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工作站优质服务十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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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工作站优质服务十项标准
超时限服务:一是自己有急事下班时遇到前来办事的居民要把自己的事放一放,急群众之所急,优先给居民办理。

二是到下班时间如果居民还未办理业务,业务大厅人员不能催促居民,急于下班,要求居民明天必须办理完毕方可下班。

三是承诺办理时限内必须及时办结,给居民答复。

若是特殊原因确实未能办结,应及时向居民说明原因,争取尽快办结。

超业务权限服务:对于个别超出服务窗口所辖权限业务范围的问题,能办理的及时办理,不能办理的,要及时联系相关部门,给居民耐心的答复,务求使居民满意。

政策边缘化服务:对于个别介于政策边缘,合乎情理但又不太符合法律、法规的情况,不能无条件拒绝办理,应先做出合理解释,再由本人提出申请,最后经窗口人员报请上级部门备案,全力配合上级相关部门协调解决。

上门服务:如遇到老弱病残、行动不便的办事居民,社区工作人员将提供上门服务,收集相关资料,登记详细情况,证件办理完结后,由社区工作人员亲自送到居民家中。

杜绝无结果服务和实行无过错服务:对于居民请办的事项,能办理的立即办理,不能办理的应说明情况,及时答复,不能让居民无期限等待不了了之。

实行过错追究,凡工作人员与办事居民在服务大厅发生纠纷,居民无过错,事后还需要向居民赔礼道歉。

阳光服务:创新政务公开形式,倾力打造阳光服务,全面提升工作透明度,开展“三亮相一公开”活动,通过亮相身份、亮相团队精神和服务理念、亮相服务职责、公开创先争优目标承诺,使每位社区工作人员时时自我警醒、接受群众监督。

首问服务:辖区群众到社区后在岗被询问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

要求首问责任人对群众提出的问题或要求,无论是否是自己职责(权限)范围内的事,都要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对职责(权限)范围内的事,首问责任人也要热情接待,并根据群众来访事由,负责引导该人到相应的服务窗口。

政策咨询服务:遇到辖区居民或他人询问有关政策法规时,社区人员有义务向询问居民耐心解释,对于自己并不十分清楚的政策要向居民说明情况,及时咨询相关人员或相关部门。

在规定时限内给居民满意的答复。

提醒服务:当一项业务由于政策规定跨度时间较长,下一次续办业务时,社区应提前3天提醒当事人,对于确实联系不到的居民,要到其家门口张贴书面形式的通知,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文明服务:社区工作人员工作时应规范用语,多使用“您好,请坐;请问您有什么事?这事由我办理,您可以详细谈谈情况;他有事外出了,请问有什么事情需要转告吗?对不起,由于**原因,这件事不能办,请您谅解;对不起,您听我解释;对不起,您还缺**手续,请补办后再来办理;不用担心,有事您尽管说;您的手续已办好,请查收;您慢走,再见!”等温馨用语,给前来办事的居民留下一个美好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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