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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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2024年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____年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食品的安全、卫生和合理消费,维护公众的健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涉及食品生产、经营、流通、使用等环节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涉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行政部门。

第三条食品安全的原则是保护公众健康、科学管理、预防为主、风险可控和法治保障。

第四条食品安全工作应当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企业主体、公众共治的原则。

第五条食品安全工作应当坚持科学监管和风险评估相结合的原则,依法采取措施,防范、消除、控制食品安全风险。

第六条经营食品的单位和个人要负起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职责,确保提供安全、卫生、合格的食品。

第七条食品安全工作应当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和分类监管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食品生产管理第八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依法经营,确保食品安全。

第九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生产过程中的各项安全标准、操作规程和控制措施,并向社会公开。

第十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合理措施,防止食品生产过程中的各种污染和危害因素对食品安全造成影响。

第十一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选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原料和食品添加剂。

第十二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实施从供货商到产品上市等全过程质量控制体系,确保食品从生产到上市环节的食品安全。

第十三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食品生产记录制度,确保食品生产过程的可追溯性。

第十四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及时发布食品安全风险信息,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

第三章食品流通管理第十五条食品流通企业应当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依法经营,确保食品安全。

第十六条食品流通企业应当建立并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流通环节的各项安全标准、操作规程和控制措施,并向社会公开。

第十七条食品流通企业应当采取合理措施,确保食品在流通过程中的安全和卫生。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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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 ( 草案 ) 》 征求意 见稿
4月 3 日, 由卫 生 部 起 草 的 《 0 食 品 安全 国家 标 准管 理 办 法 ( 案 ) 草 》 全 文 公 布 , 开 始 向 社 会 公 开 征 求 意
家 标 准 ,标 准 自 发 布 之 日起 2 O个 _ 下
进行 调整 。 根 据 食 品安 全 风 险 评 估 结 果 和 食 品 安 全 监 管 中 发 现 的 重 大 问题 。可 以 紧急增 补食 品安 全 国家标 准制 ( ) 修
用 招 标 、委 托 等 形 式 ,择 优 选 择 具 备 相 应 技 术 能 力 的 单 位 承 担 食 品 安 全 国 家 标 准 起 草 T 作 。起 草 食 品 安 全 国 家
第 八 条 卫 生 部 在 公 布 食 品 安 全
国家标准 规划及制 ( 修)订 计划 前, 向
社会 公 开 征 求 意见 。
“ 规规 章草案 意 见征集 系统 ” 提 出 法 意 见 。也 可 将 意 见 发 至 卫 生 部公 布 的
应 当 发 扬 民 主 ,做 到 公 开 、透 明 。鼓 励 公 民 、法 人 和 其 他 组 织 通 过 多 种 途 径参 与食 品安 全 国家 标 准 丁作 。
第 二 章 立 项
审 评 委 员 会 负 责 审 查 食 品 安 全 国 家 标 准 草 案 .对 食 品 安 全 国 家标 准 工
根 据 食 品 安 全 国 家 标 准 规 划 和 食
品 安 全 工 作 需 要 ,各 有 关 部 门 和研 究
机 构 、 教育 机 构 、学 术 团 体 、行 业 协 会 等 单 位 以及 任 何 公 民 、法 人 或 者 其 他 组 织 可 以 提 出 立 项 建 议 。 卫 生 部 采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食品安全是关乎人民健康的重要问题,而国家标准则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手段。

为了规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管理,保障食品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制定。

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制定应当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相关政策,充分考虑国内外科学研究成果和实际情况,确保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2. 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当广泛征求相关行业的意见,听取专家学者的建议,形成科学的标准内容。

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修订应当及时跟进科学技术的发展和食品安全形势的变化,保持标准的时效性和适用性。

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发布和实施。

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发布应当由国家相关部门进行,确保标准的权威性和统一性。

2. 各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食品安全监管措施,确保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得到有效实施。

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监督和检查。

1. 国家相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2. 对于违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行为,应当依法进行处罚,并及时公布,以起到警示作用。

四、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宣传和培训。

1. 国家相关部门应当加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宣传工作,提高公众对食品安全标准的认知和重视程度。

2. 针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应当加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标准遵从意识和操作技能。

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完善和发展。

1. 国家相关部门应当不断完善和发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时吸纳国内外科学研究成果,提高标准的科学性和先进性。

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完善和发展应当与产业发展和科技进步相适应,促进食品安全水平的不断提高。

结语。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管理办法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促进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重要性,积极参与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工作,共同维护食品安全,共同促进国家经济的健康发展。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77号)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77号)
第 十八 条
承担标 准起草 工作 的单位应 当 与卫生 部 食 品安全 主 管 司局 签 订食 品安 全 国家标 准 制 ( ) 项 修 订 起草食 品安全 国家标准 , 当以食 品安 全风险评 估结果 和食用农 产 品质量安 全风 险评估结果 为主 应
标 准起草单 位 和起 草负 责人在起 草过程 中 , 当深 入调 查研 究 , 证 标准 起 草工 作 的科学 性 、 应 保 真
首 都公 共 卫 生
21 00年 l 第 4卷 第 6期 C ptlora o u l a h D cmbr 0 0V 11 N . 2月 ai u l f bi Hel , ee e.2 1 o o6 aJ n P c t .

政 策 导 航

食 品安全 国家标 准 管理 办法
第 四条 第五 条
食 品安全 国家标 准制 ( ) 修 订工作包 括规 划 、 计划 、 立项 、 起草 、 审查 、 准 、 布 以及修 改与 复审等 。 批 发 鼓 励公 民 、 法人 和其 他组织 参与食 品安全 国家标 准制 ( ) 修 订工 作 , 出意见 和建议 。 提 第 二章 规划 、 划 和立项 计
第 三章


第 十四条 工作 。
卫生 部采取 招标 、 委托等形 式 , 择优 选择 具 备 相应 技 术能 力 的单 位 承 担食 品安全 国家 标准 起 草
第十五条 提倡 由研究机 构 、 育机构 、 术 团体 、 教 学 行业协 会等单 位组成标 准起 草协作 组共 同起 草标 准。 第十六条 第 十七条
第六 条 第七条 障措 施等 。 第八条 第 九条
卫 生部会 同 国务 院农 业行政 、 质量监 督 、 商行 政管 理 和 国家 食 品药 品监 督管 理 以及 国务 院商 务 、 工 食 品安全 国家标准 规划及其 实施计 划应 当明确 食 品安全 国家标 准 的近期 发展 目标 、 施方 案 和保 实 卫生部 根据食 品安 全 国家标 准 规划 及 其实 施计 划 和食 品安 全工 作需 要 制 定食 品安 全 国家标 准 制 各有关 部 门认 为本部 门负责 监管 的领域需要 制定 食 品安 全 国家标 准 的 , 当在 每年 编制 食 品安 全 应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2021.04.29•【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一号•【施行日期】2021.04.29•【效力等级】法律•【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第三章食品安全标准第四章食品生产经营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生产经营过程控制第三节标签、说明书和广告第四节特殊食品第五章食品检验第六章食品进出口第七章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第八章监督管理第九章法律责任第十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当遵守本法:(一)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以下称食品经营);(二)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三)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四)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五)食品的贮存和运输;(六)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

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以下称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

但是,食用农产品的市场销售、有关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有关安全信息的公布和本法对农业投入品作出规定的,应当遵守本法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19.10.11•【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1号•【施行日期】2019.12.01•【效力等级】行政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已经2019年3月26日国务院第42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公布,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

总理李克强2019年10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2009年7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57号公布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2019年3月26日国务院第42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保证食品安全。

第三条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负责分析食品安全形势,研究部署、统筹指导食品安全工作,提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重大政策措施,督促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按照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开展工作。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能力建设。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做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支持、协助县级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开展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国家将食品安全知识纳入国民素质教育内容,普及食品安全科学常识和法律知识,提高全社会的食品安全意识。

第二章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同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部门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会商机制,汇总、分析风险监测数据,研判食品安全风险,形成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分析报告,报本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还应当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分析报告同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国家标准管理规定办法

国家标准管理规定办法

国家标准管理规定办法(实用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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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07.30•【文号】厅字〔2018〕59号•【施行日期】2018.07.30•【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编制工作正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厅字〔2018〕5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人民政府,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解放军各大单位,中央军委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后,已报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现予印发。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18年7月30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第一条根据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是国务院组成部门,为正部级。

第三条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是:(一)组织拟订国民健康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法律法规草案、政策、规划,制定部门规章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

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食品安全制度法规体系变迁的核心

食品安全制度法规体系变迁的核心

食品安全制度法规体系变迁的核心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和机构经历了多次变迁,在法律法规、监管体制等方面也取得了重大成果。

2009 年《食品安全法》的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食品监管理念从1995 年的保障“食品卫生”转变为保障“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015 年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中首次出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三大类食品为特殊食品的法律概念,具有划时代的里程碑意义。

特殊食品作为食品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特定人群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中国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特殊食品消费市场,市场规模超过6000 亿元。

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消费水平的不断提高,以营养保健为主的食品消费正逐步成为民众消费的主流,特殊食品市场需求在不断增长。

特殊食品正成为食品企业转型升级的新热点。

2019 年是新中国成立70 周年,亦是新《食品安全法》颁布施行第四年。

回首过去,我国的三类特殊食品监管工作爬坡过坎、滚石上山,经历了惨痛的教训,亦在发展中不断规范,在规范中谋求新的发展。

回顾和梳理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三类特殊食品的监管法规体系演变历程,必将为推进新时期持续做好特殊食品安全性监管工作发挥积极的作用。

一新中国成立初期至2015年以前,中国三类特殊食品监管体系经历了混合过渡阶段,各自在阵痛中不断完成自我成长01 保健食品1 保健食品制度的确立(1)新中国成立初期国家经济委员会在协同劳动部对从事有毒有害、高温、井下作业工人的保健食品和矿山工人的粮食、营养补助食品的供应情况进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 于1963年3 月向国务院总理写了《关于从事有毒有害、高温、井下作业工人的食品供应情况和意见的报告》, 国务院以国经周字216 号文件批转了这个报告 [2]。

根据此文件, 原劳动部、原卫生部等七部门于1963 年7 月19 日联合发布了《关于贯彻国务院批转国家经济委员会报告实行保健食品制度的联合通知》, 据此, 我国正式建立保健食品制度。

2023年全国最新食品安全管理员试题

2023年全国最新食品安全管理员试题

2023年全国最新食品安全管理员试题51.(多选题)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技术必要性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及时对食品添加剂的_____进行修订。

A.品种B.成份C.使用范围D.用量标准答案:A B C D解析:《食品安全法》第四十条食品添加剂应当在技术上确有必要且经过风险评估证明安全可靠,方可列入允许使用的范围;有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当根据技术必要性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及时修订。

《GB2760》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使用范围及最大使用量或残留量。

52.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内容包括_____。

A.许可证颁发及变更情况B.日常监督检查结果C.违法行为查处情况D.以上都是答案:D解析:《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记录许可颁发、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依法向社会公布并实时更新53.(多选题)下列情况对食品安全管理员做扣1分的处理_____。

A.没有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的B.没有建立从业人员培训档案的C.不能提供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记录D.对场所环境卫生和餐厨垃圾处理管理不落实的答案:A B解析:《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管理员的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食品安全管理员的日常考核采取扣分制。

扣分情况记入《证书》,一年内累计扣满10分的,按新上岗人员要求重新参加培训和考核。

(一)没有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扣1分;(二)未督促从业人员按规定进行健康检查或者没有对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上岗的人员工作岗位调整提出意见并督促落实的,扣2分;(三)没有建立从业人员培训或健康档案的,扣1分;(四)没有按要求组织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的,扣2分;(五)对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采购记录和食品添加剂贮存、使用管理不落实的,扣2分;(六)不能提供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和评价的(包括检查计划、现场检查情况、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行为的处理意见等),扣2分;(七)对场所环境卫生和餐厨垃圾处理管理不落实的,扣2分;(八)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时不按要求报告的,扣2分;(九)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不当,造成事故的扩大或情况恶化的,扣2分;(十)不按要求向监管部门报告本单位违法行为整改情况的,扣2分;54.(多选题)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当依据和考虑的因素包括_____。

食品安全模拟考试题

食品安全模拟考试题

食品安全模拟考试题一、单选题(共50题,每题1分,共50分)1、在茶叶生产企业抽取样品时,应在企业()抽取。

A、柜台B、成品库C、生产车间D、成品库已检区正确答案:D2、销售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销售的食品,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销售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A、三B、六C、一D、五正确答案:D3、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从业人员未按规定取得健康证明的,责令停止从事相关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处()罚款。

A、二百元B、三百元C、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D、五百元正确答案:C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违反本法规定,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展销会的举办者允许未依法取得许可的食品经营者进入市场销售食品,或者未履行检查、报告等义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A、一万以上十万以下B、五万以上十万以下C、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D、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正确答案:C5、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新闻媒体应当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进行()。

A、管理B、评议C、考核D、舆论监督正确答案:D6、国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参加()。

A、食品安全责任保险B、食品生产保险C、食品风险保险D、以上都是正确答案:A7、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由SC, “生产”的汉语拼音字母缩写,和()位阿拉伯数字组成。

A、11B、12C、13D、14正确答案:D8、申请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在产品注册或者产品配方注册时经过现场核查的项目,可以()进行现场核查。

A、根据实际需要B、组长决定再次C、不再重复D、制定的审核方案正确答案:C9、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内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77令(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77令(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卫生部令第77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已于2010年9月20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10年12月1日起施行。

部长陈竺二○一○年十月二十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当以保障公众健康为宗旨,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为依据,做到科学合理、公开透明、安全可靠。

第三条卫生部负责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

卫生部组织成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评委员会),负责审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草案,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工作提供咨询意见。

审评委员会设专业分委员会和秘书处。

第四条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包括规划、计划、立项、起草、审查、批准、发布以及修改与复审等。

第五条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二章规划、计划和立项第六条卫生部会同国务院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以及国务院商务、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划及其实施计划。

第七条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划及其实施计划应当明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近期发展目标、实施方案和保障措施等。

第八条卫生部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划及其实施计划和食品安全工作需要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

第九条各有关部门认为本部门负责监管的领域需要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应当在每年编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前,向卫生部提出立项建议。

立项建议应当包括要解决的重要问题、立项的背景和理由、现有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依据、标准候选起草单位,并将立项建议按照优先顺序进行排序。

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可以提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建议。

第十条建议立项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二十条规定。

第十一条审评委员会根据食品安全标准工作需求,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建议进行研究,向卫生部提出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的咨询意见。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草案)》的说明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草案)》的说明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草案)》的说明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公布日期】2007.12.26•【分类】立法草案及其说明正文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草案)》的说明——2007年12月26日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主任曹康泰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我受国务院的委托,现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草案)》作说明。

1995年10月30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对保证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发挥了积极作用,我国食品安全的总体状况不断改善。

但是,食品安全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不少食品存在安全隐患,食品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人民群众对食品缺乏安全感。

食品安全问题还影响我国产品的国际形象。

人民群众对此反应强烈。

产生这些问题的一个主要原因,是现行有关食品卫生安全制度和监管体制不够完善,主要有:一是食品标准不完善、不统一,标准中一些指标不够科学。

对有关食品安全性评价的科学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是规范、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重质量、重安全,还缺乏较为有效的制度和机制。

食品生产经营者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不明确、不严格,对生产经营不安全食品的违法行为处罚力度不够。

三是食品检验机构不够规范,责任不够明确。

食品检验方法、规程不统一,检验结果不够公正,重复检验还时常发生。

四是食品安全信息公布不规范、不统一,导致消费者无所适从,甚至造成消费者不必要的恐慌。

五是有的监管部门监管不到位、执法不严格,部门间存在职责交叉、权责不明的现象。

为了从制度上解决这些问题,更好地保证食品安全,有必要对现行食品卫生制度加以补充、完善,制定食品安全法。

2004年7月21日召开的国务院第59次常务会议和2004年9月1日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要求法制办抓紧组织修改食品卫生法。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
第 十 一条 审评 委 员 会 根 据 食 品安 全 标 准 工 作 需
康 为宗 旨 , 以食 品安全 风 险评 估结 果 为依 据 , 到科 学 合 做
理、 公开 透明 、 安全 可靠 。 第 三条 作。 下 简称 审评 委员 会 ) ,负 责审查 食 品安全 国家标 准 草案 ,
第十八 条 标准 起草 单位 和起 草 负责 人在 起 草过程
第 八条
f 订 计划 。 修) 第 九条
施 计 划 和食 品安 全 一 需 要 制 定 食 品安 全 国 家 标 准 制 结 果 。 作
应 保 真 各有 关 部 门认 为 本部 门负责 监管 的领 域 需 中 . 当深 入 调查 研究 , 证标 准 起 草 工作 的科 学性 、
专业 分委 员会 和秘 书处 。
求. 对食 品安全 国家标 准 立项 建议 进 行研 究 , 卫生部 提 向
第 十 二 条 卫 生 部在 公 布 食 品安 全 国家标 准 规划 、 第 十 三条 食 品安 全 国家 标 准 制同家 标准 制 ( ) r 修 订 m制定食 品安 全 国家标准 制 ( ) 修 订计 划 的咨 询意见 。
委 托协议 书。
提倡 由研 究机 构 、 育机 构 、 术 团体 、 教 学
承担标 准起 草 丁作 的 单位应 当与卫 生部
第六 条
卫生 部 会 同国务 院农 业行 政 、 质量 监 督 、 行 业协 会等单 位组 成标准 起草 协作组 共 同起 草标 准 。 。 r
商 行政 管 理 和 国家食 品药 品监 督 管理 以及 国务 院商 务 、 施计 划
应 建 议应 当包 括要 解决 的重 要 问题 、 立项 的背 景 和理 由 、 现 见 征求 意 见时 , 当提 供标 准编制 说 明。 有 食 品安 全 风险 监测 和评估 依 据 、 准候 选 起草 单位 , 标 并 第 十 九条 起 草 单位 应 当在 委托 协议 书规 定 的时 限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0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0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保障食品安全,建立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和要求,制定科学的管理办法,确保食品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的生产、销售、存储、运输、使用、处理等环节中有关食品安全的所有规范与管理。

三、制度制定程序1.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需建立规章制度编写小组,并明确主要领导和责任人员。

2.组织收集、调查、分析相关食品安全法规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并编写制度草案。

3.组织召开规章制度编写小组会议,讨论制度草案,形成制度的初稿。

4.对初稿进行审查,逐条审议,修改完善达成制度草案。

5.经过主要领导审查、评审和批准,正式印发实施。

四、法律法规及内部政策规定1.《食品安全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3.《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监督法》4.《农产品质量安全法》5.《劳动法》6.《劳动合同法》7.《劳动保障监察条例》8.《行政管理法》9. 企业内部食品安全管理制定原则、规定和标准等。

五、制度名称1.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六、制度内容1.食品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2.食品安全的组织管理。

3.食品安全的生产经营环节控制。

4.食品安全的检测和监督。

5.食品安全事故的应对处理。

6.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

七、责任主体1.负责带领规章制度编写小组并约束相关工作部门;对食品安全的质量控制负责,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公司各项制度管理之中。

2.部门负责人和相关岗位人员要依据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职责。

八、执行程序1.各个环节必须建立并实行各自的质量控制方案,以确保每一个食品品种的质量及其安全保障。

2.检测人员对食品在各个环节的检验、检测等质量控制数据综合分析,对食品安全发生的风险进行分析检测。

九、责任追究1.所有岗位人员必须依照制度执行,如果发现不按制度操作的行为,企业对这些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并要正视自身问题,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2.对于依然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负责人,倒查事故责任人,进行追究,从源头上控制好食品质量安全问题的发生。

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办法最新

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办法最新

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办法最新一、总则为确保我国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旨在加强食品安全标准管理,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提高食品安全水平。

二、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与修订1.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组织制定和修订食品安全标准。

2. 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应遵循以下原则:(1)保障人体健康,防止食品污染和食物中毒;(2)符合我国国情,参照国际标准;(3)公开、透明,广泛征求各方意见;(4)科学合理,便于操作和监督。

3. 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和修订程序:(1)成立食品安全标准制定和修订工作组;(2)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3)公开征求意见;(4)审查和批准;(5)发布和实施。

三、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1. 食品安全标准应包括以下内容:(1)食品的原料、辅料、添加剂、生产过程和产品标准;(2)食品中污染物的限量;(3)食品中致病微生物的限量;(4)食品中农药、兽药残留限量;(5)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的安全要求;(6)其他涉及食品安全的内容。

2. 食品安全标准应根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结合我国食品产业发展和国际贸易需求,适时进行修订。

四、食品安全标准的实施与监督1.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标准,确保生产经营的食品符合标准要求。

2.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3.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安全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 对违反食品安全标准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五、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与培训1.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加强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普及,提高全社会的食品安全意识。

2.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标准培训,确保从业人员掌握相关知识和操作技能。

3. 鼓励社会各界参与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和培训活动,共同提高食品安全水平。

我国食品安全政府监管制度衔接研究

我国食品安全政府监管制度衔接研究

2013年第3期(总第102期)黑龙江省政法管理-T"{113,at,院学报Jour nal of H e i l ongj i ang A dm i ni st r at i ve C adr e C ol l ege of Pol i t i cs A nd L awN o.32013(Sum N o.102)我国食品安全政府监管制度衔接研究张静露(安徽大学,合肥230601)摘要:近年来食品安全事件层出不穷,暴露了我国食品安全政府监管存在的诸多弊端,其中政府监管制度的衔接问题尤为突出。

纵览我国食品安全政府监管的现状,根据行政法基本原则和多中心治理理论,对我国食品安全政府监管内部制度衔接、其他主体衔接提出具体的对策。

食品安全政府监管制度的合理衔接对我国食品安全政府监管工作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食品安全;政府监管;制度衔接中图分类号:D F36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8—7966(2013)03—0028—04“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问题一直是我国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改革和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

然而,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事故频发,从“毒血旺”到“三聚氰胺奶粉”,从“瘦肉精”到“皮革奶”,充分暴露了食品安全“运动式”的监管方式的弊端。

如何整合现有的立法资源、政府监管、社会监督,成为一项重要议题。

我国食品安全政府监管制度衔接涉及多个层面、多方主体,实现多层次、多主体的制度衔接对我国食品安全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一、我国食品安全政府监管制度现状(一)我国食品安全政府监管立法层面的现状根据我国《立法法》第2条规定,我国立法体系包括了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由于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数目庞大、内容繁杂,所以在此不再作进一步说明。

图表一主要针对我国关于食品安全的现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进行列举。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

第 二十八 条
部卫 生监 督 中心 。
秘 书 处 对 报
席 。 审 查 采 取 协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一 致 的 方
式 。 在 无 法 协 商 一 致 的 情 况 下 ,应 当 在 充 分 讨 论 的 基 础 上
批 材 料 进 行 复 核 后 ,报 送 卫 生 第二 十九 条 卫 生 部 卫 生
求 标 准 使 用 单 位 、科 研 院 校 、
政 策 信 囊

以卫 生 部 发 文 形 式 公 布 ,与 食 品安 全 国家标 准具 有 同等效力 。 第六 章 修 改和 复审
第 三十七 条
卫 生 部 应 当
并 作 为标 准 主 要 起 草 人 专 业 技
术资格 评 审的依据 。 第 四 十 条 食 品 中 农 药 、
安全 风险 评估 结果 。
会 负 责 对 标 准 科 学 性 、实 用 性 审 查 。 审 查 标 准 时 ,须 有 三 分
之 二 以上 ( 三 分 之 二 ) 员 出 含 委
第 十八 条
标 准 起 草 单 位
和起 草 负 责 人 在起 草 过 程 中 , 应 当 深 入 调 查 研 究 ,保 证 标 准 起 草 工 作 的 科 学 性 、真 实 性 。 标 准 起 草 完 成 后 ,应 当 书 面 征
食 品安 全 国家 标 准 管 理 办 法木
( 生部 令 第 7 号 ) 卫 7
第一 章 第一条


行 政 管 理 和 国 家 食 品药 品 监 督
管 理 以及 国务 院 商 务 、工 业 和
据 食 品 安 全 标 准 T 作 需 求 ,对
食 品安 全 国 家 标 准 立 项 建 议 进 行 研 究 , 向卫 生 部 提 出制 定 食 品 安 全 国 家 标 准 制 ( ) 计 划 修 订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公开征求关于《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目录管理办法》的意见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公开征求关于《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目录管理办法》的意见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公开征求关于《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目录管理办法》的意见
佚名
【期刊名称】《饮料工业》
【年(卷),期】2014(17)10
【摘要】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规定,“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的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公布”,卫计委组织有关单位对襟止食品加药卫生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经研究论证,将襟止食品加药卫生管理办法》的名称修改为《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目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起草了《办法》的征求意见稿。

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4年11月30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到卫计委食品司,更多信息详见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总页数】1页(P6-6)
【关键词】《食品安全法》;卫生行政部门;目录管理;中药材;物质;传统;卫生管理办法;国务院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TS207
【相关文献】
1.国家卫生计生委在官网公开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蜂蜜》的修订意见 [J], 杨寒冰
2.国家卫生计生委在官网公开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蜂蜜》的修订意见征求意
见截止日期为2014年1月30日 [J], 杨寒冰
3.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目录(征求意见稿) [J],
4.卫生部公开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式(草案)》意见 [J],
5.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征求拟批准金箔为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意见的函》[J],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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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草案)》来源:中国农业信息网由卫生部起草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草案)》全文公布,开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该草案提出,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当以保障公众健康为宗旨,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为依据,做到科学合理、安全可靠。

卫生部负责制定、公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组织成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划及其实施计划。

发改委预计二季度粮价略涨专家称对CPI影响不大来源:中国农业信息网发改委指出,预计二季度国内市场粮食价格将继续稳中略升,而国际市场粮食价格呈低位波动态势。

一方面,我国粮食连续六年丰收,产需平衡有余,今年夏粮播种面积增加。

虽然西南地区遭遇严重旱灾,但对全国粮食生产影响不大,国家拥有足够的粮源调控市场,有利于国内粮食市场价格保持基本稳定;另一方面,从国际市场看,世界粮食市场仍保持供大于需的格局,库存增加,价格上涨乏力。

北京中期期货研究所所长王骏分析指出,二季度粮价整体略微走高对CPI整体水平影响微小。

人民币5月或重启升值之旅 4月贸易逆差大幅缩水来源:搜狐财经月份出口数据将在5月10日由海关总署对外发布,然而市场已经提前嗅到了气息。

出口温和,但进口强劲,3月出现的贸易逆差将在4月份重现。

另一方面,受访的大部分专家均认为,备受关注的人民币汇率也将在第二季度重启升值。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的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为贯彻落实农、林、牧、渔业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现将《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印发给你们,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报:集团领导- 1报:集团领导 - 2农产品出口退税政策外贸企业(一般纳税人)购进用于出口的农产品货物,其出口货物应退税款是购进农产品货物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不含税销售金额和相应的退税率(目前农产品退税率5%)。

外贸企业购进自营出口货物农产品时必须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才可以退税。

而现行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故纳税人向农业生产者购买免税农业产品,可索取普通发票或自行填开经税务机关批准使用的收购凭证。

一般纳税人取得的普通发票或开具的收购发票可按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抵扣,农副产品收购发票由收购企业自行开具。

因此外贸出口企业从农业生产者那里购买免税农副产品时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就不能取得国家的出口退税款。

相关链接:外贸企业农产品出口退税税收政策探讨农产品现行税收政策来源:上海交通大学农产品连锁经营试点企业享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规定?2007年1月1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专门下发了《关于促进农产品连锁经营试点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发〔2007〕10号),按照商务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农产品连锁经营试点的通知》对农产品连锁经营试点的税收优惠政策作出了如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的税收规定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享受国家规定的对农业生产、加工、流通、服务和其他涉农经济活动相应的税收优惠。

根据这一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享受国家现有的支持农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包括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求是》:我国大豆产业亟须发展专业合作社来源:第一财经原农业部常务副部长、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万宝瑞近日在《求是》杂志撰文指出,近10年来我国大豆产业一直徘徊不前,要实现我国大豆产业的振兴,大豆产业急需“组织化”,发展专业合作社,并与专用产品加工企业形成产业化经营。

农发行明确农业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贷款重点来源:农民日报报:集团领导- 3近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下发《关于做好2010年农业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工作意见》,明确了今年农业综合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的重点支持领域。

北京26家涉农企业拟上市来源:农民日报为促进北京市农产品加工业资本化、规模化、园区化的发展,大力扶持龙头企业上市融资、做大做强,未来几年,北京市将有26家涉农企业拟上市,其中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有9家,市级重点龙头企业有17家,拟上市企业2009年平均销售收入达8.56亿元。

从企业性质看,拟上市企业以注册地在郊区县的民营农产品加工企业为主,共有17家,占总数的69.2%。

连续自然灾害影响粮食继续增产难度大来源:中华粮网国家统计局将于11日公布4月主要经济数据。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居民消费价格(CPI)和工业品出价格(PPI)涨幅将比上月双双扩大。

尤其是CPI在3月短暂回落后重新反弹,这种升势可能在未来几个月继续持续。

观察人士指出,在加大力度管理通胀预期的同时,宏观调控必要的谨慎仍然不可或缺。

前期大范围低温造成农业受灾严重来源:中国农业信息网日前,从中国气象局了解到,4月中旬,我国出现的大范围低温天气,使10多个省(市)的群众生活和农业生产受到严重影响,专家估计,此次异常低温天气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超过60亿元。

受气候影响黑龙江春播春种严重拖后全省紧急动员抗灾保种来源:农民日报进入4月份以来,全省持续出现大范围的雷雨天气,降水多、气温低、回暖慢,出现历史罕见的气象条件,造成农时严重拖后。

近几天,全省部分县市经历强降水过程,大部分农田土壤饱和,出现积水,人畜和机械无法进地,春播春种被迫停止。

到5月8日,全省仅完成大田播种6297万亩,比上年同期少播5260万亩,慢了33个百分点。

春播进度差不多向后拖了一个节气。

营养强化大米引起争论报:集团领导- 4来源:中华粮网4月26日,中国粮油学会营养分会、国家公众营养改善项目办公室、国家发改委公众营养与发展中心等单位在国务院新闻办举办了“营养强化大米”上市仪式,仪式上提出营养强化大米未来将逐步推广,替代当前普通大米,并称普通大米营养物不足,江苏是本次推广试点的重点地区之一。

未来将逐步在全国推广取代普通大米。

关于强化大米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争论。

相关链接:营养无需“被强化”普通大米更有市场社科院:预测粮价全年涨幅或超10% 恐成CPI推手来源:中华粮网“今年第一季度,我国主产区稻谷、小麦、玉米三种粮食的平均收购价格比去年同期上升12.6%。

”5月日,国家发改委如是总结了一季度粮食市场价格情况,并预测二季度国内市场粮食价格将继续稳中略升。

对此,社科院专家预测,2010年我国粮食生产价格同比涨幅很可能超过10%,而一个月前,社科院于4月发布的《农村经济绿皮书》中,曾预测“2010年农产品生产价格总体水平上涨4%左右,粮食生产价格上涨率可能超过5%”。

食用农产品价格继续回升生产资料回落来源:中华粮网据商务部监测,上周(4月19日至25日)全国商品市场总体运行平稳。

36个大中城市重点监测的食用农产品市场价格比前一周(下同)上涨0.4%。

生产资料市场价格比前一周下降0.8%,连涨九周后首次回落。

5月7日黑龙江省部分地区稻谷价格来源:龙粮网单位:元/公斤报:集团领导- 5注:五常水稻为稻花香、红色为长粒价格。

相关链接:近期黑龙江稻米高位运行态势将持续上海中期经琢成:早稻将展开波段式扬升行情来源:中华粮网报:集团领导- 6早籼稻主力1009合约虽然在4月初的反弹中受阻于2158元/吨价位而回落至阶段性低点2124元/吨,但随后在政府出台新的利多政策以及粮价普通走强的影响下,早籼稻期价重新步入上行通道。

笔者认为,受周边相关品种走强和国内稻谷现货市场购销活跃的带动,后期早籼稻期价将以波段式形式稳步上涨。

杂粮销售价格行情上海哈尔滨品种价格(元/公斤)品种价格(元/公斤)玉米糁 6.0 红豆8.60血糯米14.0 小米 5.60薏仁米22.0 大豆7.30绿豆16.0 玉米 1.80燕麦片7.00 芸豆7.80红豆16.4 黑豆9.2012.0小米5月10日最新早盘行情动态来源:中国包装网上周五15:00时,中国塑料价格指数报1048.62点,下跌8.78点;中塑现货指数报1153.53点,下跌0.16点。

今日早盘中塑现货商城挂牌情况,PVC报价基本保持稳定,厂商以上氯沪峰居多,交易品种以S-02、S-101为主,交收仓库多在余姚;HDPE部分牌号做了调整,幅度在30-200元/吨之间,厂商以上海金菲、独山子石化为主,交易品种以5000S居多,交收仓库多在余姚。

5月6日最新国内日废市场价格来源:中国包装网《关于转发<农业部关于举办2010年全国农产品加工业投资贸易洽谈会的通知>的通知》报:集团领导- 7现将省工信委《关于转发<农业部关于举办2010年全国农产品加工业投资贸易洽谈会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区、县(市)的实际情况组织企业参会参展,有意愿组团参会参展的区、县(市),请将联络员名单、参展企业、参会人数及展位需求于5月19日前报市工信委市场开发处。

亚洲农产品展2010首个农产品国际贸易展览于香港举办香港首个农产品贸易展览–亚洲农产品展(AgriPro Asia下称APA)于2010年12月13 – 15日在香港会议展览中心举行。

一年一度的APA将汇聚世界各地农产品业界人士于连续16年获传统基金会评定为最自由经济体系的香港进行贸易。

APA的同期项目「亚洲农产品会议」是农产品业界人士不可忽视的一个重要聚会。

来自政府单位、贸易中心、协会及学院等业内专家将会讨论有关未来农业的新趋势、最新农业技术、农业投资、进出口贸易条例、环保知识等热门题目。

项目开发部 2010年5月10日报:集团领导-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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