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问题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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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问题分析
本文阐述了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的内涵、意义,分析了目前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探索加强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建设的途径:增强法治教育宣传;明确高校与学生间的法律关系;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建立合法的管理程序;完善学生权利救济制度。
标签: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价值;问题;对策
一、前言
近几年来,在依法治国的环境下,法治理念逐渐深入高校领域,法治思想已在高校学生中产生重要影响,大学生的法制观念已逐渐形成,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他们会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权利,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由于大学生法律意识增强而出现的高校管理纠纷呈上升趋势,两者的矛盾通过诉讼途径来解决越来越多,反映了高校管理和现行教育法制的缺陷,向高校传统的管理模式提出新的挑战,同时也对高校学生管理提出新的要求,必须改革旧的具有显著人治特征的高校学生管理模式,尽快创建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制度。
2005年,教育部颁布了《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确立了依法治校及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的新规定,标志着高校对学生管理己纳入法治轨道,这对于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突显学校和学生的双重主体地位,具有重大的进步意义。
如何清晰认识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构建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路径和对策,使高校学生管理工作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轨道,是目前高校学生管理工作者必须深思的问题。
二、认识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
1、内涵
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指的是依据法律法规,合理配置学生管理权并对其运行予以有效的规范,建立健全高校学生管理制度,用以调整相关主体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以法治的理念来处理学生管理工作中的各项事务,使具有公权性质的管理权及受法律保护的学生私权实现良性的互动,进而实现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民主化、规范化与科学化。
2、意义
(1)依法治国治校的客观要求。
建设法治国家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必然要求,而高校作为为社会培养优秀人才的重要阵地,学生管理工作是高校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通过加强学生的法制教育,规范其学习和生活行为,使其养成守法的好习惯,有利于推进全社会法制化进程。
(2)创新高校学生管理模式的内在要求。
将大学生管理纳入法治化轨道,运用法律法规调整大学生的行为,将有利于减少高校管理工作者的重复劳动,有
效提高学生管理的效率与质量,并可以确保高校学生管理行为的合法性,避免管理者的主观意志对学生管理工作的影响。
(3)高校能够持续发展的基础。
从市场经济角度来看,学生的质量将成为今后大学发展甚至生存的关键,不具竞争优势的高校将被市场整合,如何培养出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大学生,并使学校获得源源不断的动力源泉,学生的法治化管理是一个很好的选择。
三、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存在的问题
1、法律意识淡薄
多数大学生缺乏权利观念,不相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并以消极的态度对待法律,在大学生群体中普遍存在着重道德轻法律和认同法制观念但缺少法律信仰等现象,还缺乏必要的法律常识、健康的法律心理和强烈的法律意识。
2、高校与学生间的法律关系界定不明确
此种不明确的法律关系容易造成高校依据自定的规则限制或剥夺大学生的权利,改变学生的法律地位,学生的合法权益经常被忽视,从而引发纠纷和矛盾,不利于高校的可持续发展和学生的健康成长。
3、管理者对管理模式的定位不准
中国人的思维是“合情合理”,而非“合理合情”,一般人也缺乏“吾爱吾师,吾更爱真理”的思维,在此种思维支配下从事学生管理工作,管理者或多或少会以学校和管理者的意志为转移,将学生管理工作错误的定性为单纯的“管理学生”,此为典型的“义务本位”而非“权利本位”观念,依然停留在传统的管理模式中,这会对学生管理法治化产生较大的阻力。
4、管理规则不够完善
(1)制度不完整、不健全,造成在学生管理过程中有许多空白点,甚至无章可循,给管理工作带来不便;(2)临时性和应急性的“通知”与规章制度并存,制度的严肃性和持久性难以保证;(3)规章制度中掺杂过多的人为因素,使其缺乏应有的权威性;(4)各高校对法律、法规理解上存在差异,使其对规则的掌握尺度不同,甚至会出现与法律法规相冲突的规章制度。
5、重实体轻程序
受“重实体轻程序”这一传统法律观念的影响,我国众多高校在行使学生管理职权时缺乏程序性的规范,因管理人员缺乏必要的程序意识,使得管理过于主观随意,如在勒令退学和开除学籍等较重处罚时,高校常常忽略学生的知情权、辩护权和申诉权等,由此导致两者的关系很不和谐。
四、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的对策分析
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作为全社会的系统工程,需要高校与学生的参与外,更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注。
1、增强法治教育宣传
高校可以与司法机关合作成立依法治校的相关组织,或聘请有经验的法官担任学校学生管理工作的顾问,同时可以邀请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到学校开展法制讲座等活动。
通过学习相关法律知识,使得高校学生管理工作者清楚地了解自身所承担的职责,将公平思想和平等观念落实在管理实践中;使得大学生清楚地了解作为公民和学生所享有的权利及应该承担的义务,养成良好的守法习惯。
2、明确高校与学生间的法律关系
正确认识高校和学生间的法律关系是实现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的前提条件,就目前的高校教育体制来讲,高校与学生间不仅存在着“隶属性”的行政法律关系,还存在着服务合同性质的民事法律关系。
3、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
以“人为本”作为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内容,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应体现“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为了一切学生”,所以,高校管理者应摈弃传统的人治观念,在制定规章制度及惩戒措施时,应突出“以人为本”要求,体现法治精神对人的尊重和关怀。
4、建立合法的管理程序
正当程序作为法治的基本原则,也是法治的基本要求。
(1)学校在制定或修改管理规章制度时,应充分听取师生的建议,并将管理制度予以公布;(2)学校在做出对学生的处理决定时,应听取当事人意见,使其行使自我辩护的权利。
5、完善学生权利救济制度
(1)完善学生申诉制度: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精神,高校应制定相应的规则,将教师与学生的纠纷和其他民事纠纷纳入校内申诉范围。
(2)健全学生处分听证制度:将听证作为处罚的前置程序,注重对事实作陈述与说明,听证程序参加人进行必要的质问、辩论,更好的寻求事件真相,从而保障处罚的公正性。
五、结束语
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作为一个系统工程,不仅是建设法治社会的需要,也是
高校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在进行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建设时,不能忽视诸如道德、习惯等能够影响学生行为的力量,只有将它们有机结合起来,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才能富有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