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兰克尔的意义治疗学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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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兰克尔的意义治疗学的内容
弗兰克尔的“意义治疗学”是一种存在分析学,其所寓于的哲学基础正是存在主义哲学。
存在主义哲学特别强调人的自由意志以及人应当勇于承担责任,这一思想在“意义治疗学”中是一以贯之的。
而对“存在”(存在的本质)与“虚无”(存在的虚空)的剖析,弗兰克尔也始终没有偏离存在主义的思想轨道。
一、意义的乏失:“存在的虚空”
弗兰克尔认为,“存在的虚空”是20世纪比较普遍的社会现象。
根据在欧洲学生中的调查材料显示,有25%的人存在或多或少的“存在的虚空”。
而在美国学生中则高达60%。
出现这样的原因有两点,一种就是本能的放纵,另一种就是传统价值的失范:“本能冲动不告诉他应该做什么;传统也不告诉他必须做什么,很快地他就不知道自己要做什么了。
”[24]所以,要么他想要做其他人所做的(顺从主义);要么他要他人做他所想要做的(极权主义)。
人最终会在忧虑和厌倦的两极之间摇摆不定。
“存在的虚空”是典型的认识不到生命的意义的情形。
“无意义”如同生活中的真空,无论再多、再好的事情也无法产生出意义感来。
在
我们的社会中,最典型的“存在的虚空”就是“烦”。
人们经常有时间去做一些他们想要做的事情,但是往往他们什么都没有做。
特别是在周末或者假期,人们似乎无法决定去做些什么,形成了弗兰克尔所说“星期天神经官能症”。
最终,他们会选择很消极的娱乐方式,借以打发时间。
在日常生活中,人们以各式各样的伪装或面具掩饰自己内心的空虚,实际上,当人的生命意义得不到实现的时候,受到挫折的时候,他们往往会通过其他的途径加以替代,例如转化为弗洛伊德所说的快乐的原则,想吃就吃,想睡就睡,性欲放纵,过着所谓的享乐生活。
或者转化为阿德勒所说的追求权力,谋求物质上的成功,或者整天浸没于没完没了的忙碌、服从,过着循规蹈矩的生活。
然而,这却丝毫无法填充生命的意义,或者取代生命的意义。
弗兰克尔把那种普遍的“存在的虚空”用病理学的名词称之为“集体性神经症”,并且列举了四种情形:
(1)混世主义态度:生活没有计划性,过一天,算一天。
这种态度源于第二次世界大战。
在战争当中,人心惶惶,人们时刻担心死神会降临到他们的头上。
人们只是焦急地等待着战争的结束,再伟大的远期计划已失去意义。
战后,这种态度并没有消失。
对战争的恐惧使人们感到生命的脆弱,害怕时间会割断他们所付出努力的事业,他们无
法忍受自己的成果的毁灭,从而放弃了一切安排和想法,选择了无所事事。
(2)宿命论态度:这也是二战客观上造成的一种不幸的结局。
战时,全民上下都过着几乎军事化的生活,个体的意志必须服从国家意志的安排,个体必须自觉地牺牲自己的利益。
人似乎是被驱驰着,自己在随波逐流。
如果说混世主义的态度认为计划行动没有必要,那么宿命论态度则认为那简直就是不可能。
不管什么时候,他感觉到自身完全是外在环境或者自己的内在的先天因素所决定了的。
自己所做的无非是一种上帝已经安排好了的事情。
(3)集体性思维:人有一种安全和归属的需要,而这种需要只有他人的存在才有可能。
所以,大多数人还是希望自己能够沉浸于大众之中。
然而,不幸的是,萨特的那句话非常深刻地告诉我们:“他人是坟墓”。
事实上,他很快就会被大众所淹没,按照大众希望的样子去塑造自己,用自己的行为和言语去表达大众的期待和看法。
他的独特性,他的自由,他的责任,一切皆被抛弃。
(4)狂热主义:集体性思维忽视了人自身的人格和独特性,而狂热主义则完全忽视了他人,尤其是那些和自己想的不同的人。
他凭着自己的喜好和任性随意地发表自己的看法,并且他始终认为自己抓住了真理之神的头发,可没有想到的是,真理之神是个秃子。
他的意见只
不过是众多的大众声音中传出的一种而已。
他没有能够支配自身的意见,相反,意见裹胁着他做出各种愚蠢的行为。
弗兰克尔认为,导致这种“存在的虚空”或者“存在神经症”归根结底是由于人的良知的冲突(道德冲突)。
只要人能够避免良知的冲突,就能够避免“存在的虚空”,假如一个人能够听到良知的声音就可以克服“存在神经症”。
“意义不仅必须而且能够被发现,因为良心引导着人们寻找它。
”[25]弗兰克尔还进一步把良知视为“意义的器官”,是一种探索隐藏于每一个情景之中惟一的特殊意义的能力。
良知是“先前的本体论的理解”和“心的智慧”。
良知唤醒人们对身的自由意志的认识,它呼唤着人勇敢地承担自己的责任,实现精神世界的提升。
最终,引领着人走向和复归自身的存在,开掘人生的意义。
弗兰克尔把“良知”视为一种无意识的精神性的东西,而不同于弗洛伊德和其他心理学家所强调的本能的无意识的东西。
良知是我们存在的核心和完整人格的源头。
它使一个人在环境中实现真实的自我。
同时,与康德的“良知”相比较而言,弗兰克尔的“良知”也具有康德“良知”论的直觉主义特征。
不过,康德的直觉侧重于对自由的认识,而弗兰克尔的直觉则强调在存在主义情境中认识到自我与意义的关系。
另外,康德的良知论带有强烈的形式主义特征,并将良知的作用
定位为“道德警察”,它的目的也在于驱使人们追求美德。
而弗兰克尔的良知论避免了康德伦理学中形式主义,走向绝对责任的道义结构的僵化。
并且,它也克服了把道德法则局限在单纯说教的人生观上,也避免了人生道德化的单一格局。
在弗兰克尔那里,道德是意义的一种表现,而不是相反。
二、“意义治疗学”的基础:意义分析的三项原则
弗兰克尔认为,任何一种类型的治疗学理论都有一种视角,或者说一种世界观。
“意义治疗学”的目的就是为了让人们认识到人生的意义,并且将人对意义重新定位。
所以说,它必然会以一种生活的哲学作为其理论的基础,发挥价值观引导的作用。
按照弗兰克尔的话来讲:“意义治疗学是建立在一种详尽的生活哲学的基础之上,更专业地讲,它是建立在具有内在联系的三个基本的理论前提的基础之上的,即:意志的自由、求意义的意志、生命的意义。
”[26]。
它们是认识人类存在的三项原则,亦反映了人迈向完整人格的三个基本特征:自由、责任、精神,构成我们探寻生存的目的与意义的前提。
1、意志的自由(Freedom of Will)
弗兰克尔是一个自由论者。
他的自由观带有强烈的经验主义特征。
他认为,意义的自由是人类的一个基本特征,它是属于人的经验直接给予的东西。
他从经验主义的立场从本能、遗传和环境三个角度对自由进行了反证。
首先,就本能而言,每个人都有基本的本能,但是并不是每个人都完全受我们本能驱动的。
我们没有理由反对本能,也没有必要反对人们接受它。
事实上,既然存在着接受它的可能,也就必然存在着拒绝它的可能。
一言蔽之,人依然可以自由地作出决定;就遗传而论,遗传研究已经表明了,面对先天的遗传气质,我们的自由度还是多么得高。
例如双胞胎在一致的先天气质的基础上,依然过着迥然不同的生活。
一对双胞胎,一个成了狡猾的(Cuning)的罪犯,另一个成了机智的(Cuning)犯罪学家。
尽管,他们都具有“Cuning”的特点,但是这种特点并不蕴涵价值,即既非善,也非恶;至于环境,并非环境成就一个人,而是万事万物依靠人的成就以及人的态度。
弗洛伊德声称,人在挨饿的时候,最先想到的是如何去满足自己的本能——追求食物的冲动。
而弗兰克尔则引用了一个名叫罗伯特J.里弗顿(Robert·J·Lifton)的人对被北朝鲜战俘营关押的美军士兵的研究成果反驳了这一观点:“在这里,利他主义行为的事例并不比最原始的生存斗争的事例少”[27]。
因此,人具有自由意志,能够把握自己的命运,过着自己的具有独特性的人生:“人并不能够免于条件的约束,从本质上讲,包括生理学、
心理学和社会学方面的条件。
但是他可以并且一直能够对这些条件采取一个立场,他也一直保留对这些条件选择态度的自由。
”[28]他认为,人的自由意志是一种可以瞬间体验到的东西。
人们使用胡塞尔的现象学还原的方法可以实现这种体验。
在他看来,只有两种人是不自由的,即精神分裂症患者和宿命论的哲学家,前者幻想自己的意志和思想被别人操纵,控制,后者虽然承认我们体验自己的意志时是自由的,但是却认为这完全是一种“自欺”。
弗兰克尔虽然不同意那些宿命论哲学家的观点,但是他也承认,作为有限存在者的人,他们的自由肯定是有限度的。
人无法摆脱生理、心理和社会环境的客观的约束。
首先,人不能自由地控制他的条件,其次个人的自由也受到命运的制约。
命运有三种:一个人的内在性格(Disposition)、一个人的外在处境(Situation)以及一个人的位置(position),它是前两者的结合。
性格代表人的生物命运,处境是人的社会命运,而位置则代表人的精神命运。
尽管这样,由于人是唯一能反省自己,也能拒绝自己的存在体,他可以采取应对这些外在环境和内在条件的立场和态度。
他不仅能够对外在的环境说“不”,也可以对自身说“不”:“他可以作出自己的判断,判断自己的行为。
”[29]与自然现象不同,人的现象联结着自我意识和良知。
因而,人能够超越自己,超越其生理和心理的层面,走向广阔的精神空间的开拓。
可以说,弗兰克尔的自由观,既摆脱了对自由的片面强调,夸大意志的现实作用,也摆脱了决定论的武断,彻底否定个人的自由。
他的观点是自由论和决定论的调和。
在强调自由的同时,不否认现实的制约因素,使自由有了坚实的支撑点,不至于流于空泛;在阐明现实的制约因素的基础上,肯定人的意志力量,不至于遁入悲观。
尤其是,他的自由观与存在主义大师萨特相比,他使自由有了更为坚实的基础,使自由的选择亦有了明确的方向,即将意义作为了人生自由选择的基点。
从而,摆脱了萨特自由观可能导致的那种选择的“无可无不可”的“两可”状态。
2、求意义的意志(Will to Meaning)
弗兰克尔认为,完整的人实际上包括生理、心理和精神三个部分。
其中精神部分就是人追求意义的意志。
在他看来,希腊字“Logos”不仅有“意义”的意思,还有“灵性”的意思,“意义治疗学”完全把人视为灵性的动物,满足人们对存在意义的渴求(Will to Meaning)。
弗兰克尔认为生命的意义是唯一的、独特的,只有人自己能够实践,也只有它获得实践才能够满足追求生命的意志。
人缺少生理需要会导致身体疾病,缺少心理需要会产生人格障碍。
但是如果缺少求意义的意志,不理解他存在的意义,就会产生存在挫折(Existential frustrion)
和存在神经症(Existentiak neurosis),其主要特征是人在精神上脱离自由和责任。
他还区分了“存在”的三重涵义:其一,指存在本身,特别是指人类的存在方式;其二,指存在的意义;其三指在个体存在中寻求具体意义的努力,也就是他说的“求意义的意志”。
他认为,弗洛伊德及其后继者习惯于让人们分析事物背后的“潜意识”的真实动机和行为的潜在动力,根本不考虑人的价值和尊严。
按照弗洛伊德说法,他的“现实原则”只是“快乐原则”的延伸,并且服务于快乐原则。
这样的结果就是,人必须时刻注意维持和修缮他的内在的平衡。
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他就必须批准他的冲动和满足他的本能。
在弗洛伊德看来,人的目的似乎就在于释放和排解压抑,所以就应当唤醒本能和冲动。
很显然,在他那里,存在和意义的世界被贬低,只是作为清除压抑的工具库。
快乐原则实际上忽略了所有的精神性的品质,它还会导致人生模式的单一化。
因为,人的意志有着各种各样的目的,而快乐原则只是采取相同的形式,甚至它也根本无暇顾及通过道德的行为,还是不道德的行为加以确保。
这也使得无法对一种行为与另一种行为进行区分。
快乐根本无法确保人生的意义。
它只是一种情绪条件,“快乐也只有它在能够让生活变得意义的时候,它才具有自身的意义。
”[30]弗兰克尔指出,美国文化有一个特征,就是引导人们去追求快乐。
而实际上如他所言,快乐不是强求的,快乐也需要理由:“人并不是追求快乐,
而是通过实现内在的一种既定情境中的潜在意义来寻找快乐的理由。
”[31]既然如此,我们很容易明白,享乐的生活并非是“我们值得过的好生活”。
(苏格拉底语)
另外,弗洛伊德所谓的追求快乐的原则实质是一种自我挫折的原则,因为人追求的快乐越多,他得到的快乐就越少。
而阿德勒的追求权力只是追求意义目标的手段。
实际上,追求快乐意志和追求权力意志都是实现意义的意志派生物。
前者错把结果当成目的,后者错把手段当成目的。
两人都错误地认为人是被动地追求。
弗兰克尔认为人应当是主动的追求。
他认为,把追求快乐和权力当成一种意志是不妥的。
准确地说应该是驱力。
因为驱力是被动的,而意志才是主动的。
人必须超越他的存在,趋向和追求存在的意义。
这一点,弗兰克尔的批评是十分中肯的。
有学者将达尔文的进化论、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学说以及现代社会的基因技术视为降低人类尊严的三次冲击波。
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学说确实具有强烈的机能主义、生理主义色彩。
该学说是对资本主义社会现代文明的纠偏,从人的自然性出发批判理性主义对人的压抑和摧残,但是,它“过犹不及”,过分地强调人作为自然层面存在的生理满足和心理满足,而忽视了人在一个社会中所需要的人文关怀和灵性抚慰,最终走向对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否定。
“求意义的意志”涉及到一个人所面临的是现实状态和理想状态、存在(Existence)与本质或者说是“是”(Being)与意义之间的紧张。
弗兰克尔认为,事实上,这种紧张也没有必要担心,重要的是学会“自我表达”,以实际行动实现自己的潜能。
“是”(Being)与意义的紧张是无法取消的,它内在于人,对于维持精神健康是不可或缺的。
从人的角度来讲,他必须具备求意义的意志,去面临意义。
面临意义,其实质也就是个“应当”的问题。
意义不只是一种存在的表现,它更是一个真实的挑战。
它与“是”既有联系也有区别。
他认为:“意义从不和‘是’一致,它优先于‘是’。
意义设置了‘是’的步履。
”[32]“是”和意义,就像一个Pacemaker(定跑速的人)和Peacemaker(和事佬)前者让我们继续面临意义和价值,并支持我们寻找意义的方向,而后者只是缓解我们在面临意义所带来的负担。
它缺乏一种像歌德所发出的警告的那种智慧:“如果我们把他视为是其所是,那么,我们使他变坏,如果我们把他视为应当是那样的人,那么,我们就可以帮助他成为应当可以成为的人。
”[33]人最终要面临意义问题,一旦求意义的意志变成面临意义即达到成熟和发展的时期。
此阶段的典型特征就是从自由走向责任。
人只有实现他的责任,才能够完成个人生命之特殊意义。
实际上,“是”和“应当”是哲学领域的一个重要探讨。
自从休谟发现这个难题以来,它一直是诸家探讨不止的话题。
弗兰克尔在这里进
一步肯定了两者的区别:“是”立足于当前,是事实性的,而“应当”则既立足当前又面向未来,是未然的状态。
后者构成了价值学的内在依据,为寻找生命的意义明确方向。
相对而言,在他那里,“应当”的道德学色彩被淡化。
“应当”不再是一种无上的道德命令,而是一种人们寻求意义的内在驱动力。
“求意义的意志”是主动的,原发的,它构成实现人生责任的基础。
弗兰克尔认为,自由和责任是人的两个基本特征。
不过,相对而言,他更重视责任:“自由只是故事的一部分,只是真理的一半。
自由只不过是整个现象的消极方面,积极方面是责任。
”[34]一个不仅要对他的人生意义的实现负责任,而且还要对社会、他人以及自己的良知负责。
此外,信仰宗教的人还要对他信奉的神负责。
责任是什么?弗兰克尔认为:“责任是一些我们要面对,或者要避免的事情。
”[35]一方面,责任的履行需要我们付出艰辛和汗水,因为责任就意味着困难。
它好比是深渊,越是去想越会搞糟,结果往往草率行事。
另一方面。
责任也意味着选择,从微不足道的小决定到事关重大的抉择,其间充满了无限的可能性,选择其一必须放弃其他。
选择也意味着放弃,这也是人在选择面前犹豫不决的重要原因。
但是,选择让我们知道了未来,在我们的选择过程中,我们呈现了自身的现实性。
“意义治疗学”不会向病人灌输某种信条,而是让病人自己去作出决定,理解自己的存在的责任,让病人自己获得“求意义的意志”。
“在任何情形下,‘意义治疗学’把责任视为人类存在的特殊本质。
”[36]所以,一个意义治疗学家没有权利有意识地影响病人如何解释自己的责任,也不能够因为病人容易犯错误,而阻挠他履行自己的责任。
他说,他宁愿活在一个能够有权作出决定,即使是错误的决定的世界,而不是根本没有选择的世界。
极权主义、顺从主义、集体主义贬低了人的价值,构成人的价值实现之途的绊脚石。
弗兰克尔以他的“求意义的意志”对抗弗洛伊德的“快乐的意志”和阿德勒的“求权力的意志”。
他把人视为身体、心理和精神的结合体,从三元论的立场批判弗洛伊德的身心二元论以及阿德勒的一元论的立场,他将之称为他的三元论称之为“维度本体论”(Dimensional ontology)。
与弗洛伊德和阿德勒相比,他的三元论更完整地把握了人性,并为人性注入了新鲜的活力。
并且,它以精神维度为突破口,强调“求意义的意志”,突出“精神性”的地位,从而最终为挺立人性,培养健全人格奠定了基础。
3、生命的意义(Meaning of Life)
意义问题是人的本质的问题。
生命意义的挑战是人的存在状态的真实表达,它最大程度上标志着人的存在的本质。
不光直力行走,具有理性思维标识着人和动物的根本区别。
生命的意义,人怀疑自身存在的重要性,更能把人和动物区别开来。
只有人的身上才会出现意义问题。
生命的意义包括一个人对生活的态度,对于一个人而言实在是太重要了:“意义问题以它极端的形式完全可以把一个人摧毁。
”[37]一个不再爱他周围的东西的人,他会绝望地提出,他的生命是否还有存在的必要。
当面临这样的生存危机,又坚信生命无意义可言的是无疑是悲哀的。
受那种绝对相信世界没有意义可言的人的的世界观,很难使人在逆境中勇敢地面对自己的命运。
人们常常习惯于追问自己活着有什么意义,然而,不幸的结局往往是不仅没有得到人生的答案,还自寻烦恼。
弗兰克尔认为,人的智慧还不足以完全洞悉世界的整体奥妙。
明智的做法是,先不要理会意义问题、世界的目的以及命运的诡秘。
对于依靠信仰的宗教而言,他们认为一切都是神的安排,就不会产生这样的问题。
对于无神论者,虽然不可避免,但是却可以把它转化为一种适当的形式,即:我们首先要决定询问这样的问题是否是有意义的。
事实上,我们的质问必须限定为意义的一部分。
宇宙的目的显然超越一切实有,这也就决定了我们也只能从超越的角度才能够把握宇宙的
整体意义。
我们的心灵需要意义,但它对我们的心灵来讲,太深不可测了。
他还引证了法国哲学家帕斯卡的一句话:“一根树枝无法把握一棵树的意义”。
尽管人类贵为万物之精华,但是谁又敢肯定他所处的世界之外就没有一个超越世界呢?
弗兰克尔认为生命的意义具有两重性,既包括客观性也包括主观性。
一方面,从客观性的角度来看,意义是发现的而不是被给予的,也不是发明的。
就像一个发笑的人,并不是因为你让他笑,他就笑。
而往往你因为你讲了一个笑话,他发觉可笑才笑的。
意义有自身的现实性,它是我们意识所无法加以改变的。
所以,“我们不是给事物贴上意义的标签,或者赋予事物以意义,而是去探测意义,我们不是发明意义,而是发现意义”[38]。
从另一方面而言,还有某种主观性存在于意义当中。
每个人的生命都具有独特的意义,因为每个人都是与众不同的,他无法为他人所替代,他的生命亦不可重复。
弗兰克尔列举了一个下象棋的例子。
世界上并不存在什么最好的一步棋,它仅仅相对于某一盘棋。
同样的道理,人也没有必要追求某一种抽象的生命的意义。
个体的独特性决定了生命的不可重复性,也决定了每个人的生活目标和存在方式是不同的。
最终,人所追求的意义也是迥然相异的。
所以他提出了一个富有启发性的观点:“人不应该问他的意义是什么,相反,他应该认识到,被询问的应当是他自己。
”[39]因为,“询问生命的意义”只是模糊地触
及生命,却不会具体地涉及每个人具体的存在。
人不是质问者,而是被质问者,他要以个人的责任,通过对生命负责向生命作出回答。
个人责任的独特性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缘于人与人之间的独特性,所以每一个人的任务都是不同的。
另一方面,根据时间的变化性和空间的不可重复性,任务也会发生改变。
任务具有情境的价值,它因时而异,因势而异。
假如错过机会,就无法弥补。
“独特性和单一性是人类存在意义的本质要素。
”[40]弗兰克尔说,存在主义已经向人们表明了人的存在本质是具体的和主观的。
只有凭借这些品质才能够修复现代社会中的道德责任。
所以,存在主义也被称之为“召唤哲学”。
它毫无疑问召唤人们在他们的生活中实现这种独特性和单一的可能性。
在他看来,意义就包含在个人对自己的生命的独特体验之中。
而这种体验并不纯粹内心,脱离外在世界的。
换句话说,生命的意义不可能在封闭的内心世界寻觅,而是敞开心扉,在与外在世界的沟通和融合中实现。
把这称之为“人的存在的自我超越”。
所以说,任何人只有承担自己生活的义务才能够发现生命的潜在意义,也只要在生活中负起责任才能够发现自身存在的本质。
人应当做些什么呢?弗兰克尔想要表达的观念很简单。
当我们不知道我们的未来时,我们充满了担忧,当一切都知道时,我们会感到无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