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采工程检查验收制度》

《抽采工程检查验收制度》
《抽采工程检查验收制度》

《抽采工程检查验收制度》

一、钻孔检查验收制度

1、揭煤抽采钻孔、取芯钻孔、穿层钻孔、测压钻孔、底板抽采钻孔和高位拦截钻孔、本煤层抽采钻孔、超前钻孔、卸压孔必须有专门的设计并按照《xx煤矿钻孔设计、施工、验收、考核暂行规定》审批程序审批。

2、施工单位必须按要求创造出施钻条件并将水窝同时施工出来,由技术科、安检科和抽采工区对施工单位创造出的施钻条件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必须及时进行整改,并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3、抽采工区施钻前,由地测科安排相关人员对施钻地点进行放线,未按设计放线的,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4、施钻人员施工钻孔前,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地点对应的设计调整好钻机方位、倾角及工作面孔间距,严格按照设计要求的施钻顺序施工钻孔,未按要求施工钻孔的,对施钻人员进行处罚。

5、钻孔按设计施工结束后,必须对钻孔进行扩孔、封孔、连抽,扩孔、封孔严格按照《xx煤矿瓦斯抽采钻孔封孔操作程序及管理办法》规定执行,未按要求扩孔、封孔的,对施钻人员进行处罚。

6、钻孔施工到设计位置后,在安检员、瓦检员现场监督下方可开始取钻验收;在钻孔深度、倾角、方位、扩孔深度、封孔质量满足要求情况下,安检员、瓦检员方可在钻孔验收单上签字;钻孔验收单上必须注明见煤岩及施钻过程中有无喷孔、顶钻及其他突出预兆情况;

整个钻孔验收过程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对钻孔施工人员、安检员、瓦检员进行处罚。

7、钻孔施工结束后,必须及时连抽,揭煤钻孔、迎头抽采钻孔、夹抽钻孔、工作面低负压、高位拦截钻孔、工作面距上下出口和各抽采支管每天检测一次,其余地点每周检测一次。抽采工区负责出具日、周报表、每周四出具系统分析报告→送通风副总审批后→送通防科、通风副总、总工程师。未及时连抽或没有按时出具日、周报表,每周四没有出具审批过的系统分析报告时,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8、瓦斯抽采钻孔必须严格按设计施工,验收后,抽采工区必须出具抽采工程竣工图,竣工资料(参数表等)应当由相关责任人签字。(竣工资料(图)除应有与设计对应的内容外,还应包括各工程开工时间、竣工时间以及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异常现象(如喷孔、顶钻、卡钻等)等内容。)

9、在巷道恢复掘进后,掘进距离达到允许掘进距离的80%-90%之间,该循环钻孔进尺按100%考核;达到允许掘进距离90%-100%之间,该循环钻孔进尺按120%考核。中途效检考察指标超限或炮后瓦斯超过3%时,停头重新施钻,按实际掘进进尺比例套算施工钻孔进尺(即:实际施工进尺/本循环允许掘进距离×循环施工钻孔进尺=实际考核钻孔进尺),如钻孔进尺低于30%,按30%执行。

10、施钻地点瓦斯抽放参数检测牌板,牌板上填写的各种参数必须与实际参数相符,严禁弄虚作假,没有瓦斯抽放参数检测牌板或牌板填写不及时,对抽采工区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10、施工钻孔要

进行编号管理,施工钻孔时要悬挂对应的孔号牌,钻孔施工结束后孔号牌由施钻人员固定在该孔上,没有进行挂牌管理,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11、钻场或停头抽放的迎头,施工钻孔过程中必须保持钻场或迎头原来的设计尺寸,施钻过程中产生的煤渣必须及时清理,否则对施钻人员进行处罚。

12、钻孔施工结束后,由地测科负责填写成果图,分析施钻成果,抽采工区负责出具评价报告。图纸要求:平面图(1:500)标明煤岩情况,剖面图(1:500)每一组钻孔都要上剖面。

二、抽采系统检查验收制度

1、矿井进行深部沿深时,必须有相应的抽采管路安装设计,并由相关人员审批后严格按设计安装;安装结束后由施工单位负责绘制管路安装竣工图。

2、需要进行瓦斯预抽的掘进巷道,随着巷道的掘进,必须及时延伸瓦斯抽放管路,瓦斯抽放管路安装离巷道底板不得低于0.5m。

3、抽采系统必须配备瓦斯抽采监控系统,实时监控管网瓦斯浓度、压力或压差、流量、温度参数及设备的开停状态等。

4、抽采工区每月进行一次对抽采系统进行全面检查,查出的问题必须限期整改并作好记录,如未检查或无记录,以及该查出的问题没有查出,一次对责任者罚款50元,查出的问题未按期整改一处对责任者罚款50元。

5、抽采工区必须按时对矿井干支管、钻场、单孔等抽采参数进行检测并按时上报周、月报,未按规定检查一处对责任者罚款10元,漏检一次对分管领导罚款10元。

6、预抽瓦斯钻孔的孔口负压不得小于13kpa、卸压瓦斯抽采钻孔的孔口负压不得小于5kpa,否则对抽采工区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7、加强抽采系统管理,因维护不及时造成瓦斯管路漏气的,对责任人处罚200元/处。

8、在钻场和抽采管路的低洼点设置放水器,否则对责任者处罚200元/项;放水地点实行挂牌管理,填写放水时间、放水人员。各掘进迎头放水、工作面支管距工作面最近的一个钻场由瓦检员放水,其他地点由抽采工区安排专职放水工放水。因放水不及时造成瓦斯管路积水的,对责任人处罚200元/处;未认真填写或不按时填写放水牌板数据的,对责任人处罚50元/班。

三、抽采设备检查验收制度

1、泵站的装机能力和管网能力应当满足瓦斯抽采达标的要求。备用泵能力不得小于运行泵中最大一台单泵的能力;运行泵的装机能力不得小于瓦斯抽采达标时应抽采瓦斯量对应工况流量的2倍。

2、矿井瓦斯抽采泵司机严格按集团公司规定进行参数检测、记录、汇报,否则处罚200元/次;参数检测记录弄虚作假的,处罚500元/次。

3、未经矿总工程师批准随意开、停抽采泵的,对责任者一律解除劳动合同。

4、抽采管路上的三防箱必须定期检查,按期加水,发现三防箱内无水时,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5、抽采泵司机必须对抽采泵的运行情况时时观察,发现抽采泵有异常响声、异常晃动必须、瓦斯泵温度异常高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向机电工区汇报,机电工区立即安排人员查看情况后采取措施处理。出现问题没发现或汇报不及时,对抽采泵司机进行相应处罚。

6、抽采泵站设备运行状态必须保证良好,严格按规定时间进行检查和维修,凡是出现故障的设备必须立即安排检修,直至修好。备用设备和机械设备必须全部处于完好状态,确保随时投入使用。

7、抽采泵司机不定期观察真空泵供水情况,要求真空泵供水处于最佳状态。

第二篇:抽采工程验收制度常村煤矿抽采工程验收制度

一、预抽钻孔验收

1、钻孔验收组组成组长:魏士平

副组长:杜红玉陈五一王坤

监督组。李宝华张慧峰孟志刚杨亮煜史泽波米德芳等组长对外委钻孔施工、验收、工程质量全权负责。

2、、验收制度

1)、抽采科成立监督组,督察组成员每人每月现场验收钻孔不得少于3次,验收组人员由抽采队派出。

2)、验收组每班必须安排一名人在作业现场跟班。验收组人员跟班由组长负责排勤,钻孔验收时,跟班人员必须现场对工程公司及抽

采队施工钻孔进行。未或下井不及时,影响施工单位正常施工,按影响时间折合成钻孔进尺向施工单位进行赔偿。

3)、下井前、必须到队按时参加班前会报道。值班队干考上勤后方可下井、验收完成后要向队里汇报,并填写好记录,把验收单交到队部,由队里登记出勤,月出勤不得少于25个。不得。做到孔孔验收。发现空班或漏检一次处罚500元。累计二次取消验收员资格。

4)、施工单位现场要准备好验收工具及材料。皮尺、罗盘等,并配合验收人员验收。

5)、钻孔施工单位现场要严格按照抽采科制定的钻孔施工方案编写施工作业安全技术措施,并经审批后,方可组织施工。施工现场必须有钻孔施工作业安全技术措施,供验收人员对比。

6)、钻孔时要严格按照标定的孔位及施工措施中规定参数进行施工,不经通风科同意不得擅自改动。验收组对钻孔验收项目包括施工位置、钻孔间距、开孔高度、钻孔深度、施工角度等参数。施工位置误差不得超过米;钻孔间距、开孔高度误差不得超过0.5米;钻孔深度误差不得超过3米;施工角度误差不得超过2度。

7)、验收人员对钻孔冲洗进行验收,拔钻前首先用清水冲洗钻孔,排净孔内煤、岩粉,待返水变清后方可拔钻,且拔钻过程中要随时冲孔,保证孔内清洁,以便于封孔。

8)、验收人员、跟班队干和班组长要准备测量孔外余尺,清点钻杆数目,以核实孔深,并记录在册。

9)、验收人员对作业现场的文明生产、机电完好、安全防护等遵

照标准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安排整改。拒不整改的,验收人员可汇报通风调度,由通风调度下达“五定表”限期整改,同时,施工单位按规定向矿赔偿。

文明生产指现场无积水,无淤泥,无杂物(铅丝、塑料袋、刹杆等)‘电缆、水管、油管吊挂平直,钻杆、工具箱等摆放整齐等;机电完好指开关启动应灵活可靠,机电设备完好无失爆等;安全防护指钻机安装牢固可靠,安全防护罩及防尘盖必须齐全,各转动部分运转应正常等。

10)、钻孔验收合格后,由验收组向通风调度汇报。

11)、验收完后,由验收人员、跟班干、班长签写钻孔验收记录,上井后交回抽采队。

12)、验收人员上井后如实到通风调度填写钻孔验收台帐,督察组人员上井后如实填写抽采科内部钻孔验收台账。

13)、验收不合格钻孔必须重新进行施工,完成后申请二次验收。14)、抽采科凡查处一次验收人员伙同施工人员弄虚作假(虚报谎报钻孔进尺、不到现场验收等),取消验收人员资格,并按重大事故进行追查处理。

15)、凡出现夹钻、断钻、掉钻、严重违反设计等均属于钻孔工程事故。上述事故后,必须立即汇报至调度室、抽采科。发现一次不汇报者处罚500元。出现上述事故经采取措施不能挽回时,依照相关规定向矿赔偿。

二、边掘边抽钻场及钻孔验收

1、钻场验收由生产科或工程科、调度室、地测科、抽采科共同验收,钻场必须保证支护质量达标,钻场尺寸合格。并有生产科或工程科、调度室、地测科、抽采科、抽采队和施工队组签字存档。

2、钻孔验收由掘进队验收员验收,瓦检员和安全员现场监督钻孔施工深度(清点钻杆数量并在验收表上签字)。验收记录一式二份,掘进队组一份,瓦斯检查员一份。每次验收完毕,瓦检员电话汇报到通风调度,通风调度做好记录,并在瓦斯抽采日报表上体现出来。验收记录掘进队自己保存,瓦斯检查员上井后交给通风调度员保存。

3、对钻孔的施工参数,抽采科派人进行抽查检查,对弄虚作假的给予相应的处罚。

4、掘进队组设立专用台帐,记录完整掘进瓦斯抽采钻孔的相关施工参数。(钻孔位置、施工角度、深度、煤岩情况、文明生产等)

5、抽采队做好掘进抽采钻孔的并网时间和抽采参数测量台帐。

三、抽采钻孔封孔并网验收制度

1、一般规定

1)打钻队组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及各项施工记录台帐,并且施工记录台帐及验收台帐能准确反应各钻机的钻孔施工情况。

2)打钻队组的钻机要进行编号管理,且建立各自的施工记录台帐备查。

3)打钻队施工的所有抽采钻孔全部由抽采队安排专人进行验收。4)验收员下井前,须携带卷尺、光瓦、打气筒、罗盘、坡度规等测量工具。

5)钻孔方位角误差不得大于±1°,开孔高度误差不得大于±0.1米,钻孔直径和终孔深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没有打够设计深度应在原始记录中注明原因。6)报废钻孔必须在原钻孔附近补打,且抽采钻孔深度不得低于设计深度的70%,否则钻孔进尺全部否决。

7)高瓦斯区域单孔浓度低于50%且整改后仍不达要求的属报废孔,不计进尺。

8)如抽采管路未安设到位,瓦斯抽采钻孔施工完成封孔后,只单一对钻孔孔深进行验收,待钻孔并网后以该钻孔第一次测量单孔瓦斯浓度数据为界定,判别是否通过全面验收。

9)如施工钻孔所处煤墙整体漏气,则以该钻孔孔口负压为标准,高于该巷道其他钻孔平均孔口负压,则通过验收。

10)在检查周期内若存在弄虚作假、谎报工作量现象,无论情节轻重,按照谎报工程量的10倍工程量和罚款进行考核,情节严重的给予直接责任人开除处分。

11)抽采科将严格按照验收程序进行验收,不允许迟报、早报,否则不予进行验收。

2、二次验收制度

抽采科对打钻队组钻孔首次验收不合格,队组必须采取透孔、增加封孔长度等技术措施,重新申请验收,只有浓度达到50%方可通过验收。

抽采科只负责报批钻孔首次封孔的各项材料,打钻队组如需二次封孔,则自备材料。

四、管路验收制度

1.抽放瓦斯主管、支管采用形夹结合10mm双股铅丝吊挂,吊挂要平直,在钢管等连接自重自重较大的地方增设支架。

2.管路上要悬挂警示牌,防止发生危险,伤及人员,损坏管路。

3.管路严禁与电缆等带电物体接触,与电缆、单轨吊等发生交叉的地方,必须使用废皮带加以保护。

4.抽放管路接口必须严密(法兰盘中间加生胶垫),不得出现漏气现象,否则使用玻璃胶或加固法兰进行处理。

5.凡新安装的抽放瓦斯管路必须进行气密性实验(试验时管路内部瓦斯浓度不得超过3%,正压不得低于0.2mpa,漏气率不得超过每千米3m3/min),只有抽放管路气密性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泵站验收制度

1.瓦斯抽放泵站必须有《“一通三防”管理细则》规定的各种记录台帐(抽放泵运行记录、司机交接班记录、设备检修记录、要害部门登记记录)和牌板(瓦斯抽放泵操作规程、泵站司机岗位责任制、泵站消防管理制度、机电设备维护制度、泵站设备布置图、泵站供电系统图、抽放系统图)。

2.抽放泵安装在泵站水泥基础上,进、出口分别安装控制闸阀,抽放管路进气口安装wys型抽放管道气体监测仪和fkl系列孔板流量计,管路出气口安装防回火装置和手动正压放水器。

3.泵站安设瓦斯传感器,对电气设备电源进行瓦斯电闭锁,瓦斯电闭锁和断水保护装置灵敏可靠,且有记录可查。

4.泵站司机做好设备清洁、环境卫生(洗鞋水箱保持清水,设备无灰尘)、材料看护(电缆、接地线等)工作。

5.在n总回瓦斯抽放管出口上风侧5米、下风侧30米处设置栅栏、悬挂警示牌,两栅栏间禁止任何作业,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6.在瓦斯抽放泵负压端总管设置管道高浓瓦斯传感器、管道流量、管道温度、管道负压传感器,要求显示值准确,灵敏度高。

抽采科xx年1月18日

第三篇:煤矿瓦斯抽采工程检查验收制度瓦斯抽采钻孔现场检查及验收管理办法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xx)163号文件精神要求,为更好地搞好瓦斯抽采工作,保证矿井瓦斯抽采达标,特编制《新桥煤矿瓦斯抽采工程检查验收制度》如下:

一、抽采钻孔现场监督检查验收制度

1.揭煤预抽钻孔、采(掘)前条带穿层预抽钻孔、采(掘)前条带顺层预抽钻孔、采(掘)卸压瓦斯抽放钻孔和参数测定钻孔必须有专门的设计,并按照规程措施的审批程序审批。

2.掘进施工单位必须按设计要求提前施工出钻场,由通瓦科、生技科、安全科和瓦斯队对施工出的钻场现场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必须及时进行整改,并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3.瓦斯队打钻前,由本队技术人员对打钻地点进行放线,未按设计放线的,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4.打钻人员施工钻孔前,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地点对应的设计调整

好钻机方位、倾角及钻孔走向间距,严格按照设计要求的打钻顺序施工钻孔,未按要求施工钻孔的,对打钻人员进行处罚。

5.钻孔按设计施工结束后,必须及时对钻孔进行封堵、接抽,未按要求封孔的,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6.钻孔施工到设计位置后,在验孔人员现场监督下方可开始取钻验收;在钻孔深度、倾角、方位和施工位置均满足要求的情况下,验孔人员方可在钻孔验收单上签字;钻孔验收单上必须注明煤岩及施钻过程中有无喷孔、顶钻及其他瓦斯异常情况;整个钻孔验收过程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对钻孔施工人员和验孔人员进行追查,并严肃处理。

瓦斯抽采钻孔必须严格按设计施工,验收后,瓦斯队必须出具抽采工程竣工图,竣工资料(参数表等)应当由相关责任人签字。(竣工资料(图)除应有与设计对应的内容外,还应包括各工程开工时间、竣工时间以及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异常现象(如喷孔、顶钻、卡钻等)等内容。

8.打钻地点瓦斯抽放参数检测牌板,牌板上填写的各种参数必须与实际参数相符,严禁弄虚作假,没有瓦斯抽放参数检测牌板或牌板填写不及时,对瓦斯队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9.施工钻孔要进行编号管理,施工钻孔时要悬挂对应的孔号牌,钻孔施工结束后孔号牌由打钻人员固定在对应钻孔位置,没有进行挂牌管理的,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10.参数测定钻孔施工结束后,由地测科负责填写成果图,分析

施钻成果,出具评价报告,且每组钻孔都要上剖面图。

二、抽采系统检查验收管理

1.巷道设计时,必须有相应的抽采管路安装设计,并由相关人员审批后严格按设计安装;安装结束后由施工单位负责绘制管路安装竣工图。

2.瓦斯抽放管路安装离巷底不得低于0.3m。

3.抽采系统(地面瓦斯抽放泵站)必须配备瓦斯抽采监控系统,实时监控管网瓦斯浓度、压力或压差、流量、温度参数及设备的开停状态等。

4.瓦斯队每月对抽采系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查出的隐患必须限期整改并作好记录,如未检查、无记录或未限期整改隐患,一次对责任者罚款50元。

5.瓦斯队必须定期对抽放干支管、钻场、单孔等抽采参数进行检测并按时上报,未按规定检测,一处对责任者罚款50元,漏检一次对分管领导罚款50元。

预抽钻孔的孔口负压不得低于13kpa、卸压瓦斯抽采钻孔的孔口负压不得低于5kpa,否则对瓦斯队相关人员进行追查处理。

7.加强抽采系统管理,因维护不及时造成瓦斯管路漏气的,管路维护责任人处罚100元/处,责任单位200元/处。

8.在钻场和抽采管路的低洼点设置自动或人工放水器,没有放水器的对负责人处罚100元/处;放水地点实行挂牌管理,人工防水器填写放水时间、放水人员及放水情况等,自动放水器填写检查时间、

检查人员及检查情况等。因放水不及时造成瓦斯管路积水的,对责任人处罚100元/处;未认真填写或不按时填写放水牌板数据的,对责任人处罚50元/处。

三、抽采设备检查验收

1.瓦斯抽放泵的装机能力和管网能力应当满足瓦斯抽采达标的要求,备用泵能力不得小于运行泵中最大一台单泵的能力;运行泵的装机能力不得小于瓦斯抽采达标时应抽采瓦斯量对应工况流量的2倍。

2.矿井瓦斯抽放泵司机严格按集团公司规定进行参数检测、记录和汇报,否则处罚200元/次;参数检测记录弄虚作假的,处罚500元/次。

3.未经矿总工程师批准随意开、停抽放泵的,对责任者一次考核500元。

4.抽采管路上的三防箱必须定期检查,按期加水,发现三防箱内无水时,对相关人员进行追查,并严肃处理。

5.抽放泵司机必须对抽放泵的运行情况时时观察,发现抽放泵有异常响声、异常晃动必须、瓦斯泵温度异常高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向机电队汇报,机电队立即安排人员检查并采取措施处理,出现问题没发现或汇报不及时,对抽放泵司机进行相应处罚。

6.抽放泵站设备运行状态必须保证良好,严格按规定时间进行检查和维修,凡是出现故障的设备必须立即安排检修,直至修好。备用设备和机械设备必须全部处于完好状态,确保随时投入使用。

7.抽放泵司机不定期观察真空泵供水情况,要求真空泵供水处于最佳状态。

第四篇:煤矿瓦斯抽采工程检查验收制度贵州万胜恒通矿业有限公司普安县三板桥煤矿

瓦斯编制单位:煤矿通防科编制日期:xx年6月10日

煤矿瓦斯根据国家安监总局(xx)163号文件精神要求,为更好地搞好瓦斯抽采工作,保证矿井瓦斯抽采达标,特编制《煤矿瓦斯抽采工程检查验收制度》如下:

一、抽采钻孔现场监督检查验收制度

1.揭煤预抽钻孔、采(掘)前条带穿层预抽钻孔、采(掘)前条带顺层预抽钻孔、采(掘)卸压瓦斯抽放钻孔和参数测定钻孔必须有专门的设计,并按照规程措施的审批程序审批。

2.掘进施工单位必须按设计要求提前施工出钻场,由通瓦科、生技科、安全科和瓦斯队对施工出的钻场现场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必须及时进行整改,并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3.瓦斯队打钻前,由本队技术人员对打钻地点进行放线,未按设计放线的,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4.打钻人员施工钻孔前,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地点对应的设计调整好钻机方位、倾角及钻孔走向间距,严格按照设计要求的打钻顺序施工钻孔,未按要求施工钻孔的,对打钻人员进行处罚。

5.钻孔按设计施工结束后,必须及时对钻孔进行封堵、接抽,未按要求封孔的,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6.钻孔施工到设计位置后,在验孔人员现场监督下方可开始取钻验收;在钻孔深度、倾角、方位和施工位置均满足要求的情况下,验孔人员方可在钻孔验收单上签字;钻孔验收单上必须注明煤岩及施钻过程中有无喷孔、顶钻及其他瓦斯异常情况;整个钻孔验收过程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对钻孔施工人员和验孔人员进行追查,并严肃处理。

瓦斯抽采钻孔必须严格按设计施工,验收后,瓦斯队必须出具抽采工程竣工图,竣工资料(参数表等)应当由相关责任人签字。(竣工资料(图)除应有与设计对应的内容外,还应包括各工程开工时间、竣工时间以及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异常现象(如喷孔、顶钻、卡钻等)等内容。

8.打钻地点瓦斯抽放参数检测牌板,牌板上填写的各种参数必须与实际参数相符,严禁弄虚作假,没有瓦斯抽放参数检测牌板或牌板填写不及时,对瓦斯队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9.施工钻孔要进行编号管理,施工钻孔时要悬挂对应的孔号牌,钻孔施工结束后孔号牌由打钻人员固定在对应钻孔位置,没有进行挂牌管理的,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10.参数测定钻孔施工结束后,由地测科负责填写成果图,分析施钻成果,出具评价报告,且每组钻孔都要上剖面图。

二、抽采系统检查验收管理

1.巷道设计时,必须有相应的抽采管路安装设计,并由相关人员审批后严格按设计安装;安装结束后由施工单位负责绘制管路安装竣

工图。

2.瓦斯抽放管路安装离巷底不得低于0.3m。

3.抽采系统(地面瓦斯抽放泵站)必须配备瓦斯抽采监控系统,实时监控管网瓦斯浓度、压力或压差、流量、温度参数及设备的开停状态等。

4.瓦斯队每月对抽采系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查出的隐患必须限期整改并作好记录,如未检查、无记录或未限期整改隐患,一次对责任者罚款50元。

5.瓦斯队必须定期对抽放干支管、钻场、单孔等抽采参数进行检测并按时上报,未按规定检测,一处对责任者罚款50元,漏检一次对分管领导罚款50元。

预抽钻孔的孔口负压不得低于13kpa、卸压瓦斯抽采钻孔的孔口负压不得低于5kpa,否则对瓦斯队相关人员进行追查处理。

7.加强抽采系统管理,因维护不及时造成瓦斯管路漏气的,管路维护责任人处罚100元/处,责任单位200元/处。

8.在钻场和抽采管路的低洼点设置自动或人工放水器,没有放水器的对负责人处罚100元/处;放水地点实行挂牌管理,人工防水器填写放水时间、放水人员及放水情况等,自动放水器填写检查时间、检查人员及检查情况等。因放水不及时造成瓦斯管路积水的,对责任人处罚100元/处;未认真填写或不按时填写放水牌板数据的,对责任人处罚50元/处。

三、抽采设备检查验收

1.瓦斯抽放泵的装机能力和管网能力应当满足瓦斯抽采达标的要求,备用泵能力不得小于运行泵中最大一台单泵的能力;运行泵的装机能力不得小于瓦斯抽采达标时应抽采瓦斯量对应工况流量的2倍。

2.矿井瓦斯抽放泵司机严格按集团公司规定进行参数检测、记录和汇报,否则处罚200元/次;参数检测记录弄虚作假的,处罚500元/次。

3.未经矿总工程师批准随意开、停抽放泵的,对责任者一次考核500元。

4.抽采管路上的三防箱必须定期检查,按期加水,发现三防箱内无水时,对相关人员进行追查,并严肃处理。

5.抽放泵司机必须对抽放泵的运行情况时时观察,发现抽放泵有异常响声、异常晃动必须、瓦斯泵温度异常高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向机电队汇报,机电队立即安排人员检查并采取措施处理,出现问题没发现或汇报不及时,对抽放泵司机进行相应处罚。

6.抽放泵站设备运行状态必须保证良好,严格按规定时间进行检查和维修,凡是出现故障的设备必须立即安排检修,直至修好。备用设备和机械设备必须全部处于完好状态,确保随时投入使用。

7.抽放泵司机不定期观察真空泵供水情况,要求真空泵供水处于最佳状态。

第五篇:xx煤矿瓦斯抽采工程检查验收制度xx市xx煤矿

瓦斯xx年3月15日

1瓦斯为保证矿井安全生产,进一步推进瓦斯先抽后采、综合治理,确保煤矿瓦斯抽采达标,真正做到不采突出面、不掘突出头,根据矿井实际情况,特制定xx煤矿瓦斯抽采工程检查验收制度。

抽采工程必须严格依照标准化施工。开工前、竣工后,由通防科(或机电科)牵头,组织生产、安检、调度、机电、通风等有关部门到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和验收。

在抽采工程施工期间,机电科、通防科、安全科等管理部门人员要定期、不定期的进行安全检查,督促现场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安全技术措施、操作规程等施工,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安排整改,并按照矿先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一、瓦斯抽采专用巷(钻场)检查验收制度

1、采区巷道设计要坚持“四区域、三超前”,“四区域”即开拓区域、准备区域、抽采区域、回采区域,“三超前”即开拓区域超前准备区域,准备区域超前抽采区域、抽采区域超前回采区域。坚持“区域措施先行、局部措施补充”的原则,实现抽掘采平衡。

2、瓦斯抽采工程必须与采掘工程同步设计,优先施工,确保瓦斯超前抽采。抽采专用巷超过煤巷掘进头不小于500米。

3、专用抽放巷必须按设计断面施工,保证支护可靠,通风良好。巷道内最低风速不低于0.5m/s。

4、抽放专用巷道(钻场)内无浮渣,无积水,无积尘,无杂物,水沟畅通。

5、钻场必须按设计间距布置,规格断面符合设计要求且钻场内

支护良好,无瓦斯积聚,按照措施要求留设压风、供水三通。

6、抽放巷内必须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布置管、轨、线,并吊挂衡器。

二、钻孔施工、抽放检查验收制度

1、钻孔必须按批准的设计施工,参数误差在允许范围内(开孔孔位允许误差±50mm,方位角、倾角允许误差±2o),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相关参数必须报总工程师经同意方可进行适当调整。

2、钻孔施工过程中,打钻队队长、班长必须现场检查所施工钻孔定位及施工参数,发现未按设计施工或施工参数误差超过允许范围的,一律做废,重新开孔或补打,通防科进行不定期抽检,凡发现未按要求施工的,处罚施工班长100元/孔,队长50元/孔。

3、打钻队每天必须上报钻孔施工报表,标清施钻地点、钻孔参数、施工人、验收人、煤岩状况等。通防科必须根据上报的钻孔报表及时填绘竣工图,做到工程资料与工程进度同步。

4、填绘钻孔竣工图时,必须按实际施工钻孔参数及控制范围上图,要与设计图对比,与设计要求相差较大的,要说明原因。尤其是钻孔控制范围、钻孔终孔间距等主要指标不能满足抽采效果的,必须及时补孔。

5、通防科每天召集打钻队队长、施工班组长等,对本日施工钻孔与设计进行对比分析,对未按要求施工的或未打到预期位置的,必须立即安排补孔,并对相应人员做出处罚及改进措施,防止出现盲区或空白带。

相关主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