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事故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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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事故案例分析
1.3甘肃肃南煤矿透水事故
透水事故
2013年1月3日凌晨4时许,甘肃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日前发生一起煤矿透水瞒报事故,造成4亡5伤。1月12日,涉嫌瞒报的该煤矿项目部经理、矿长、副矿长、当日井下作业班长4人予以刑事拘留;该县安监局分管副局长和2名驻矿安监员停职。目前,金源煤矿透水瞒报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初步核查
经初步核查,2013年1月3日凌晨4时许,肃南县金源煤矿9名工人分别在主井进行维修作业时,矿井突发透水事故,4人未及时逃生,经抢救无效丧生。5名伤者被送往永昌县医院救治,经治疗后返回原籍,目前无生命危险。
处理决定
肃南县委宣传部称,1月11日,肃南县对金源煤矿透水事故中负有直接责任、涉嫌瞒报的金源煤矿项目部经理路某,企业法人、矿长李某,副矿长、安全生产负责人武某,安全员、当日井下作业班长刘某4人予以刑事拘留,对事故中负有监管责任的该县安监局分管副局长和2名驻矿安监员停职。
根据相关调查结果,甘肃煤监局兰州分局作出对张掖市大河煤矿行政经济处罚250万元、矿井负责人处罚2万元的决定,并建议追究煤矿投资人、煤矿负责人、煤矿井下负责人、煤矿事故当班班长的刑事责任。
近年事故
近年来,甘肃张掖连续发生煤矿安全事故并多次瞒报。
2011年7月2日,张掖市山丹县金湾煤矿发生事故,致5人死亡,事故单位隐瞒事故情况,私自与死亡人员家属进行协议赔偿。
2012年8月8日,张掖市大河煤矿发生瓦斯中毒事故,死亡3人,伤1人。
事故问责
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日前对肃南县金源煤矿“1?3”较大水害瞒报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做出批复,根据调查结果及相关法律法规,涉及该起事故的33名处理责任人受到追究刑事责任、行政处罚、政纪、党纪等处理。
1月3日凌晨,甘肃省张掖市肃南裕固族自治县金源煤矿发生透水事故,造成4人死亡5人受伤。为逃避责任,金源煤矿对该起事故进行了瞒报。1月9日,举报人拨打甘肃省金昌市“12350”事故举报电话对该起事故进行了举报,金昌市安监局将举报情况通过《案件移送书》交由张掖市安监局按程序接报处理。经有关部门核查,举报情况属实。
接到举报后,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兰州监察分局牵头,会同甘肃省有关部门和张掖市政府,依法成立了金源煤矿“1?3”较大水害瞒报事故调查组。甘肃省委、省政府派出督导组,对张掖市安全生产工作和该起事故的调查工作进行督导督查。
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介绍,调查组对事故发生原因经过等事实进行了核查,对瞒报责任进行了详细认定,根据调查结果,该起事故共处理责任人33人,其中对金源煤矿“1?3”透水瞒报事故中负有直接责任的金源煤矿项目部经理路某等4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该起事故中负有重要或主要责任的9名责任人给予行政处罚。
同时,该起事故中另有20名公职人员因负有监察、领导等责任受到开除公职、撤职、开除党籍等政纪、党纪处分。甘肃省对事故煤矿及相关责任人行政罚款合计879.998万元,甘肃省煤监部门已建议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关闭该矿。
1.18贵州金佳煤矿事故
概述
1月18日17时29分,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金佳矿金一采区211运输石门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经初步核实,当班施工现场作业人员18人,5人安全升井,13人被困井下。
事故进展
记者在事故救援现场看到,事故矿井口外,停放着多台救护车,大批搜救队员已准备好搜救器材,随时待命进行井下搜救。据现场救援人员介绍,当前救援的主要工作仍是抽放瓦斯,通过不间断抽放作业,截至19日18时,事故巷道内瓦斯浓度已降至2.5%左右,而只有瓦斯浓度降到1%以下,才能展开对被困矿工的搜救。
最新情况
24日早上,贵州金佳煤矿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最後一名被困矿工遗体被找到,至此,事故共造成13人遇难。
1?29黑龙江永盛煤矿一氧化碳中毒事故
事故介绍
2013年1月29日上午10时30分,黑龙江东宁县永盛煤矿3名工人入井维护抽水,行至左二路时遇到压气(氧含量低,一氧化碳高,俗称压气)晕倒。事故发生后,矿上组织了15人下井抢救,均中毒晕倒。后经抢救于2013年1月30日晚陆续升井。
东宁县位于黑龙江省东南部,东与俄罗斯接壤,边境线长139公里,南与吉林省汪清县、珲春市相邻,是东北亚国际大通道上重要的交通枢纽。
截至2013年1月30日20时该县永盛煤矿发生一氧化碳中毒事故中被困人员已全部升井。事故造成12人遇难,8人经抢救脱离生命危险。
事故处理
事故救援同时,善后工作同步开展。升井人员全部被送往医院,正全力以赴进行救治,由专人与遇难者家属对接,实行一对一包扶,全力做好家属安抚工作。
截至2013年1月30日,公安、安监、煤监等相关部门已经着手就事故发生原因进行调查。据初步调查,事故由3名矿井工人入井维护时中毒,矿长及其他井上人员盲目入井营救造成。
东宁县相关部门将对同类工矿企业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彻底排查,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存有安全隐患的企业立即查封,坚决杜绝同类事故再度发生。
2?28河北艾家沟煤矿火灾事件
事故介绍
2013年2月28日河北省冀中能源集团张家口矿业集团公司艾家沟煤矿发生火灾事故。事故发生时井下有13人作业,目前造成12人死亡,1人下落不明。该矿为河北省冀中能源张矿集团兼并整合矿井。初步分析,事故原因是:井下压风机着火,引燃附近木支护,产生大量一氧化碳,导致井下人员中毒遇难。事故暴露出以下主要问题:一是该矿严重违反规定,仍然使用明令淘汰的滑片式压风机。二是违规在机电硐室使用可燃材料支护(架棚木支护,且使用荆条刹顶背帮),埋下了事故隐患。三是安全意识淡薄,不落实安全管理规定。河北省、冀中能源集团明文要求全部被整合或技改矿井在3月31日前除通风、排水外,一律停止其他作业,但该矿未经批准,擅自组织人员下井进行维修作业。
3.11黑龙江鹤岗振兴煤矿事故
事故发生
11日14时30分,振兴煤矿采煤一队在工作面停产加强支护工作期间突发泥石流,泥石流量约5000立方米,现场被困人员计25人,其中,采煤一队工作面作业人员18人,掘进2201队工作面作业人员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