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企业费用报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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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报销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公司财务报销行为,合理控制费用支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费用报销流程

YES

第三条费用的报销期限

3.1每月14日、28日为集中报销时间,节假日顺延,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及时报销,财务处另行通知。

3.2 需要报销的员工,需在集中报销前2天,把签好字的单据返到财务处。

3.3费用报销期限为一个月,原则上不得跨月报销。

第四条原始票据有效性的规定:

4.1经办人员在费用支出时,应取得真实合法的原始票据。以下凭证视为合法票据:

4.1.1税务机关批准的带防伪水印底纹和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税务发票;

4.1.2财政机关批准并统一监制的行政事业性收据;

4.1.3邮政、银行、铁路系统的各类带印戳的收据、支出证明单;

4.2经办人员取得原始票据时,需检查凭证是否合法有效、内容填写是否完整(见附件一)。

4.3原则上只报销发票,特殊情况,需事先向分管领导及财务处说明情况,以其他票据充抵的,需在票据背面注明情况,并由分管领导和本人签字确认。

第二章各种费用报销制度

第一条备用金管理制度

1.1因工作需要,员工可预先向公司借支备用金。

1.2借支备用金需填写《备用金借款单》,并注明借款事由(出差,应附《出差申批单》),按规定程序审批后,到财务处办理借款。

1.3 备用金要按申请目的专款专用,对未按规定使用、挪用的,财务处将不予报销或直接收回备用金。

1.4备用金借款人应在业务完成后的5个工作日内到财务处结清借款,特殊情况下备用金的借用时间应不超过30天。

1.5每年12月31日前,备用金借款人必须将所借的备用金全额结清。

1.6对未按规定时间结清备用金的,应写明理由,由总经理签字后,送财务处备案。

1.7公司原则上实行前款不清后款不借制度。

第二条办公费用报销制度

2.1办公用品原则上由办公室统一采购。

2.2办公室根据批准后的采购计划采购物品,按实际付款金额取得正式发票,并填写入库验收单(采购人和验收人分别签字),然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费用报批。2.3采用预付货款方式采购物品的,必须签订《供货合同》,并以《供货合同》为附件填写《拨款审批单》,经总经理批准后办理预付款手续。

2.4其他部门因特殊情况需采购办公用品的,按上述规定执行。

2.5需借用备用金采购的,按备用金管理制度执行。

第三条业务招待费报销制度

3.1公司级招待费原则上由行政部门统一安排、统一结算。

3.2其他因公招待费需事先报分管领导经总经理同意后方可报销。

3.3食品、日用品不得报销。

3.4需借用备用金的,按备用金管理制度执行。

第四条差旅费报销制度

4.1员工出差应严格履行报批手续,并且填写《出差审批单》,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出差。

4.2凡与《出差审批单》规定的出差地点、天数、人数等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情况需改变路线、增加天数、人数、改乘交通工具的需事先报分管领导经总经理同意后方可报销。

4.3报销时必须填写《差旅费报销单》,且必须分次,按出差地点分别计算填列,并附上《出差审批单》。

4.4费用报销标准参照公司差旅费相关制度执行。

4.5需借用备用金的,按备用金管理制度执行。

4.6其他未尽事项参照公司差旅费相关制度执行。

第五条车辆费用报销制度

5.1公司车辆维修费用报销时需附修车审批单。

5.2公司车辆实行油卡定额管理制度,公司核定5000元/月,特殊情况超支时,需经公司领导审批。

5.3车辆出差费用报销时,必须分次,按出差地点分别计算填列,否则不予报销。

5.4需借用备用金的,按备用金管理制度执行。

5.5其他未尽事项,参照公司车辆管理制度执行。

第六条会务费报销制度

6.1会议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办理费用报销手续,报销单据要附“会议邀请函”,并注明参会人数及费用标准。

6.2需出差参会的,按差旅费相关制度执行,特殊情况,需事先报分管领导经总经理同意后方可报销。

6.3需借用备用金的,按备用金管理制度执行。

第七条培训费报销制度

7.1培训费报销时,要注明培训内容、人员及费用标准。

7.2需借用备用金的,按备用金管理制度执行。

7.3其他未尽事项按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第八条其他费用报销制度

未涉及的其它事项发生的费用,根据实际情况,执行相关报销程序。

第三章附则

第一条本办法中未做出规定的,按照公司的其他相关规定办理。

第二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三条附件一:《原始票据说明及粘贴方法》

附件一:

原始票据说明及粘贴方法

一、原始票据应具备的内容:

1.1 票据名称;(发票户头必须为单位)

1.2 填制票据的日期;

1.3 填制票据单位的名称或填制人的姓名;

1.4 经办人的签名;

1.5 经济业务的内容;

1.6 数量、单价和金额;

1.7 各种发票、收据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规定。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票据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或财务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票据,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盖单。

二、对原始票据的填制要求:

2.1 原始票据内容填制必须完整,且不得涂改;

2.2凡填有大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与小写必须相符;

2.3购买实物的原始票据,必须有手续完备的验收证明。需入库的物资,必须填写出入库验收单,并由保管人员在验收单上签字盖章。不需入库的物资,除经办人在凭证上签字签章外,也必须实物保管人员或使用人员在凭证上签字盖章。2.4 属于现金发放性质的原始票据,原则上应由本人领取签名。有委托他人代领的,由代领人签名;由一人代领多人的,须逐个签章,不得通栏划大括号签一个章。

2.5 凡凭证内容不全、字迹模糊不清、与经济业务本身内容不符者,应予退回或重新补正。

三、原始票据的粘贴办法

3.1原始票据报销时,应按业务发生的次数,分次进行粘贴。

3.2对于集中较多的票据要按照内容进行分类粘贴,票据比较多时可使用多张粘贴纸,注意不要混贴及票据间相覆盖,以免影响辨认。

3.2粘贴时,原始票据要与粘贴纸左边及上边对齐,均匀的贴在粘贴纸上。

3.3票据粘贴完整后,应归集拟报销的合法单据,汇总票据金额,注明票据的张数,填写相关报销单据后,执行报销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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