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制定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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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具体单个食品或一组食品中的农药MRLs 制定某些国际贸易中动物饲料的农药MRLs 制定食品中的再残留限量(EMRLs) 制定农药评价优先名单 审议食品和饲料中的农药残留的采样和分析方法 食品与饲料法典分类
2012年11月15日
10
国际食品法典农药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留限量标准 制定步骤
步骤1、CAC大会确定新标准计划。 步骤2、农药企业、成员国政府提交试验数据,JMPR专家组起草农药 残留限量标准建议。 步骤3、将标准建议草案送交CAC成员国和相关国际组织征求意见。 步骤4、由CCPR秘书处将收到的对标准建议草案的意见提交CCPR大会 审议。 步骤5、将修改后的标准建议草案和评议提交CAC大会审议,审议通过 后成为标准草案。 步骤6、将标准草案送交CAC成员国和相关国际组织征求意见。 步骤7、由CCPR秘书处将收到对标准草案的意见再次提交CCPR大会审 议。 步骤8、将修改后的标准草案和评议提交CAC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成 为正式法典标准(Codex-MRL,CXL)。
长期膳食摄入风险评估 短期膳食摄入风险评估 评估对象:一般人群(成人), 哺乳期妇女、婴幼儿、儿童、 老人等。
2012年11月15日
5
国际上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制定一般程序
残留化学 评价代谢机理、规范田间试验 (GAP)、贮藏稳定性等数据 推荐GAP条件下的规范残留试验 中值(STMR)和最高残留值(HR) 毒理学 评价毒理学资料 推荐每日允许摄入量(ADI)和 急性参考剂量(ARfD)
美国农药膳食风险评估程序
分级评估(Tiered Process) 第一级,利用残留限量、毒理学数据、膳食数据进行 评估; 第二级,使用规范残留田间试验残留中值及高值进行 评估; 第三级,考虑农药使用率、加工因子等数据; 第四级,考虑国家监测数据,以及更接近实际情况的 残留数据,例如烹调加工后残留数据等。
国际食品法典农药残留委员会(CCPR)制定的MRL,经CAC审议 通过后,成为WTO认可的涉及农药残留问题的国际农产品及食品 贸易的仲裁依据 2006年中国成为CCPR主席国,秘书处设在农业部农药检定所 2007-2012年中国组织召开了6届CCPR年会
2012年11月15日
9
CCPR职责
17
国家农药残留标准审评委员会
2010年4月、9月,2011年4月、9月、12月、2012年6月分别召开了六次委员 会会议,会议审议了:
《国家农药残留标准审评委员会章程》 《食品中农药残留风险评估应用指南》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制定指南》 《用于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制定的作物分类》 《农药残留检测方法标准编制指南》 《农药每日允许摄入量制定指南》 《食品中农药残留限量国家标准》GB25193、GB26130、GB28260-2011 国家和行业残留限量标准修订 现行农药残留标准的整合《GB2763-2012》(待发布) 国际食品法典农药残留标准转化原则 禁限用农药残留标准制定原则 通过了295种农药的每日允许摄入量(ADI)
X
商检、粮食、 烟草等系统 制定的标准
2009年《食品安全法》实施
农业部负责农药残留标准的制定工作,卫生部农业部联合发布。
2012年11月15日
14
我国农药残留标准制定进展
2009年6月1日《食品安全法》实施,规定了国家成立食品安全委员会(第四 条),卫生部组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 作(第十三条)。 2009年9月19日,卫生部和农业部印发了一个《食品中农药、兽药残留标准管 理问题协商意见》(卫办监督函[2009]828号)。由农业部负责农兽药残留标 准的制定工作。 2010年1月19日,卫生部成立第一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委员会下 设10个专业分委员会:食品污染物、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采 样与分析方法、微生物、营养与特殊膳食、食品产品、生产经营规范、食品 相关产品 2010年3月12日,农业部成立国家农药残留标准审评委员会。委员会秘书处设 在农业部农药检定所。
研究并开展小宗作物、特殊经济作物、中草药上残留标准制定
继续开展加工因子、饲喂试验等研究,加快加工食品标准及动物源食品标准制定; 配合完善我国居民膳食消费结构 2015年初步建立起以国家标准、临时标准、一律标准、进口标准 和豁免物质组成的农药残留标准体系。
美国农药残留标准制定
美国环境保护署(EPA)负责农药登记和农药残留限量的制定 ,农药MRL制定与农药登记相结合;联邦食品与药品管理局( FDA)负责检测、监督美国生产的或是进口的食品中的农药残 留是否符合EPA制定的相关标准;美国农业部(USDA)负责检 测肉制品和奶制品。 美国标准体系 限量标准,共涉及381种农药约11000项MRLs; 豁免物质名单; 进口MRL; 对其他未制定的,按方法检出限进行管理。
我国农药残留标准制定的工作计划
积极准备新《农药登记管理条例》出台后相关配套规章和办法的制定,加快农药登记 与限量制定的融合,继续完善我国农药残留标准体系建设。 加大农药残留的基础研究工作,补充完善农药残留限量制定和风险评估的技术规范。 加快农药限量标准制订工作 加快开展国际食品法典农药残留限量标准的转化工作 启动农药残留一律标准和豁免物质的制定工作 开展农药残留分析方法清理、整合和制定工作
农药评估优先列表 法典作物分类 残留检测方法 风险评估原则 相关的技术规程文件等
2012年11月15日
13
我国农药残留标准制定进展
卫生部负责MRLs制定 X
交叉 重复 矛盾
农业部部负责农药登记
农药残留行业标准 NY1500 NY660-662 NY773-335 NY831等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2763-2005》
我国农药残留标准制定工作取得的成果
建立了农药残留国家标准组织体系 编制了农药残留标准体系建设规划 初步健全了农药残留标准制定技术规范 建立了与国际一致的标准制定程序和技术 完成的现行标准的整合,审查通过了322种农药在178种食 品(农产品)中2293项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初步满足农业 生产和市场监管的需求
国际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制定进展
单炜力 博士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 残留室 国家农药残留标准审评委员会 秘书处 国家食品法典农药残留委员会 秘书处
内 容
• • • • • • 综述 国际食品法典农药残留限量标准概况 中国农药残留限量标准进展 美国农药残留限量标准概况 欧盟农药残留限量标准概况 日本农药残留限量标准概况
审议农药残留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和长期规划; 审议农药残留国家标准制修订草案; 审议秘书处工作报告,研究解决秘书处提交的议题; 根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向农业部提出农药残留标准工 作政策和技术措施建议; 开展农药残留国家标准相关技术咨询和标准解释; 研究农药残留标准相关重大问题。
2012年11月15日
2012年11月15日
2
综 述
食品中最大残留限量 (Maximum Residue Limits, MRLs): 按照规定的良好农业规范(Good Agricultural Practices, GAP)使用农药后,在农产品及食品中允许存在 的最大农药残留浓度。
两个关键要素:
良好农业规范 膳食摄入风险
EC 839/2008:最新的一些限量标准的修订
Regulation (EC) N. 396/2005
附录Ⅰ 附录Ⅱ 附录Ⅲ 附录Ⅳ 附录Ⅴ 附录Ⅵ 附录Ⅶ 食品和农产品清单, 欧盟现有的MRLs,约238种农药45000项 临时性的MRLs,欧盟各国国内标准,逐步更新 豁免最大残留限量的物质清单 一律标准 加工产品的MRLs 收获后使用的熏蒸剂名单
2012年11月15日
11
FAO/WHO农药残留联席会议 (Joint Meeting of Pesticide Residues,JMPR)
CCPR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制定的技术专家组
成立于1963年,是受FAO/WHO联合管理的专家委员会,独立于 CAC及其附属机构。 由FAO专家组和WHO专家组组成,其中FAO专家组对残留化学、 环境行为数据进行评价,对膳食风险进行评估;WHO专家对毒 理学数据进行评价。 JMPR专家由FAO和WHO总干事在国际范围内聘请农药、残留化学、 毒理学方面知名科学家组成。被聘请的专家不代表政府和所在 单位,以独立身份参加评估。 每年9月召开专家会,会议推荐限量值于11月发出征求意见, 并在来年4月CCPR会议上进行讨论。
2012年11月15日
12
CCPR成果
农药残留标准
CCPR残留标准制定是个动态的过程,每年的CCPR会议都对新农药 制定MRLs,对已有农药进行周期性评价或再评价。每年涉及到的 制定、修订或撤销的残留限量近300余项。 截止到今年7月份的第35届CAC大会,目前现行有效的农药残留法 典限量共涉及183种农药的3820项法典农药残留限量标准。
2012年11月15日
3
良好农业规范
良好农业规范(Good Agricultural Practices, GAP): 登记批准(标签标注的)农药的施药信息,包括施药方 式、剂量、次数、安全间隔期等。
评估按照GAP进行的规范田间试验获得的残留数据
2012年11月15日
4
膳食摄入风险
需要对不同人群的膳食摄入风险进行评估。
宗旨:保护消费者健康和促进食品贸易公平 目标:建立国际协调一致的食品安全标准 地位:WTO认可的解决国际食品贸易争端的仲裁依据之一
2012年11月15日
8
CAC组织结构图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
执行委员会 商品委员会及特别工作组 (13)
秘书处
综合主题委员会(10)
地区委员会(6)
农药残留委员会CCPR
我国农药残留标准制定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
农药登记与残留标准制定不同步 标准制定的技术规范有待进一步补充完善 标准制定的基础数据缺乏或尚待完善 农药的ADI 食品加工数据 动物饲喂数据 我国居民膳食数据等。 缺少系统完善的残留检测方法 标准制定工作与农业进出口贸易的结合力度不够
欧盟农药残留标准制定
欧盟食品安全局(EFSA)负责制定欧盟统一的农药MRL 欧盟农药残留标准的法律、法规体系 植保产品Directive 91/414/EEC Annex I:规定了农 药有效成分的肯定列表; 限量制定Regulation (EC) N. 396/2005:
2008年实施; 规定了欧盟统一的食品和农产品中农药MRLs; 合并了原欧盟MRLs制定指令Directive 76/895/EEC(水果、蔬 菜)、86/362/EEC(谷物)、86/363/EEC(动物性产品)、 90/642/EEC(水果、蔬菜)
– – 农产品出口国与进口国 美国限量相对宽松 日本、欧盟严格 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 新老农药的替代,限量制定水平
2012年11月15日
7
国际食品法典农药残留限量标准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odex Alimentarius Commission,CAC), 成立于1963年,是负责实施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和世界卫生组 织(WHO)联合食品计划和制定国际食品标准的政府间国际组织。 共有179个成员国和1个成员组织(欧盟),覆盖全球99%的人口。
国家居民膳食 消费数据
替代GAP
否
膳食风险评估 •长期膳食摄入风险评估 •短期膳食摄入风险评估
否
加工因子、 监测数据等
是
推荐最大残留限量值(MRL)
2012年11月15日
6
各国在MRLs制定上的差别
各国毒理学试验评价原则不同; 各国GAP、地域、气候、耕作习惯等的差异导致田间试验获得 的残留数据差异; 各国膳食消费结构不同,风险评估重点考虑的人群也不同; 经 济 利 益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农药残留分委员会与国家农药 残留标准审评委员会是相互衔接的。
2012年11月15日
15
国家农药残留标准审评委员会
委员会 主任委员6人
单位委员 7家 专家委员 33人
毒理专家组 秘书处
7人
残留化学专家组 15人
分析方法工作组 11人
2012年11月15日
16
国家农药残留标准审评委员会职责
2012年11月15日
10
国际食品法典农药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留限量标准 制定步骤
步骤1、CAC大会确定新标准计划。 步骤2、农药企业、成员国政府提交试验数据,JMPR专家组起草农药 残留限量标准建议。 步骤3、将标准建议草案送交CAC成员国和相关国际组织征求意见。 步骤4、由CCPR秘书处将收到的对标准建议草案的意见提交CCPR大会 审议。 步骤5、将修改后的标准建议草案和评议提交CAC大会审议,审议通过 后成为标准草案。 步骤6、将标准草案送交CAC成员国和相关国际组织征求意见。 步骤7、由CCPR秘书处将收到对标准草案的意见再次提交CCPR大会审 议。 步骤8、将修改后的标准草案和评议提交CAC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成 为正式法典标准(Codex-MRL,CXL)。
长期膳食摄入风险评估 短期膳食摄入风险评估 评估对象:一般人群(成人), 哺乳期妇女、婴幼儿、儿童、 老人等。
2012年11月15日
5
国际上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制定一般程序
残留化学 评价代谢机理、规范田间试验 (GAP)、贮藏稳定性等数据 推荐GAP条件下的规范残留试验 中值(STMR)和最高残留值(HR) 毒理学 评价毒理学资料 推荐每日允许摄入量(ADI)和 急性参考剂量(ARfD)
美国农药膳食风险评估程序
分级评估(Tiered Process) 第一级,利用残留限量、毒理学数据、膳食数据进行 评估; 第二级,使用规范残留田间试验残留中值及高值进行 评估; 第三级,考虑农药使用率、加工因子等数据; 第四级,考虑国家监测数据,以及更接近实际情况的 残留数据,例如烹调加工后残留数据等。
国际食品法典农药残留委员会(CCPR)制定的MRL,经CAC审议 通过后,成为WTO认可的涉及农药残留问题的国际农产品及食品 贸易的仲裁依据 2006年中国成为CCPR主席国,秘书处设在农业部农药检定所 2007-2012年中国组织召开了6届CCPR年会
2012年11月15日
9
CCPR职责
17
国家农药残留标准审评委员会
2010年4月、9月,2011年4月、9月、12月、2012年6月分别召开了六次委员 会会议,会议审议了:
《国家农药残留标准审评委员会章程》 《食品中农药残留风险评估应用指南》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制定指南》 《用于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制定的作物分类》 《农药残留检测方法标准编制指南》 《农药每日允许摄入量制定指南》 《食品中农药残留限量国家标准》GB25193、GB26130、GB28260-2011 国家和行业残留限量标准修订 现行农药残留标准的整合《GB2763-2012》(待发布) 国际食品法典农药残留标准转化原则 禁限用农药残留标准制定原则 通过了295种农药的每日允许摄入量(ADI)
X
商检、粮食、 烟草等系统 制定的标准
2009年《食品安全法》实施
农业部负责农药残留标准的制定工作,卫生部农业部联合发布。
2012年11月15日
14
我国农药残留标准制定进展
2009年6月1日《食品安全法》实施,规定了国家成立食品安全委员会(第四 条),卫生部组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 作(第十三条)。 2009年9月19日,卫生部和农业部印发了一个《食品中农药、兽药残留标准管 理问题协商意见》(卫办监督函[2009]828号)。由农业部负责农兽药残留标 准的制定工作。 2010年1月19日,卫生部成立第一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委员会下 设10个专业分委员会:食品污染物、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采 样与分析方法、微生物、营养与特殊膳食、食品产品、生产经营规范、食品 相关产品 2010年3月12日,农业部成立国家农药残留标准审评委员会。委员会秘书处设 在农业部农药检定所。
研究并开展小宗作物、特殊经济作物、中草药上残留标准制定
继续开展加工因子、饲喂试验等研究,加快加工食品标准及动物源食品标准制定; 配合完善我国居民膳食消费结构 2015年初步建立起以国家标准、临时标准、一律标准、进口标准 和豁免物质组成的农药残留标准体系。
美国农药残留标准制定
美国环境保护署(EPA)负责农药登记和农药残留限量的制定 ,农药MRL制定与农药登记相结合;联邦食品与药品管理局( FDA)负责检测、监督美国生产的或是进口的食品中的农药残 留是否符合EPA制定的相关标准;美国农业部(USDA)负责检 测肉制品和奶制品。 美国标准体系 限量标准,共涉及381种农药约11000项MRLs; 豁免物质名单; 进口MRL; 对其他未制定的,按方法检出限进行管理。
我国农药残留标准制定的工作计划
积极准备新《农药登记管理条例》出台后相关配套规章和办法的制定,加快农药登记 与限量制定的融合,继续完善我国农药残留标准体系建设。 加大农药残留的基础研究工作,补充完善农药残留限量制定和风险评估的技术规范。 加快农药限量标准制订工作 加快开展国际食品法典农药残留限量标准的转化工作 启动农药残留一律标准和豁免物质的制定工作 开展农药残留分析方法清理、整合和制定工作
农药评估优先列表 法典作物分类 残留检测方法 风险评估原则 相关的技术规程文件等
2012年11月15日
13
我国农药残留标准制定进展
卫生部负责MRLs制定 X
交叉 重复 矛盾
农业部部负责农药登记
农药残留行业标准 NY1500 NY660-662 NY773-335 NY831等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2763-2005》
我国农药残留标准制定工作取得的成果
建立了农药残留国家标准组织体系 编制了农药残留标准体系建设规划 初步健全了农药残留标准制定技术规范 建立了与国际一致的标准制定程序和技术 完成的现行标准的整合,审查通过了322种农药在178种食 品(农产品)中2293项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初步满足农业 生产和市场监管的需求
国际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制定进展
单炜力 博士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 残留室 国家农药残留标准审评委员会 秘书处 国家食品法典农药残留委员会 秘书处
内 容
• • • • • • 综述 国际食品法典农药残留限量标准概况 中国农药残留限量标准进展 美国农药残留限量标准概况 欧盟农药残留限量标准概况 日本农药残留限量标准概况
审议农药残留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和长期规划; 审议农药残留国家标准制修订草案; 审议秘书处工作报告,研究解决秘书处提交的议题; 根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向农业部提出农药残留标准工 作政策和技术措施建议; 开展农药残留国家标准相关技术咨询和标准解释; 研究农药残留标准相关重大问题。
2012年11月15日
2012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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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 述
食品中最大残留限量 (Maximum Residue Limits, MRLs): 按照规定的良好农业规范(Good Agricultural Practices, GAP)使用农药后,在农产品及食品中允许存在 的最大农药残留浓度。
两个关键要素:
良好农业规范 膳食摄入风险
EC 839/2008:最新的一些限量标准的修订
Regulation (EC) N. 396/2005
附录Ⅰ 附录Ⅱ 附录Ⅲ 附录Ⅳ 附录Ⅴ 附录Ⅵ 附录Ⅶ 食品和农产品清单, 欧盟现有的MRLs,约238种农药45000项 临时性的MRLs,欧盟各国国内标准,逐步更新 豁免最大残留限量的物质清单 一律标准 加工产品的MRLs 收获后使用的熏蒸剂名单
2012年11月15日
11
FAO/WHO农药残留联席会议 (Joint Meeting of Pesticide Residues,JMPR)
CCPR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制定的技术专家组
成立于1963年,是受FAO/WHO联合管理的专家委员会,独立于 CAC及其附属机构。 由FAO专家组和WHO专家组组成,其中FAO专家组对残留化学、 环境行为数据进行评价,对膳食风险进行评估;WHO专家对毒 理学数据进行评价。 JMPR专家由FAO和WHO总干事在国际范围内聘请农药、残留化学、 毒理学方面知名科学家组成。被聘请的专家不代表政府和所在 单位,以独立身份参加评估。 每年9月召开专家会,会议推荐限量值于11月发出征求意见, 并在来年4月CCPR会议上进行讨论。
2012年11月15日
12
CCPR成果
农药残留标准
CCPR残留标准制定是个动态的过程,每年的CCPR会议都对新农药 制定MRLs,对已有农药进行周期性评价或再评价。每年涉及到的 制定、修订或撤销的残留限量近300余项。 截止到今年7月份的第35届CAC大会,目前现行有效的农药残留法 典限量共涉及183种农药的3820项法典农药残留限量标准。
2012年11月15日
3
良好农业规范
良好农业规范(Good Agricultural Practices, GAP): 登记批准(标签标注的)农药的施药信息,包括施药方 式、剂量、次数、安全间隔期等。
评估按照GAP进行的规范田间试验获得的残留数据
2012年11月15日
4
膳食摄入风险
需要对不同人群的膳食摄入风险进行评估。
宗旨:保护消费者健康和促进食品贸易公平 目标:建立国际协调一致的食品安全标准 地位:WTO认可的解决国际食品贸易争端的仲裁依据之一
2012年11月15日
8
CAC组织结构图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
执行委员会 商品委员会及特别工作组 (13)
秘书处
综合主题委员会(10)
地区委员会(6)
农药残留委员会CCPR
我国农药残留标准制定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
农药登记与残留标准制定不同步 标准制定的技术规范有待进一步补充完善 标准制定的基础数据缺乏或尚待完善 农药的ADI 食品加工数据 动物饲喂数据 我国居民膳食数据等。 缺少系统完善的残留检测方法 标准制定工作与农业进出口贸易的结合力度不够
欧盟农药残留标准制定
欧盟食品安全局(EFSA)负责制定欧盟统一的农药MRL 欧盟农药残留标准的法律、法规体系 植保产品Directive 91/414/EEC Annex I:规定了农 药有效成分的肯定列表; 限量制定Regulation (EC) N. 396/2005:
2008年实施; 规定了欧盟统一的食品和农产品中农药MRLs; 合并了原欧盟MRLs制定指令Directive 76/895/EEC(水果、蔬 菜)、86/362/EEC(谷物)、86/363/EEC(动物性产品)、 90/642/EEC(水果、蔬菜)
– – 农产品出口国与进口国 美国限量相对宽松 日本、欧盟严格 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 新老农药的替代,限量制定水平
2012年11月15日
7
国际食品法典农药残留限量标准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odex Alimentarius Commission,CAC), 成立于1963年,是负责实施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和世界卫生组 织(WHO)联合食品计划和制定国际食品标准的政府间国际组织。 共有179个成员国和1个成员组织(欧盟),覆盖全球99%的人口。
国家居民膳食 消费数据
替代GAP
否
膳食风险评估 •长期膳食摄入风险评估 •短期膳食摄入风险评估
否
加工因子、 监测数据等
是
推荐最大残留限量值(MRL)
2012年11月15日
6
各国在MRLs制定上的差别
各国毒理学试验评价原则不同; 各国GAP、地域、气候、耕作习惯等的差异导致田间试验获得 的残留数据差异; 各国膳食消费结构不同,风险评估重点考虑的人群也不同; 经 济 利 益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农药残留分委员会与国家农药 残留标准审评委员会是相互衔接的。
2012年11月15日
15
国家农药残留标准审评委员会
委员会 主任委员6人
单位委员 7家 专家委员 33人
毒理专家组 秘书处
7人
残留化学专家组 15人
分析方法工作组 11人
2012年11月15日
16
国家农药残留标准审评委员会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