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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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及其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及其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及其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及其成员单位工作职责为进一步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职责,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落实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规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活动,严厉惩处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根据《食品安全法》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结合街道工作实际,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将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及其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明确如下:一、组织领导及职责(一)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二)工作职责1、综合管理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工作;2、协调指导成员单位发挥食品药品监管职能;3、组织处理食品药品应急突发事件和事故案件;4、监督考评成员单位食品药品履职尽责情况;5、协调实施食品药品联合执法工作;6、组织食品药品信息接收和上报工作;7、组织街道食品药品工作讲评、通报、总结工作;8、完成街道领导交办的食品药品其它工作。

二、成员单位职责(一)党政办:承担行政监察和行政问责等有关工作,参与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及督察督办。

负责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科普知识文化宣传工作;做好食品药品安全新闻报导和舆论监督引导;负责安排社会公众媒体采访报道食品药品工作;负责辖区食品药品安全重大事件新闻公布工作;应对互联网事件,利用现代媒体搞好工作宣传。

(二)食药品办公室:负责食品药品生产、流通、经营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农村宴席10桌以上食品安全监管指导,进行食品安全教育、宣传、培训,组织食品药品事故案件预防查处工作。

(三)党群科:负责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和食品安全健康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学校、幼儿园突发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机制;负责调解食品药品安全群众纠纷事件。

(四)经发办:负责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列入街道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管食品药品工业行业安全管理;负责企事业食堂集体就餐安全;负责组织餐饮单位、农家乐污水废气排放专项整治工作。

食品安全联合检查工作制度

食品安全联合检查工作制度

食品安全联合检查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解决食品安全监管难点问题,整合检查资源,建立统一协调、相互协作的食品安全联合检查长效机制,根据《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街道办事处辖区范围内涉及食品安全的联合检查工作。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三条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起草上级交办的联合检查行动方案,协调各有关检查单位申请的联合检查行动,组建联合检查工作队伍,督促、检查各食品安全检查单位在联合检查行动中依法履行有关检查职责,协调检查过程中问题的处理以及信息收集。

第四条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联合检查中履行各自法定职责。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五条开展食品安全联合检查活动前,由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根据联合检查方案要求,从有关职能部门抽调人员组成。

第六条各职能部门应根据联合检查方案要求,选派相对固定、熟悉业务、具有行政检查资格的人员参加联合检查活动。

第七条联合检查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应按照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安排,各司其职,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检查。

第四章检查管理第八条联合检查主要内容包括:(一)围绕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以及重大活动和节假日食品安全等开展的联合检查行动;(二)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交办的涉及食品安全需要联合检查的工作任务;(三)各职能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申请开展联合检查的事项。

第九条联合检查启动机制:(一)常规启动机制。

根据食品安全工作实际,需要开展全辖区性的、重大的联合检查以及上级要求开展联合检查行动时,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应拟定联合检查行动方案,经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同意后组织实施。

(二)专项启动机制。

涉及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单一专业检查力量难以纠正、制止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时,相关部门可将联合行动方案(草案)提交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经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与相关部门协商后组织实施。

社区食品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社区食品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社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社区居民的饮食安全,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社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目标1. 确保社区内食品生产经营者合法经营,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2. 提高社区居民食品安全意识,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3.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实现食品安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三、管理职责1. 社区食品安全委员会负责本社区食品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

2. 社区居委会负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社区居民的食品安全意识。

3. 社区食品安全信息员负责收集、上报食品安全信息,协助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工作。

4. 食品生产经营者负责确保所生产经营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接受食品安全监管。

四、管理措施1. 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管理(1)食品生产经营者必须依法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2)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应当载明生产经营者的名称、地址、经营范围、有效期等内容。

2. 食品安全宣传教育(1)社区居委会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社区居民的食品安全意识。

(2)通过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社区活动等多种形式,普及食品安全知识。

3. 食品安全检查(1)社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定期组织食品安全检查,对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检查。

(2)检查内容包括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证照、食品来源、加工过程、储存条件等。

4. 食品安全信息管理(1)社区食品安全信息员负责收集、上报食品安全信息。

(2)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及时上报社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并协助处理。

5. 食品安全事故处理(1)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

(2)及时上报事故情况,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五、奖惩制度1. 对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积极维护食品安全的企业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依法进行处罚。

六、附则1. 本制度由社区食品安全委员会负责解释。

街道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实施办法

街道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实施办法

街道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实施办法一、食品安全实行“一岗双责”即党政领导干部依据岗位职责分工,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职责;食品安全实行“党政同责”,即党委、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共同负有领导责任,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是食品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工作职责1、街道工委书记(1)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将需要街道工委决策的食品安全事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每年主持召开党政会议专题研究食品安全工作不少于2次,研究部署和协调解决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和重大问题;(2)协调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食品安全工作分工,并保持相对稳定;(3)定期或者不定期组织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和检查指导;(4)督促党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一岗双责”制度,支持办事处依法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职责;- 1 -(5)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2、街道主任(1)担任街道办事处食安委会主任,对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2)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食品安全决策部署,积极推进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支持、监督办事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抓好分管行业领域的食品安全工作;(3)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办事处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听取食品安全工作汇报。

街道、党政联席会议每年不少于2次研究部署食品安全规划的制定落实、专项整治、隐患处理等重点工作。

每季度主持召开或者委托分管负责人主持召开食安委例会,研究部署食品安全有关工作;(4)建立健全和督促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小康社会测评、绩效考核、文明单位评选重要内容,严格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和奖惩兑现;(5)依法依规加强食品安全执法机构建设,配齐配强工作人员,保障有关工作条件。

(6)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以及食品安全工作实际需要,足额安排食品安全经费预算,不断加大食品安全投入(7)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执法装备建- 2 -设和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8)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社区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社区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社区居民的饮食安全,预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提高社区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社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社区食品安全委员会负责本社区食品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下设食品安全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

2. 食品安全办公室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成员若干名。

主任负责全面工作,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成员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食品安全工作。

3. 社区食品安全办公室下设以下小组:(1)食品安全检查组:负责对社区食品经营单位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组:负责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居民食品安全意识。

(3)食品安全应急处置组:负责处理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确保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食品经营单位管理1. 食品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规定范围经营。

2. 食品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销售、售后服务等环节。

3. 食品经营单位应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4. 食品经营单位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确保从业人员掌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5. 食品经营单位应定期对食品进行检验,确保食品质量合格。

四、食品安全宣传教育1. 社区食品安全办公室应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居民食品安全意识。

2. 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举办讲座、悬挂宣传标语等形式,普及食品安全知识。

3. 鼓励居民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举报违法行为。

五、食品安全检查与处理1. 社区食品安全检查组应定期对食品经营单位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食品经营单位立即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予以处罚。

3. 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维护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

六、食品安全应急处置1. 社区食品安全应急处置组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处置流程。

街道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街道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一、总则为了加强本街道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街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目标1. 确保食品安全,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2.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3. 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民食品安全意识。

4. 优化食品安全监管,确保食品安全工作有序进行。

三、管理职责1. 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负责本街道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2. 街道食品安全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食品安全管理,负责食品安全检查、监督、指导等工作。

3.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负总责,确保食品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4.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协助街道食品安全办公室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监督检查等工作。

四、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规定的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从业人员资格等要求进行经营。

2.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进货查验、食品加工、储存、销售、退换货、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等环节。

3.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包装材料等进行进货查验,确保来源可追溯。

4.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食品加工、储存、销售环节进行严格控制,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5.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6.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食品进行留样,留样时间不少于48小时。

7. 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时处理食品安全事故。

8. 街道食品安全办公室定期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五、宣传教育1. 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民食品安全意识。

2. 利用各种宣传渠道,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选择食品。

3. 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进行曝光,提高食品安全违法成本。

社区食品安全工作制度范文(4篇)

社区食品安全工作制度范文(4篇)

社区食品安全工作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社区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居民的饮食安全,提高社区居民的生活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社区内所有从事食品生产、销售、餐饮、配送等相关经营活动的商户和个人。

第三条社区食品安全工作的目标是提供卫生安全、符合营养需求的食品,保障居民的身体健康。

第四条社区食品安全工作由社区食品安全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和协调,社区居民和相关从业人员积极参与。

第二章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管理第五条所有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商户和个人必须具有相关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范围经营。

第六条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必须符合卫生要求,保持环境整洁,具备消毒设施和设备,并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

第七条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应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操作,杜绝使用过期食品、变质食品或不安全食品。

第八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配置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生产经营过程进行监督,确保食品安全。

第九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定期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员工食品安全意识和技能,防止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第三章食品销售和餐饮经营管理第十条食品销售商户必须具有相关食品销售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范围经营。

第十一条食品销售场所应保持整洁,食品陈列、存放和运输应符合卫生要求。

第十二条食品销售商户必须按照食品安全标准,确保销售的食品安全、新鲜,并定期清理过期或变质食品。

第十三条餐饮经营者必须具有相关餐饮服务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范围提供食品服务。

第十四条餐饮经营场所应保持整洁,食品加工、加工工具和设备应符合卫生要求。

第十五条餐饮经营者必须按照食品安全标准,确保所提供的食品安全、卫生,并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

第四章食品配送管理第十六条食品配送商户必须具有相关食品配送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范围从事食品配送活动。

第十七条食品配送车辆应保持整洁,符合食品运输要求,并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

第十八条食品配送商户必须按照食品安全标准,确保所配送的食品安全、新鲜,并避免污染和混淆。

街道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工作制度

街道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工作制度

街道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工作制度一、制度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二、委员会组成街道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由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卫生监督所所长、市场监管所所长、工商所所长等多个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并可以邀请辖区内食品餐饮企业和食品生产企业代表、消费者代表等有关单位和人员参加。

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为委员会主任。

三、职责和具体工作内容(一)组织实施食品安全监管1.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工作,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安排对辖区内涉及食品生产、经营、流通等各个环节进行监管,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2.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和咨询工作,引导居民自觉掌握和遵守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提升食品安全意识。

3.联合辖区公安、卫生、市场监管、工商等部门共同开展食品安全专项行动,加强食品安全检查检测,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辖区食品市场秩序。

(二)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评估1.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定期对辖区内食品安全情况进行风险评估,为制定有效的食品安全防控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2.组织开展“三小场所”等餐饮服务单位的安全风险评估,对评估不合格的单位进行食品安全培训和整改。

3.建立食品抽检制度,及时发现和隔离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产品,做好食品安全事件的处置工作。

(三)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1.建立食品安全监测制度,开展常规监测和应急监测工作,对辖区内的食品安全状况及时跟踪、预警和监测。

2.组织对食品经营单位及生产企业的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业务水平,确保食品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和卫生素质。

3.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制度,向社会公开辖区内食品安全监测结果和处理情况,增强公众对食品安全问题的关注和知晓程度。

四、工作机制(一)召开委员会会议街道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委员会会议。

街道创建食品安全示范街工作实施方案

街道创建食品安全示范街工作实施方案

街道创建食品安全示范街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食品安全是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的重要问题。

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提高街道市场的食品安全水平,我街道将创建食品安全示范街,并制定了以下工作实施方案。

二、目标与任务1.创建食品安全示范街的目标:打造一个食品安全管理规范、食品安全风险低、消费者安心购买的示范街道。

2.创建食品安全示范街的任务:a.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机制;b.完善食品安全监督体系;c.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d.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三、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1.食品安全示范街管理委员会:a.负责协调各相关部门的工作,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b.监督、检查食品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c.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2.相关部门职责明确:a.行政执法部门: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b.卫生健康部门:加强食品经营者的卫生健康培训与指导;c.商务部门:加强对食品经营者的市场准入管理;d.教育部门:加强对学生和家长的食品安全教育。

四、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食品经营者登记制度:所有食品经营者必须在示范街管理委员会登记备案并定期更新资料。

2.食品经营者考核评级制度:根据食品经营者的卫生状况、食品质量控制等指标,进行定期考核评级,并将评级结果张贴在店面显眼位置。

3.食品安全检测制度:加强对食品安全指标的检测,确保食品质量安全符合相关标准。

4.食品安全管理档案制度:建立食品经营者的档案,包括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食品原材料采购记录等,方便监管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五、完善食品安全监督体系1.增加食品安全监察力量:加强对示范街食品市场的监管力度,增加食品安全监察员,并严格落实监督检查规定。

2.加强食品流通环节监管:对示范街食品流通环节进行定期检查,防止假冒伪劣食品进入市场。

六、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1.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通过举办食品安全知识讲座、发放食品安全宣传资料等方式,提高市民的食品安全意识。

XX街道食品安全工作岗位职责清单

XX街道食品安全工作岗位职责清单

XX街道食品安全工作岗位职责清单XX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岗位职责一、贯彻落实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决策部署,定期分析本街道食品安全形势,研究部署、统筹协调和指导街道食品安全工作。

二、研究解决食品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街道各职能单位的工作。

三、协调组织街道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推进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建设。

四、综合协调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查处及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五、监督检查各单位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

六、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XX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岗位职责一、负责本辖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和XX街道食安委、食安办各成员单位间的联络工作。

二、组织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分析预测街道食品安全现状、形势;拟订街道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并协调推进实施。

三、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机制,组织力量协助监管部门开展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安全巡查和隐患排查。

四、制订本辖区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

五、建立责任网格内食品生产经营者数据库,并上报相关信息。

六、统筹规划本地食品摊贩经营场所,开展日常管理工作。

七、组织开展专项整治,组织或配合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各项长效监管机制。

八、协助开展风险监测采样工作及食源性疾病调查工作。

九、负责推荐、管理、培训辖区内各村(社区)协管员,明确其工作职责、考核办法等事项。

十、做好民间厨师登记备案、农村集体聚餐申报备案和管理工作,预防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及时上报并协助处理食品安全事故。

十一、受理群众食品安全举报投诉,并按照职责权限及时处理。

不在职责权限处理范围内的,及时上报上级食安办。

十二、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十三、负责制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指导协调食安办各成员单位间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工作。

十四、协助XX街道办事处开展对街道食安委、食安办成员单位的考评工作;开展对村(社区)协管员、信息员等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人员的考评工作。

十五、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2024年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制度(二篇)

2024年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制度(二篇)

2024年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提高食品安全工作的规范化程度,有效推进食品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县政府牵头组织召开食品安全工作例会。

对象由县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人员组成。

第三条会议主要内容:1、总结前阶段食品安全工作。

2、分析食品安全形势和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政策、措施和办法。

3、部署、推进、督促落实食品安全各项工作。

4、对食品安全工作有关事宜进行协调、沟通和联络。

5、各相关成员单位交流、探讨工作。

6、学习传达市、县重要文件和重要会议精神。

7、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

8、由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确定的其他内容。

第四条例会的方式方法:工作部署、交流、研讨、学习、现场会议等。

第五条例会的分类:(一)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

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临时召开由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参加的会议。

会议议题由县提出,报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主任同意后确定。

(二)专题会议。

根据工作需要,由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召集并主持,相关成员参加,研究有关专项工作。

第六条例会的会务工作由县承办,负责签到和会议记录等工作。

第七条实行请假制度。

应出席会议的对象不能参加会议的,要及时向县请假,说明原因,并安排其他相关同志参加会议。

第八条本制度由昌黎县水产局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4年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指导和推进,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身体安全,特制定本会议制度。

第二条本会议制度适用于2024年全国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对会议的召开、组织、议程、决议文本等事项进行规范。

第三条本会议旨在总结____年食品安全工作经验,分析面临的挑战和问题,制定2024年食品安全工作目标和措施,推动食品安全工作的持续发展。

第二章会议的召开第四条全国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办,定期召开。

食品安全_综合协调制度

食品安全_综合协调制度

一、前言食品安全问题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关系到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稳定的大事。

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问题频发,引起了全社会的高度关注。

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提高食品安全水平,我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建立了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制度。

本文将详细介绍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制度的内容、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

二、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制度的内容1. 组织架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制度以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为最高领导机构,负责统筹协调全国食品安全工作。

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地方各级政府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工作。

2. 职责分工(1)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负责制定国家食品安全战略,协调各部门、各地区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监督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应急处置。

(2)各级政府:负责落实国家食品安全战略,制定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规划,组织实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保障食品安全。

(3)相关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食品安全监管,农业、卫生、质检、工商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食品安全相关工作。

3.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1)风险监测: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对食品中可能存在的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风险。

(2)风险评估:根据风险监测结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评估食品中危害因素的潜在风险,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科学依据。

4. 食品安全监管(1)生产经营许可: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实行许可制度,确保食品生产经营者具备合法资质。

(2)监督检查: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3)抽检监测:对食品进行抽检监测,确保食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5.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1)事故报告: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立即向所在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报告。

社区食品安全工作制度范文(3篇)

社区食品安全工作制度范文(3篇)

社区食品安全工作制度范文一、总则为了加强社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居民的身体健康,制定本制度。

二、食品安全责任制度1.社区食品安全委员会设在社区居民委员会内,由主任负责,具体成员由主任指定,并定期换届。

2.社区食品安全委员会负责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负责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定期召开食品安全会议,听取食品安全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并向社区居民委员会报告工作。

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食品生产企业准入管理(1)社区食品安全委员会负责食品生产企业的准入管理,制定准入标准和程序,对食品生产企业进行审核和核准。

(2)食品生产企业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具备食品安全生产能力,符合卫生标准,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并定期复核。

2.食品流通环节管理(1)社区食品安全委员会负责对社区内食品流通环节进行监督和管理,包括食品销售场所、食品包装、食品留样和食品保质期等。

(2)食品销售场所必须取得相关许可证,并定期接受卫生监督检查。

食品包装应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不得使用不合格包装材料。

食品留样应按规定保存,并定期送检。

食品保质期应明确标注,不得销售过期食品。

3.食品安全监测和检验(1)社区食品安全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监测和检验工作,制定监测计划,定期对社区内食品进行抽检和监测。

(2)食品监测和检验结果应及时报告社区居民委员会,对不合格食品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包括下架、召回等。

4.食品安全宣传教育(1)社区食品安全委员会负责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包括组织讲座、宣传栏设置、宣传册发放等。

(2)食品安全宣传应针对不同居民群体,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居民的食品安全意识,引导居民正确选择和食用食品。

5.食品安全监督和投诉处理(1)社区食品安全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对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2)居民可向社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提出食品安全投诉,社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应及时受理并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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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工作制度
为加强对辖区内食品安全治理的综合监督和组织协调,建立统一、协调、权威、高效的食品安全治理协调工作机制,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特制订沂城街道食品安全协调
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工作制度(一)沂城街道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职责统一领导、统筹协调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研究审议食品安全监管政策和进展规划;审议食品安全监管工
作打算和措施;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要活动和专项整治;协调解决食品安全中的重大咨询题;
催促检查辖区以及有关职能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降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
究制等事情。

(二)沂城街道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职责负责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
日常工作,承办、督办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决定事项;指导各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
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重大咨询题的专项督查;协调有关跨地区、跨部门食品安
全重要事项;筹备组织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各类会议;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对食品安全重
大事故进行查处。

二、会议制度(一)协调委员会会议制度1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
次协调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其他参加会议的人员依照会议内容和工作需要确定,特殊事情可由主任或副主任决定随时召开。

2、会议内容:贯彻降实上级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
和方针政策;统筹协调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讨论审议有关食品安全监管政策和工作打算,协调解决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重大咨询题;部署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督查工作;各成员单位汇报食品安全监管事情,提出存在咨询题及建议;检查会议确定事项的降实
事情。

3、依照食品安全工作的需要,别定期召开部分成员单位工作协调会,研究协调专
项工作。

(二)协调委员会联络员会议制度1、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协调委员会联络
员会议(联络员为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食品安全监管有关科室负责人),由协调委员会办公
室主任或副主任召集。

特殊事情可由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决定随时召开。

2、会议内容:
研究降实协调委员会交办的工作任务和日常监管中的协调工作,讨论决定需要上报委员会会
议审议的有关事项。

上述两种会议均须有专人做好记录,形成会议纪要。

会议纪要由会议
主持人签发,会议纪要发送范围依照会议内容和工作需要确定。

三、案件举报受理与查处
制度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加强食品安全案件举报受理工作,设立举报电话,确定专人仔细记录,按照首接负责的原则,及时处理投诉举报的案件。

对涉及其他部门或多个部门职责的案件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成员单位接报后要及时报告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由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协调处理。

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协调委员会办公室接报后应马上报
告协调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并及时做好组织和查处工作。

四、信息收集、公布及报告制
度(一)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和分析整理食品安全信息及时向成员单位传递。

(二)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都要确定一名专职食品安全信息员(信息员由本单位指定),负责本系统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汇总、整理和报送工作。

信息实行审核报送制,由成员单位领导审核签字、单位盖章后报送协调委员会办公室。

(三)食品安全信息报送的内容包括:
各成员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规划、工作打算,制订出台的食品安全监管政策和重要监管措
施,专项整治方案和实施事情,工作总结,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查处事情和质量抽验打算及结
果等。

上述有关内容各成员单位要按规定及时报送,各成员单位每季度末必须单独报送一条
综合性的食品安全工作动态信息。

(四)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别定期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公布内容要紧包括:全街道食品安全监管政策、监管措施、专项整治方案的实施事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事情,重大节日和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状况、全辖区范围内食品安全检
测结果和预警信息,各成员单位食品安全工作事情、经验做法和抽验结果等,信息报送街道
党工委、办事处领导成员、协调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及有关单位。

五、宣传培训制度(一)协调委员会统一协调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相互配合,采取多种形式,动员社会参与,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在协调委员会统一领导下,
各成员单位依照实际工作需要,开展食品安全工作培训,别断提高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业务素养和工作水平。

沂城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刘洪达副主任:程悦委员:刘宝军张在营段希运牛雍马继艳吴琳璘郝长城杜正磊牛庆军石立宝韩国窦伟谭刘洋张玉霞张波于然龙孟海鹏铁新泉王磊王迪田成友段培公公丽萍王文田王伟闵祥东孔令军韩燕武玉波李秀杰庄宿顺江海洋武善勇罗兴文魏光照公伟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食品安全办,程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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