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医保费用补缴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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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医保费用补缴通知
根据武人社险中心(2015)46号文件要求:凡参加武汉市2015年度居民医保的在校大学生须补缴医保费用12元。

我校有以下学生需要补缴该项费用。

1、2015年度在我校就读,目前仍在读的学生(含4、5、6、8年制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

2、2015年度在武汉其他高校就读,目前在我校就读的学生(硕士生、博士生)。

例:①2012级8年制学生张**;②2014级4年制本科生刘**;③2015年3年制研究生王**;④2013年在武汉市**大学就读本科,2017年在我校就读研究生陈**;这四名同学均须补缴12元。

接武汉市医保中心、东湖高新社保局通知,如不补缴该项费用,则无法享受2017年度(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或之后年度的大学生医保待遇(学生如住院治疗,其住院医疗费无法医保结算,也无法医保报销)。

补缴手续:
1、凭本人学生证到职工医院301室打印补缴单;
2、凭补缴单到武汉市邮政储蓄网点缴纳12元。

烦请各院系负责老师及时将此通知转发给学生,避免遗漏;如需班级集体办理,请致电83692454咨询。

同济医学院
职工医院
2017.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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