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方案 医药公司培训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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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公司培训方案
第1医药公司培训计划
为了宣传贯彻执行好《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规范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和药品生产、流通、使用领域的各项活动,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和促进当地药业经济的健康发展,特制定xx年度培训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提高监管执法队伍和药品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为目标,以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促进我市药业健康发展为宗旨,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按需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根据药品监督执法岗位及药品生产、流通、使用领域的职责要求,有组织、有计划地实施。
二、培训的组织
根据《南平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省局关于印发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省市县三级事权划分意见(试行)的通知》(南药监〔xx〕文办139号)、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培训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闽药监〔xx〕文人658号)以及南平市药监局关于转发《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干部在职参加学历教育及更改学历规定》(南药监〔xx〕文人009号)有关精神,对我市药监系统xx年度培训教育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1、市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正科以下(含)干部职工、县局及直属单位干部职工在职参加学历教育由市局负责审批,有参加新一年度学历教
育的干部职工应在xx年2月底前申请报批。
2、凡是组织人事部门下达的调训计划,要求参加党校、行政学院举办各类政治理论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各县(市)局及直属单位要及时上报市局,由市局统一安排。
3、医疗机构制剂室负责配制和药检人员的岗位培训,药品批发、零售连锁企业从事药品养护、保管、销售工作的人员,药品连锁企业门店和零售企业从事质量管理、检查验收的人员以及营业员的岗位培训,由市局负责组织。
4、药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和从业药师,医药专业、医药工程专业的初、中级职务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由市局负责组织,市、县两级局共同承办。
5、医疗机构使用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实施指南培训由各县(市)局负责组织,市、县两级共同承办。
6、各县(市)局安监人员和器械监管人员有关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的培训,由市局负责组织。
7、培训工作实行计划申报制度。在年度培训计划之外,确因工作需要,各有关单位和科室临时安排的培训项目,应提前10个工作日报人教科审核,由人教科报请市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后方可组织开展。
三、培训内容
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及《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实施细则》、《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医疗机构使用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实施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药械相关知识。另外,药品监管系统公务员还必须加强政治理论、思想作风建设、能力建设和行为规范教育,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廉政勤政意识和公共服务意识,学习现代公共管理技能。
四、培训时间安排
1、省、市药监局及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安排的调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药品从业人员培训;
①23月份举办2期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企业从事药品养护、保管、销售工作的人员以及药品连锁企业门店、零售企业从事质量管理和检查验收工作的人员以及营业员的培训;
②23月份举办各县(市)局安监人员和器械监管人员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培训班。
③3月份安排初任公务员培训;
④16月份举办县(市)医疗机构使用医疗器械实施指南培训;
⑤7月份举办药工培训班;
⑥811月份举办从业药师及其他药品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或者业务培训。第2医药公司培训计划
为适应机构改革后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需要,进一步提高监管人员和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增强工作的创造力和执行力,着力打造高素质的食品药品监管队伍和从业人员,根据局务会研究决定,特制定xx年度局干部和从业人员学习培训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提高食品药品监管人员和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增强工作创新能力为目标,引导广大食品药品监管人员和从业人员牢固树立"学"字为先的理念;通过对食品药品监管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理想信念教育、优良作风教育、廉洁从政教育和专业知识教育,提高其整体素质,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行政执法队伍和遵纪守法的从业人员。
二、总体目标
结合"干部作风整顿"活动及"创先争优"活动和保持党的纯洁性学习教育活动,通过开展学习培训,使食品药品监管人员和从业人员政治素质及个人修养有进一步提高,增强应对新形势、新机遇、新挑战的能力;坚持经常化、制度化的学习机制,积极推进知识创新、工作创新和监管创新,适应食品药品监管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
三、学习培训内容
(一)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学习胡锦涛同志在庆祝包括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和在十七届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学习新的操作规范,学习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二)进一步加强业务知识学习。重点加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监
管法律法规学习,并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学习《食品安全法》,深入研究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特殊药品监管法律法规的学习;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监督和药品案件稽查基础知识讲座和从业人员相关业务知识和技能的学习。
四、学习培训方法(具体安排见附表)
(一)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局领导干部要结合中心组的学习,坚持每周二下午集中学习。同时要坚持自学并认真做好读书笔记。(二)举办专题辅导。结合开展保持党的纯洁性学习教育活动,联系食品药品监管中心工作,从业人员操作规范,适时邀请省、市专家或专业人士作辅导讲座。第3医药公司培训计划
(一)培训目的:通过培训,使中医药人员掌握中医中药相关知识,能够熟练运用中医药理论与方法,开展中医药预防、养生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健康教育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
(二)培训方式:
1.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长期与短期相结合的中医药人员培养机制,如外出参观学习、上级医院进修、中医类别医师岗位培训和规范化培训、三基继续教育、专家专题讲座、疑难会诊讨论、参加学术会议等;2.搭建发挥社区中医药人员作用平台,如建立中医团队,参与全科团队工作,在社区、家庭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和中医药"六位一体"特色服务;
(三)人员培训既要保证人员素质不断提高、医学知识不断更新,也要保证正常的医疗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