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本质属性原始记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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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台世界2012·10月中旬
才,价值链的形成和完善就是空谈。与欧美国家相比我国高校在人才培养制度上还有很大的差距,需要在不断学习和借鉴的基础上有自身制度的创新。学科集群和产业集群的协同创新更加明确了人才与企业对接的重要作用,当今社会的发展环境下,企业与高校人才培养的完美对接是从根本上对准目标进行培养,不仅对专业型人才的培养有好处,也对高校高技术人才的就业提供了保证。与企业对接的人才培养模式,既节省了企业培养人才资源,又提高了高校人才培养的产出能力。把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通过人才的互动交流,促进高校科技创新所需的各种要素的有效组合,才能最大限度地推动三者资源共享。
4.经费投资。一定的经济基础是价值链良好发展的物质保证。由于科研经费投入的不足,原始创新缺乏必要的土壤,导致高校的部分科技活动是在模仿和反复摸索中进行。在高校科技创新价值链中,良好的科研经费是研发活动顺利开展的根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不可小视,强有力的宏观调控是经济快速发展的指明灯。在面向高校科技创新价值链的协同资源共享研究中,需要政府把握好方向,提供资金上的支持与推动。但是,政府拨给的教育经费是有限的,仅靠国家资源发展教育是不可能的。目前国际上提出BOT投资经营方式,即通过建设—经营—转让模式吸引社会资金投资于教育事业,改变高校由国家财政单方面投资的局面,为高校科技创新研究建设开辟新的资金渠道。同时,产业联盟作为价值链中的经济利益直接获得者,它也是学科集群与智力联盟知识创新研发的经济支持者。智力联盟作为单独智力中心,经济来源除了政府和产业集群支持外,学科集群也在经济上提供科研经费。
5.成果转化及投产率。高校由于自身的特殊地位,对市场反应迟钝,知识资源不能得到最大的利用效率,再由于体制、管理等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以及人才的创新能力问题、企业与人才的对接问题、经费的投入问题,当前高校科技创新价值链所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仍然是科技成果转化不畅。
虽然高校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成果转化投产率依然很低,在已转化的成果中,达到规模化生产能力的也不多,这是对知识资源的严重浪费。在学科集群、产业集群以及智力联盟协同过程中,我们必须得把科技成果是否得到
有效转化,转化后是否能产生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作为检验高校科技创新的主要依据。笔者提出的建议是应使成果转化过程透明化,三方同步了解转化过程,及时对转化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讨论研究,缩短转化期,扩大投产率,使知识资源迅速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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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张敏.跨系统协同信息服务的定位及其构成要素分析[J].图书情报工作,2010(12).[5]白列湖.刍议管理协同机制模型之构建[J].系统科学学报,2009,17(3).[6]滕文静.提高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推进区域创新建设[J].科技成果管理与研究,2009(3).[7]邱楷.BOT 模式在高校基础设施建设中的问题及对策[J].经济研究导刊,2010(23).[8]帅相志.山东高校科技创新持续发展战略选择[J].中国科技论坛,200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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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民族大学信息资源管理系王晓雪
本文从事物发展的不平衡性规律出发,
在正确认识档案本质属性含义基础上,对原始记录性作为档案本质属性的合理性进行了详尽分析。
档案本质原始记录性矛盾原理
摘要关键词档案的本质属性是我们认识档案的基础,也是整个档案学理论
研究的重要内容。“档案是历史的原始记录,或说原始的历史记录,这就是档案的本质属性。”
[1]40
自吴宝康提出此观点以来,关于档案本质属性的讨论一直处于热议中。目前,
关于档案的本质属性究竟是什么,在档案界尚未取得共同的认识,但将原始记录性作为档案本质属性的观点,在众多议论中仍是主流。在冯惠玲和张辑哲主编的
《档案学概论》中依然坚持这一观点,认为:“档案的本质特性———原始记录性———不仅是档案区别于其他事物的根本所在,而且从根
本上决定着其管理方法的基本取向。”
[2]7
笔者也认为,在现阶段,将档案的本质属性定义为原始记录性仍是更科学的,本文拟从事物发展的不平衡性规律出发,使人们对这一问题有更为正确的理解。
一、正确认识档案本质属性的含义
在关于档案本质属性的讨论中,很多观点之所以遭到否定或质疑,很大程度上归因于没有正确掌握事物本质属性的概念。所谓属性,是事物本身固有的性质,任何事物都具有多种属性,有本质属性和非本质属性的区别。所谓本质,指事物本身所固有的、决定事物性质、面貌和发展的根本属性。由此可推断,就档案本质属性而言,它应是档案本身所固有的,并决定档案之所以成为档案的最根本的属性。从事物本质属性定义可以看出,档案的本质属性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必须是档案本身所固有的,具有客观性,并不是人为强加的;二是这一属性必须对档案性质起决定作用,是档案的根本属性,其中的
“根本属性”,并不等同于档案的“独有属性”或“特有属性”。二、依据事物发展的不平衡性原理,原始记录性作为档案本质属性的合理性分析
“档案是国家机构、社会组织或个人在社会活动中直接形成的
有价值的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
”[2]6
档案不再是一种文件,或文件累积物,或一种社会记忆,而是历史记录。这一属概念不但符合逻辑,同时有助于人们直观地认识了解档案。正是这种直接的历史记录,赋予了档案其他事物所不具有的价值,这也是人们世代保存档案、不断研究档案的根本原因。此外,我国近些年的档案工作实际也表明,坚持档案本质属性是原始记录性,对指导档案工作、研究档案学基础理论及提高社会档案意识,都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是,至今仍然有很多人对档案本质属性是原始记录性产生质疑,他们的理由主要有以下两点:
其一,原始记录性并不是档案所独有的属性或性质,它不能将档案与相近事物区分开来,如文件也具有原始记录性,但它们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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