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学前教育现状及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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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学前教育现状及概况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宣告成立,教育也迎来了划时代的变话和发展。中国现代学前教育事业在改造旧中国的教育和学习苏联的学前教育经验的基础上有了量的发展和质的飞跃。特别是1978年后,中国政治历史舞台上出现了拨乱反正的新局面,学前教育得以迅速恢复和发展,各种学前社会教育机构迅猛增加,学前教育理论建设和教育实践研究空前活跃,并走出了国门,加强了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

90年代,在李鹏同志代表中国在世界儿童问题首脑会议上签署了《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的世界宣言》和《执行90年代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世界宣言行动计划》之后,我国教育部又签署了联合国制订的《儿童权利公约》。在教育部颁发的《90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中提出了90年代我国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的主要目标,在全社会大力倡导树立爱护儿童,教育儿童,为儿童做表率,为儿童办实事的公民意识。具体提出了"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坚持动员社会力量,多渠道、多形式地发展幼儿教育"的方针,提出城市人园(班)率达到70%,农村学前一年幼儿入园(班)率达60%,在经济欠发达的农村和人口居住分散、交通不便的山区、牧区,要利用多种形式进行学前教育的目标。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事业"九五"计划和2010年发展规划》中关于幼儿教育发展的目标,1997年原国家教委制订了《全国幼儿教育事业"九五"发展目标实施意见》,提出了2000年全国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达到45%以上的新的发展目标,进一步推进幼教事业的健康发展。

1997年,全国幼儿园达18.3万所,在园幼儿数2519万,教职工117.3万;全国3~6岁幼儿入园率从1986年的24%提高到41%,超过了《90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的目标;农村3~6岁幼儿入园率从1986年的17.4%增长到28.4%,边远、贫困地区的幼教事业蓬勃发展。我国十分关心女童接受早期教育,尤其是在贫困和少数民族地区,为保证女童和妇女受教育的基本权利采取了多种措施。1996年,全国女童在园人数1173.3万,已占入园幼儿总数的46.6%。

一、办学模式上,建国初期,在教育部、卫生部的倡导下,各工矿、企业根据需要和可能的原则,独立或联合创办了职工子女托儿所和幼儿园;在农村,农业生产合作社或互助组举办了季节性、临时性的托儿所和幼儿园;教育部门举办了示范性幼儿园。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实行优生优育优教的人口发展策略。为配合独生子女政策在全国的实施,办学模式有所调整。

在城镇,教育部门办园与机关办园、企业办园、街道和个体办园、县示范幼儿园、乡(镇)中心幼儿园等作为城镇幼儿园的主要形式逐步满足着当地人民的需求。

在农村,适应农村经济水平的学前班这一新的办学形式表现了极大的生命力。农村学前班大多附设在小学里,主要由乡、村主办,学制为一年。1992年,农村学前班幼儿数已占其在园儿童数量的61%。在边远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还发展了非正规的幼儿教育形式。河北、内蒙古、甘肃、贵州、广西等省、自治区办起了如混合班、游戏活动小组、儿童活动站、巡回教学点、母子活动中心、家庭辅导站、牧区的流动幼儿园等,既组织幼儿活动,又为家长提供学习卫生保健、教育知识和相互交流经验的机会。

二、办学体制的改革上,改革开放以后,各阶层进一步明确,"幼儿教育事业要依靠国家、集体、公民个人一起来办"的发展方针,"幼儿园不仅要有全民性质的,大量应属集体性质的,以及公民个人依据国家法律及有关规定举办的"。城乡幼儿园的教育经费由举办单位自筹解决,适当向家长收费。这些指导方针和政策扭转了过去幼儿教育单纯依靠国家和集体全部包办的观念和做法。经过努力,形成了国家、集体、个人一起投资,共同举办幼儿教育的格局,教育经费也逐年增长。全国幼教经费总支出从1991年的5.22亿元增长到1996年的29.12亿元,幼教经费的支出占全国教育经费的总支出的比例从0.7%上升到1.3%。所占比例虽仍然很小,但近几年的增长速度是前所未有的,基本形成了幼儿园和教育部门、社会、个人共同关心、支持的新的投资局面。

三、学前教育师资建设上,新中国成立以来,把创办高、中等幼儿师范教育放在重要位置。1953年,在南京师大、北京师大、西南师大、西北师大和吉林师大相继设立了学前教育系或专业,承担了为全国幼儿师范学校培养教师和培训

高级幼教管理人员的任务。到1987年,全国已有22所高等师范学校设置了学前专业。北京师大和南京师大设立了硕士、博士点。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成为培养幼儿园教师的基地。在旧中国,几乎没有幼儿师范学校。解放后,幼儿师范学校得以稳步发展。1956年,全国幼儿师范学校已达到20所,在校生15287人。改革开放以后,教育部加强了幼儿师范学校的发展工作,要求"各省(市)、自治区在1982年前,至少要办好一所幼儿师范学校,并列为省级重点学校,有条件的地、市可以举办幼儿师范学校或幼师班"。1989年,全国已有独立的幼师63所,在校生3.56万人。1996年,在校生人数达到8.43万人,较1989年增长了1.4倍。1996年全国96.2万幼儿教师中,中师、职业高中、幼师专业毕业以上的已占58.8%,其余的教师取得专业合格证书的已占12.55%,而高等师范毕业以上的已有5070人,占幼儿教师的5.3%。

新的时代要求教育培养的人不仅应该具备21世纪社会所需的知识和技能,而且必须具备创新精神、主动学习与发展的能力,具备良好的交往能力和合作、自主、自信等社会性人格素质。因此,我国于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兴起了素质教育改革高潮,各级教育包括学前教育大力开展素质教育,以培养身心全面、和谐发展的人才。但由于社会条件、经济发展和教育科研状况、人们观念与认识的局限等原因,我国学前教育发展也面临着不少问题与挑战,制约学前教育事业积极、健康的发展。

第一,对学前教育的性质、功能、目标、内容的认识存在偏差。

近年来,一方面,人们日益认识到学前教育在儿童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也越来越意识到学前阶段是实施素质教育的开端,是中小学教育质量的基础与保障,这是可喜的现象。但是另一方面,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社会上仍有许多人士(包括家长、教师等)对于学前教育的性质、功能还存在着不少不适应时代要求的观念与想法。

在学前教育的目标、内容上,由于传统、历史和现实的原因,在社会上还较普遍地存在着重智轻德,重认知教育轻社会性、人格培养的问题,如忽视幼儿良好行为、习惯、情感、态度、自主性、社交能力等的培养。

第二,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缺乏领导机构与计划的保障。

在当前政府精简机构的背景下,特别是由于一些地区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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