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1破乳剂检验规程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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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乳剂过程检验规程
三、工作程序
1、外观测定
在白色背景下直接目测。
2、羟值的测定
(1)方法原理
以对甲苯磺酸做催化剂,乙酸酐—乙酸乙酯溶液为酰化剂,以标准的KOH 溶液滴定多余的醋酸。
(2)仪器和试剂
a. 250ml碘量瓶6只
b. 50ml量筒3只
c. 5ml、10ml移液管各1只
d. 50ml滴定管1只
e. 乙酸乙酯(分析纯)
f.乙酸酐(分析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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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吡啶(分析纯)
h. 对甲苯磺酸(分析纯)
i. 0.5N KOH标准溶液
j. 1%酚酞指示剂:称取1克酚酞加入100ml无水乙醇
k. 吡啶水溶液:3:1 30ml吡啶:10ml水
l. 2N乙酸酐—乙酸乙酯溶液的配制:取7.2克对甲苯磺酸,加180ml乙酸乙酯溶后,加入60ml乙酸酐。
(3)测定步骤
精密称量样品2.4-2.8克,放入250ml碘量瓶,加入5ml乙酸酐—乙酸乙酯溶液,摇匀,使样品全部溶解,放置30分钟,然后加入10ml3:1吡啶水溶液摇匀,再放置5分钟,加入10滴酚酞指示剂,用0.5NKOH溶液滴定至粉红色,同时作一空白试验。
(4)羟值(mgKOH/g)(X)按下列计算:
X=(V1-V2)N×56.11/G
式中:V1 滴定空白时所消耗的KOH的毫升数
V2 滴定样品所消耗的KOH的毫升数
N 氢氧化钾标准溶液的当量浓度
G 样品重量
(5)注:平行测定时两个结果的差数不应超过3%,酰化剂应随用随配。
3.水溶性的测定
取1克左右样品,放入100ml烧杯中,加50-80ml水,并搅拌,观察其溶解状态。
4. 固含量的测定
(1)用预先在145℃下干燥过冷至已知质量的称量瓶,称取试样1.5—2.0g (称准到0.0002g)微开瓶盖,放入烘箱中,于145℃烘2.5小时后取出,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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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瓶盖于干燥器中,冷至室温,称量并烘干至恒重(两次称量差小于0.0002g)同时作平行样,平行样相对差值不大于2%,取算术平均值进行计算。
(2)固含量按式(2)计算
M2-M1
C= ×100%
M
式中:C—固含量,%
M2—试样加称量瓶烘干后质量,g
M1—空称量瓶质量,g
M—试样质量,g
5.质量记录的填写
(1)化验员应将化验结果填写在《破乳干剂检验原始记录》、《聚合工序操作记录》中,化验员应在记录中签名或盖代号印章。
(2)化验员对检验合格的产品,开具《成品(半成品)入库检验单》,入库前仓库保管员应对产品包装进行检查,合格后在《入库检验单》备注栏内填写“经检查包装符合要求,同意入库”签名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3)化验员对经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开具《不合格品通知单》,通知相应工序,操作工有针对性地进行继续生产,至合格为止,经重新化验合格后,方可转序或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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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乳剂最终检验检验规程
一、执行标准:Q/0521WDH005—2015
二、工作程序
1、外观的测定
在光线充足的条件下目测。
2闭口闪点的测定
2.1准备工作
2.1.1试样的水分超过0.05%时,必须脱水。脱水处理是在试样中加入新煅烧并冷却的食盐、硫酸钠或无水氯化钙进行,试样闪点估计低于100℃时不必加温,闪点估计高于100℃时可以加热到50~80℃。脱水后,取试样的上层澄清部分供试验使用。
3.1.2油杯要用无铅汽油洗涤,再用无铅汽油吹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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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试样注入油杯时,试样和油杯的温度都不应高于试样脱水的温度。杯中试样要装满到环状标记处,然后盖上清洁、干燥的杯盖,插入温度计,并将油杯放在空气浴中。试验闪点低于50℃的试样时,应预先将空气浴冷却到室温(20±5℃)。
2.1.4将点火器的灯芯或煤气引火点燃,并将火焰调整到接近球形,其直径为3~4毫米。使用灯芯的点火器之前,应向器中加入轻质润滑油(如缝纫机油、变压器油等)作为燃料。
2.1.5闪点测定器要放在避风和较暗的地点,才便利于观察闪火.为了更有效的避免气流和光线的影响,闪点测定器应围着防护屏.
2.1.6用检定过的气压针,测定试验时的实际大气压力p。
2.2试验步骤
2.2.1用煤气灯或带变压器的电热装置加热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2.2.1.1试验闪点低于50℃的试样时,从试验开始到结束要不断地进
行搅拌,并使试样的温度每分钟升高1℃。
2.2.1.2试验闪点高于50℃的试样时,开始加热速度要均匀上升, 现并定期进行搅拌,到预计闪点前40℃时,调整加热速度,使在预计闪点前20℃时,升温速度能控制在每分钟升高2~3℃,并还要不断进行搅拌。
2.2.2试样温度到达预期闪点前10℃,对于闪点低于104℃的试样每经1℃进行点火试验;对于闪点高于104℃的试样每经2℃进行点火试验。
试样在试验期间都要转动搅拌器进行搅拌;只有在点火时才停止搅拌。点火时,使火焰在0.5秒内降到杯上含蒸气的空间中,留在这一位置1秒立即迅速回到原位,如果看不到闪火,就继续搅拌试验,并按本条的要求重复进行点火试验。
2.2.3在试验液面上方最初出现蓝色火焰时,立即从温度计读出温度作为闪点的测定结果。得到最初闪点之后,继续按照4.2进行点火试验,应能继续闪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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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最初闪火之后,如果再进行点火却看不到闪火,应更新试样重新试验;只有重复试验的结果依然如此,才能认为测定有效。
2.3大气压力对闪点影响的修正
2.3.1观察和记录大气压力,按式(1)或式(2)计算在标准大气压力101.3千帕斯卡(KPa)或760毫米汞柱(mmHg柱)时闪点修正数△t(℃):△t=0.25(101.3-P) (3)
△t=0.0345(760-P) (4)
式中:P—实际大气压力。式(3)中P的单位为千帕斯卡(KPa);式(4)中P的单位为毫米汞柱(mmHg)。
2.2.2观察到的闪点数值加修正数,修约后以整数报结果。此外,式(4)修正
2.4精密度
用以下规定来判断结果的可靠性(95% 置信水平)。
2.4.1重复性
同一操作者重复测定两个结果值差,不应超过以下数值:
闪点范围,℃允许差数,℃
104或低于104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