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票据业务工作指导意见[2020年最新]

合集下载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银行结算工作的决定》的通知-银发[1994]245号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银行结算工作的决定》的通知-银发[1994]245号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银行结算工作的决定》的通知正文:----------------------------------------------------------------------------------------------------------------------------------------------------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银行结算工作的决定》的通知(1994年9月26日银发〔1994〕245号)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计划单列市分行,各专业银行、交通银行,中信实业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为严格结算纪律,整顿结算秩序,推动企业清欠,加强资金周转,促进经济发展,现将《关于加强银行结算工作的决定》印发给你们认真执行,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结算纪律执行情况报告制度问题。

报告的内容,可先按《决定》中提出的“八不准”的要求向当地人民银行书面报告。

二、关于结算质量考核制度问题。

考核的内容和标准,由各家银行结合本行实际情况确定。

三、关于改进委托收款结算方式问题。

为便于企业单位和银行做好准备工作,改变的委托收款方式定于1994年11月1日起执行。

原凭发票办理委托收款结算的,可选用汇兑、托收承付等结算方式。

四、关于改革银行汇票问题。

总行将在修订有关办法和做好准备后,另行通知。

五、关于通过人民银行转汇问题。

新确定的转汇标准,自1994年11月1日起执行。

对专业银行签发大额银行汇票移存的资金,人民银行自1995年1月1日起按单位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执行《决定》中存在的问题,请及时报告人民银行总行。

附:关于加强银行结算工作的决定银行结算是连接资金和经济活动的纽带,是实现经济正常运行的必要手段,对加快资金周转,提高资金效益,促进商品流通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近年来,银行对结算进行了改革,加强了管理,促进了经济发展。

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当前不少银行、城乡信用社(以下简称银行)和企业不讲信用,不执行结算纪律,结算秩序混乱,结算速度慢、在途时间长。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监管的通知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监管的通知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监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2.10.08•【文号】银监办发[2012]286号•【施行日期】2012.10.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监管的通知(银监办发[2012]286号)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各省级农村信用联社:近年来,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快速增长,票据业务风险隐患逐渐积累,票据相关案件时有发生。

为加强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监管,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高度重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风险,认真落实有关监管要求。

要加强客户授信调查,严格审查票据申请人资格、贸易背景真实性及背书流转过程合理性。

要加强票据业务保证金、贴现资金划付和使用、查验和查询查复、重要空白凭证和业务印章等关键环节的管理。

要完善业务流程,强化制度执行,切实防范票据业务风险。

二、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推动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审慎发展。

要根据自身发展战略、客户结构、风险管理水平和内控能力,合理确定业务规模和发展速度。

三、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统一授信管理。

要科学核定客户票据业务授信规模,防止签发超过企业授信限额的票据,防范各种“倒票”违规行为。

四、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统一授权管理。

原则上支行或一线经营单位仅负责票据承兑和直贴业务,转贴现、买入返售、卖出回购等业务由总行或经授权的分行专门部门负责办理。

五、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完善银行承兑汇票监测和查库制度,加强票据集中保管。

已贴现票据、质押票据应作为重要会计凭证入库,由总行或经授权的分行专门部门集中保管,支行或一线经营单位不得自行保管。

已贴现票据必须完成贴现企业向银行的背书,防止银行合法权利悬空。

六、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保证金统一管理。

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服务协议[2020年最新]

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服务协议[2020年最新]

ⅩⅩ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服务协议重要提示请甲方认真阅读本协议全文,如有疑义,请及时提请乙方予以说明。

甲方一:中国Ⅹ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ⅩⅩ法定地址:北京市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ⅩⅩ法定地址:北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一”与“甲方二”以下统称为“甲方”)乙方:ⅩⅩ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负责人:ⅩⅩ通讯地址:北鉴于乙方作为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接入行,利用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及乙方内部系统为客户提供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服务;甲方为实现便捷、高效的支付结算目的,向乙方申请通过乙方办理电子商业汇票业务。

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9] 2号发布),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关于电子商业汇票的规范性文件(以上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统称“电子商业汇票制度”)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甲乙双方均遵循电子商业汇票制度。

第二条定义(一)电子商业汇票、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系统参与者、业务参与者、签章和各类业务的定义依照电子商业汇票制度的规定。

(二)内部系统的定义。

指乙方内部用于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处理并存储有关电子商业汇票信息的业务系统,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企业网上银行系统等。

(三)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是指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乙方相关业务规定,通过乙方内部系统处理电子商业汇票相关业务。

第三条甲方开展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应遵循如下基本原则:(一)电子商业汇票的签发、取得和转让,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二)电子商业汇票的签发、取得和转让,应当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三)电子商业汇票的取得,必须给付对价。

关于认真落实专项中央银行票据资金支持政策 切实转换农村信用社经营机制的指导意见

关于认真落实专项中央银行票据资金支持政策 切实转换农村信用社经营机制的指导意见

关于认真落实专项中央银行票据资金支持政策切实转换农村信用社经营机制的指导意见银发〔2007〕11号关于认真落实专项中央银行票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认真落实专项中央银行票据资金支持政策切实转换农村信用社经营机制的指导意见银发〔2007〕11号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拉萨除外);银监会各银监局(西藏除外)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发[2003]1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04]66号)以及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资金支持方案有关文件的要求精神,为推动农村信用社进一步不断深化改革,促进农村信用社稳定健康稳定发展,更好地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效的金融服务,针对前一阶段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专项中央银行票据(以下简称专项票据)兑付考核工作中改革试点工作存在发现的普遍性和倾向性的突出问题,现就准确把握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专项中央银行票据(以下简称专项票据)资金支持政策内涵,切实做好农村信用社经营机制转换工作,认真落实专项票据考核工作要求,提出以下意见:一、正确认识落实专项票据资金支持政策与转换农村信用社经营机制的关系通过3年多的努力,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已经取得重要进展和阶段性成果。

其中,专项票据资金支持政策在促进农村信用社转换经营机制方面发挥了重要的正向激励作用。

各地农村信用社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对照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专项票据发行、兑付考核的要求,在增资扩股、清收不良贷款、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加强内部管理等方面都取得了进展,风险状况有所改善,经营管理水平得到提高,部分农村信用社已成功兑付了专项票据。

但是,应该看到,仍有相当部分的农村信用社对专项票据资金支持政策的意义、机制安排的理解还不够深入,对落实资金支持政策与转换经营机制关系的认识还不到位,没有从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准确把握改革工作重点,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转换经营机制、加强内部管理方面工作力度不够,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

农村信用社银行承兑汇票管理指引[2020年最新]

农村信用社银行承兑汇票管理指引[2020年最新]

ⅩⅩ农村信用社银行承兑汇票管理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ⅩⅩ农村信用社银行承兑汇票管理,有效防范风险,促进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中国人民银行《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指导意见》、《支付结算办法》、《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ⅩⅩ银监局《ⅩⅩ农村信用社开办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监管意见》及《ⅩⅩ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基本制度》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指的银行承兑汇票是指由承兑申请人(又称出票人,下同)签发并向开户农村信用社申请,经县(市、区)联社(以下简称县联社)审查同意承兑的商业汇票。

第三条本指引所指的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是指农村信用社根据出票人的申请,允诺对有效银行承兑汇票按约定日期向收款人或背书人无条件支付票款的行为。

第四条银行承兑汇票的签发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必须坚持择优扶持的原则,重点支持信誉好、效益高、产品市场前景好的企业;(二)必须以真实商品交易或债权债务关系(以下简称商品交易)为基础,严禁签发无商品交易的银行承兑汇票;(三)银行承兑汇票的签发必须遵循“总量控制,审贷分离,分级审批,责权分明”的原则。

为加强对承兑风险的控制,必须以县联社为单位开办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各信用社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须向县联社申报,经县联社同意后授权县联社营业部签发。

第二章银行承兑汇票的开办条件、权限及额度第五条县联社开办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必须符合本规定的准入条件,报经省联社审核批准,并报当地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未经省联社批准的,不得开办银行承兑汇票业务。

第六条县联社开办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现有业务经营状况良好,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二)确属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完善信用社的服务功能;(三)具有有效识别和控制承兑业务风险的管理制度,内部控制机制健全;(四)资产质量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上年实现盈利,不良贷款占比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存贷比例小于75%);(五)具有有效的管理信息系统,能够保证资金汇划系统和内部网络的安全性;(六)具有开办承兑业务所需的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发展再贴现业务的通知-银发[1995]304号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发展再贴现业务的通知-银发[1995]304号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发展再贴现业务的通知正文:----------------------------------------------------------------------------------------------------------------------------------------------------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发展再贴现业务的通知(银发〔1995〕304号1995年10月7日)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沈阳、长春、哈尔滨、南京、武汉、广州、成都、西安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经国务院批准,从1994年开始,中国人民银行专门安排再贴现资金,用于煤炭、电力、冶金、化工、铁道等行业以及棉花、烟叶、生猪、食糖等农副产品已贴现票据的再贴现。

到1995年9月底,全国再贴现余额为211亿元。

一年多来的实践证明:开展票据承兑、贴现与再贴现业务,有利于调控基础货币的投量和投向;引导和规范商业信用,帮助企业衔接产销关系;防范多头占用银行信贷资金,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加快资金周转。

同时,积极开展票据承兑、贴现与再贴现业务,逐步减少信用放款的比重,对于减少和防止信用放款中的以权谋私现象,加强金融系统的廉政建设,也具有积极作用。

但再贴现业务在发展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有些企业和银行对开展票据承兑、贴现、再贴现业务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把贴现、再贴现视同一般的信用放款。

有的银行单纯把再贴现作为一条资金供应渠道,用于弥补信贷收支和农副产品收购资金缺口,甚至利用再贴现业务倒逼或套取中央银行的规模与资金,有的企业甚至利用假汇票套取银行信用。

二是票据使用不广泛,银行承兑的商业汇票比重偏低,贴现与再贴现结构不合理。

一些企业对商业汇票的作用认识不足,汇票结算尚不普及;一些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片面强调贷款规模的制约因素,对办理合格商业汇票的承兑和贴现业务态度不积极,甚至要求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行在作出再贴现承诺后才对企业办理贴现,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票据承兑、贴现业务的发展和再贴现工具的有效运用。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票据交换所及银行业金融机构接入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的指导意见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票据交换所及银行业金融机构接入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的指导意见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票据交换所及银行业金融机构接入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日期】2006.09.27•【文号】银办发[2006]234号•【施行日期】2006.09.2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票据正文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票据交换所及银行业金融机构接入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的指导意见(银办发[2006]234号)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以下简称影像交换系统)是人民银行运用影像技术建设的支票清算系统。

影像交换系统运用影像技术将实物支票截留转换为支票影像信息,通过计算机及网络将支票影像信息传递至出票人开户银行提示付款,支持支票全国通用。

为便于各地票据交换所及银行业金融机构选择合理的方式接入影像交换系统办理业务,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票据交换所接入影像交换系统的方式票据交换所是影像交换系统的重要参与者,可以采取单一前置机方式或共享前置机方式接入影像交换系统。

(一)单一前置机方式。

该方式指,在票据交换所部署影像交换系统基于B/S结构的前置机,供该票据交换所及其票据交换覆盖范围内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使用。

票据交换所可通过前置机浏览器代理当地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起和接收支票影像业务。

此方式需票据交换所配置前置机服务器及终端设备(详见附件1),适用于日均通过支票影像系统办理业务超过200笔的票据交换所。

(二)共享前置机方式。

该方式指,在影像交换系统分中心或地市级以上城市票据交换所部署影像交换系统基于B/S结构的前置机,供多家业务量较小的票据交换所共享。

在此方式下,多家票据交换所可只配置一台前置机,在各票据交换所部署前置机浏览器,票据交换所通过浏览器代理当地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起和接收支票影像业务(详见附件2)。

2020年高级经济师《金融》试题(网友回忆版)

2020年高级经济师《金融》试题(网友回忆版)

2020年高级经济师《金融》试题(网友回忆版)[单选题]1.银行员工和外部人员合谋骗取银行贷款资金,属于()。

A.操作风险(江南博哥)B.信用风险C.市场风险D.声誉风险参考答案:A参考解析:银行员工和外部人员合谋骗取银行贷款资金,属于操作风险。

故本题正确选项为A选项。

[单选题]2.申请转板到科创板或创业板上市的企业,应当在精选层连续挂牌期限为()年以上A.半B.一C.两D.三参考答案:B参考解析:本题考查金融组织创新相关知识。

依据《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转板上市的指导意见》--试点期间,符合条件的挂牌公司可以申请转板到科创板或创业板上市。

申请转板上市的企业应当为新三板精选层挂牌公司,且在精选层连续挂牌一年以上,还应当符合转入板块的上市条件。

[单选题]3.2020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正式实施,要稳步推进证券公开发行施行()政策。

A.注册制B.备案制C.核准制D.审批制参考答案:A参考解析:对于推行注册制,国务院办公厅在《通知》中提出,要稳步推进证券公开发行注册制,分步实施股票公开发行注册制改革。

[单选题]4.2019年6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了()开板仪式。

A.科创板B.创业板C.新三板D.新兴板参考答案:A参考解析:2019年6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了科创板开板仪式。

[单选题]5.以下不属于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职责的是()。

A.审议金融业改革发展重大规划B.统筹金融改革发展与监管C.协调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相关事项D.健全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调控框架参考答案:D参考解析:党中央、国务院决定设立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作为国务院统筹协调金融稳定和改革发展重大问题的议事协调机构。

主要职责是:(1)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金融工作的决策部署;(2)审议金融业改革发展重大规划(A);(3)统筹金融改革发展与监管(B),协调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相关事项(C),统筹协调金融监管重大事项,协调金融政策与相关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4)分析研判国际国内金融形势,做好国际金融风险应对,研究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和维护金融稳定重大政策;(5)指导地方金融改革发展与监管,对金融管理部门和地方政府进行业务监督和履职问责等。

某银行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办法[2020年最新]

某银行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办法[2020年最新]

ⅩⅩ银行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重要空白凭证管理,规范重要空白凭证印制、领用、保管操作程序,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有价单证及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办法》及本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重要空白凭证是指无面额经银行或单位填写金额并签章后具有支付效力的凭证,以及其他需要进行控号管理的空白凭证。

包括支票、本票、汇票、电汇凭证、存折、存单、银行卡、凭证式国债收款凭证以及其他重要空白凭证等(重要空白凭证详细种类及代码见附件1)。

第三条根据使用范围的不同,重要空白凭证分为总行凭证、分行凭证、支行凭证。

(一)总行凭证指在全行范围内可使用的凭证,包括存折、存单、银行卡、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电汇凭证、银行汇票申请书、本票申请书、人民币单位存款余额证明书、资信证明书、单位存款开户证实书、单位定期存单、印鉴卡片、个人存款证明书、凭证式国债收款凭证、USBKEY、代理保险公司保单等重要空白凭证。

总行凭证的入库、出库只能由总行凭证库完成,不得在分行间直接调拨。

(二)分行凭证指具有地域使用范围限制的凭证,包括本票、现金支票、转账支票、代理业务发票(收据)等。

分行凭证的入库、出库只能由分行凭证库完成,在同一使用区域分行之间可以直接调拨。

(三)支行凭证指在支行入库,且只能在入库机构使用的凭证,包括银行代收费业务专用发票等。

第四条总行运营管理部、分行(含石家庄营业管理部,下同)运营管理部门(运营管理部或财务会计部)、支行营业室负责重要空白凭证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各机构主要负责人负责本机构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办法的落实工作,监督凭证库管员、经办人员正确管理和使用重要空白凭证,确保账实相符。

第二章印制第六条总行根据人民银行、外汇管理局等部门有关重要空白凭证管理规定,制定本行重要空白凭证的格式、联次、颜色、规格及使用说明。

第七条总行业务主管部门、各分行因业务需要增加或变更重要空白凭证时,应将该凭证样式、使用说明、监管要求报总行运营管理部审定。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票据业务监管促进票据市场健康发展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票据业务监管促进票据市场健康发展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票据业务监管促进票据市场健康发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6.04.30•【文号】银发[2016]126号•【施行日期】2016.04.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票据正文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票据业务监管促进票据市场健康发展的通知银发[2016]126号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银监局;国家开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近年来,基于商业汇票的各类票据市场业务快速增长,为拓宽企业融资渠道、优化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资产负债管理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也存在部分票据业务发展不规范,部分银行有章不循、内控失效等问题,已引发系列票据案件,造成重大资金损失,业务风险不容忽视。

为落实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要求,有效防范和控制票据业务风险,促进票据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现就加强票据业务监管、规范业务开展等事项通知如下:一、本通知所称的票据业务,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银行,为客户办理的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业务和银行之间办理的买断式转贴现业务,以及《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银发[2014]127号)中以票据类金融资产为基础资产的买入返售(卖出回购)业务。

二、强化票据业务内控管理(一)按业务实质建立审慎性考核机制。

银行应建立科学的考核激励机制,按照《银行业金融机构绩效考评监管指引》(银监发[2012]34号文印发)的要求,合规经营类指标和风险管理类指标权重应当明显高于其他类指标,将承兑费率与垫款率等票据业务经营效益指标与风险管理类指标纳入考核,确保票据业务规模合理增长。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当前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票据业务风险监管提示的通知-银监办发[2009]162号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当前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票据业务风险监管提示的通知-银监办发[2009]162号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当前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票据业务风险监管提示的通知正文:----------------------------------------------------------------------------------------------------------------------------------------------------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当前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票据业务风险监管提示的通知(银监办发〔2009〕162号)各银监局(西藏除外):今年一季度,全国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票据贴现累计新增743亿元,同比增长124%, 3月末贴现余额达到3140亿元,同比增长88.7%,占各项贷款余额的7.6%,占比分别比2007年和2008年同期高出3.2个百分点和2.7个百分点。

从今年一季度情况看,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票据业务增速虽明显低于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但业务规模扩张速度依然过快,潜藏的各类风险问题应引起高度关注。

现将主要风险点和监管工作要求提示如下。

一、主要风险点(一)部分省份业务扩张过快。

江苏、山东、广东、重庆、上海、河南、北京、河北和安徽等省(市)票据贴现余额位居全国前列,3月末业务规模均已突破百亿。

广西、厦门、内蒙古、江西、上海、辽宁、浙江、青岛、大连、江苏、河南、宁波、重庆、山东、湖南等省(区、市)今年以来贴现业务持续迅猛增长,3月末同比增幅超过100%。

重庆和上海农商行一季度新增票据贴现占各项贷款增量的比例超过50%。

(二)贴现资金流向不合理。

一是直接贴现资金流向大客户趋势开始有所显现,集中度风险隐患加大。

二是部分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新增贴现资金较多流入高风险行业和国家限控行业,不仅大大加剧信用风险程度,而且严重偏离支农方向。

三是转贴现业务占比较高,资金大多在银行体系内部循环,难以对实体经济发挥有效刺激作用。

(三)为抢占市场无序竞争。

目前大部分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资金较为充裕,在缺乏有效贷款项目的情况下,银行业金融机构之间在票据融资市场上的竞争日益激烈。

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人民银行政策情况评价内容与标准2020年版

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人民银行政策情况评价内容与标准2020年版
1.支付结算业务管理:建立健全的支付结算业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票据法》、 《支付结算办法》等法规制度;严格票据业务管理,规范办理票据业务的签发、 兑付和贴现;严格遵守各项支付结算纪律,妥善处理各类投诉、纠纷,有效维 护支付结算秩序;严格执行支付结算业务收费相关规定;按规定制作、使用、 保管支付结算重要空白凭证、重要业务印章、密押等重要物品;认真履行客户 备付金存管银行职责,按规定监督客户备付金的存管和使用,履行报告职责; 及时、妥善处置各类支付结算突发事件。积极配合开展联合整治支付结算重大 违法犯罪活动。
20分
5.金融统计事项报备:对统计基础信息变动、统计管理体制变动、统计部门及 人员变动等与金融统计业务开展和金融统计数据变动有关的事项,应按照转发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金融统计事项报备制度〉的通知》进 行报备。
15分
6
支付结算
(支付结算处, 其中“3”由支付 结算处牵头、营 业部参与)
6分
6.工作配合情况。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自评估,配合人民银行做好监 督检查工作,落实整改责任;积极应对社会对金融消费保护工作的监督评价; 按要求参加人民银行组织的各类会议、培训等;支持并配合人民银行开展各项 业务调研、意见征求、制度起草等工作;按要求完成人民银行布置的各项临时 性工作。
4分
7.创新创优情况: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方法有创新,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 成效突出,得到广泛认可或好评;运用金融消费纠纷非诉解决机制化解矛盾, 防止矛盾激化。
15分
7
金融科技 (科技处)
1.严格落实金融科技相关工作要求,强化创新产品规范管理。
15分
2.严格落实金融标准化工作要求,配合开展各类宣传、调研等专项活动。
15分

中国银行业票据业务规范中国银行业协会

中国银行业票据业务规范中国银行业协会

中国银行业票据业务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中国银行业票据业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暂行办法》、《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等商业汇票业务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我国票据市场及商业汇票业务实践制定。

第二条本规范遵循"诚信自律、公平竞争、合规经营、共同发展"的市场原则,旨在自觉建立和维护国内商业汇票市场的良好经营秩序和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促进中国票据市场健康可持续发展。

第三条本规范由中国银行业协会(以下简称"中银协")制定,作为中银协各会员单位办理商业汇票承兑、贴现、转贴现、再贴现、回购、到期托收业务以及在票据业务创新和风险控制等方面的基本行为规范。

第二章重要术语与定义第四条基于国内货币市场发展现状,本规范所称票据特指商业汇票。

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商业汇票分为银行承兑汇票(简称银票)和商业承兑汇票(简称商票)。

根据制作形式与介质不同,商业汇票包括纸质商业汇票和电子商业汇票二种形态。

电子商业汇票是出票人以数据电文形式制作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第五条本规范所称票据业务是指以商业汇票为媒介,与信用投放、资金融通以及支付结算等方面相关的金融服务行为。

第六条本规范所称承兑业务特指会员单位作为付款人,承诺在票据到期日向收款人或者持票人支付票面金额的票据行为。

第七条本规范所称贴现业务是指商业汇票的持票人在汇票到期日前,为了取得资金贴付一定利息将票据权利转让给会员单位的票据行为。

第八条本规范所称转贴现业务是指会员单位为了取得资金,将未到期的已贴现商业汇票再以贴现方式向另一金融机构转让的票据行为。

第九条本规范所称回购业务是指会员单位(卖出回购方)将其持有的已经其贴现的票据以不改变票据权利人的方式向其他金融机构(买入返售方)申请贴现,买入返售方按票面金额以双方商定的回购期限和价格扣除回购利息后向卖出回购方给付资金,回购到期后卖出回购方按票面金额向买入返售方购回票据的融资行为。

银行如何发展机构业务-[银行机构业务工作意见]

银行如何发展机构业务-[银行机构业务工作意见]

银行如何发展机构业务[银行机构业务工作意见]银行如何发展机构业务 [银行机构业务工作意见]20XX年机构业务总体工作思路是:以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总、分行专业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分行党委提出“三大目标”、“三大突破”、“三大总量”开展工作,以金融创新为动力,以科技、产品和服务为支撑,提升营销层次,健全营销体系和营销激励机制,拓展优良机构客户,增加中间业务收入,努力实现各项业务超常规发展。

主要经营目标是:实现中间业务收入2500万元,其中:实现保险代理手续费收入420万元;银行卡收入1800万元;代收代付手续费收入120万元;其他中间业务收入160万元;同业存款净增5000万元;实现保费收入120XX万元,其中:寿险保费收入10000万元;财险柜台险500万元;信贷财险1500万元。

重点采取以下措施:一、以建立起同机构事业客户全面合作关系为重点,着力拓展机构客户。

针对机构客户市场主体多元化、需求多样化和层次多级化的特点,以及系统联动性强、区域跨度大、竞争壁垒深的特征,我们必须在调查市场、分析客户的基础上,始终以高价值客户为方向,以经营效益为中心、以建立战略合作关系为目标,走细分市场、细分客户、分类营销的市场开发之路。

在与机构事业的合作中,具体采取以下方式:(一)采取积极主动地态度,加强与政府的合作。

一是要加强与政府各宏观经济管理部门的沟通与合作,行领导和部门经理要定期保持与计委、经委、交通、水利、信息产业、国土资源、建设、环保、旅游、工商、税务等部门的良好合作沟通,了解行业最新信息动态,进一步落实与有关部门签定的合作协议,切实地把协议确定的条款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各行要根据德阳市二00五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和招商引资计划,在进行科学论证的基础上锁定营销重点,明确营销人员,进行跟踪营销、重点营销;二是要发挥能人效应,调动一切力量,富集信息、资源、人才、技术等生产力要素,继续推行行之有效的招投标办法,积极争取两税、“三电”、五保、结算中心、财务中心、收费中心、纳税大厅、办证中心及大中型“黄金客户”落户农行,充分挖掘储源增长点。

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管理暂行办法[2020年最新]

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管理暂行办法[2020年最新]

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电子银行承兑汇票(以下简称“电子银票”)的管理,防范电子银票操作风险,提高电子银票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银行承兑汇票管理办法》、《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电子银票是指出票人依托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以数据电文形式制作,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分别简称“股份公司”和“子公司”。

合资公司可结合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第二章部门职责第四条销售部门职责1.销售部门在定价过程中要充分考虑资金成本,树立“现金流”意识,电子银票要视同纸质银票实行差别定价。

2.负责向客户推广和宣传电子银票,重点向纸质银票收取比例较高的(“一对一”推广和宣传)客户介绍电子银票收取原则,合理收取电子银票。

3.驻外市场部(包括统销及地销市场部)负责及时通知财务部门审核签收客户电子银票,与财务部门核实电子银票金额,并做好书面交接签字。

4.负责客户退(转)款以电子银票(或银票)方式的审核办理,要提前两个工作日将已办妥手续送交至财务部门。

5.负责协助处理电子银票业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第五条供应、装备、机电保全等业务部门职责1.充分考虑资金成本,鼓励对外付款时使用电子银票,积极引导供应商开通电子银票系统,提高票据变现能力,增加资金的流动性。

2.以电子银票方式付款的,业务部门要提前两个工作日办妥申请汇款手续至财务部门,并确定电子银票支付金额,电子银票支付前,要与财务部门做好书面签字确认,并负责联系供应商签收。

3.负责协助处理电子银票业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第六条财务部门职责1.负责对电子银票进行审核签收,对不符合收取原则的电子银票应予以拒收。

2.负责电子银票日常登记、保管、月末盘点工作,做好电子银票的背书转让、贴现及托收等事宜。

3.负责协调处理电子银票业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

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

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跨省票据业务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2〕21号各银监局,各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邮储银行,外资银行:为进一步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票据业务,有效防范风险,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现就跨省票据业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通知所称跨省票据业务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为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外地区注册的企业办理的票据承兑、贴现等授信类业务,以及与营业场所在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外地区的交易主体之间开展的票据转贴现、买入返售(卖出回购)等交易类业务。

二、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严格落实《关于加强票据业务监管促进票据市场健康发展的通知》(银发〔2022〕126号)、《关于票据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银监办发〔2022〕203号)和《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银发〔2022〕127号)等监管要求,加强对票据承兑、贴现的授信管理,票据转贴现和买入返售(卖出回购)业务交易对手管理、同业结算账户管理等重要环节的风险控制。

持续加强员工行为管理,严禁员工参与各类票据中介和资金掮客活动。

着力培育合规经营文化,提高管理层和员工合规意识,树立审慎经营理念。

三、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尽快62616964757a686964616fe4b893e5b19e31333365653934接入人民银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和上海票据交易所中国票据交易系统,不断提高电子票据在转贴现、买入返售(卖出回购)等票据交易业务中的占比。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通过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和中国票据交易系统等票据市场基础设施开展跨省电子票据和纸质票据电子化转贴现、买入返售(卖出回购)交易。

本通知印发前已开展跨省纸质票据转贴现、买入返售(卖出回购)业务的,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6个月内,可继续开展相关业务,但应逐步压降业务规模;自本通知印发之日6个月后,应停止开展相关业务,存量业务在合同到期后自然终止。

票据业务自查报告

票据业务自查报告

票据业务自查报告票据业务自查报告「篇一」为贯彻落实《关于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排查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违规票据业务的通知》(银监办发[20xx]135号)和《河南银监局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全省村镇银行票据业务监管工作的通知》(豫银监办发[20xx]137号)要求,我行领导高度重视,一方面组织全行员工开展学习,认真领会通知精神,充分认清当前金融环境,把握好当前局势,树立“依法合规”的经营理念,确保各项业务能够“持续、稳健”发展;二是组织业务部、风险部、营业部和财务部相关人员,迅速对我行自开业以来,所办理的票据业务进行逐笔检查。

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票据业务总体概况我行的业务从开业之日起,逐步开展,但由于受人员数量及业务技能的限制,以及总体风险控制水平的制约,我行开办业务的品种极为有限。

对于信贷业务,一方面加紧培养信贷队伍,创新自己的产品、搭建自己的信贷制度体系,适量的开展信贷业务。

而对于票据业务,我行目前开办的银行承兑业务,对于票据贴现业务,20xx年仅办理XXXX万元,20xx年6月份办理人民币XXX万元。

二、银行承兑业务我行的`银行承兑业务,自20xx年4月5日开始签发办理,至20xx年6月30日,累计签发XXX张,金额XXXX亿元,截止20xx年6月30日,已解付到期银承汇票XXX张,金额XXX万元;未解付承兑汇票XXX张,金额XXX万元。

不存在垫款情况,客户付款率100%,并且我行均能做到,快速审核,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尽可在到期当天或收到票据当天解付,维护了良好的金融秩序,遵守了结算纪行,同时也提升了我行的信誉。

承兑客户主要存在的问题:对承兑客户暂未进行客户评级;档案资料缺调查表。

三、票据贴现业务我行的贴现业务自20xx年4月5日开始办理,至20xx年6月末,累计贴现票据XX张,金额XXX万元;转贴现X笔,金额XXXX万元;到期收回贴现票据X笔,XX万元。

办理过程合规合法,风险可控。

截止20xx年6月末,我行贴现票据金额为XXX万元。

《关于进一步加强票据业务管理的指导意见》[指南]

《关于进一步加强票据业务管理的指导意见》[指南]

一般商密交通银行广东省分行办公室文件交银粤办…2009‟317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票据业务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各分支行: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票据业务管理的指导意见》印发你们,请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

交通银行广东省分行办公室二○○九年九月三日关于进一步加强票据业务管理的指导意见2009年以来,宏观经济环境复杂多变,上半年票据业务爆发式增长,引起社会各界以及监管机构的高度关注,随后在监管机构开展的多轮检查中发现银行业金融机构确实存在因票据融资规模急剧膨胀、票据空转所引发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值得票据从业人员警醒和反思的风险状况。

为保证我分行票据业务健康稳健发展,切实防范和控制相关的管理和操作风险,结合银监局检查、广东同业公会风险提示及我分行下半年信贷工作重点,现对进一步加强我分行票据业务管理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2009年上半年票据市场情况概述(一)从全国来看,2008年四季度至2009年二季度,受贷款规模限制取消以及票据市场利率下滑等因素影响,票据融资出现爆发式增长。

2009年上半年新增贷款7.37万亿元,其中票据融资新增1.73万亿元,占比达到23.5%,引起社会各界和监管机构的重点关注。

(二)从广东省来看,2009年上半年广东的票据贴现量达到5000多亿元,国有银行大概1500亿元,股份制银行3000亿元,农信社接近500亿元。

(三)从系统内来看,交通银行上半年票据交易量5754亿元,相当于2008年全年交易量的1.27倍。

其中,贴现量1124亿元,同比增加779亿元,增幅226%;转贴现量4630亿元,同比增加3443亿元,增幅290%。

(四)从广东省分行来看,我分行上半年票据交易量为232.23亿元,较2008年同期增加59亿元,增幅为34%。

其中,直贴业务量为72.94亿元,同比增长43%;转贴现业务量为159.29亿元,同比增长30%。

二、当前票据业务中存在的风险在当前宏观政策以拉动内需增长为中心的形势下,银行票据业务在获得高速增长的同时,也暴露出一系列的风险管理问题,结合银监局检查存在问题及最近广东同业公会风险提示,当前票据业务存在的主要风险如下:(一)政策风险在当前政府鼓励投放,拉动内需的政策导向下,部分信贷资金以票据形式进入过热行业,特别是票据融资缺乏真实有效贸易背景、信贷资金挪用和违规流入股市楼市等问题引发的票据套利行为所带来的政策性风险。

永煤控股债券违约原因分析

永煤控股债券违约原因分析

*本文系河南省软科学项目“外币债务融资对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影响与优化路径研究”(项目编号:212400410498)阶段性研究成果。

永煤控股债券违约原因分析*卢爽(洛阳师范学院商学院河南洛阳471000)摘要:2020年11月,证监会对永煤控股债券违约案展开立案调查,事件引发舆论对部分国有企业可能“逃废债”的质疑,严重打击了投资者对信用债市场的信心。

文章从外部因素和内部因素两方面对该事件进行分析发现永煤控股出现债务危机的主要原因是:行业整体发展放缓的环境下,公司存在采用高风险的融资策略、大额资金被控股股东占用等情况。

这些问题在地方国有企业中有很强的代表性,对其进行深入分析,对国有企业深化改革、提高融资效率以及提高证券市场中介机构执业质量均有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永煤控股债务违约国有企业融资信用债一、引言近年来我国债券市场发展迅速,债券存量一直呈增长趋势,根据人民银行公布的数据,到2020年12月我国债券市场存量已经达到116万亿元人民币。

债券市场的发展为实体经济直接融资提供了更多的资金支持,成为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但是宏观经济下行、监管趋严、叠加2020年的新冠肺炎疫情,使债券市场的信用风险不断增大,债务违约规模呈攀升趋势。

从2014年的“超日债”违约,到2019年的知名“校企”北大方正债务违约引发破产重组,再到2020年国有企业青海投资集团、华晨集团的债券违约,投资者所信奉的债券市场“刚性兑付”、国企校企“大而不倒”等信仰被一一打破。

2020年末高评级国企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煤控股”或“公司”)的信用债违约更成为债券市场的“黑天鹅”事件,直接导致天安煤业、云南城投、冀中能源等国企债券出现不同程度地下跌,部分债券跌幅更是达到20%以上,十余家企业的债券发行计划被迫取消或延期。

不仅如此,债务违约风险还传递至国外,云南城投和重庆能源投资集团的境外美元债分别出现大幅下跌。

受此影响2020年12月召开的中央金融委工作会议明确提出“打击各种逃废债行为”,表明中央稳定金融环境以促进实体经济逐步恢复的决心。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外拓市场、内抓管理,促进票据业务再上新台阶
北京管理部、各分行、直属支行:
ⅩⅩ年,我行克服宏观调控、利率波动剧烈等不利因素影响,票
据业务持续增长,对全行流动性、存贷比及资产结构管理发挥了重要
作用,全年累计贴现2155亿元,其中直贴占比51%,利息收入25.08亿元,占全行主营业务收入的14%,贴现利差收入(收付制)9.55亿元,较上年增 2.01亿元,平均收益率 4.49%,较上年增 1.3个百分点。

ⅩⅩ年,随着监管部门资本充足率从严管理措施出台,票据周
转快,资本耗用少的优点日益显现,同业竞争必将加剧;我行目标是:以外拓市场、内抓管理为主线,加大客户资源整合,通过持续的产品
和营销创新,提升核心竞争力,全年业务量超过3000亿元(任务分配表见附件),直贴占比超过60%,贴现利差收入(收付制)超过
11亿元。

一、持之以恒,培养直贴业务竞争优势
ⅩⅩ年票据贴现业务量较上年增长9%,但利息收入却增长72%,主要原因是直贴占比大幅提高。

(一)直贴业务是我行长期市场定位。

首先,随着资本充足率严
格管理和超额存款准备金利率下调,转贴现价格将低位运行,套利空间趋小,但客观上扩大了直贴业务的套利空间,有利于提高票据业务整体收益率;其次,直贴业务已经成为我行维系客户关系,拓展优质
客户,掌握客户资源的重要手段,我行已从初期以套利为主转化为重
点围绕企业供销链提供票据化解决方案,可以说,掌握了直贴票源,
就掌握了客户,就拥有票据经营的主动权。

(二)拓展直贴业务要以规划为先导,整合客户资源,实施系统
开发。

分行要对目标客户进行细分,选出适合票据业务的重点客户,
加大现有客户的统计分析,重点研究客户产供销情况,对与重点客户存在稳定供销关系的上下游企业进行系统联动开发,提高营销效率,
节约营销成本。

争取在上半年建立总行级客户30家,分行级客户200家,加强案例交流,共享营销经验,打造核心客户群。

(三)不同发展阶段的分行市场定位可以有所差异。

成立时间较短的分行,对外重点是迅速切入当地市场,打造民生票据品牌,对内
重点是敛聚人气,调动工作热情,快速展开业务,初期可以以转贴现
业务为主,但同时仍需要挤出营销资源,培育直贴客户,打造长远竞
争力。

成立时间较长,票据已上规模的分行,要把主要精力投放在直
贴业务市场营销推动、产品服务方案提供方面。

二、加强机构、团队建设
由于我行市场定位于客户票据解决方案,重点拓展直贴业务,因此必须密切票据产品与其他公司业务产品的交叉营销。

年贴现业务量超过150亿元的分行可单设票据业务部(分行一级部门),未单设票据业务部的分行,票据业务一律划归公司银行管理部。

分行票据部门岗位设置应与业务量挂钩,但至少应设立如下岗
位:票据业务专职负责人一名(A类),产品经理一名(A类),初审、
复审岗位各一名(B类)。

目前无专职负责人的分行,应尽快挑选品
德优良、责任心强、专业素质高、有一定管理经验且银行工作经历3年以上的人员充实到管理岗位;业务量大的分行要逐步增加产品经理
配置。

三、坚持持续的产品创新
产品创新是实现竞争优势的重要途径,从买方付息到票据包买、票据置换,我们切入了一批优质客户,但新产品并不能包打天下,随着竞争加剧,产品同质化越来越严重,一方面要加快产品创新,另一方面要重点培养和提高客户化解决方案能力,市场品牌、专业团队与客户化解决能力才是我行持久的竞争力所在。

总行即将推出针对高端客户的票据管理产品,依托网银系统,以票据实物代保管为基础,集票据实物的存、取、委托收款、通存、通兑、质押及额度管理项下表内外资产业务于一身,涵盖了票据业务非授信项下所有业务功能,希望分行提前准备目标客户,借服务产品锁定一批优质客户。

加强总分行创新信息和案例的交流,对分行提供的能产生效益的新产品和解决方案,总行将以年度效益的5%奖励个人,并授予荣誉。

四、加大总行对分行支持、服务力度
(一)资金支持。

总行将优先买入商业承兑汇票及新产品营销项下票据,如票据包买、缴税票据、厂商一票通等,对新设分行第一个营业年度将适用系统内最优惠的转贴现利率。

(二)票据出口。

考虑到招商、兴业、浦发等股份制银行与我行客户竞争较普遍,为避免过多暴露我行客户关系,建议全行不以潜在竞争对手为票据出口。

总行将继续加大与工行上海票据营业部、北京分部合作,增开重庆分部业务合作。

(三)加大业务交流。

配合《产品经理管理办法》出台,重点加
大票据产品经理培训,打造专业产品经理队伍;实施优秀产品经理跨分行短期交流工作制度,以强带弱,实现经验共享,将地方优势转化
为系统优势;秋季举办票据人员座谈会,对全行票据业务发展进行研判,修正目标;此外,上半年总行将推出《票据业务产品手册》,在公司部网站开辟票据频道,设置产品、案例、培训园地等专栏,建立畅通的信息沟通渠道,对分行提出的焦点问题快速协调解决。

五、实施劳动竞赛,超额完成业务指标
举办票据业务专项劳动竞赛。

7月初根据上半年贴现发生量对计划指标完成幅度前6名的分行进行表彰和奖励;3季度举办“民生票据百日劳动竞赛”,对买方付息、票据包买、票据置换、厂商一票通、票据管理等产品销售业绩优秀的分行进行表彰和奖励。

实行年底考评。

总行将在2006年1月份对各分行ⅩⅩ年票据贴现业务拓展情况进行总结并以全行通报的方式进行点评,评出本年票据贴现业务先进工作者10名,其中管理人员4名,票据组织推动人员4名,审验票人员2名,给予奖励,对于业务拓展不力,业务完成指
标不到计划任务80%的分行,总行将建议分行更换票据业务负责人。

六、当前拓展票据业务应予明确的问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