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村医疗保障体制改革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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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为重点,改进异地就医结算管理服务。

通过提高统筹层次,减少异地就医人数;推进省内联网结算,尽快实现同省跨城市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探索建立区域经办机构协作机制,逐步解决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结算问题。

三是做好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工作,做到手续简便、流程规范、数据共享,方便广大参保人员接续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和享受待遇。

四是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探索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等提供医疗保障服务,最大限度方便参保人员。

三、完善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的建议
(一)建立新型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和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农村医疗合作制度过去在农村是一个非常有效的卫生服务制度。

在改革开放初期,这个制度解体了,因而要因地制宜地搞好试点工作,探索出一些比较好的做法,为建立新型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供经验。

对于广大农民来说,疾病威胁主要是重大疾病,这是因为他们缺少一个健全的合作医疗制度,他们无力承担疾病带来的沉重的经济压力。

同时,由于国家投入的资金有限,不可能一下子建立起全面的、较高水平的医疗保障体系,所以只能把有限的资金用于最急需的地方,即农民的重大疾病上,为农民建立最基本的“重大疾病保障”制度。

因此,要坚持重大疾病保障的原则,逐步建立起更全面的医疗保障体系。

(二)加强乡镇卫生院的建设,增强防病意识
2004年的政府报告中提出“力争用三年时间,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善的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助体系,提高应对重大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农村卫生院和乡卫生所是“防病大堤”的“堤脚”,要加强农村基础卫生设施,提高农民预防保健意识,防止许多地区已被消灭或控制的传染病再度出现,甚至流行;否则,将严重影响到农村经济的发展。

国家可以安排部分国债资金专项用于农村乡镇卫生院的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的农村卫生工作和农村卫生服务体系,为广大农村居民筑起健康保护的屏障,下决心使农村医疗摆脱举步维艰的恶性循环。

(三)开展医疗知识网络服务,推行医疗卫生管理的网络化
要建立医疗知识网络服务系统,针对农民和农村的多发病以及重大传染病,提供相关的医疗卫生知识。

使农民在日常生活中不仅增加了医疗卫生知识,而且还增强了预防的意识。

使得科学的知识抵制了封建迷信活动的传播,而且对开展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对于贫困的地区,政府应该出资建立这一网络服务系统。

现在微机管理已经进入各行各业的管理工作中,因而同样可提高乡镇医院的信息化的建设,可以保证给予农民最佳的药物治疗,尽可能减少农民在看病、取药等方面的不便,使农民了解所开药的基本效能以及医疗服务的各项费用,方便了农民看病治病,增强了乡镇医疗卫生工作的透明度。

(四)加强农村卫生人才的队伍建设,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目前农村面临的最大问题是医疗卫生整体水平较低,卫生机构服务质量不高,预防保健工作薄弱。

由于农村经济的制约,很难吸引高素质的卫生人才。

应调整农村医学教育方式,要有为农村专门培养医学人才的学制教育,比如建立相应的本科或专科,要设置农村医疗卫生人员的培训班,也可以采取定点培训进修的方法。

这样才能培养适合农村的、在农村能留得住的、素质较高的农村医疗卫生人员。

同时应该完善继续教育机制,将现在在乡镇卫生院工作的中专以下学历的人员通过考试进入成人或医学院校进修学习,毕业后再回乡镇卫生院工作。

还应建立、健全在岗培训制度,提高卫生人员的业务素质,进而提高农村的医疗服务质量。

定期和经常组织医学专家到农村为农民看病。

对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的乡及乡以下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给予工资优惠政策。

对长期在农村基层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职称晋升,要给予适当倾斜。

(五)降低医疗费用,加强卫生扶贫工作
政府应加强对药品的进货和销售环节的管理,减少药品销售环节,畅通药品销售渠道,尽量避免药品过多的销售环节而导致药价过高的现象发生。

对于医疗器械的购买也要加强监管,避免为捞取回扣而使其价格上涨。

政府部门要确保农民用药安全和药品价格低廉,可以集中招标采购,统一向医疗机构配送,并免收代理费,逐步形成药品供销的一条龙,净化农村药品市场,使农民吃上放心药。

把经济扶贫与卫生扶贫结合起来,首先解决贫困地区的卫生设施建设与缺医少药的问题,并在国家扶贫专款及有关扶持资金中划出一部分,专门解决贫困地区的医疗扶贫问题。

四、完善的农村医疗保障体制的重大意义
(一)有利于我国社会目标和经济目标的实现
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指出:“我们要在本世纪头二十年,集中力量,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高水平的小康社会”。

中国的农民量非常庞大,到2002年,农民占我国人口的60.91% 。

农民不富裕,整个国家就不可能富强;没有农民的小康,就没有整个农村的小康,也就没有我们整个社会的小康。

我国现代化的关键是农村的现代化而农民的健康状况和生活水平则是我国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

因而,建立完善的医疗保障体系有利于改善农民的生活质量,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长治久安,对实现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和现代化进程的推进都有积极的意义。

(二)有利于提高我国公民的健康水平
投资于健康,就等于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

2000年,世界卫生组织对各国的卫生状况进行了评估,我国卫生状况远远排在发达国家的后面,特别是中国的农民总是无法享受充足的医疗保障。

因而,还有不少农民有了病只能是“小病养,大病扛,重病等着见阎王”。

久而久之,我国经济发展了,公民的健康水平却没有提高,以致于包括健康素质在内的人口整体素质难以提高,而人口素质又反映着一个国家的文明程度和发达程度。

可见建立完善的农民医疗保障体系意义重大。

(三)有利于促进使用公共产品的公平性
维护农民的基本权利宪法第45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 。

公共卫生是人生存和发展的基本要求,是公民应当享有的最基本的公共产品。

享受高质量的医疗保障应当作为一全体国民可以获得的权利,从世界范围看,医疗保障已经成为了生存权的一部分。

长期以来,由于城乡经济发展不平衡和有关政策的不协调等原因,使得我国的公共产品在供给上一直实行城乡分割的“双轨”制,许多农民并没有真正享受到基本的公共产品。

在现阶段城乡收入差距不断扩大,城乡医疗资源配置不合理的情况下,更应该加强对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视,维护农民的基本权利。

五、结语
综合上诉,农村医疗保障体制改革问题是世界性的难题,对中国这样的农业大国来说,对农村医改也正处于一个艰苦探索的过程中。

在实行医改后还是有一定的成效的,60%的基层目前正在推进基本药物制度,药价降低了30%,老百姓切实得到了实惠。

但是还有很多重大的挑战需要我们政府和人民去面对。

我们相信新的农村医改一定取得成大医院和基层要形成良性互动关系。

功的,改变现有的看病难,病则返穷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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