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硕刑法专项练习之危害公共安全罪(17)-fashuo.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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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公共安全罪练习题

危害公共安全罪练习题

危害公共安全罪练习题一、单项选择题:1.王某为某大型水库管理员,某日天降大雨,王某擅离职守,出去打牌。

结果水位上涨,水库某处堤坝被冲出一个缺口,导致决堤,致使在附近玩耍的两名邻村的儿童死亡,并使人民群众的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对王某的行为如何定性?( )A.决水罪B.过失决水罪C.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D.玩忽职守罪答案:B2.王某在和朋友聚会并饮酒后,不顾朋友劝阻,独自驾车回家。

在回家的途中,将正常行走的路人甲撞成重伤,为逃避法律追究,王某看四周无人遂驾车逃逸,致甲死亡。

对王某的行为如何评价?( )A.交通肇事罪B.过失致人死亡罪C.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D.故意杀人罪答案:A3.张某系中医医师,合法开设门诊,为牙痛患者袁某诊断后便开了中药清胃散二副。

因在此之前被告人张某错将有毒的草乌装入放玄参的药斗内,在配药时将草乌当作玄参配给了袁某。

袁喝了一副中药后,即出现严重中毒症状。

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下午5时40分死亡。

对张某的行为应当如何认定?( )A.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B.构成医疗事故罪C.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D.构成销售劣药罪答案:B4.运输队司机李某在厂内驾车从甲车间往乙车间运送原料。

由于中午饮酒加上没有休息,李某非常困倦,结果在乙车间内倒车准备卸货时,操纵不慎,撞倒在车间内的一排原料箱,将两名女工当场砸倒在地,一名重伤,另一名经抢救无效死亡。

李某的行为构成:( )A.重大责任事故罪B.交通肇事罪C.过失致人死亡罪和过失重伤罪D.玩忽职守罪答案:A5.甲某见村外新驾设的电力线路不带电,认为不会有危险,就爬上电线杆,割下100余米,价值3000余元。

经查,该部分线路已架设完毕并经电力部门验收合格,打算下个月通电。

在审查中,甲某还交代,曾经在2002年5月盗割过一段国防通信线路,当时造成该线路通信中断3小时。

2002年8月曾经盗割过一段铁路专用电话线路,造成铁路调度工作中断,差点造成严重的交通事故。

甲某的行为构成:( )A.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交通设施罪和破坏通信设备罪B.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交通设施罪和破坏军事通信罪C.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广播电视、公用电信设施罪,破坏军事通信罪D.盗窃罪,破坏广播电视、公用电信设施罪和破坏军事通信罪答案:B二、多项选择题:6.甲某系一盗窃罪的刑满释放人员,某日其因手头紧张欲重操旧业,遂潜入一居民家中,窃得保险箱一个,打开后发现内有现金五万元,并有五四式手枪一支,子弹数十发,甲某将钱挥霍,并将手枪及子弹藏于自己家中。

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练习 (附答案)

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练习 (附答案)

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练习一、单项选择题1.构成放火罪的客观要件是(D)。

A.实施了放火行为B.以不作为形式进行放火C.以作为的形式进行放火D.实施了危害公共安全的放火行为2.放火罪既遂的判断标准是( C )。

A.财物被烧毁或者人被烧死、烧伤B.引火物与被燃烧物接触C.放火行为已经燃烧物独立燃烧D.放火行为实施完毕3.放火罪与以放火方法实施的故意杀人罪的区别在于( A )。

A.看行为是否足以危害公共安全B.看行为是否造成数人死亡的结果C.看行为师是否引起财产的损失D.看是否有杀人的目的4.某汽车运输公司工人赵某,因对公司经理不满,遂指使常与其喝酒的孙某将本公司的一辆接送职工通勤的面包车炸毁。

赵某构成(C )。

A.爆炸罪B.破坏交通工具罪C.故意毁坏财物罪D.破坏生产、经营罪5.王某因与李某有私仇而起杀心,王某在李某停在街道旁的汽车上装上其自制的爆炸装置,李某在拉开车门时,爆炸装置发生爆炸,李某当场被炸死,旁边路过的两人被炸成重伤,十辆汽车遭严重损坏。

王某的行为构成( C )。

A.破坏交通工具罪B.故意杀人罪C.爆炸罪D.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6.犯罪分子企图将某批发部物资仓库烧毁,于某日深夜将仓库门窗洒上汽油用火点着,幸被巡逻人员发现,及时扑灭,尚来造成严重损失。

对放火者应当以(A )论处。

A.放火罪既遂B.放火罪未遂C.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D.破坏生产经营罪7.某村办加工厂的粉条多次被偷,加工厂负责人某甲决定在粉条上喷洒农药,以使粉条有异味而制止偷窃行为。

喷洒农药的当晚,有人将粉条偷走食用,造成2人死亡的结果。

某甲的行为构成( C )。

A.故意杀人罪B.过失致人死亡罪C.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D.故意伤害(致死)罪8.李某、刘某因在公共场所抢劫,已构成犯罪,被巡逻民警抓获,当公安人员用警车押解回公安局,李某妄图和押解的公安人员同归于尽,即拉响了随身携带的手榴弹,结果汽车被炸坏,直接经济损失6000多元,李、刘被炸成重伤,抢救无效死亡。

危害公共安全罪练习试卷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危害公共安全罪练习试卷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危害公共安全罪练习试卷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题型有:1. 刑法学刑法学本部分共30小题,满分75分。

单项选择题第1-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1.行为人在交通肇事罪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应以( )定罪处罚。

A.故意杀人罪B.交通肇事罪C.过失致人死亡罪D.遗弃罪正确答案:A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规定:“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232条、第234条第2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因而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

知识模块:危害公共安全罪2.明知学校宿舍楼年久失修,但是不及时修理,致使楼房倒塌,砸死、砸伤数人的,构成( )。

A.重大责任事故罪B.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C.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D.玩忽职守罪正确答案:C解析:我国《刑法》第138条规定:“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该条是关于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规定。

因而本题的正确答案为C。

知识模块:危害公共安全罪3.对于以放火的危险方法实施破坏交通工具的行为,应当( )。

A.按照破坏交通工具罪定罪处罚B.按照放火罪定罪处罚C.按照破坏交通工具罪和放火罪实行数罪并罚D.按照故意毁坏财物罪定罪处罚正确答案:A解析:交通工具是放火罪犯罪对象中的一种,所以在以放火的危险方法实施破坏交通工具的行为中,破坏交通工具罪是特殊法,而放火罪是一般法,所以应当认定为破坏交通工具罪。

知识模块:危害公共安全罪4.下列犯罪中没有现实的损害后果不能构成既遂的是( )。

练习题—危害公共公共罪

练习题—危害公共公共罪

练习题—危害公共公共罪一、单项选择题.危害公共安全罪与其他犯罪区别的关键是()。

.犯罪主体不同.犯罪客观要件不同.犯罪客体不同.犯罪主观要件不同.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主观方面()。

.既有故意也有过失.只能是故意.只能是直接故意.只能是过失.放火罪属于()。

.行为犯.结果犯.危险犯.举动犯.放火罪与失火罪区别的关键是()。

.犯罪客体不同.犯罪客观要件不同.犯罪主体不同.犯罪主观要件不同.甲为报复乙将汽油从门缝倒进乙位于三楼的卧室,然后用火柴点燃,好在发现及时,只造成乙轻伤和余元的财产损失。

甲的行为()。

.不构成犯罪.构成放火罪.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构成故意杀人罪.甲为杀乙将一定时爆炸装置放在乙驾驶的公共汽车驾驶室的座位下。

乙出车不久即发生爆炸,除乙被炸死外,车上的三位乘客也受了轻伤。

另外,车辆被严重损坏,直接经济损失达余万元。

甲的行为构成()。

.故意杀人罪.破坏交通工具罪.爆炸罪.爆炸罪和故意杀人罪.破坏交通工具罪与破坏交通设施罪区别的关键是()。

.犯罪客体不同.犯罪客观方面不同.犯罪主体不同.犯罪主观方面不同.破坏交通工具罪的犯罪对象必须是()交通工具。

.准备投入使用的.正在使用的.公用的.私用的.下列()可以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放火.决水.私设电网.爆炸.下列不构成投毒罪的是()。

.将毒药投入食堂大锅饭内.投毒致余人中毒.将毒药投入某人茶杯致其死亡.将毒药投入水井内.交通肇事罪的主体()。

.是一般主体.是特殊主体.包括单位主体和自然人主体.只能是单位主体.甲为窃取财物将在候车室睡觉的乙的旅行包提走,打开一看却发现其中只有两支手枪,别无他物。

甲的行为()。

.构成盗窃枪支罪.构成盗窃罪.不构成犯罪.构成盗窃枪支罪和盗窃罪未遂.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的主体是()。

.自然人一般主体.自然人特殊主体.单位一般主体.单位特殊主体.交通肇事致人重伤而逃逸,致使被害人因未得到及时抢救而死亡的构成()。

.交通肇事罪.故意杀人罪.交通肇事罪和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甲骑自行车严重违章,致乙驾驶的卡车因避让而撞死两个行人。

刑法案例危害公共安全罪

刑法案例危害公共安全罪

危害公共安全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与故意杀人罪等罪的区别1、“毒丝瓜案”,甲与乙有仇,于是把乙家丝瓜地里的丝瓜全部都打了毒针.乙家晚上吃饭吃丝瓜后,一死两伤.解答:投放危险物质罪农田是公共领域,丝瓜还有可能会卖到市场,因此对象不确定,危害公共安全2、司考题:“白斩鸡案”,张三往李四家门口挂了一只有毒的白斩鸡,李四看到后,把鸡扔掉.张三又捡回来,放到李四家的米缸里面.当天晚上李四家喝稀饭,一死两伤.解答:故意杀人罪对象确定3、张三家卖毛鸡蛋.一日张三顺手把工业用盐放到杂物堆中.张三的母亲顺手从杂物堆中拿出“盐”涂在毛鸡蛋上,导致多人食物中毒.解答:张三母亲明知是工业用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张三母亲不知道是工业用盐过失投放危险物质不能算是意外事件,因为一般来说,盐都不可能在杂物堆里.如果从杂物堆中找盐,按照一般人标准,认为有过失4、张三毒死李四家的几十只羊后抱走,又卖毒羊肉卖给羊肉店.解答:盗窃财物与故意毁坏财物想象竞合+生产销售有毒、有害产品在生产销售过程中,且以营利为目的5、张三对全村的羊下毒投放危险物质罪6、张三给李四家卖鸭脖子用的卤水里面下毒,李四发现卤水有异味,仍然生产.解答:张三投放危险物质罪李四生产销售有毒、有害产品OR生产销售不合安全标准食品罪选择后者,对生产有毒有害产品没有故意,但是他知道食品是不符合安全标准,这个无疑.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罗翔说的常见的6种要熟记1、“肖永林案”,肖寄给上海某办公楼一袋石灰粉,谎称为炭疽菌,引起恐慌解答:投放虚假物质罪291条:当时还没有“投放虚假物质罪”,定的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这样显然是不合适的.2、谎称往飞机上装了炸药包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291条3、“高空抛狗案”,把小狗从高楼上扔下来,砸坏车子不宜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危险性与防火爆炸等不相当如果楼下人很多,可以定4、“扎针案”:甲手持针管,里面有感染了艾滋病毒的血液,问路人要钱,不给就拿针扎解答:抢劫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后罪本质上是危险犯.从科学角度上,拿针扎是不会感染艾滋病的罗翔说要连戳四百针~~.但是根据一般人的标准,会产生恐慌5、患甲型流感、非典,拒绝隔离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6、“张明宝案”,酒后撞死人,后逃逸又撞死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7、在公路上,公交车掉头,结果发生车祸.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公用设施类犯罪注意实质:危害公共安全;正在使用1、张三在开公交车,上来一个乘客李四不买票,于是张三和李四起了争执.李四动手打张三,张三索性不开车了,两人扭打在一起.结果公交车失控,撞死三个路人.解答:张三交通肇事罪违法交通规则,导致损害结果.李四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交通工具罪一定是针对工具,而不是人2、拖拉机、缆车、三轮车等等,是否是汽车主要还是看实质解释:是否承担起了交通运输的使命.所以滑翔机一定不是航空器,热气球有可能是.3、甲在铁轨上夹了一个卡子,想要假装发现夹子然后收到奖励.没想到夹子拔不下来,在车行至该路段时拼命挥舞,冒着生命的危险,终于司机看到后,终于停下来,免于事故.解答:破坏交通设施罪危险犯,把夹子夹上时危险已经实现,构成犯罪.这是现在刑法理论,不能认定为犯罪中止,这是有缺陷的.恐怖活动犯罪1、恐怖组织:如何定义,核心在于针对普通平民;然后他扯了半节课的汪精卫……2、劫持航空器罪,什么叫劫持,按照强制者的意思控制,就是劫持.3、从深圳飞往上海的飞机,一乘客突然想起广州还有饭局,要求在广州下机,机长拒绝,乘客说小心我对你不客气.机长紧急迫降.解答:劫持航空器罪按照强制者的意思完成;而且是行为犯,一行为,十年以上.4、乘客砸了飞机的玻璃破坏交通工具罪5、客车为了抢客人,你追我赶,互相拿锤子砸车窗,导致一辆车撞到了收费站,死伤多人.解答:坏交通工具罪对车子的直接破坏,足以危及公共安全6、张三为赶上姐姐的婚礼,强行上一辆运煤车,逼司机开往婚礼地,但是给了司机200元解答:强迫交易罪不可以定劫持汽车罪,因为没有危及公共安全7、劫持火车,怎么定罪解答: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OR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工具罪中的破坏可以是功能意义上的破坏.8、偷下水道井盖.解答:分情况而论,一般来说是掉人,可以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如果是快车道等地方,可以定破坏交通设施罪.和盗窃罪想象竞合枪支类犯罪1、想偷钱,却偷了枪盗窃罪既遂+非法持有枪支罪如果事后占有的话2、想偷枪,偷到了枪盗窃枪支罪3、想偷枪,却偷了钱或者名贵的仿真枪盗窃枪支罪的未遂和盗窃的既遂,想象竞合4、张三把枪放在李四处a.对李四说抢是自己训练时用的非法持有枪支罪b.对李四说枪是自己抢来的非法储存枪支罪明知是他人非法所得5、有制造枪支资格的企业,制造了20把枪,但是只卖了19把6、警察把自己的枪借给甲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射击教练把枪借给甲不构成犯罪,除非造成严重后果7、甲对乙说:“我要去打一只熊猫,把枪借给我.”乙把枪给了甲.解答:故意杀害珍贵动物帮助犯明知违法活动还出借,不定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直接定实施的犯罪的共同犯罪8、军人家里穷,把自己的枪拿去典当解答:军人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典当行非法持有枪支罪9、A买了枪,将枪带在身边,坐上公交车,路过天安门广场,随意点杀了几个人.解答:非法买卖枪支罪吸收非法持有枪支罪,但是无法吸收非法携带枪支危及公共安全罪.事故类犯罪罗翔淡定地说了一句前面讲的都不重要接下来才是重点……交通肇事罪:1、违反交规和重大事故的因果关系:张三喝了酒开车,把前面李四给撞了.因为前面的车逆向行使,把李四撞到了张三车前,张三躲避不及,撞了上去.解答:无因果关系,不构成交通肇事罪.2、张三把李四撞成重伤后逃跑解答:交通肇事罪基本刑3年以下仅撞成重伤不构成犯罪,但是肇事后逃跑构成3、张三酒驾把李四撞成重伤后逃跑解答:交通肇事罪加重刑第一档3-7年酒驾把人撞成重伤,构成犯罪;肇事后又有逃逸情节,为第一档3-7年4、张三撞人后拨打110报警,解答:没有透露自己的信息,离开后被撞人因失血过多死去交通肇事罪第二档7年以上;如果透露自己的信息,离开后人死亡交通肇事罪基本刑3年以下;5、“水库案”:张三开车撞人,发现被撞的人死了,十分害怕.于是把人扔到水里离开.事实上人是被淹死的.解答:交通肇事罪+过失致人死亡数罪并罚交通肇事罪:重伤+逃逸构成犯罪;肇事后逃逸与死亡的因果关系,被水淹死切断,而且行为人对死亡没有故意心态,所以过失致人死亡6、上述案件,如果没有淹死,被人发现送往医院,但是未抢救成功.解答:交通肇事罪没撞死,也没有淹死,但是撞+淹+逃逸共同导致死亡结果,肇事后逃逸与死亡有因果关系.7年以上7、酒后开车没有撞人或者撞成轻伤危险驾驶罪酒后开车撞人撞成重伤交通肇事罪基本刑酒后开车撞死人交通肇事罪基本刑酒后开车撞死人后逃跑交通肇事罪加重刑第一档酒后开车撞成重伤后逃跑致人得不到及时救治死去交通肇事罪加重刑第二档酒后开车撞死人后二次肇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司法解释肇事者的义务规定有违常理,所以处理结果可能怪异,要熟记.交通肇事后产生两个义务:报告义务和救助义务;履行报告义务未履行救助义务,基本刑;履行救助义务未履行报告义务,加重刑.总结:区分“肇事后逃逸”和“逃逸致人死亡”时,可能肇事者在“撞死或撞伤”上有认识上的错误,但是判断因果关系是客观上的判断,不考虑肇事罪的主观认识,以客观为准.罗翔课件或是书上148页第7点总结了逃逸类型的四种类型,不累述7、酒后开车撞死人后二次肇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未喝酒,开车撞死人后逃跑二次肇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因为未喝酒时候的精神状态要清醒于酒后状态,推定为故意犯罪危险驾驶罪:1、“二环十三男案”:北京二环路46公里,在13分钟内就开完.是否构成此罪.解答:“追逐竞驶”,可以是一个人——“计时型的飙车”.2、酒后开车,不小心撞上路边的烧烤摊,把20多个人撞成轻伤解答:危险驾驶罪交通肇事罪X没有重伤;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X没有故意;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X没有重伤。

2017年法律硕士刑法考点详解:危害公共安全罪

2017年法律硕士刑法考点详解:危害公共安全罪

2017年法律硕士刑法考点详解:危害公共安全罪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重点法条】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破坏工厂、矿场、油田、港口、河流、水源、仓库、住宅、森林、农场、谷场、牧场、重要管道、公共建筑物或者其他公私财产,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相关法条】《刑法》第17条第2款、第115条;2001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三)》(以下简称《刑法修正案(三)》)第1条。

【意思分解】1.本条规定的罪名有五个,即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2002年3月15日两高《关于刑法罪名的若干补充规定》将投毒行为的罪名改为投放危险物质罪)及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这些都是典型的危险犯,行为人只要实施这些危险的行为,不要求必须造成严重后果,就可以构成犯罪既遂,如果造成了严重后果的,属于结果加重犯。

2.注意根据《刑法修正案(三)》第1条,原投毒罪的行为方式被修改为“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其罪名也相应地改为“ 投放危险物质罪”。

3.注意本条与第115条的密切联系。

如果行为人过失实施这些危险行为的,也可构成犯罪,但有两点须注意:一是此时所定的罪名不同,即分别为失火罪、过失决水罪、过失爆炸罪、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二是过失构成犯罪的,要求必须造成了严重后果才可以构成犯罪。

4.注意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仅对本条中的放火、投放危险物质、爆炸行为负刑事责任,而对危害性基本相同的其他二种危险行为即决水、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不负刑事责任。

5.注意“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行为的本质内涵,主要是指以使用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以外的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该危险方法行为的社会危险性与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的社会危险性相当并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实践中出现的案例包括在人群密集区驾车撞人的方法、私设电网的方法、破坏矿井通风设备、制造、输送坏血、使用微生物或者放射性物质进行破坏等方法。

2017真题-刑法_2

2017真题-刑法_2

刑法2017 年司法考试真题解析12.关于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7 年试卷2 第12 题)A.猎户甲合法持有猎枪,猎枪被盗后没有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

甲构成丢失枪支不报罪B.乙故意破坏旅游景点的缆车的关键设备,致数名游客从空中摔下。

乙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C.丙吸毒后驾车将行人撞成重伤(负主要责任),但毫无觉察,驾车离去。

丙构成交通肇事罪D.丁被空姐告知“不得打开安全门”,仍拧开安全门,致飞机不能正点起飞。

丁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答案】C【考点】危害公共安全罪【解析】选项A:刑法第129 条规定:“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甲是猎人,不是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所以其不符合丢失枪支不报罪的犯罪主体要件,其行为不构成本罪,也不构成犯罪。

选项A错误。

选项B:刑法第117 条规定: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旅游景点的缆车不是交通设施,破坏缆车的行为不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

缆车也不是刑法规定的交通工具,本行为也不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

本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选项B 错误。

选项C:丙吸毒后发生交通肇事属于原因自由行为。

即使丙对此毫无察觉,其也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故,选项C 正确选项D:刑法第116 条规定“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可见,破坏交通工具罪是具体危险犯,行为人不仅要有破坏交通工具的行为,该行为还必须具有“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的危险。

丁拧开飞机的安全门,致飞机不能正点起飞的行为并不会导致飞机产生“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的危险。

练习题—危害公共公共罪

练习题—危害公共公共罪

练习题—危害公共公共罪一、单项选择题1.危害公共安全罪与其他犯罪区别的关键是()。

A.犯罪主体不同 B.犯罪客观要件不同C.犯罪客体不同 D.犯罪主观要件不同2.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主观方面()。

A.既有故意也有过失 B.只能是故意C.只能是直接故意 D.只能是过失3.放火罪属于()。

A.行为犯 B.结果犯C.危险犯 D.举动犯4.放火罪与失火罪区别的关键是()。

A.犯罪客体不同 B.犯罪客观要件不同C.犯罪主体不同 D.犯罪主观要件不同5.甲为报复乙将汽油从门缝倒进乙位于三楼的卧室,然后用火柴点燃,好在发现及时,只造成乙轻伤和1000余元的财产损失。

甲的行为()。

A.不构成犯罪 B.构成放火罪C.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D.构成故意杀人罪6.甲为杀乙将一定时爆炸装置放在乙驾驶的公共汽车驾驶室的座位下。

乙出车不久即发生爆炸,除乙被炸死外,车上的三位乘客也受了轻伤。

另外,车辆被严重损坏,直接经济损失达10余万元。

甲的行为构成()。

A.故意杀人罪 B.破坏交通工具罪C.爆炸罪 D.爆炸罪和故意杀人罪7.破坏交通工具罪与破坏交通设施罪区别的关键是()。

A.犯罪客体不同 B.犯罪客观方面不同C.犯罪主体不同 D.犯罪主观方面不同8.破坏交通工具罪的犯罪对象必须是()交通工具。

A.准备投入使用的 B.正在使用的C.公用的 D.私用的9.下列()可以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A.放火 B.决水C.私设电网 D.爆炸10.下列不构成投毒罪的是()。

A.将毒药投入食堂大锅饭内 B.投毒致10余人中毒C.将毒药投入某人茶杯致其死亡 D.将毒药投入水井内11.交通肇事罪的主体()。

A.是一般主体 B.是特殊主体C.包括单位主体和自然人主体 D.只能是单位主体12.甲为窃取财物将在候车室睡觉的乙的旅行包提走,打开一看却发现其中只有两支手枪,别无他物。

甲的行为()。

A.构成盗窃枪支罪 B.构成盗窃罪C.不构成犯罪 D.构成盗窃枪支罪和盗窃罪未遂13.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的主体是()。

法律硕士刑法分则危害公共安全罪

法律硕士刑法分则危害公共安全罪
一般主体
过失(但对违法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往往是出于故意)
犯本罪,处3年以下有期或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3-7年。
重大伤亡: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严重后果: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
情节特别恶劣:3人以上死亡或10人以上重伤;500万元;负主要责任的。
以行贿方式逃避监督检查的,数罪并罚
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
Hale Waihona Puke 主体主观方面法定刑
其他
放火罪
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产,危害公共安全
公共安全(侵犯对象是关系公共安全的公私财产,包括行为人的财产)
实施了危害或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放火行为(有特定义务时,不作为也构成本罪)
一般主体(14周岁以上)
故意
(过失为失火罪,结果犯)
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3-10年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10年以上、无期或死刑
一般主体
故意
同上
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
为制造社会恐慌、危害公共安全或胁迫国家机关、国际组织,组织、纠集他人,策划、实施造成或意图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公共设施破坏、社会秩序混乱的行为
社会公共安全
组织、领导、积极参加或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的行为。(选择性要件)
一般主体
故意
组织、领导的10年以上或无期,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3-10年,并处罚金;其他参加的,3年以下有期、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危害公共安全罪
故意或过失地实施危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的行为。
包括实害犯(已经造成实际损害结果)和危险犯(足以危害...)
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必须造成法定的实际损害结果才构成犯罪。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模拟试卷170(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模拟试卷170(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模拟试卷170(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题型有:1. 刑法学刑法学本部分共30小题,满分75分。

单项选择题第1-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1.按照刑法的规定,追诉时效中断的条件之一是在追诉期限内( )A.犯罪分子还有其他违法行为B.犯罪分子又犯新罪C.犯罪分子逃避侦查或者审判D.犯罪分子阻止被害人向公、检、法机关提出控告正确答案:B解析:时效中断是指在追诉期限内,因发生法定事由而使已经过了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

我国《刑法》第89条第2款规定:“在追诉期限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所谓“又犯罪”,包括故意犯罪、过失犯罪、重罪、轻罪、与前罪同种罪或不同种罪,无论什么罪,只要又犯罪,前罪的追诉期限即中断,其追诉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重新计算。

同时,后罪的追诉期限也开始计算。

考生应当注意区分时效中断与时效延长的区别。

时效延长是指在追诉期限内,因发生法定事由而使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不受追诉期限限制的制度。

根据我国《刑法》第88条的规定,时效延长的情形有:(1)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2)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知识模块:刑法学2.( )是指在追诉期限内,因发生法定事由而使已经过了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法定事由消失后重新计算追诉期限的制度A.时效中断B.时效中止C.时效延长D.时效终结正确答案:A解析:我国《刑法》只规定了时效中断和时效延长。

因而选项BD不正确。

时效延长,是指在追诉期限内,因发生法定事由而使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不受追诉期限制的制度。

因而选项C应予排除。

知识模块:刑法学3.《刑法》第175条规定:“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刑法分论复习题

刑法分论复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1、甲某因为吃饭时与单位食堂服务员发生争执。

产生报复之念,遂取出自家灭鼠的毒鼠强,趁食堂工作间无人之机,将毒鼠强倒入面粉缸中,导致200公斤面粉被污染。

因及时发现,未造成严重后果。

如何认定某甲的行为: AA.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B. 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未遂)C.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D.构成故意杀人罪2、某村民见村庄附近的灌溉专用线路因降雨而暂时未使用,便于某日晚偷割该输电线200多米,次日卖给非法收购者,得到500多元。

某甲的行为构成: BA.盗窃罪B.破坏电力设备罪C.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D.盗窃罪和破坏电力设备罪3、甲到本村乙家买柴油时,因屋内光线昏暗,甲欲点燃打火机看油量。

乙担心引起火灾,上前阻止。

但甲坚持说柴油见火不会燃烧,仍然点燃了打火机,结果引起油桶燃烧,造成火灾,导致甲、乙及一旁观看的丙被火烧伤,乙、丙经抢救无效死亡。

后经检测,乙储存的柴油闪点不符合标准。

甲的行为构成何罪?(2008试卷二第10题) BA.危险物品肇事罪B.失火罪C.放火罪D.重大责任事故罪4、根据刑法规定与相关司法解释,下列哪一选项符合交通肇事罪中的“因逃逸致人死亡”? CA.交通肇事后因害怕被现场群众殴打,逃往公安机关自首,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B.交通肇事致使被害人当场死亡,但肇事者误以为被害人没有死亡,为逃避法律责任而逃逸C.交通肇事致人重伤后误以为被害人已经死亡,为逃避法律责任而逃逸,导致被害人得不到及时救助而死亡D.交通肇事后,将被害人转移至隐蔽处,导致其得不到救助而死亡5、甲盗割正在使用中的铁路专用电话线,在构成犯罪的情况下,对甲应按照下列哪一选项处理?(2006试卷二第10题) CA.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B.破坏交通设施罪C.甲盗窃罪与破坏交通设施罪中处罚较重的犯罪D.盗窃罪与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中处罚较重的犯罪6、甲系某公司经理,乙是其司机。

某日,乙开车送甲去洽谈商务,途中因违章超速行驶当场将行人丙撞死,并致行人丁重伤。

[考研类试卷]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模拟试卷1.doc

[考研类试卷]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模拟试卷1.doc

[考研类试卷]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模拟试卷1单项选择题第1-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1 赵某为了诈取钱财,自己买了一辆旧奔驰牌轿车,在高速公路上专门寻找外地牌照的汽车“碰瓷”。

某日,赵某见到一辆外地吉普车,便加速超过该车后紧急踩刹车,吉普车为了躲避碰撞而翻下路基,司机重伤,另有一乘车人死亡。

赵某行为构成( )。

(A)故意杀人罪(B)破坏交通工具罪(C)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D)交通肇事罪2 某甲是某轮渡公司的经理,为了单位的创收和利润,明知渡船常常超载,对公司员工多次提出不要超载,否则会有危险的劝告置之不理,强令渡船驾驶员超载运输旅客。

终有一日,因渡船超载而倾覆江中,造成多人死亡。

某甲的行为构成( )。

(A)交通肇事罪(B)重大责任事故罪(C)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D)过失致人死亡罪3 下列行为构成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的是( )。

(A)杨某是某高科技企业的科研人员,正在开发某新型炸药,但在研制过程中,因两种新型材料混合而意外导致爆炸(B)庄某是开采小煤窑的矿主,为追求利润,明知矿井下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仍组织人员下井作业,造成多人死亡的特大矿难(C)拖拉机厂电工张某在检修时不按规定操作,造成电路着火,部分设备被烧毁,损失十余万元(D)某公司货运汽车驾驶员李某,一次在该公司货场卸货,倒车时未注意观察车后情况,将一卸货工人轧死4 婆婆甲跟儿媳妇乙关系不和,媳妇乙想置婆婆甲于死地。

由于婆婆甲平时视紫砂壶为珍宝,于是乙就在婆婆的紫砂壶里投放了毒药。

没想到那天,他们家忽然来了七个客人,婆婆甲就把心爱的紫砂壶拿出来,给大家沏茶喝,最终导致七个人全部中毒。

则乙的行为构成( )。

(A)故意杀人罪(B)投放危险物质罪(C)故意伤害罪(D)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5 甲系某公司经理,乙是其司机。

危害公共安全罪习题word资料35页

危害公共安全罪习题word资料35页

危害公共安全罪习题ID(4292): 未婚男子吴某因一次输血不幸感染上艾滋病。

在绝望之余,他来到北京。

他利用事先准备好的针筒,先抽取自己的血液,然后再随意地用针筒向行人和游客针刺和注射,引起社会的巨大恐慌。

吴某的行为应如何定性?A.构成传播性病罪B. 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C.构成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D.构成寻衅滋事罪[单项选择]正确答案:B评析:答案:B【考点】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认定【解析】吴某将针筒向行人和游客注射和针刺的行为足以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ID(4296): 卡车司机甲在行车途中,被一吉普车超过,甲顿生不快,便加速超过该车。

不一会儿,该车又超过了甲,甲又加速超过该车。

当该车再一次试图超车行至甲车左侧时,甲对坐在副座的乙说,“我要吓他一下,看他还敢超我。

”随即将方向盘向左边一打,吉普车为躲避碰撞而翻下路基,司机重伤,另有一人死亡。

甲驾车逃离。

甲的行为构成:A.故意杀人罪B.交通肇事罪C.破坏交通工具罪D.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的想象竞合犯[单项选择]:正确答案:B评析:答案及解析:B.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本题中,甲并无故意杀人或故意伤害的故意,也无破坏交通工具的故意。

ID(4298): 某市黄某开办的个体小煤窑只开了采煤通道即开始采煤,主管部门检查后发现该煤窑只有送风口,没有排风口,即书面通知其停业整顿,黄某拖延不改继续采矿,终于因瓦斯浓度太高,发生爆炸致9名矿工死亡。

黄某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A.重大责任事故罪B.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C.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D.过失爆炸罪[单项选择]:正确答案:C评析:【答案】C【考点】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认定【解析】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是指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经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职工提出后,对事故隐患仍不采取措施,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刑法分论练习题之危害公共安全罪

刑法分论练习题之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三章危害公共安全罪一、单项选择题1、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侵犯的客体是()。

A.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B.公民的人身权利C.公私财产所有权D.人身权利和公私财产所有权2、故意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属于()。

A.行为犯B.结果犯C.危险犯D.危险犯或结果犯3、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主观方面是()。

A.故意B.过失C.故意或过失4、甲是电气设备维修工,负有维修车间电气设备的任务。

在其当班时间,发现电气调和受损,有引起火灾的危险,但由于对领导不满,故意不予维修,以致引起火灾,损失很大。

对甲应以()。

A.放火罪论处B.失火罪论处C.重大责任事故罪论处D.玩忽职守罪论处5、张某因多次恋爱失败,对生活失去信心而想自杀。

某日张某独自躲在家中放火焚烧自己的房屋,因张某住在城市的老城区,木结构的房子都连在一起,因此邻居及时发现,将火扑灭。

张某的行为属于()。

A.故意毁坏财物罪B.放火罪C.失火罪D.不构成犯罪6、放火罪的既遂是指()。

A.财物被烧毁或人被烧伤或烧死B.行为人已着手实施放火行为,火种与燃烧物刚刚接触,但还没有达到被燃烧物能够继续燃烧的程度C.放火行为已引起燃烧物的独立燃烧7、以爆炸手段实施的杀人罪与爆炸罪的主要区别是:A.看是否出于故意B.看行为是否造成死伤的结果C.看造成死伤的人数D.看行为是否足以危害公共安全8、刘某(男)因与李某(女)恋爱失败,遂决定报复李某。

一日刘某找到李某,对李某说:最后还有几句话要讲。

李某就跟着刘某到了一条僻静的小河边。

刘某从口袋里拿出一只木质小盒交给李某,对李某说这是以前李某送的东西,现在还给李某。

并说,等他走了以后再打开盒子。

等刘某离开以后,李某打开木盒,结果引爆了一枚炸药,李某被炸死。

刘某的行为属于()。

A.爆炸罪B.危险物品肇事罪C.故意杀人罪D.报复陷害罪9、甲与乙有仇,某日甲发现乙晚上到邻村去看露天电影,就携带一枚手榴弹尾随乙到了邻村,在乙看电影时,甲引爆了手榴弹,结果乙被炸死,在边上多名看电影的群众也被炸死炸伤。

危害公共安全罪练习题

危害公共安全罪练习题

危害公共安全罪练习题一、单项选择题:1.王某为某大型水库管理员,某日天降大雨,王某擅离职守,出去打牌。

结果水位上涨,水库某处堤坝被冲出一个缺口,导致决堤,致使在附近玩耍的两名邻村的儿童死亡,并使人民群众的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对王某的行为如何定性?( )A.决水罪B.过失决水罪C.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D.玩忽职守罪答案:B2.王某在和朋友聚会并饮酒后,不顾朋友劝阻,独自驾车回家。

在回家的途中,将正常行走的路人甲撞成重伤,为逃避法律追究,王某看四周无人遂驾车逃逸,致甲死亡。

对王某的行为如何评价?( )A.交通肇事罪B.过失致人死亡罪C.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D.故意杀人罪答案:A3.运输队司机李某在厂内驾车从甲车间往乙车间运送原料。

由于中午饮酒加上没有休息,李某非常困倦,结果在乙车间内倒车准备卸货时,操纵不慎,撞倒在车间内的一排原料箱,将两名女工当场砸倒在地,一名重伤,另一名经抢救无效死亡。

李某的行为构成:( )A.重大责任事故罪B.交通肇事罪C.过失致人死亡罪和过失重伤罪D.玩忽职守罪答案:A4.甲某见村外新驾设的电力线路不带电,认为不会有危险,就爬上电线杆,割下100余米,价值3000余元。

经查,该部分线路已架设完毕并经电力部门验收合格,打算下个月通电。

在审查中,甲某还交代,曾经在2002年5月盗割过一段国防通信线路,当时造成该线路通信中断3小时。

2002年8月曾经盗割过一段铁路专用电话线路,造成铁路调度工作中断,差点造成严重的交通事故。

甲某的行为构成:( )A.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交通设施罪和破坏通信设备罪B.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交通设施罪和破坏军事通信罪C.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广播电视、公用电信设施罪,破坏军事通信罪D.盗窃罪,破坏广播电视、公用电信设施罪和破坏军事通信罪答案:B二、多项选择题:5.甲某系一盗窃罪的刑满释放人员,某日其因手头紧张欲重操旧业,遂潜入一居民家中,窃得保险箱一个,打开后发现内有现金五万元,并有五四式手枪一支,子弹数十发,甲某将钱挥霍,并将手枪及子弹藏于自己家中。

2017法硕考研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2017法硕考研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2017法硕考研: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概念及其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以放火、决水、爆炸、投毒以外的并与之相当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是一个独立的罪名,以放火、决水、爆炸、投毒以外的各种不常见的危险方法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犯罪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社会上发生的犯罪形式多种多样。

同一类型的犯罪,同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其具体的犯罪方式、方法也有多种。

随着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不断发展,犯罪分子还会变换新手法,出现新的犯罪形式。

本法不可能、也没有必要把所有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危险方法罗列出来。

本条在明确列举放火等四种常见的危险方法的同时,对其他不常见的危险方法作一概括性的规定,有利于运用刑法武器同各种形式的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作斗争,保卫社会公共安全。

( 一)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大量公私财产的安全。

如果行为人用危险方法侵害了特定的对象,不危及公共安全,对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大量公私财产的安全并无威胁,就不构成本罪。

( 二) 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所谓其他危险方法,是指放火、决水、爆炸、投毒之外的,但与上述危俭方法相当的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方法。

这里的其他危险方法包括两层含义,(1) 其他危险方法,是指放火、决水、爆炸、投毒以外的危险方法;(2) 其他危险方法应理解为与放火、决水、爆炸、投毒的危险性相当的、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方法,即这种危险方法一经实施就可能造成或造成不特定多数人的伤亡或重大公私财产的毁损。

因此,司法实践中,对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认定,既不能作无限制的扩大解释,也不能任意扩大其适用的范围。

也就是说,本法规定的其他危险方法是有限制的,而不是无所不包的。

只有行为人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所采用的危险方法与放火、决水、爆炸、投毒的危险性相当,且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达到相当严重的程度,才能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

刑法分论练习题之危害公共安全罪

刑法分论练习题之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三章危害公共安全罪一、单项选择题、危害公共安全罪地侵犯地客体是()..不特定多数人地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地安全.公民地人身权利 .公私财产所有权.人身权利和公私财产所有权、故意危害公共安全地犯罪属于()..行为犯 .结果犯.危险犯 .危险犯或结果犯、危害公共安全罪地主观方面是()..故意 .过失.故意或过失、甲是电气设备维修工,负有维修车间电气设备地任务.在其当班时间,发现电气调和受损,有引起火灾地危险,但由于对领导不满,故意不予维修,以致引起火灾,损失很大.对甲应以()..放火罪论处 .失火罪论处.重大责任事故罪论处 .玩忽职守罪论处、张某因多次恋爱失败,对生活失去信心而想自杀.某日张某独自躲在家中放火焚烧自己地房屋,因张某住在城市地老城区,木结构地房子都连在一起,因此邻居及时发现,将火扑灭.张某地行为属于(). .故意毁坏财物罪 .放火罪.失火罪 .不构成犯罪、放火罪地既遂是指()..财物被烧毁或人被烧伤或烧死.行为人已着手实施放火行为,火种与燃烧物刚刚接触,但还没有达到被燃烧物能够继续燃烧地程度.放火行为已引起燃烧物地独立燃烧、以爆炸手段实施地杀人罪与爆炸罪地主要区别是:.看是否出于故意 .看行为是否造成死伤地结果.看造成死伤地人数 .看行为是否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刘某(男)因与李某(女)恋爱失败,遂决定报复李某.一日刘某找到李某,对李某说:最后还有几句话要讲.李某就跟着刘某到了一条僻静地小河边.刘某从口袋里拿出一只木质小盒交给李某,对李某说这是以前李某送地东西,现在还给李某.并说,等他走了以后再打开盒子.等刘某离开以后,李某打开木盒,结果引爆了一枚炸药,李某被炸死.刘某地行为属于()..爆炸罪 .危险物品肇事罪.故意杀人罪 .报复陷害罪、甲与乙有仇,某日甲发现乙晚上到邻村去看露天电影,就携带一枚手榴弹尾随乙到了邻村,在乙看电影时,甲引爆了手榴弹,结果乙被炸死,在边上多名看电影地群众也被炸死炸伤.地行为构成(). .爆炸罪 .危险物品肇事罪.故意杀人罪 .报复陷害罪、某甲潜入仓库偷山笋干,因为无法打开装山笋干地麻袋,便利用火柴把麻袋烧个小洞,以方便倒出山笋干.甲点着麻袋后,随手将未熄灭地火柴扔在地上,引燃地上所铺芦席,仓库内立即燃起大火.甲见火势凶猛难以扑灭,便掉头而逃.结果大火烧毁整座仓库,损失严重.某甲地行为构成()..盗窃罪 .放火罪 .失火罪、某冷库工人刘某因对领导有意见,为报复泄愤,在库内冻鸡上偷洒许多剧毒农药,造成多吨冻鸡报废,损失余万元.刘某地行为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 .破坏生产经营罪.故意毁坏财物罪 .报复陷害罪、被告人冯某听到关于保险地宣传后,将自己地三间破旧房屋及杂物向保险公司投保元.投保后,为了取得保险赔偿金,他将煤油和白酒洒在棉团上塞在房屋地柱孔中,用火柴点燃后离开现场,躲在远处偷观动静.由于被四邻及时发现,将火扑灭,未造成严重损失.冯某地行为构成()..保险诈骗罪 .放火罪.放火罪和保险诈骗罪 .故意毁坏财物罪、某村粉坊生产地粉条多次被人偷走.于是粉坊负责人甲同会计乙及临时工丙商量对策.乙说:“在粉条上洒些农药,他们吃着有味就不敢再来偷了.”甲、丙表示同意.于是乙取来农药,三人往粉条上洒农药,并把带毒地粉条拿到晾房内架好.正巧当晚本村村民丁某等四人进去,这架有毒粉条偷去煮着吃了.除这四人全中毒外,还有其中一村民地母亲和妹妹也吃了粉条中毒,结果六人中两人死亡.甲乙丙三人构成()..投毒罪 .过失投毒罪.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 .过失重伤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甲、乙两人深夜带着炸药去水库炸鱼,甲在岸边准备往水中投掷炸药时,不慎引起爆炸,将乙炸死,自己也受重伤.甲地行为构成()..爆炸罪 .过失爆炸罪.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 .过失重伤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告人王某因为企图与女青年谈恋爱遭到拒绝而产生报复心理.他在街上见到打扮漂亮地女青年,就用身上带地小刀朝女青年脸上划一刀.采用此手段他先后划伤了名女青年地面容.最为严重地一次,王在路上将正在行走中地女青年梁某摔倒后,朝其脸上划了两刀,从面部到后颈,形成倒人字形伤口,缝合针.王某地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故意伤害罪 .寻衅滋事罪、某炊事员在做菜时,误把仓库中一瓶农药当菜油用来炒菜,致使多人食后中毒,但因抢救及时,未造成任何伤亡.炊事员地行为构成()..过失投毒罪 .意外事件.投毒罪 .不构成犯罪、下列交通工具中,不能成为破坏交通工具罪犯罪对象地是()..马车 .电车 .船只 .拖拉机、甲某于一天晚上发现马路边停有一辆卡车,无人看守.他偷偷打开油箱盖准备偷汽油,因晚上天黑看不清楚,甲就打着打火机用来照明,由于大量汽车挥发,遇明火燃烧并引燃油箱,致使汽车被烧毁.甲地行为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 .过失破坏交通工具罪.放火罪 .失火罪、某机修师,因对领导不满,利用工作之便,在进厂大修地飞机上,非法加装了两套控制电路,妄图使飞机在试飞时空中断油停机,造成机毁人亡地严重事故,因被及时发觉而没有造成飞机坠毁地严重后果.机修师地行为属于()..破坏交通工具罪既遂 .破坏交通工具罪未遂.破坏交通工具罪预备 .不构成犯罪、某工务段养路工兼巡道工甲,为了排斥巡道工乙,以使自己能递升为正式巡道工,增加工资,多得奖金,因而故意把方头道钉一枚横插入钢轨接缝处,企图造成事故,嫁祸于乙,使某次列车险些脱轨倾覆.甲地行为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既遂 .破坏交通工具罪未遂.破坏交通设施罪既遂 .破坏交通设施罪未遂、劫持航空器罪地犯罪主体是()..已满周岁具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地人 .已满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地人.中国公民、甲、乙丙三人组织,成立了一个恐怖活动组织.组织成立以后,三人多次进行爆炸活动,炸死、炸伤我人,造成极大地社会恐惧.甲、乙、丙三人地行为构成()..爆炸罪 .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爆炸罪和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杜某乘机场地安检人员疏忽之机,将一把匕首携带登上了飞机.飞机在飞行途中杜某对机长实施暴力,将机长用匕首捅伤,迫使其改变航线,将飞机飞到杜某所指定地机场.杜某地行为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 .劫持航空器罪.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张某从上候车室盗得一军人提包(本意是盗窃钱财),打开一看有人民币元,并有“五四”式手枪一支,子弹发.张某将盗得地枪支弹药藏匿在自己家中,准备作为以后进行犯罪地工具.张某地行为构成()..盗窃罪 .盗窃罪和盗窃枪支弹药罪.盗窃罪和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 .盗窃罪、盗窃枪支弹药罪和私藏枪支弹药罪、胡某从境外走私了一批枪支弹药入境,为了安全起见,胡某找到他在乡下地朋友林某,托林某代为保管这批枪支弹药.林某满口同意,后胡某就将这批枪支弹药运到林某家地地下室藏起来,并付给林某元钱.林某地行为构成()..储存枪支弹药罪私藏枪支弹药罪.走私武器、弹药罪地共犯、某省射击队教练将射击队地射击运动用枪擅自借给其好友,用于打猎.数月后,射击队发现失少枪支,经追查才知道是教练擅自出借.在射击队领导催促下,教练才将枪支追回.教练地行为属于()..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 .非法出借枪支罪.丢失枪支不报罪 .不构成犯罪、李某在厂区内驾驶卡车从甲车间往乙车间运送生产原料,由于李某中午喝了一些酒,精力不集中,结果在倒车准备卸货时,操纵不慎,撞倒车间内一排原料箱,将一名女子砸死.李某地行为属于()..生产、作业重大责任事故罪 .交通肇事罪.过失致人死亡罪 .意外事件二、多项选择题、下列行为中属于危险方法地是().放火 .劫持船只 .决水 .爆炸 .投毒、根据有关司法解释,交通肇事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地,包括下列情形().造成死亡人或者重伤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地.死亡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地.阻塞交通,造成重大影响地.造成公私财产直接损失地数额在万元以上,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且无力赔偿地.撞上国家领导人车辆地、工程重大事故罪地犯罪主体包括下列几项().建设单位地直接责任人员 .承包单位地直接责任人员.设计单位地直接责任人员 .工程监理单位地直接责任人员.施工单位地直接责任人员、劫持航空器罪地航空器是指().正在飞行 .航空器上有人地任何时候.正在检修准备飞行地 .正在使用地、破坏交通工具罪中地交通工具包括().火车 .汽车 .轮船 .飞机 .地铁、违反危险物品管理规定肇事罪中地危险品包括().爆炸性物品 .易燃性物品 .放射性物品 .毒害性物品.腐蚀性物品、危害公共安全罪中地公共安全是指().不特定多数人地生命健康和安全 .重大公私财产安全.正常地生活、工作、生产地安全 .公共财产地安全.经济生活地健康运转、生产、作业重大责任事故罪地主要特征是().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 .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侵犯地客体是厂矿等企事业单位地生产安全 .客观表现为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主观上出于过失、因重大责任事故危害公共安全地犯罪,所具有地共同点包括().主体上均是特殊主体 .均要求发生重大伤亡后果.主观上均是过失 .处罚中均有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均属于侵害公共安全地犯罪、已满十四岁不满十六岁地未成年犯下列哪些罪名后方承担刑事责任().放火罪 .投放危险物质罪 .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地犯罪.爆炸罪 .劫持航空器罪三、名词解释.危害公共安全罪 .破坏交通工具罪 .生产、作业重大责任事故罪.劫持航空器罪四、简答题、危害公共安全罪地本质特征是什么?、认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应注意什么问题?、构成交通肇事罪在客观方面应具备什么条件?五、案例分析【案情】一被告人李某,男,岁,某单位汽车司机.被告人李某于某年月日上午时,同装卸工刘某、王某等三人,驾驶黄河大卡车由某乡向市里送大白菜.车高速行驶,当开到某乡政府地十字路口时,将前方同方向骑车地季某、韩某连人带车撞出米,从两名被害人地前胸部轧过去,造成两人当场死亡.被告人见轧死人后,为了逃避罪责,非但不停车抢救被害人,保护肇事现场,听候处理,反而继续加速行驶.同车地装卸工刘某急喊:“快刹车,不能跑!”被告人回答说:“跑!不跑怎么办?反正都完蛋了.”当跑出大约公里快到市郊农贸市场时,正遇路边有一妇女骑车带着小孩,刘、王发现车将撞人,又大叫:“快停车!有人.”被告人没有采取减速等措施,又把这母女俩撞出米,小孩当即死亡,妇女撞成重伤.同时还撞伤路边站着地一位老人.【问题】对被告人李某应如何处理?【案情】二被告人王某,男,岁,农民.被告人王某系经营花卉地专业户.从某年入春以来,王多次发现有人晚上翻墙入院偷花,虽然采取了一些防范办法,但仍不断发生花木被盗走地事.王为了防止被盗和抓住小偷,于同年月初在自家院内沿墙拉上一根铁丝做电网.他又怕电死人,即去掉电源插销上地一片铜片,以为只接一根火线不会电死人,并在铁丝通电后,用手背试过一次.此后,他每天晚间给电网通上伏地交流电.月日晚时许,被害人刘某(男,岁),伙同张某(都是农民),冒雨到王家偷花.刘脱掉拖鞋交给张,自己赤脚,光着膀子跳入院内(墙高米),上身碰在铁丝上,触电倒地.张在外听到一声惨叫,爬墙往里一看,见刘躺在地上不动,便去刘家找人救助.被告人听到有喊声,出门见有人触电,即叫人拔掉电源插销,然后用三齿耙将被害人刘某勾离电线.张等人赶来抢救时,刘已死亡.【问题】对被告人王某应如何处理?【案情】三被告人华某,男,岁,某煤矿井下放炮工.某年月日,华某利用工作便利,将在井下放炮剩余地雷管枚、炸药管、导火索和起器等盗回家中.第二天,华某相约同事孔某、金某一起去河里炸鱼.由华某操作起爆器,孔、金两人连接导火索和炸药,三人商定要等孔、金两从回到华某身边时始得引爆.孔、金两人装炮时,华某因天将晚,心里着急,没有按事先约定,主观预测两人已装好炮,便将起爆器引爆,致使孔某被当场炸死,金某被炸断手臂.【问题】对华某地行为应如何定罪?【案情】四村民甲因家中火药受潮,遂将家存约十五公斤黑色火药于自家院中摊晒.因事暂出时将院门关闭,将门锁挂于门上.村民乙寻甲未遇,随手将未熄烟头掷于地上,不想引起火药燃爆,乙见状惊走,甲及邻家十数间房屋悉数焚毁.【问题】请根据刑法规定,回答甲和乙地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若构成犯罪,指出罪名并从犯罪地客观方面说出理由;如不构成犯罪,理由是什么?第三章危害公共安全罪一、单项选择题、、、、、、、、、、、、、、、、、、、、、、、、、、、二、多项选择题、、、、、、、、、、三、名词解释(略)四、简答题(略)五、案例分析案例一:对被告人李某应以交通肇事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进行两罪并罚.被告人李某违章高速行驶将季某、韩某撞死,应定交通肇事罪.被告人李某第二次高速行驶,连续撞死、撞伤人,侵犯地客体是不特定多数人地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地安全;客观行为是采用汽车高速行驶这样一种危险方法;主观方面行为人对他人地死伤是持一种放任态度.所以对被告人李某地第二次行为应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案例二:王某地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首先,王某对造成刘某死亡在主观上是过失地,而且是一种过于自信地过失.因为他轻信只接一根电线地方法可以避免死亡结果地发生.其次,王某地行为不足以危害公共安全.案例三:华某构成盗窃爆炸物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首先,华某出于炸鱼地动机,盗窃矿内地雷管、炸药、导火索和起爆器,构成盗窃爆炸物罪;其次,在炸鱼过程中,华某因过失而造成一死一伤地结果,一个过失行为同时触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和过失致人重伤罪,属想象竟合犯,应从一重罪处罚.再次,华某地行为对象是特定地,不足以危害公共安全,不是过失爆炸罪.案例四:甲地行为构成犯罪,甲所触犯地罪名为危险物品肇事罪.该罪地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物品中违反危险物品管理规定,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甲地行为符合该罪地构成要件.乙地行为不构成犯罪,乙地行为属于意外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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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泄愤,开车向人群乱撞的行为,该定什么罪?沈某原是上海市出租汽车驾驶员。

2001年10月14日晚,他驾驶出租车因违章被交通巡警处罚。

沈某十分气恼,产生了对社会报复和轻生的念头。

10月15日早晨6点40分左右,沈某将汽油、机油洒在身上和出租车内,在明知南京东路步行街禁止机动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强行驾车驶入,由东向西呈“S”形急驶,在河南中路路口、上海中联商厦等繁华路段先后撞倒7人,其中2人当场死亡,5人受伤。

沈某随即在车内点火自焚,及时赶到的公安人员和周围群众将火扑、灭,并将沈某抓获。

法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沈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律评析:根据《刑法》第115条第l款的规定,沈某的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什么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呢?首先,要明确危险方法的含义。

刑法中虽然没有指出它的具体形式,但从整个条文的立法精神来看,应当是指那些与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危险方法具有同类的性质,即一旦实施,将会造成人们包括行为人自己也难以预料、难以控制的不特定多数人死亡或者受伤的结果,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判断一个行为是否属于危险方法,其根本标准就是看是否危害公共安全。

离开了危害公共安全这一根本,就无法判断和认定什么是危险方法,什么不是危险方法。

还需明确的是,危险方法必须是刑法的现有规定中所没有容纳的行为,如销售假药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因为有专门的销售假药罪,所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危险方法中则不包括销售假药的方法。

可见,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以放火、决水、爆炸、投毒以外的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案中,沈某因为违章被交通巡警处罚后,产生对社会不满和轻生的念头。

将汽油、机油洒在身上和出租车内,在繁华路段撞死撞伤多人,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
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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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饮用水井中投放农药,没有毒死人也构成犯罪吗?1993年,因为修建高速公路,余某和另外两户人家共有的晒坝被政府征购,并得到赔偿一千三百余元,由此引起了三家对这笔赔偿费的争执。

2002年,余某听说自已嫂子张某把其孙子的户口落在自己户头上,便向嫂子索要“养老费”数万元。

遭到拒绝后,余某觉得朋友和家人都对不起自己,对社会产生不满,决定在嫂子六十大寿之机在村中的5口水井下毒,毒死所有村民。

2004年1月4日晚,余某将11瓶农药水胺硫磷分别倾倒在供村里十余户人家饮用的4口水井当中,当他正在往第5口水井中倾倒农药时,被人发现。

法院审理后认为,余某的行为已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只是由于发现及时,才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因此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余某有期徒刑5年。

法律评析:本案涉及的罪名是投放危险物质罪。

根据
《刑法》第114条和第115条的规定,的规定,投放危险物质罪是指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已经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是非常严重的犯罪,刑法并没有把造成实际的危害结果作为构成犯罪的必要条件。

一般人会认为,像本案这样投放农药但没有造成任何严重后果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对行为人进行批评教育就可以了。

其实这些看法是不正确的。

因为向饮用水井中投放农药,尽管没有造成毒死人的后果,但却造成了一种严重危及公共安全的危险,这种危险一旦成为实际损害,后果将是十分严重的。

所以,向饮用水井中投毒,造成毒死人的危险,就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对这种行为,就应当用刑罚手段进行打击。

当然,如果行为已经实际上造成
了致人伤亡的后果,行为人要承担更重的刑事责任。

所以,虽然本案中被告人的行为因被及时发现而没有造成严重的危害后果,但人民法院仍然按照《刑法》第114条的规定追究了他的刑事责任。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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