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惠安县教育局领导干部定期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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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惠安县教育局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小学、中心幼儿园:
现将《惠安县教育局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的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各学校认真学习有关信访工作文件精神,落实好委局领导接访、下访接待群众时陪访工作,使我县教育系统接待群众来访工作有序、规范、高效开展。
东岭中心小学
2012年3月5日
惠安县教育局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的实施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信访工作精神,根据《中共惠安县委办公室惠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制度的通知》(惠委办…2012‟10号)要求,进一步促进我县教育系统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切实解决群众信访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我县教育系统和社会稳定。现结合教育系统工作实际,就我局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信访问题,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工作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信访工作原则,对本部门产生的信访问题认真分析研究,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当地。实现本系统信访数量下降,防止和减少集体上访、非正常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促进我县教育系统和社会政治稳定。
二、接访领导
委局领导。
三、接访时间
每月15日(如逢节假日,则顺延至节假日第一个工作日)。
四、接访地点
教育局、各镇政府、各学校等。
五、接访形式
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主要采取如下方式:
(一)定点接访。每月15日在教育局、各镇政府或各学校面对面地接待来访群众。每季度第一个月的5日前,将参加接访的领导干部姓名、职务、分管工作以及接访的时间、地点等信息在信访接待场所进行公示。
(二)重点约访。对责任主体不明确、协调难度大、反复上访的疑难复杂问题以及重点人员,有针对性地进行预约接访。对约访的信访事项,明确责任主体,限期化解。
(三)专题接访。对一个阶段、一个方面、一个领域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门集中接待。对确定接访的专题,将提前向社会公示,便于群众提出相应诉求。
(四)带案下访。选择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信访事项深入到问题发生地现场接待群众,核实了解相关情况,明确责任主体和化解时限。
(五)领导包案。对接访中当场不能解决的疑难复杂信访事项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确定包案领导,落实包掌握情况、包思想教育、包解决化解、包息诉息访的“四包”责任制。
六、接访重点
(一)对教育工作造成影响社会稳定和未来发展的重要决策及涉及全局性工作的意见、建议。
(二)教职工生活和工作中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困难。
(三)局机关、学校、幼儿园领导干部工作作风和违法违纪问题。
(四)群众子女的招生入学问题。
(五)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局领导出面接待处理的热点、难点问题。
七、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精心安排部署。
充分认识开展“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对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对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大意义,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市、县的安排部署上来,广泛宣传动员,及时安排部署,制定有力措施,迅速组织实施。每季度第一个月1日前拟定本部门领导干部参加本季度领导干部接访活动安排计划,每季度第一个月2日前将本部门本季度安排计划和上季度工作情况、统计数据汇总报县信访局。同时做好领导干部接访的“公示、接访、包案、落实”等环节,把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的时间、地点以及领导干部的姓名,职务事先公示好,切实做到让群众“早知道,促进问题妥善解决。建立“五单一记录”(领导干部接待接待群众来访登记单、交办转办单、督办单、答复意见单、办结反馈单、接访记录)制度,切实将“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
(二)坚持领导包案,确保“事要解决”。
委局领导是定期接待群众来访活动的主体,工作中切实履行职责、抓好落实,带领局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开展好这次活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系统内重点复杂疑难案件,坚持领导包案、带案下访、亲自处理、挂牌督办,按照“一个案件、一个领导、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工作要求,本着“问题不查清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信访人不息诉罢访不放过”的原则,“零距离、面对面”地与上访人接触,认真沟通,了解上访人的真实诉求,依法按政策、法律
法规处理。包案领导全程参与案件的处理,直至矛盾彻底化解,切实做到“事要解决”,每个案件办理完后均有明确的结案意见,使活动取得实效。
(三)加强排查预测,把握稳定大局。
坚持重大情况及时报送制度、每月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信访形势分析报告制度。重视发生信访稳定问题的源头和部位发展,及时收集掌握深层次、预警性、内幕性、动态性的情报信息,努力掌握稳定处置工作的主动权。高度重视初信、初访的处理,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始发阶段和萌芽状态,坚决杜绝矛盾上交和推诿、拖延、扯皮现象,切实提高初信、初访一次性办结率。加大对不安定因素的分析和预测,建立健全常规排查月报制,及时掌握信访动态,灵通信息主动超前解决问题,发现信访苗头和重要情况,特别是群体性集体上访苗头,要及时报告并积极研究对策及采取措施,防止矛盾的扩大和激化,做到就地化解矛盾和解决问题。
(四)强化法制宣传,规范信访秩序。
继续强化法制宣传工作,重点是继续抓好对《信访条例》的学习宣传,通过办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向基层学校、向广大群众宣传《条例》的有关规定和信访行为规范,进一步提高群众依法上访、有序上访的意识,自觉遵守信访秩序,自觉维护全县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