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康德道德哲学思想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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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康德道德哲学思想理论
化学系--潘西--10120540119
摘要:在康德完整的哲学体系中,其中以自由意志为主导的道德哲学占据着实质的核心地位。康德强调:人的理性是道德原则的基础,人是道德活动的目的,人的意志自由应体现在对客观道德原则的遵循,对绝对命令的服从。本文对康德道德哲学三个层次结构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解读,即通俗道德哲学、道德形而上学、实践理性批判。指出道德立于普通人的道德意识而抽象出道德形而上学的原理,由此派生出三种表达方式把道德意识逐步引向自由意志的自我立法,使得行动主体具有了人格的尊严,并激发起“敬重”的道德情感,并最终在实践理性批判中确立了自由意志在人类道德行为中的至高无上的地位。此外康德对道德的阐释在今天仍在哲学界熠熠生辉,对我们当前各方面的思想道德教育有着较为深远的启发。
关键词:康德,道德哲学,自由意志,现代启示,通俗道德学,道德形而上学,实践理性批判学。
康德是近代西方哲学史上划时代的大哲学家,他的哲学思想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其中道德哲学在近代西方思想界始终占据有特别重要的地位。他认为人在道德上是自主的,人的行为虽然受到客观因果的限制,但是人之所以成为社会人而不是自然人,就在于有道德上的自由意识,能超越因果,有能力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康德的这些学说在当今社会上仍具有很大的借鉴意义。
一、对康德道德哲学的阐释
(一)通俗的道德哲学
善良意志、感性欲求、理性的使命。普通的人类理性都承认,一个行为的道德价值在于行为的善良意志,而不在于它的实用性。而“善良意志”也就是我们撇开一切感性的东西时单凭理性来设想的一种意志。然而理性的真正目的是为了感康德还认为,如果理性被用来满足人的感性欲求,那么,它也就被用作它的正当使命之外的意图的手段了。理性不应成为手段,而应当成为其自身的目的,这是普通的人单凭其健全知性就能领会的。性的欲求,因为感性欲求单凭人的本能就能满足,而且这种本能比起理性来似乎更有效。
所以,一个普通人,“即使不教给他们任何新东西,只需使他们注意自己的固有的原则,因而不需要任何科学和哲学,人们就知道如何做才是诚实的和善良的,乃至于智慧的和有德的。
(二)道德形而上学
刚才上面所讲的是实践理性的先验论,这里讲到的是实践理论的辨证论,虽然通俗的道德哲学能够区分出什么样的行为才能称得上是道德的,但它毕竟只是停留在朴素的状态,如果它没有更高的哲学指导,就容易在实践理性自然产生的辨证论面前迷失方向而走上歧途,从而使自已的本性变坏。就比如说,通俗的道德哲学是立足于行为的动机来考察行为的道德意义,即某个行为到底是“出于义务的”还是“合乎义务的”,实际的上是把一个行为的动机归结为一种经验的事实。对于这种经验的事实,我们要么可以再假定有一种隐藏得更深的不道德的动机,这样就可能会否定有真正道德行为的存在;要么假定一种虚构的高尚动机,从而为一种抽象的道德而沾沾自喜。但无论哪种情况都没有可靠的经验事实作最后的裁定,因此人们便陷入“有无真正的道德行为”的辨证论。在这里于是康德提出了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法,即不要靠举例子或树榜样来说明道德的原则,而是要从通俗的道德哲学上升到道德形而上学,然后再从道德形而上学下降到通俗的道德哲学,重新诠释那些行为,从而更好地指导人们的实践。
道德形而上学不是从经验的知识中抽出来的法则,而是直接由纯粹实践理性推演出来的法则,因而它是适用于一切有理性的存在者。一般有理性者和自然之物的区别在于前者有意志。
“有意志”意味着它不是“按照法则运作”,而是“按照对法则的表象来行动。但是,意志除了受时间理性的规定外,还可能受到经验或感性的爱好的影响(例如人类),这种影响使意志偏离了法则表象,因而使它成为偶然的东西(任意)。于是,实践理性的规定就对这种偏离法则的任意进行“命令”在康德的道德思想里列出了三条命令:第一条,你要这样行动,就像你行动的准则应当通过你的意志成为一条普遍的自然法则一样,从纯粹理性的眼光看,我们的行为及意义不要自相矛盾,而要成为普遍的法则,这样才能保持自身一贯性(人格同一性),否则我们的行为将显得我们是没有人格的、受利益驱动的人;第二条命令,你要这样行动,永远都把你的人格中的人性以及每个他人的人格中的人性同时作为目的,而绝不只是用作手段。如果我们的行为没有一个以人性作为最高的目的,那么一切有目的行为都不会具有真正的目的,无所事事;第三条命令,自律与他律“人为自然立法”与“人为自己立法”。道德本身不是自明的,自由才是自明的。真正的自由表现为自律,自己为自己立法,不是点,而是线,是一个保持自身同一的过程,即人格同一性。
(三)实践理性批判学
实践理性批判是指要立足于纯粹实践理性的实践能力(自由意志),用它作标准去批判不纯粹的实践理性的种种表现。实践理性批判是要揭示绝对命令作为意志的先天的普遍立法的原则(自律)是如何可能的,这个必然性根据就在于人的自由。康德说:“定言命令之所以可能,就是由于自由的理念使我成为了一个理知世界的成员。”(理知世界与感性世界对立)。
二、康德的自由意志学说
在康德看来,自由概念在伦理学中核心地位,首先表现在自由与道德法则的关系上。在康德的伦理学中,作为出发点的是他的道德法则。他认为,我们必须从一个纯粹实践法则(它是自身运用到它自身的对象上的唯一决定者)出发。然而,这种法则是“基于自由的积极概念上的”因此,在说到它们之间的关系时,康德说:“自由是道德法则的存在理由,而道德法则是自由的认识理由。”他还说:“自由和无条件的实践法则两者是相互蕴含的”。“因为假如我们的理性不是预先明确地思维到道德法则,那么,即便经由我们核证过,没有任何矛盾,我们也将永远不能把这种东西设定为自由。但是,假如没有自由,我们将根本不可能从我们自身追溯出道德法则。
三、康德道德学说对现代的启示意义
康德道德哲学的最终目的是寻找做人之道,揭示和规范“人的行为”的道德“法令”构筑至善的道德人格,这些思想至今仍不失其启迪价值和功效。
说到康德道德哲学对现今社会最大的启迪在于我们的教育机制上,康德提出的自由意志理念不禁引起我们对我们几乎全国范围的应试教育的反思。纵观现代教学模式,几乎都是老师说什么,家长期望什么,学生就相应的做什么,这几乎成为了一条千古不变的规律,只有符合这些规律的学生才称得上是老师的好学生,家长的好孩子;凡是那些弃学从事自我兴趣发展的学生,即使最后取得某些成就也将永远地被老师家长拿来做为反面素材来巩固学生对应试教育的态度。如此一来,孩子讲从小就被扼杀掉自由选择未来发展方向的那份天真与浪漫。然而针对这种问题,从康德倡导的自由理念我们应该怎么做才能合乎自由发展呢?我认为,只要体制不改变,这样的情况会一直延续下去。但学校应当教会孩子一些东西,让他们知道如何去选择,自己能够知道自己该做什么。让他们对一些事物理性的思考,回归到一种本来属于他们的环境中,从真正意义上学到一种进步,一种自由。我想这样对他们道德的教育会有很大的帮助。
另外,现今学校的德育教育也应该从康德的道德哲学思想受到写启迪。从表面上看,几乎每个学校的德育教育工作都做得很足,大概都是老师在上面一直讲,这个人如何优秀,我们应该怎么做,但下面的学生却说说笑笑,事不关己,表现出一副无所谓的状态。为此,我认为我们应该让学生学着去实践,去生活中感悟,真正了解到做这件事的意义,能对自己有所思,有所悟。如助人为乐,可以让同学们在生活中亲自做一件事,将一种被动的听讲转化为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