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修作业安全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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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检修作业安全知识

八十八、检修作业九条程序是什么?

答:接受任务——勘察现场——预测危险因素——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填写《检修安全报告书》——报单位设备部门和安全部门(车间安全员)初审——主管领导批准——落实各项措施——严格组织实施

八十九、检修安全全报告书的审批有哪些规定?

答:(1)一级检修作业:检修单位填写“检修安全报告书”,送单位设备和安全部门初审,报单位设备厂长批准后实施。

列入一级作业项目的是:二级单位组织的,4小时以上的计划性检修。

(2)二级检修作业:检修班组填写“检修安全报告书”送车间安全员初审,报车间主任批准后实施。

除列入一级检修作业项目以外的,均为二级检修作业。

(3)中、晚班检修:检修单位填写“检修安全报告书”送单位值班领导或当班调度批准后实施。

(4)抢修及临时故障处理性质的检修作业,必须由相关领导(负责人)负责协调现场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和落实。

(5)乙单位在甲单位承担检修项目时,“检修安全报告书”由乙方填写、申报,甲方审批。并按《外包工程安全协议管理的规定》要求签订《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协议》,

甲方应主动介绍本单位危险因素,并积极配合乙方实施安全防范措施。

九十、检修作业安全基本要求有哪些?

答:(1)检修电气设备、设施前应严格按可靠切断电源(注意反馈电路及双路供电)、挂“禁止合闸,有人作业”牌及“检修工作卡”、验电、必要时应相间短路、接地等顺序

进行。“禁止合闸,有人作业”牌及“检修工作卡”应谁挂谁摘,摘牌前应详细检

查作业环境,确认无人触及电气设备、线路。重要的停、送电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工

作票”制度,严禁带电作业。

(2)在下道工序检修人员,必须与上道及周围生产工序取得可靠联系,确认联系信号,互相商定可靠安全措施,并务必落实。此项工作,当班调度应予过问。检修完毕,

安全防护设施应予及时恢复。

(3)登高或高处检修作业,必须严格执行《登高或高处作业安全规定》。

(4)电动起重设备检修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电动起重设备检修安全规定》。检修单位还应具备特种设备检修资格。

(5)锅炉、压力容器及气瓶检修作业,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程序》。

(6)上行车轨道作业,必须认真填写《上行车轨道作业申请单》。

(7)起重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公司《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同时禁止用建筑物屋梁、管道的支架作吊挂点。起吊重物时,吊点一定要牢固、可靠,承受起重载荷。

起重设施及吊索具必须定期检查。

(8)进入各类容器检修前,应可靠切断气、液源。气体置换完毕后,应进行含氧量及有毒有害物质浓度测定,合格后方可进入,同时应派专人在外监护。进口处应设

置鼓风装置,必要时应佩戴防护器具(如氧气呼吸器、长管面具等)进入作业。

金属容器内照明电源应为12伏。

(9)进入煤气危险区域前,必须进行一氧化碳浓度测定,合格后应两人一前一后进入,并视现场情况佩戴防护器具,做到一人作业,一人监护。

(10)人作业的附近或经常经过的坑、洞、池、井、沟等上面必须加设符合国标的防护栏杆。

(11)在生产厂房内、交通要道和要害部位附近进行爆破作业,原则上应采用无声爆破技术。确因工程时间紧迫需用有声爆破技术时应报武装保卫处批准。

(12)人行道、公路上临时挖的沟、坑等,白天应有明显警示标志,晚上应有红灯警示。

(13)检修中人及工具、设备的活动范围侵入高压线及电场安全距离以内时,应事先切断电源,特殊情况紧迫时应采取监护及绝缘、隔离措施,并只允许短时间作业。

(14)同一区域内有两支或两支以上队伍交叉检修作业时,应互相商定安全措施,互相为对方创造安全作业条件。

(15)在铁路、公路上或铁路、公路附近作业时,检修单位应按程序向有关单位及相关部门办理申请封道、警戒、降速等报告。线路近旁物品堆放不准侵入铁路限界

(离钢轨道1.5米)。

(16)现场管路、线路情况不明时不准乱割、乱扯。

(17)检修过程中临时拆除的安全装置,检修完毕后,必须及时恢复。

九十一、什么是高处作业?

答:高处作业:指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在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九十二、高处作业申请单审批程序如何规定?

答:高处作业申请单审批程序(有可靠安全栏杆的梯子、工作平台、走道等处的高处作业,无需审批)

(1)一级高处作业(2米——5米):作业班组接受任务,勘察现场后班组长或项目负责人制定安全措施并落实,作业时指定安全负责人进行安全监督。

(2)二级高处作业(5米——15米):作业班组提前一天按要求填好《高处作业申请单》一式二份,车间和班组各一份。班组长或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报所属车间主任

审批、签字,班组持申请

单组织作业,作业前车间安全员负责安全措施的落实和检查,协同班组安全员

对作业进行现场安全监督。

(3)三级高处作业(15米——30米):由作业车间提前二天将《高处作业申请单》一式三份按要求填好,车间主任审核签字后报二级单位安全部门审查,再报单位主

管厂长(经理)审批,作业车间持审批作业单组织实施,单位安全部门负责督促、

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协同车间安全员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监护。

(4)特级高处作业(30米以上):作业单位提前三天将《高处作业申请单》一式三份(公司、二级单位、作业车间)按要求填好,经本单位安全主管领导审核、签字

后报公司安全环保处,安环处在《高处作业申请单》上签署意见审批后,作业单

位持审批作业单后方可作业,高处作业应受公司安环处的监督、检查,如有不合

安全要求、安全措施未到位等,有权制止作业。

九十三、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有哪些?

答:(1)凡经医生诊断患高血压、心脏病、严重贫血、癞痢病以及其它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的病症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四级安全教育,并熟悉本规定,特种作业人员还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取得地方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准上岗作

业。

(3)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落实安全防护措施;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禁止打赤脚、穿拖鞋、高跟鞋、硬底鞋。雨天鞋底有泥必须清除后再

登高;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悬高作业,必须系安全带;上下交叉作业有危险

的入口和预留孔洞要有防护棚或其它防护措施;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要定期

检查,不符合国标要求的,严禁使用。

(4)遇六级以上强风、暴雨、打雷、下雨及大雾等恶劣气候时,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如遇雷雨、大风天气急需抢修时,高处作业必须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后才准进行。

(5)高处作业所用材料或备件要堆放平稳牢靠,有的还需采取临时性防范措施;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套)内;上下传递物件禁止抛掷,必须抛物时下方人员要撤

走,并指定专人监护。

(6)移动木楼梯、折梯、移动式金属折梯等攀登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要求;梯子应坚固牢靠,档距以0.3米为宜,不得有缺档现象,使用梯脚应采用防滑措施,不得垫

高使用;单面梯与地面成夹角60~70°为宜。使用人字梯时,两片夹角为60度,

梯底脚要拉牢,不得两人在一个梯面上操作。

(7)高处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严禁乘坐非乘人的垂直运输设备。

(8)禁止在防护栏杆、平面和孔洞边缘坐靠,不得躺在脚手架上或脚手架下休息。在没有可靠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禁止在屋架上弦、支樘、桁条、墙体和未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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