝廷报告贡船到岸消息,向汴京、行在纲运舶货,出卖舶货等。其根本目的是保证中央有效操纵市舶使以控制外贸。

“元丰市舶条”在加强朝廷对外贸的管理方面影响深远,标志着中国古代外贸管理制度又一个发展阶段的开始。

流动于海上丝绸之路的商品有:(1)中国政府允许出口者:丝织品、陶瓷器、漆器、酒、糖、茶、米等;允许进口者主要有:香药、象犀、珊瑚、琉璃、珠钊、宾铁、鳖皮、玳瑁、车渠、水晶、蕃布、乌樠、苏木等。其中香药种类繁多,数量甚大,价值也高。(2)中国政府时许时禁者:金银、铜器、铜钱。中国政府不允许者:兵器及可造兵器之物、一部分书籍。还严禁外国货币进口,以防“紊中国之法”。

宋代海上丝绸之路的持续发展,大大增加了朝廷和港市的财政深收入,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经济发展和城市化生活,也为中外文化交流提供了便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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