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韶关市第六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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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韶关市第六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法规类别】文物保护单位

【发文字号】韶府[2016]36号

【发布部门】韶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6.07.19

【实施日期】2016.07.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韶关市第六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韶府〔2016〕3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省驻韶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和第六批韶关市文物保护单位专家评审会意见,市人民政府同意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确定的第六批韶关市文物保护单位(共计25处),现予公布。各地、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切实做好文物的保护、利用和管理工作。

附件:第六批韶关市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韶关市人民政府

2016年7月19日

第六批韶关市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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