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领导干部下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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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领导干部下基层“察民情、听民声、解民忧”活动的意见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促进信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的有关精神,积极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切实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区委、区政府决定在全区开展领导干部下基层“察民情、听民声、解民忧”活动(以下简称“三民”活动)。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化“四大”工作、“书记大接访”工作成果,以“创先争优”和“两转一增强”活动为契机,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主要领导带头,深入基层,进村(社区)入户,体察民情,倾听民声,解决民忧,建立起党政主导、社会参与、贴近民心、植根社区(村)、形式多样、灵活快捷的矛盾纠纷调处体系,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真正达到改进作风、转变形象,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全面构建和谐、文明繁荣的新岳塘。

二、责任制度

全区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要积极响应,主动融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解决问题,严禁出现推诿扯皮、拖延应付、上交矛盾的行为,在处理信访问题中,严格实行工作责任制度。

一是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制。区级领导按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信访突出问题包干负责;驻区各单位、区直各部门对自己职能范围内的信访突出问题负责;驻区和区内企业对企业内部发生的信访突出问题由企业及其主管单位负责,积极做好思想工作,解决群众问题。属地单位负责协调配合做好稳控工作。

二是实行联点负责制。对辖区内发生的信访突出问题,由辖区的区级联点领导负责,牵头组织相关部门研究解决方案。

三是实行项目指挥部负责制。重点项目建设引发的矛盾由项目建设指挥部负责,指挥长是第一责任人,属地单位积极协同配合。

四是实行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区信访联席会议交办负责制。对可能影响全局的重大信访维稳问题及隐患,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指定区级牵头领导负责,或由区信访联席会议研究并报区委、区政府同意后,明确一名包案领导牵头负责,统筹协调矛盾纠纷的化解稳控工作。

三、接访机制

为确保“三民”活动文明有序、长效开展,建立健全四项领导干部下访工作机制。

1.流动接访。区级领导定期(每个月的第一周、第三周周六)下到各乡、场、街道进行流动接访,由区联席办负责统筹安排。具体按以下流程办理:一是前期准备工作。区联席办负责明确接访领导、接访单位、接访事项,报区委、区政府审定。经接访领导同意后,提前一周将接访的相关事项以政府网站或电子显示屏等形式进行公示,并在一定范围内张榜公布。

二是预约登记工作。区信访局配合接访单位对要求领导接待的群众进行上访预约登记。待群众诉求整理汇总后,区信访局和接访单位逐一甄别,将已经信访复查复核终结的事项、正在受理的信访事项和涉法涉诉的问题剔除接访受理范围,对一般信访事项采取转送或交办相关责任单位方式处理,对涉及人数多、社会关注度高、可能引发群众越级非正常上访或群体性事件的问题进行接访登记,确保区四大家主要领导的精力用于解决重大疑难信访事项。

三是案件初查工作。受理群众预约登记后,区信访局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接访案件分发责任单位,并通知各单位做好案件初查和陪访准备工作。同时,区信访局负责将各单位初查情况汇总后,综合提出初步解决方案和答复建议报接访领导,以便接访工作取得实效。

四是接访处置工作。接访当日,接访单位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现场的调度安排工作,区信访局、各案件相关责任单位全力配合,当地派出所抽调民警协力做好现场秩序维护工作,引导群众依法理性维权。在接访过程中,对群众反映的一

般问题,做到现场处置,明确答复;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突出问题,接访领导按工作分工,可指定包案领导,落实办理责任,实行挂牌处理,逐案限期销号;对群众反映的涉及人数多、组织化倾向明显、社会关注度高的群体性信访问题,区信访局要及时收集情况报区委、区政府,组织召开信访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方案,确保问题化解稳控到位。

五是督办落实工作。区信访局对接访档案进行统一管理,建立包括群众诉求、责任单位、领导接待处理意见、办理结果等要素在内的双重工作台账,以便督办落实和回复来访群众。同时,区委将在每个季度对区级领导接访、包案处理问题情况进行一次集中讲评,确保工作责任、工作效果落到实处。

2.带案走访。对区维稳办、区联席办交办的各类信访突出问题和不稳定因素,各区级包案领导落实“五包”(包调查、包劝返、包稳控、包化解、包息访)责任制,带案走访责任单位和上访代表,广泛听取意见,剖析问题症结,想方设法解决问题。

3.开门下访。区级领导牵头组织人员到联点单位驻点,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带队组织班子成员到矛盾纠纷突出的地方驻点,深入到乡(街道、场)、村(社区)以及企事业单位进行下访,采取群众座谈、设点接访、走访群众等方式,广泛听取涉及本地区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密切党群干群关系。驻点下访时间每周不少于一次,下访地点、下访时间、参与人员等事项须以政府网站或驻点单位公告等形式向社会公开。

4.定期回访。对所有领导接访、干部下访受理的案件,除现场解决、群众满意外,其他正在处理的信访突出问题,各级各部门要实行定期回访群众的制度,设立回访登记台帐,通过回访收集群众意见,畅达群众心声,确保问题妥善处理到位,情绪疏导理顺到位,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区信访局牵头负责对区级领导接访的案件进行统一回访调查,督办落实各责任单位工作进展情况,每月汇总上报区委、区政府领导,并以信访动态下发至全区各级各部门。

四、工作要求

1.热情接待,礼貌待人。举止文明,仪表整洁,态度热情,耐心解答,决不能推诿扯皮、敷衍塞责。

2.恪尽职守,秉公办事。按照“谁接访、谁负责、谁处理”的原则,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客观公正处理群众诉求,切实维护群众合法利益,扎实做好民稳、民生、民心工作。

3.实事求是,依法办理。对群众诉求合理或部分合理的,在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前提下,责任单位要严格依法按政策,尽快解决到位;对群众诉求依法依政策暂时不能解决的,要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说服工作,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对特别困难的群众,要研究采取个案帮扶等措施,着力解决其生活困难。

4.规范运作,严明纪律。各级各单位积极配合区联席办做好领导接访工作,组织部门要把领导干部参与“三民”活动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要作为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宣传部门要组织媒体加强正面宣传,提高舆论引导能力,努力为“三民”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纪检监察部门要对空岗、漏岗、未及时接待群众或在接访工作中因不负责任、推脱搪塞,引发群众越级非正常上访或群体性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据有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此件发至乡、街道)

中共湘潭市岳塘区委员会

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政府

2010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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