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银行业发展历史回顾与未来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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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业发展历史回顾与未来展望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银行业是金融领域的重要支柱之一。新中国成立60年来,银行业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经历了不平凡的光辉历程,对促进国民经济稳健发展、改善社会民生发挥了重要作用。

新中国60年银行业发展历程回顾

新中国银行业的形成和发展

从1949年新中国成立到1978年改革开放前,新中国银行业逐步成长并不断发展壮大,为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支持国家经济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1949~1956年:银行业促进国民经济恢复和基本完成社会主义改造的7年

这一阶段,我国有步骤地实现了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转变,基本完成了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

新中国成立后的头三年,中国人民银行在全国建立统一的金融市场,努力促进国民经济恢复。1949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明确将中国人民银行纳入政务院的直属单位,确立了其作为国家银行的法定地位。这一时期中国人民银行的主要任务为:一是发行人民币,支援解放战争;二是建立独立统一的货币体系和统一的国家银行组织体系;三是接管官僚资本银行和整顿金融业;四是积极开展存款、贷款、汇兑和外汇等银行业务,促进国民经济恢复,为迎接大规模经济建设做准备。

1953~1956年,我国进入第一个五年计划建设时期。为全面动员社会资源进行大规模经济建设,国家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管理体制,银行业则实行信用集中原则,中国人民银行编制的综合信贷计划纳入国家经济计划。1956年公私合营银行纳入中国人民银行体系,形成了大一统的银行体制。一五期间,国家银行各项存款年均增长12%,各项贷款年均增长21%,有力地支持了国民经济的建设。

1956~1965年:银行业推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10年

1956年我国开始转入全面社会主义建设阶段。1958~1962年为第二个五年计划时期,经历了大跃进和三年严重自然灾害,银行的业务制度和原则遭到破坏,导致信贷投放失控,现金发行过多。这一时期,国家银行各项存款年均增长25%,各项贷款年均增长20%。

1963~1965年,中共中央决定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方针,对国民经济实行全面整顿。经过整顿,国民经济基本恢复正常,金融工作也步入正轨。这期间,国家银行各项存款年均增长5.5%,各项贷款年均增长6.8%,基本解决了大跃进时期遗留的通货膨胀问题。

1966~1976年:银行业遭受文化大革命重创的10年

在文化大革命的10年里,党、国家和人民蒙受了重大的灾难和损失,银行的制度被废除,业务活动无法正常开展,银行的作用被削弱,货币被批判,商业性金融机构被撤销,中国人民银行并入财政部。

1976年10月至1978年12月:历史的伟大转折,银行系统开始恢复

1976年10月,四人帮反革命集团被粉碎,我国进入了新的历史发展时期。银行业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整顿规章制度和各项金融工作,认真贯彻经国家批准的信贷计划,取得了显著成效,有力地促进了国民经济发展。1977年12月,国务院召开了全国银行工作会议,决定恢复银行独立的组织系统,强调要发挥银行的作用。

银行业改革开放的30年历程

1978年12月,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作出了把全党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战略决策,银行业拉开了改革开放帷幕。

1978~1983年: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从中国人民银行分离出来,打破中国人民银行大一统格局

从1979年起,我国开始从机构体制上打破人民银行大一统的格局。1979年1月,为了加强对农村经济的扶持,恢复了中国农业银行。同年3月,为适应对外开放和国际金融业务发展的新形势,中国银行成为国家指定的外汇专业银行。

1984~1994年:中国和中国正式成立,逐步形成以中央银行为核心、以专业银行为主体的银行体系

1983年9月17日,国务院作出《关于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决定》。1984年1月,中国工商银行正式成立,承担原中国人民银行的工商信贷和储蓄业务。至此,中国人民银行的商业性业务基本剥离,正式成为我国的中央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则成为规模最大的专业银行,负责工商企业贷款,作为配套措施,中国建设银行从财政部分离,负责基本建设贷款,中国农业银行则负责农村服务贷款。

1995~2003年:正式实施《商业银行法》和《中国人民银行法》,开创商业银行新时代

1995年,正式实施《中国人民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整个银行业改革发展步入了法制轨道。1997年11月,我国召开第一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确定了一系列金融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措施,明确指出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重要性,提出必须加强信贷管理,降低不良贷款比例,明确将四大专业银行改造为四大商业银行。

1998年8月20日,财政部宣布用30年长期特别国债向工行、农行、中行、建行四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注资2700亿元以补充资本金。为了收购、管理、处置四大国有银行剥离

的不良资产和最大限度保全资产、减少损失、化解风险,1999年以财政部全额拨款的形式成立了华融、东方、信达、长城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四家国有商业银行剥离的1.4万亿元不良资产。

2003~2008年:对国有银行进行股份制改造,银行业监管职能正式从中央银行独立出来

2003年启动的股份制改造,改变了四大国有银行的国有独资性质,实现了体制机制上的根本性突破。其间,通过引进海外战略投资者,促进了国有银行经营理念、公司治理、风险管理、产品创新等方面的变化。2007年1月,第三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召开,又明确提出加快推进中国农业银行股份制改革。

2003年3月,经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批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成立。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银监会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监管与改革并重、监管与发展并举、监管与开放并行的原则,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大力推进监管理念、制度和技术创新,推动银行业改革开放,引领我国银行业实现了跨越性发展,整体面貌发生了历史性变化。

在推进改革的同时,我国银行业于2006年实行全面对外开放。2006年12月11日,加入世贸组织5年过渡期结束,我国向外资银行全面开放人民币务,这标志着加入世贸组织承诺的全面兑现。这些改革开放举措,彻底改变了我国银行业的体制机制,一步步将银行业引向市场化、多元化经营的新阶段。

中国银行业60年成长发展所取得的成就

银行业整体实力持续增强,抗风险能力不断提高

60年来,银行业整体实力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特别是改革开放这30年。截至2008年底,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和负债总额分别达到62.4万亿元和58.6万亿元。1949年各项存款仅为1.49亿元,各项贷款仅为1.04亿元,而截至2008年底各项存款和贷款的余额已分别达到47.84万亿元和32.01万亿元,比建国初期增长了30多万倍,分别比改革开放初期增长了414和169倍。与此同时,银行业风险抵御能力大幅提高。仅在2003年银监会成立以来的6年间,主要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就下降了15.5个百分点,资本充足率达标银行从2003年底的8家增加到204家,达标银行资产占全部商业银行总资产的比例由0.6%上升到99.9%。拨备覆盖率达到117.9%,比2003年上升了98.2个百分点。

银行业改革开放的质量不断提高,国际社会地位显著提升

银行业改革从最初的只是由国家单纯向银行业注资、剥离不良资产,发展到注资与促进银行业股权结构、公司治理、风险管理等体制机制转变的结合,实现了由简单的治标向标本兼治转变,改革质量逐步提高。同时,银行业对外开放领域稳步扩大,国际社会地位显著提升。由最初简单的引资和引进技术,发展到引资、引智和引制等相结合,并通过引进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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