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图的绘制标准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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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图的绘制标准和要求

施工图的绘制标准和要求

图样是工程界的技术语言。对于图纸幅面的大小、图样的内容、格式、画法、尺寸标注、技术要求、图例符号等,国家都有统一的规定,我国1959年发布了国家《机械制图》,又在1973年发布了国家标准《建筑制图标准》。这两个国标对图幅、字体、线型及尺寸标注作了一些规定。

1、图纸幅面、标题栏及会签栏

图纸幅面,所有图纸的幅面,均是以整张纸对裁所得。整张纸为0号图幅。1号图幅是0号图幅的对裁,2号图幅是1号图幅的对裁,其余类推。为使图纸整齐划一,某一产品或某一设计的系列图纸应选定以一种图幅为主,尽量避免大小图幅的掺杂混用。图纸的短边不得加长,长边可以加长,以图纸的短边作垂直边称为横式,以短边作水平边称为立式,一般A0~A3图纸宜横式使用,必要时也可立式使用。一个专业所用的图纸,不宜多于两种幅面。

每张图纸都应有标题栏。标题栏中应注明图纸名称、设计单位名称、设计人及工程或项目负责人名称、图纸设计的日期及图号。

2、图线

图纸上所画的图形是由各种不同的图线组成的。在《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J 1-86)中对各种图线的名称、线型、线宽和用途作了明确的规定,不同的线型代表了不同

的意义和侧重点。

3、工程字体

图纸上是以图形为主的,但除了图形还要有各种符号、字母代号、尺寸数字及文字说明等。各种字体应从左到右横向书写,并注意标点符号的正确使用。

图纸上最常用的汉字是长仿宋体,因为这种字体笔画清晰,容易辨认。字高与字宽的比例大约为3:2。为保证字体写得大小一致,整齐匀称,无论是平时练习,还是写在图纸上,我们都应按字的大小,先打好格子再书写。

数字与字母,宜采用向右倾斜的斜体字。

无论用何种字体,一下要记住所写的文字与数字是让别人看的。

这些字体均应笔划清晰、字体端正、排列整齐;不可写连笔字,也不得随意涂改。标点符号应清楚正确。否则,不仅影响图画质量,而且容易引起误解或读数错误,甚至造成工程事故。建筑制图标准规定汉字用长仿宋体,并采用国家公布的简化字。长仿宋字的特点是:笔画挺直、粗细一致、结构匀称、便于书写。长仿宋字的字高(即字号)应从下列字高系列中选用:2.5、3.5、5、7、10、14、20 m m。

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罗马数字的书写也应写成斜体字,其斜度应从字的中垂线顺时针向右倾斜15°,即字的中垂线与底线成75°角。斜体字的高度与宽度应与相应的直体字相等。

4、比例标注

图样的比例,应为图形与实物相对应的线性尺寸之比。例如1:1是表示图形大小与实物大小相同。1:100是表示100m在图形中按比例缩小只画成1m。比例的大小,系指比值的大小,如1:50大于1:100。比例应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如1:1、1:2、1:100等。比例宜注写在图名的右侧,其字号应比图名的字号小一号或小二号。

比例尺上刻度所注的长度,就代表了要度量的实物长度。如1:100比例尺上1 m的刻度,就代表了1 m的实长。因为尺上的实际长度只有10 m m即1cm,所以用这种比例尺画出的图形尺寸是实物一百分之一,它们之间的比例关系是1:100。尺上每一小格代表0.1米。在1:200的尺面上,每一小格代表0.2m,一大格代表1m。在1:500的尺面上,每小格代表0.5m,一大格代表达1 m。

一般情况下,一个图样应选用一种比例。若专业制图需要,同一图样也可选用两种比例。

5、尺寸标注

图形只能表示物体的形状,各部分的实际大小及其相对位置,必须用尺寸数字标明。尺寸数字是图样的组成部分,必须按规定注写清楚,力求完整、合理、清晰,否则会直接影响施工,给工程生产造成损失。

根据国际上通用的惯例和国标上的规定,各种设计图上标注的尺寸,除标高及总平面图以米为单位外,其余一律以

毫米(mm)为单位。因此,设计图上尺寸数字都不再注写单位。

物体的真实大小,应以图样上所注尺寸数值为依据,与图形的大小及绘图的准确度无关。

物体的每一尺寸一般只标注一次,并应标注在反映该结构最清晰的图形上。

工程制图标准中规定图样上的尺寸应包括尺寸界线、尺寸线、尺寸起止符号和尺寸数字。尺寸标注:尺寸界线用细实线表示,一般应与被注长度垂直,其一端应离开图样轮廓线不小于5 m m,另一端超出尺寸线3-5 m m。必要时图样轮廓线可用作尺寸界线。

尺寸线用细实线表示,应与被注长度的方向平行,且不宜超出尺寸界线。任何图形轮廓线均不得用作尺寸线。

尺寸起止符号一般应用中粗短线绘制,其倾斜方向应与尺寸界线成顺时针45°角,长度应为2~3mm。半径、直径、角度与弧长的尺寸起止符号,宜用箭头或圆点表示。

尺寸数字应按设计规定书写。图样上的尺寸,应以尺寸数字为准,不得从图上直接量取。尺寸数字应依据其读数方向注写在靠近尺寸线的上方中部,如没有足够的注写位置,最外边的尺寸数字可注写在尺寸界线的外侧,中间相邻的尺寸数字可错开注写,也可引出注写。尺寸宜标注在图样轮廓线以外,不宜与图线、文字及符号等相交。

尺寸标注:图线不得穿过尺寸数字,不可避免时,应将

尺寸数字处的图线断开。

互相平行的尺寸线,应从被注的图样轮廓线由近向远整齐排列,小尺寸线应离轮廓线较近,大尺寸线应离轮廓线较远。图样最外轮廓线距最近尺寸线的距离,不宜小于10mm。平行排列的尺寸线的间距,宜为7~12mm,并应保持一致。最外边的尺寸界线,应靠近所指部位,中间的尺寸界线可稍短,但其长度应相等。

半径的尺寸线,应一端从圆心开始,另一端画箭头指至圆弧。半径数字前应加注半径符号R。

标注圆的直径尺寸时,直径数字前,应加符号Φ。在圆内标注的直径尺寸线应通过圆心,两端画箭头指至圆弧。

较小圆的直径尺寸,可标注在圆外。角度的尺寸线应以圆弧线表示,该圆弧的圆心应是该角的顶点,角的两个边为尺寸界线。角度的起止符号应以箭头表示,如没有足够位置画箭头表示,可用圆点代替。角度数字应水平方向注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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