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汉语虚词的性质、范围与分类第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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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讲、2011-03-01
汉语虚词的性质、范围、类别及其研究现状
第一节、汉语词类的虚实分界
一、早期的虚实概念。

在语言使用中把词区分为虚词和实词两大类的,据现有文献的记载,在我国,最早见于宋人的著作,不过,当时都把“词”称作“字”,(“词”这个概念是本世纪初从西方引入的)。

宋朝有个叫周辉的文人在他的《清波杂记》中有这样的记载:东坡教诸子作文,或辞多而意寡,或虚字多实字少,皆批谕之。

词人张炎在他的《词源》中也写道:词之句有二字、三字、四字,至六字、七八字者,若堆砌实字,读且不通,况付之雪儿(案:“雪儿”本为唐朝李密的爱姬,能歌善舞,后泛指歌女)乎?合用虚字呼唤,单字如“正、但、甚、任”之类,两字如“莫是、还又、那堪”之类。

由此可以看出,当时所谓的“实字”主要就是指那些具体的事物和概念,大致接近于现代所说的名词,而“虚字”则不但包括副词、连词、介词、叹词、助词、语气词,而且有时也可以指代词、数词,甚至是一些动词、形容词以及一些固化短语。

当时,人们把“虚字”叫作“词、语助、助字、助语辞”等等。

元朝卢以纬的《语助》,作为我国最的一本虚词词典,对其所收的一些“语助”均有简明而又独到的解释。

[1]到了清代,人们对虚字的认识已有了相当的发展。

清人王鸣昌在他的《辩字诀》中,已经能够根据虚字的
功用将其细分为六类:起语虚字、按语虚字、转语虚字、衬语虚字、束语虚字和歇语虚字。

当然,古人的虚词研究还不能算真正的语法研究,主要是出于训释古籍和指导作文的需要。

就研究虚字的专书而言,除了《语助》,清朝袁仁林的《虚字说》、刘淇的《助字辩略》、王引之的《经传释词》都是很有代表性的。

这些词典既包括连词、介词、助词、语气词等严格意义上的虚词,也收了一些副词、代词、谓词等等,不过基本上还是以训释经传中的虚词为主的。

总的说来,早期的虚实区分是一种语文学意义上的分类,并不是一种语法学的分类,而且虚词和实词的范围、类别也是比较模糊的,尽管到了后期已经逐渐地明晰起来。

真正接近于现代意义上的虚字概念虚词观,直到上个世纪末马建忠的《马氏文通》问世才出现,马建忠明确指出:“凡字,有事理可解者,曰实字;无解而惟以助实字之情态者,曰虚字。

”按照马建忠的看法,虚字就是表语法作用而不表具体词意的词。

这一观点,在其后的半个多世纪中一直被人们所遵循。

二、虚实划分的标准
自从马建忠撰写《马氏文通》,创立现代意义上的汉语语法学以来,有关汉语的词类问题,一直存在着种种不同的看法。

综观这一百多年来有关汉语词类问题的矛盾、分歧和争论,其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汉语中的词到底是不是可以分类,究竟应当以什么标准作为划分汉语词类的主要依据,什么样的语法理论更值得我们参考、借鉴;二、究竟应该建立一个什么样的汉语词类体系,虚实两分的分类系统是否适应汉语的语言实际,哪些词类应该分别归入实词和虚词;三、在具体操
作时,对于一系列多功能的词究竟应该怎么处理,尤其是有关兼类、同形、话用之间的区别,到底应当以什么为标准。

而在这些问题当中,有关虚词与实词的功能和性质、确定和划分、范围和分类等问题,始终是汉语语法学界讨论的热点和焦点。

从《马氏文通》创立之后的近半个世纪中,词的意义一直是划分汉语词类的主要标准。

从黎锦熙的《新著国语文法》、杨树达的《高等国文法》,到王力的《中国现代语法》、吕叔湘的《中国文法要略》、高名凯的《汉语语法论》,一直到吕叔湘、朱德熙的《语法修辞讲话》,几乎都是以意义作为划分词类的主要标准的,尽管各书的语法体系和词类系统并不相同。

然而,从本世纪三十年代起,结构主义语法开始逐步兴起,并渐渐占居了主导地位,有关必须根据语言形式、词的分布和句法功能划分词类的理论和观点逐渐得到了人们的认同。

五十年代以后,一些以结构主义理论为背景的语法著作,譬如赵元任的《北京口语语法》(《Mandarin Primer An Intensive Course in Spoken Chinese》又译《国语入门》)、丁声树等的《现代汉语语法讲话》等相继面世,与此同时,胡附、文炼在《现代汉语语法探索》中也提出了根据广义形态划分词类的观点。

此后,赵元任《汉语口语语法》(A Grammar of Spoken Chinese)、朱德熙的《语法讲义》,以及几部有代表性的几部高校《现代汉语》,也都采用了句法功能的分类标准。

朱德熙的在《语法讲义》中还进一步提出过划分汉语实词和虚词的五项标准:一、从功能上看,实词可以充当主语、宾语和谓语,虚词不能充当这些成分;二、从意义上看,实词表示事物、动作、表化、性质、状态、处所、时间等等,虚
词有的只起语法作用,本身没有什么具体的意义;三、实词绝大部分是自由的(即能单独成句),虚词绝大部分是粘着的(不能单独成句):四、绝大部分实词在句中位置是不固定的,可以前置,也可以后置;五、实词是开放的,虚词是封闭的。

所谓开放,就是难于在语法书中一一列举其成员的大类,所谓封闭,就是可以穷尽地列举其成员的不大的类。

与此同时,人们逐渐意识到,汉语作为一种缺乏严格意义形态变化的语言,在划分词类时仅仅根据句法功能,完全不考虑意义也是行不通的。

所以,又提出了以意义为基础,以功能为依据的两方结合、互相参照的标准。

比如一九五六年制定的《暂拟汉语语法教学系统》就已经提出了将意义和功能两项标准并举的方案。

它认为:“实词能够作句子成分,并且能够作句词,就是说,在一定的语言环境里有关的词就能够成为句子,回答一定的问题。

实词都有实在的意义,表示实体事物以及实体事物的动作、变化、性状、数量等概念。

”,“虚词在任何场合都不能表示实在的意义,不作句子成分,它们的基本用途是表示语法关系”。

这是当时由于一些客观原因,在具体操作时没能将这些标准很好地结合起来,贯彻到底。

应该讲意义和功能相结合的标准还是比较完备的,但是,由于汉语本身的特点,我们在具体分类和归类时,有时还是会陷入了两难的境地:虽然意义标准和功能标准在相当多的情况下是相通的——语言中的词,凡是意义比较虚化空灵的,往往也就是那些表示各种语法功能和关系的词,这些词大都不能充当句法成分,所以可以归入虚词;反之,那些意义比较具体实在的词,主要用于表示各种事物、行为、性状等,都可以
充当句法成分,所以可以归入实词。

然而,意义和功能又并非总是一一对应的。

譬如现代汉语的副词的情况就比较复杂,它们的意义大都比较虚化,主要表示各种功能义和语法义,但却都可以充当句法成分,所以有人把它归入实词,有人把它归入虚词。

又比如方位词就其功能而言,同介词很接近,都是体词性词语的附着词,但是所表示的意义同方位名词并无多少差异。

趋向词在语义上同趋向动词具有一定的渊源关系,但现在主要是表示时态的,在功能上接近于时态助词,同趋向动词并没有多少共性。

此外,叹词和拟声词的情况更为特殊,它们经常充当句子成分,但很少充当句法成分,一般都没有明确的意义,只能表示具体的内容或情感,无论归入虚还是实,似乎都不很合适。

即使撇开标准的问题不论,仅仅就虚词和实词这对名称来看,也确实存在着不够科学合理的地方。

前面已经指出,所谓“虚”和“实”,实际上是一种传统语文学上的语义类别,而从其当前的使用看,又是一种现代语法学上的功能类别,这就形成了一种旧瓶装新酒的悖论,很难做到名实相符。

换句话说,将汉语的词首先分为虚、实两大类的做法,在称名上很容易引起误解。

“名不正则言不顺”,所以许多问题、纠葛由此而生。

三、可能的解决方案
由此看来,要想避开上述矛盾,彻底解决虚实归属的分岐,“光在‘虚’‘实’二字上琢磨,不会有明确的结论”。

因为汉语中有相当一些词正处在由实向虚的转化过程中,其本身的虚实两面性是客观存在的,要想顾此就必然会失彼。

要想彻底解决问题,唯一的办法是走出虚实两分的
老传统,另辟切实可行的新途径。

也就是说,必须给汉语词类寻找一个新的分类体系,而不宜继续纠缠于虚实之争。

考虑到汉语词类研究的历史与现状,结合汉语词类的教学和研究的实际情况,我们觉得,大致有两种方案可以采用。

一种分类方法是首先根据语法功能和表达功用将汉语的词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以充当句法成分、表示意义为主的表义词,一类是以充当句子成分、模拟声音为主的表声词(又可以根据模拟声音的不同,分为拟声词和叹词)。

仍后根据词类的句法功能和搭配功能,词汇意义语法意义,再将表义词一分为二。

一类是表示词汇意义为主的内容词(notion word),一类是表示语法意义为主的功能(function word)。

前者包括名词、动词、形容词、区别词、数词、量词、代词;它们一般都可以充当句法成分,并且大都以表示词汇意义为主;后者包括连词、介词、助词、叹词、语气词、方位词、趋向词,它们一般都不能充当句法成分,并且大都以表示语法意义为主。

与此同时,将汉语的副词再一分为二,将那些以表示词汇意义为主的半开放的描摹性副词(接近于情态副词)归入内容词,称之为状词(或方式词),那些以表示功能意义为主的半封闭的限制性副词和评注性副词归入功能词,仍然叫副词。

另一种分类方法是基本上不顾词类的句法功能,主要根据数量的开放和封闭,将汉语的词分成两类:一类是不可以列举的、仍在不断增加的开放类词(open-class word),一类是可以列举的、一般不再增加的封闭类词(close-class word)。

赵元任在《汉语口语语法》中曾提出开放类词和封闭类词五个方面的区别:a开放类词大都信息量大,基本
上都是内容词(notion word),封闭类词大都信息量小,基本上都是功能词(function word);b开放类词都是不定位的、自由的,封闭类词有相当一部分是定位的,粘着的;c开放类词的语法功能主要体现在词与词的组合能力上,封闭类词的语法功能主要体现在词与词的相互关系上;d开放类词大都发音清晰,声调固定,封闭类词则有相当一部分发音较轻,声调易变;e开放类词大都出现频率低或中等,封闭词大都出现频率高或较高。

根据上述标准,开放类词包括名词、动词、形容词、区别词;它们都可以充当句法成分;封闭类词包括副词、数词、量词、连词、介词、助词、叹词、语气词、拟声词,这些词虽然大都符合上述五条标准,但是在语法功能方面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它们有的可以充当句法成分,有的主要充当句子成分,有些则既不能充当句法成分,也不能充当句子成分。

上面前一种方案的缺点是,首先是必须彻底改变近一个世纪的汉语词类基本格局,尤其是将传统的虚实两分降格为第二层次的分类关系;而且必须将副词两分,再增加三个新的词类,方位词、趋向词、方式词;操作起来可能不太顺畅,其可接受性可能要差一些。

其次是少数词类还是存在着参差不齐的情况,比如量词虽然也是以表示词汇意义为主的,但其功能上却是不自由的;语气词归入功能词也有点名不副实,因为它们主要是表示情态和情感、语气和口气的。

后一种方案的缺点是,首先是没有将拟声词和叹词同其他表示语义的词区分开来,它们同其他封闭类词其实并没有什么共性。

其次是副词、数词、量词、代词这四类词同其他封闭类词在数量,功能和意义等方面
都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只是由于它们都具有大致可以列举的特点,才被归入封闭类词的,在分析和操作时有可能引起混乱。

四、我们的基本观点
过去人们总是习惯于用离散的、孤立的观点来研究词类,总是希望找出词类内部的周遍性特征和外部的排他性特征,以及不同词类之间的明确的区分标准。

其实无论是实词虚词的内部,还是各种词类的内部、都存在着程度不等的差异,而不同词类之间倒反而会存在许多相似点和共同点,词类之间在句法-语义方面的差别实际上都是一种以程度强弱为序的连续统。

而且,无论是词的语法意义还是句法功能,都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而不是一个静态的定式。

所以,无论我们采用哪一种分类观点,都应当坚持用联系的、发展的观点来进行汉语词类的宏观和微观的研究。

而且需要指出的是,词的分类和归类是两回事。

分类是从宏观上、理论上对一种语言中的全部的词加以区分,分类时当然要提出一系列分类的标准。

而归类是从微观上、实践上对语言中的具体的一个一个词进行鉴别,确定其归属。

所以,分类时,更多地需要考虑的是理论问题和体系问题,而归类时更多地遇到的是一些具体的问题,诸如兼类、同形、活用等问题。

可肯定,即使在分类时考虑得相当周全了,但是一旦进入了具体的语言实际,就必然会遇到许多两可两难的情况。

所以,我们在确定分类标准是应该尽可能地从归类的可操作性这一角度加以考虑。

对于前一种方案,我们认为,问题的关键在于通过对实际词语的具体归类和鉴定,不断地加以推广、修正,使之能够逐步地完善并得到认
同。

至于后一种方案,我们觉得,可以略作调整,重新两分:开放类分成全开放和半开放两个小类;封闭类也分为全封闭和半封闭两个小类。

全开放的是名词、动词、形容词三种,半开放的有区别词和副词;全封闭的有连词、介词、助词、叹词、语气词、拟声词,半封闭的有数词、量词和代词。

理由是因为区别词和副词都可以充当句法成分,尽管目前的数量尚可列举,但仍在不增加之中,所以是半开放类词;数词、量词和代词,虽然数量是确定的,而且也不会有较大的增加,但是对照上述封闭类词的五项标准,它们显然不如连词、介词、助词、语气词那么典型,那么与其吻合,所以是半封闭类词。

详细比较上面两种分类方法的优缺点,权衡两种方案的利弊,并考虑分类的实用价值及其可操作性,我们还是更倾向于前一种分类方法。

因为前一种方法可能更符合词类的实际情况,也更便于人们学习和掌握汉语的各种词类。

然而,尽管我们也提出了理想中的分类方案,同时表明了对两种方案的选择态度,但是,我们还是不宜完全按照前一种方案来具体操作,因为该方案毕竟还不是一个经受过实际检验的相对成熟的分类方案。

而且,考虑我们的基本性质,尤其是考虑到我们只是整套丛书中的一本,我们仍然需要维持传统的虚实两分的基本格局,保持以往已经被广泛接受的各种词类及其名称。

至于一些具体的非全局性的问题,我们则作了一些局部的变动,譬如将方位词和趋向词分别从方位名词和倾向动词中分离了出来,归入了准虚词。

第二节、现代汉语虚词的类别和范围
一、典型虚词和非典型虚词
如前所述,我们所采用的词类体系、虚实分类主要还是依据语言学界通行的语法体系、并尽可能地使用语言学界都熟悉的语法术语。

但是,在维持整个语法体系的基本格局和采用通行的术语名称的基础上,我们还是对通行的虚词观作了一系列的调整和改动。

首先,根据词类的句法功能和分布特征,并结合参照下列八项区别性标准:a意义的虚化与实在,b搭配的粘着与自由,c句位的定序与变序,d数量的封闭与开放,e用频的较高与较低,f读音的变化与不变,g成员的参差与整齐,h发展的缓慢与迅速;扩大了虚词的范围,细化了虚词的分类。

在我们中,虚词总共有八类,它们分别是副词、介词、连词、助词、语气词;方位词、趋向词、标记词。

其次,本着联系的、发展的观点,从典型理论的角度出发[3],根据意义和功能相结合的分类标准,还应该将现代汉语的虚词分成两大类:典型的虚词和非典型的虚词。

典型虚词包括介词、连词、助词、语气词四类,非典型虚词包括副词、方位词、趋向词、标记词四类。

典型虚词基本上都具有以下六个方面的共性:a不能充当句法成分,b搭配关系粘着定位,c没有明确的词汇义,d数量全都严格封闭,e使用频率相对较高,f内部成员个性突出。

当然,这四个词还是有着各自的特点。

从与实词的关系看,介词和助词主要用于短语层面,而连词和语气词主要用语句子层面;从所表达的语义功用看,连词主要表示关联义,介词主要表示关系义,助词主要表示附加义,语气词主要表示情态
义。

非典型虚词大多数都具有以下四个方面的共性:a都可以充当句法成分或句子成分,b词汇意义相对虚化空灵,c搭配关系受到一定限制,d处在由实而虚的变化中。

其中又可以细分为三种情况:由于内部成员虚化程度不一,功能和意义不相对应,再加上历史传统和现实理论的矛盾,副词始终介乎于虚实之间。

最后,方位名词和趋向动词中的一部分已经或正在虚化,功能上趋向于粘着定位,主要表示抽象的时空关系;这些从方位名词和趋向动词中分化出来的准虚化部分,可以称之为方位词和趋向词。

有关这四类非典型虚词的一些具体的情况,下面有还要进一步说明。

我们曾经在《现代汉语虚词》一书中曾经将叹词和拟声词归入非典型虚词,现在我们已经改变观点,认为叹词和拟声词都是以模拟各种声音为主的,只有具体的内容,而且经常充当句子成分,既不同于实词也不同于虚词。

所以,按照我们现在的观点,叹词和拟声词都是声词,是一种特殊的词类,它们既不是实词,也不是虚词。

完全可以单列一类而专门研究。

二、副词的性质和虚实
在现代汉语中,副词的基本句法功能是充当状语,看似比较简单;其实,一些常用副词的功能和用法并不简单。

尤其是作为一种个性强于共性的功能类词,其内部各小类、各成员在组配方式、语法意义、语义指向、语用特点、篇章特征等各个方面都存在着显著的差异,情况相当复杂。

因此,自从《马氏文通》以来,副词一直是汉语词类研究中引起争议和存在问题最多的一类。

这种状况,即使到了世纪之交的今天,仍然没有明显的改观,就连有关副词的一些最为基本的问题----性质、归属、范围、分类等,还是难以取得相对一致的共识。

汉语副词究竟是虚词还是实词,这是我国语法学界长期以来议无定
论的一个问题。

其所以会产生如此严重的分岐,而且多年来一直悬而未决,大致有三个方面的原因:一、汉语副词自身的特点;二、各家分类标准的差异;三、历史传统观点的影响。

首先,从副词本身看。

同印欧语系诸语言的副词相比,汉语的副词是一种相当特殊的词类。

主要表现以四个方面:A.由于虚化程度不一,汉语的副词从总体上看,是一个比较淆杂而模糊的集(set)。

一方面其外延不甚清楚,范围不易确定,同形容词、区别词、时间名词、连词、助词、代词、语气词等都存在着交叉纠葛的现象,需要划界分辨。

另一方面其内部又不是一个均匀(homogeneous)的整体,其内部各小类,甚至各成员之间在功能、意义和用法等诸方面都存在着相当的差异。

B.在句法功能方面,副词都可以充当句法成分,而且有相当一部分可以重叠,还有一部分副词可以单独成句和回答问题。

从搭配关系来看,大多数副词具有定位、粘着的倾向,但也有一部分副词,尤其是语气副词,较为自由、灵活。

C.在所表示的意义方面,情态副词的意义相当实在,语气副词的意义则相对比较空灵,关联副词则又是相当虚化。

就各自的表达功用而言,时间副词、范围副词、程度副词主要表示限制和区分,以表示概念义为主;情态副词主要表示描摹与修饰,以表示词汇义为主;语气副词主要表示语气与情态,以表示评注义为主。

否定副词主要表示判断与命题,以表示逻辑义为主。

关联副词主要表示连接与衔接,以表示句篇义为主。

D.从副词的数量和范围看,迄今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

以比较宽泛的标准界定,现代汉语副词的绝对数量接近一千,但比较典型和常用的副词充其量也只有六百多。

[1]比起介词、连词、助词等严
格意义上的封闭类词,副词的数量要多得多,情况也更加复杂,但比起名词、动词、形容词这三类开放类词又要少得多。

总之,副词似乎一类是介乎于虚与实、开放与封闭之间的词。

其次,从分类标准看。

多年来,人们在确定副词虚实归属时,提出了一系列互相矛盾的分类标准。

大致有四个方面:1.以功能为主的标准;2.以意义为主的标准;3.功能意义兼顾的标准;4.其他综合性标准,譬如自由与粘着,定位与不定位等等。

凡是比较重视句法功能的,一般都将副词归入了实词,凡是比较重视意义虚实的,则往往把副词归入了虚词。

问题还不限于此,即使同样都重视功能,有人认为只要能充当句法成分的,就应该归入实词;有人则认为,只有那些能作句子基干成分,或者能单独成句的,才可以归入实词。

即使同样从意义出发,也会产生分岐:有人根据一部分副词意义较实,将副词归入了实词;又有人根据一部分副词意义较虚,将副词归入了虚词。

而采取功能和意义相结合的标准,要想两面都兼顾,又总是难以做到;结果往往只好顾一头弃一头,或者杂糅混一,自相矛盾。

此外,又有人提出了自由与粘着,定位与不定位,开放与封闭以及使用频率、语音弱化等一系列相关的参照标准,以此作为确定副词虚实的依据,然而,由于副词本身的情况过于复杂,这些标准很难真正贯彻到底。

因此也就很难彻底解决问题。

总之,不同的标准可以得出不同的结论,甚至,相同的标准也可能引出不同的结论,这就使得这个问题更加复杂化了。

最后,从历史影响看。

在我国传统的语文学当中,虚词研究一直占有相当的地位,尽管古人的虚词研究还不能算真正的语法研究,主要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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