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作业安全管理规定(通用版)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井下作业安全管理规定(通用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465

井下作业安全管理规定(通用版)

1.目的

本规定旨在规范嘉兴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井下作业的安全管理,保证井下作业安全。

2.适用范围

嘉兴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的井下作业的安全管理。

3.参考编制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程》DB33/707-2008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一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二部分物理因素》GBZ2.1-2007

《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GB8958-2006

4.程序管理

编制:编制人

审核:安全质监部经理

批准:分管副总经理

5.职责

5.1安全质监部

1)对井下作业实施安全监督与检查;

2)必要时对井下的气体监测情况进行检查(氧含量、可燃气体);

3)对井下作业进行安全培训;

4)必要时组织井下作业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5)检查监护人员的监护职责。

5.2管线所

1)遵守井下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2)对井下作业进行安全交底;

3)安排监护人对井下作业进行监护;

4)接受相关的作业安全的培训。

1)负责对进入井下的人员进行监护;

2)坚持岗位,不得善自脱离岗位;

3)在监护的过程中及时和作业人员取得联系;

4)做好对进出人员的登记工作。

6.详细描述

根据井下作业的经验和事故案例判断,燃气公司井下作业的主要危险源有如下几种(但不限于,根据具体的施工特点,分析具体的危险源):

Ø窒息

Ø中毒

Ø触电

Ø物体打击

Ø中暑

Ø爆炸

危险源分布表

序号

危险源

可能导致后果

性质

来源

备注

1

中毒/窒息

昏迷/死亡

严重

井下有毒气体、二氧化碳沉积、氧含量低重点关注

2

爆炸

重伤/死亡

严重

燃气泄漏达到爆炸极限重点关注

3

触电

重伤/死亡

严重

电动工机具的使用

重点关注

4

物体打击

轻伤

一般

井口落物

5.

中暑

昏迷

一般

夏季施工

1)现场的井下作业的出入口或明显位置必须设立警告标志。

6.3作业许可管理

2)进入井下之前必须填写《井下作业安全确认单》,确保安全防护到位后,方可进入;

3)在《井下作业安全确认单》上须写明实际测量气体的读数;

4)在井下动火,必须按规定办理动火证和履行规定的手续;

5)在作业条件发生变化,并有可能危及作业人员安全时,必须立即撤离,若需继续作业,必须重新填写《井下作业安全确认单》;

6)未经许可或无井下作业安全确认单,不得进行井下作业。

1)气体测试由专人进行;

2)在作业人员进入井下前30分钟对内部及外部的气体进行测试;

3)而且在整个进入到井下期间对气体进行重复测试分析,一般规定为1小时测试一次;

4)测试气体的实际读数要真实的记录下来;

5)严格控制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浓度及氧含量在安全指标范围内,否则禁止进入作业;

6)除非经分析后具备安全许可条件,否则任何人员都不得进入井下;

7)作业人员应对检测仪器进行经常性维护,以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8)毒性物质的浓度低于限定标准,且浓度不断变稀的可以进入;

9)内部气体不具爆炸性,易燃性气体浓度低于LEL(最低爆炸极限)的10%可以进入;

10)氧气浓度处于19.5%~23%的范围的可以进入,但低于19.5%时应有报警信号,同时必须加强通风措施;

11)当井下存在有毒物质时,其浓度应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一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和《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二部分物理因素》(GBZ2.2)规定;

12)当必须进入缺氧的作业时,应符合《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

(GB8958-2006)规定。凡进行作业时,均应采取机械通风(防爆风机)。

1)进入应有足够的照明,所有灯具及电动工具必须符合防潮、防爆等安全要求;

2)进入有腐蚀、窒息、易燃、易爆、有毒物料的井内作业时,必须按规定佩戴使用的个体防护用品、器具;

3)作业完工后,经作业人员、监护人员确认无人员和工具、杂物后,方可盖上井盖;

4)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未经允许的劳动者进入井下作业;

5)任何进入井下的人进出都要登记;

6)井下的温度不得达到产生危险的程度;

7)在井下作业工作开始前事先准备上下爬梯和绳索。

1)监护人员通过吹哨子、查看等方式对井下的人员进行监护,随时保持联络;

2)一旦发生问题,监护人员的首要职责是立即通过通信系统汇报情况;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