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供应链浅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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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长制药有限公司供应链浅析
目录
目录 (1)
一、供应链定义及其它 (2)
二、药品及药品行业特殊性 (2)
(一)药品特殊性: (2)
(二)药品行业特性: (4)
三、药品供应链的结构 (6)
(一)药品供应节点之间的关系 (6)
(二)角色定位和相互间关系 (7)
(三)现有供应链运作模式 (10)
四、影响药品供应链变化的因素 (10)
五、药品供应链发展趋势 (12)
(一)流通环节缩减,流通成本降低。 (12)
(二)提高供应链集成度 (13)
(三)制药企业非核心业务外包 (14)
(四)实现药品物流信息化 (14)
(五)药品物流向医院延伸 (14)
(六)药品交易实现电子商务网络平台 (15)
一、供应链定义及其它
供应链是围绕核心企业,通过对信息流、物流、资金流的控制,从采购原材料开始,制成中间产品以及最终产品,最后由销售网络把产品送到消费者手中的,将供应商、制造商、分销商、零售商、直到最终用户连成一个整体的功能网链结构。
一般来说,构成供应链的基本要素包括:
供应商:供应商指给生产厂家提供原材料或零、部件的企业。
厂家:厂家即产品制造业。产品生产的最重要环节,负责产品生产、开发和售后服务等。
分销企业:分销企业为实现将产品送到经营地理范围每一角落而设的产品流通代理企业。
零售企业:零售企业将产品销售给消费者的企业。
消费者:消费者是供应链的最后环节,也是整条供应链的唯一收入来源。
药品供应链处于医药行业中,其对象产品是药品。因此我们从药品和行业特征入手,解析药品供应链。
二、药品及药品行业特殊性
(一)药品特殊性:
(1)药品使用的专属性:药品使用的专属性表现在对症治疗,患什么病用什么药。处方药必须在医生的检查、诊断、指导下合理使用。
非处方药必须根据病情,或患者自我诊断、自我治疗,或在药师指导下合理选择药品,按照药品说明书、标签使用。不同疗效的药品间不存在替代性。
(2)药品效用的两重性:药品效用的两重性是指药品既有防病治病的一面,也具有不良反应的另一面。管理有方,用之得当,可以治病救人,造福人类;若失之管理,使用不当,则可致病,危害健康,甚至危及生命。
(3)药品质量的绝对性:药品是治病救人的物质,只有符合法定质量标准的合格药品并在其有效期内使用才能保证疗效。因此,药品只有合格品和不合格品之分,不合格的药品绝对不能进入市场,而且超出有效期的药品必须销毁,不能降价销售,不可像其他商品一样可以分为一级品、二级品、次品等,而且也无有效期的严格规定。另外,药品的真伪必须由专业人员依照法定的药品标准和检测方法进行鉴别。一般说来,患者不具备鉴定药品的能力。
(4)药品需求的价格弱弹性:由于人类出于对生命的渴望和对健康的追求,除非另有选择,否则对治病救人的药品,无论价格怎样,都会被接受,从而导致其价格弹性几乎为零。
(5)药品的使用权和选择权分离:对于一般的商品,消费者既是商品的最终使用者,同时还有权决定消费何种商品,消费多少,即消费者的使用权和选择权是统一的。鉴于药品的特殊性,对于处方药,只有医生有处方权/选择权,但医生自己不消费;患者有使用权,但其没有相应的专业能力选择使用何种药品,消费多少,从而导致药品的
使用权和选择权分离。
(6)药品消费的第三方付费:在我国,对于医保目录里的药品,药费通常由政府、企业或保险公司根据药品种类进行全额或部分支付。药品消费的这种第三方付费形式决定了药品交易与一般商品消费的不同,因为普通商品的消费,其费用均是由消费者自身承担的。
药品的上述特殊性质,要求我们必须把药品与其他一般商品区别开来,充分考虑药品在流通过程中的安全性、有效性和专属性。
(二)药品行业特性:
(1)买方主导性:我国药品市场形成买方市场主要有以下原因:一是医药产业结构不合理,表现为制药企业和药品批发企业小、散、乱、多,市场集中度不高,企业为了积极占领和开拓市场,为销售药品和交易服务进行激烈的竞争。二是产品结构不合理,由于我国药品主要以仿制为主且重复性较大,经常出现一种药品有几十家甚至上百家药厂生产,导致药品间的差异化小或替代品的可替代程度高、从而使得很多产品都出现供过于求的局面。另外,尽管有些专利药品存在较少的竞争对手,但药品的最终销售仍需要终端的支持,而且存在替代治疗的药品,因此药品销售终端仍具有较强的主导地位。三是集体购买、大批量购买的普遍性。药品渠道的购买者主要为医院和药店:1)医院:医院向所有的药品生产企业或药品流通企业发布所需采购的药品名单,由药厂或经销商报价,然后由医院的药事委员会进行审批来确定医院最终采购哪家药厂或经销商的产品,而药厂或经销商为了保住
自己的市场,会尽量满足医院的要求并服从医院的主导地位。2)药店:近几年来,药店主要采用连锁经营、集团采购或药店联盟等形式来进行集体采购,通过数量上的优势来提升其与上游企业的讨价还价能力。医院和药店的集体购买、大批量购买的普遍性进一步强化了药品市场的买方主导地位。
(2)医生是药品消费者的全权代表:在药品消费的过程中,由于医生与医院在医疗专业知识与药品信息方面拥有天然优势,而大多数患者对相关专业知识相对匮乏,使许多患者对医生的意见具有绝对的依赖性,而且也希望获得医生的专业指导,因此医生在消费者对药品的选择和使用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成为了药品消费者的全权代表。在发达国家,虽然药品零售企业的药品销售量已经超过了医院药房,但是大多数药品的销售还是通过医生的处方来完成的。
(3)药品市场监管的严格性和全程性:由于药品关系到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所以,国家和政府对药品市场有十分严格的监管措施,并且这种严格的监管贯穿于药品生产、流通和使用的各个环节。这要求在药品销售和服务交易的过程中,必须遵循药品市场的一些特殊的规律,如在药品流通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规定来支配药品的仓储和物流全过程,并及时跟踪和反馈药品的质量信息,包括药品的批次、生产厂家、分销企业、生产日期、有效期、储藏条件、运输条件、包装要求,特殊药品管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等;根据药品的分类管理(处方药和OTC)来限制药品的销售渠道和销售模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