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专业(专科)教学实施方案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社会工作专业(专科)教学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具体地落实开放教育社会工作专业(专科)教学要求,切实搞好本专业的教学工作,保证教学质量,实现专业培养目标,特制定本教学实施方案。

一、教学目标

通过专业课程教学、实践与考核,培养适应我国和谐社会建设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具有基本的社会工作理论知识,较熟练的社会调查技能和社会工作能力,掌握我国社会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能够在各类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机构中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的人才。

三、学习支持服务

在整个教学过程中,省校和各分校专业教师将为学生提供一系列的学习支持服务,以切实保证教学质量。

1、提供文字、音像教材

文字材料包括课程教材、期末复习资料、作业,这是整个教学过程中必不可少的学习支持,省校将尽力为学生做好这一工作,同时教学点应充分利用电大已有音像、媒体资源,提供给广大学员。

2、提供网络资源

对必修课程将提供DVD光盘课件和网络教学资源,供学员进行课程的自主学习。对所有开设的非统设课程,省校为学员提供课程教学大纲、实施意见、教学辅导、复习考试、作业等网上文本资源。

3、畅通师生交互渠道

学生可根据自身学习需要,通过教学网络了解教学内容,并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自主制订学习计划,选择学习方式,确定学习内容,独立练习、完成作业。通过讨论组和电子信箱向教师提出问题,也可参加网上讨论。通过复习和自我测试对自己进行学习评价,并及时调控,从而完成学习过程。

教师通过网络组织教学,提供学习支持服务,利用讨论组或电子邮件对学生进行实时辅导、答疑,针对学生的问题提出建议,通过网络开展师资培训。同时课程学习平台为学员提供了各课程责任教师的邮箱地址及电话号码,学员如有问题还可直接能与教师联系。

4、建立社会工作专业QQ群

群号码:142276335。为全省电大各分校社会工作专业教师和学员提供实时交流的平台。

四、教学环节的组织与实施

1、面授辅导:由各教学点聘请专业教师进行面授,包括学习方法的辅导、重点难点的辅导、学习小组活动的开展、组织案例讨论等。是否参加面授辅导由学生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自由选择。

2、网上教学:包括网上的文本辅导以及各种音像资源的教学、实时与非实时的讨论。另外各课程责任教师邮箱地址都发布在每门课程的实施方案中,学生随时可通过邮件与老师沟通。

3、学员自主学习:考虑到开放教育的特点,基于现代网络技术和丰富教学资源的强力支撑,应当侧重于学员的自主学习。

4、实践教学:学员必须参加综合实践学习,本专业综合实践环节由专业见习、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实训和毕业作业三部分构成。综合实践环节不得免修。

专业见习,主要是安排学生到社会管理、社会福利、社会服务和公益团体等等机构进行见习,了解社会工作的基本内容、操作方法和基本流程,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行业管理规定,增加对社会工作的直接感受。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实训主要是对专业实际操作能力的训练,在专业见习之后,安排学生到相关社会管理和服务机构的具体服务岗位顶岗实训,使之达到能够根据社会服务计划,运用专业方法和技术协助服务对象解决问题的目的。

毕业作业是全面考查学生独立地综合运用所学本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重要环节,所有学生在毕业前都应完成毕业作业,成绩在及格以上,才能获得相应学分。

同时,鼓励学员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公益和志愿服务工作。

五、各项教学具体要求

1、学生入学时电大教学点应对学生所学专业内容、课程设置、学习计划、学习方法、计算机操作技能进行指导。每门课程开课前,省电大和教学点通过一定方式给予必要的课前指导。课前指导的内容包括课程的总体设计、教学要求、教学媒体及手段使用、学习方法。

2、平时作业:每门课程均须安排平时作业,统设课程的平时作业由中央电大统一布置,非统设课程的平时作业由省电大布置,各课程的面授辅导教师负责平时作业的批改、评定成绩、登记造册。成绩给分校核定后上报省校,中央电大和省电大对平时作业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

平时作业将逐步过渡到网络化作业,在课程总成绩中占有较大的比重。

3、综合实践:学员必须参加综合实践环节的学习,实践由专业见习、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实训和毕业作业三部分构成。学员必须按中央电大和省电大规定的实践要求完成实践学习环节,见习和综合能力实训的成绩考核以学生提供的见习和实习报告为依据,书面材料的字数不得少于2000字。成绩合格者,可各获得3个学分, 没有参加综合能力实训、未交实践书面考核材料者或成绩不合格者不计学分。毕业作业具体要求按省电大下发的相关意见执行,成绩在及格以上者可获得5个学分。

4、课程考核:各门课程的考核均由形成性考核与课程终结性考核共同组成。

形成性考核主要包括网上学习与交互、平时作业完成情况、阶段性学习测验、教学实践活动、学习记录等。形成性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没有形成性考核成绩或形成性考核成绩不及格的,不得参加课程终结性考试。

终结性考核以文字教材和期末考核说明为依据,统设必修课程终结性考核由中央电大统一命题,非统设课程一般由省校统一命题。

5、巡教巡考

中央电大和省电大负责组织对各电大分校和教学点的教学及考试工作进行巡视,检查平时作业及实践环节的安排及落实情况,掌握教学信息反馈情况。巡教巡考工作每学期组织1-2次,主要督助分校及教学点及时解决教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