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欧钢结构标准设计方法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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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比较 111 轴心受拉构件强度计算
进行调整 , 有切线模量理论 、 双模量理论 、 Shanley 理论等多 种理论 [5 ] 。 但构件实际上不可能是理想的 , 总会有缺陷存在 ( 如残余应力 、 初弯曲等缺陷 ) 。 这些缺陷对构件的稳定承载 力有很大的影响 。 考虑实际缺陷的存在 , 钢结构设计标准主 要通过三种方法来确定轴心受压构件的稳定系数 [5 ] : ①以 分叉屈曲荷载为准则 ; ②以截面的边缘屈服为准则 ; ③以构 件的极限荷载为准则 。 美国规程 : 对于紧凑或不紧凑的轴心受压构件 : NΠ A g ≤0185φFy
( compact) 、 紧凑 非紧凑 ( noncompact) 和细长 ( slender) 截面 。
三本标准均采用极限荷载理论 ,该理论能较为全面的考 虑残余应力 、 初始弯曲 、 初始偏心等不利因素影响 。 三本标准 轴心受压构件弯曲屈曲的比较就是 φ 的比较 ,结果见图 1 。
截面具有发展全塑性的能力 , 具有非常好的转动能力 ; 非紧 凑截面在局部屈曲出现之前可发展部分塑性 ; 细长截面则是 弹性局部屈曲先于截面屈服出现 , 承载力计算时 , 通过折减 系数 Q ( Q = Q s Qa ) 来体现屈曲应力与屈服应力 Fy 比值 。 临界力 Fcr 按下式确定 : λ c 从图 1 可以看出 ,λ c ≤210 时 ,我国规范的 a 类曲线介于 欧洲规程的 a0 与 a 类之间 , b 类曲线与欧洲规程的 b 类基本 一致 , c 、 d 类曲线略低于欧洲规程的 c 、 d 类 ; 美国规程的稳 定系数曲线基本同我国 a 类曲线 ;λ > 2 10 时各曲线趋于一 c 致。 我国规范的 a 、 b、 c、 d 类截面基本同欧洲规程的 a 、 b、 c、
于海丰等 : 中美欧钢结构标准设计方法比较
53
中美欧钢结构标准设计方法比较
于海丰 , 张耀春
( 哈尔滨工业大学土木工程学院 , 黑龙江 哈尔滨 150090)
【摘 要】 对中国 、 美国 、 欧洲钢结构设计标准中一些典型问题进行了比较分析 。结果表明 : 对轴心受拉构 件 ,美 、 欧标准考虑更为全面 ; 对轴心受压构件整体稳定计算 ,三本标准采用的设计思想较为接近 ,美 、 欧标准的 φ 系数高于我国规范 ; 对轴心受压构件的局部稳定计算 ,美 、 欧标准根据板件的宽厚比限值对截面进行分类 ,且利用 屈曲后强度 ; 受弯构件整体稳定计算时中国规范的整体稳定系数 φb 最大 ,美国规程次之 ,欧洲规程最小 。 【关键词】 钢结构 ; 规范 ; 设计方法 【中图分类号】 TU39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1 - 6864 (2006) 06 - 0053 - 03 建筑结构的整体可靠度水平取决于很多因素 ,不同标准 的可靠度水平可能不一致 [4 ] 。在受力构件的设计方法上主 要通过抗力分项系数 γ R 来体现 ,我国规范对 Q235 钢构件取
NΠ A g ≤0185 Fcrft Fcrft Fcry + Fcrz ) [1 = ( 2H
0138 ( bΠt )
EΠ f ] ; 否则 be = b 。 b 是加劲
(14) 4 Fcry Fcrz H 1] ( Fcry + Fcrz ) 2 (15)
板件的实际宽度 , be 是折减的有效宽度 , t 是板件厚度 , f 是 加劲板件的计算弹性压应力 ( 按假定 Q 计算得到的平均压 应力) ,若总横截面中包含未加劲部件 ,需使未加劲部件的最 大压应力不超过 0185 Fcr ( Fcr 按 Q = Q s 计算) 或 019 Fy Q s 。 欧洲规程 : 与美国规程类似 , 根据板件的宽厚比限值将 截面划分为四类 。 划分标准如下 :λ 015 (1 类) 、 015 < λ p ≤ p ≤
2 λ c 2 c
式中 : N 为构件承受的拉力 ; A g 为构件毛截面面积 ; Fy 为钢材屈服强度 ; Fu 为钢材极限抗拉强度 ; A e 为构件有效净 截面面积 ,按文献 [3 ] B 3 计算 。 欧洲规程 : 毛截面屈服和净截面断裂状态公式如下 :
NΠ A g ≤ FyΠrM0 NΠ A n ≤019 FuΠrM2
d 类截面 ,美国规程最保守 ,欧洲规程次之 。 Q ≤115 Fcr = Q (01658
λ Q
2 2 c
) Fy
(17) (18)
λ c
λ Q > 115 Fcr = [01877Π c ] Fy
仅由未加劲板件组成的横截面 Q = Q s ; 仅由加劲板件 组成的横截面 Q = Qa 。
Q s 是与板件宽厚比有关的折减系数 。 如单角钢 bΠ t >
钢材的剪切模量 ; J 为截面的极惯性距 ; Fcry 直接由 φFy 求 得。 Fcrft 基于弹性理论公式计算 ,不考虑缺陷的影响 。 细长截面的轴心受压 T 型和双角钢构件按文献 [2 ] 附录
B513 确定 Fcry 。
方法 2 : 采用换算正则长细比计算 ,引入 λ e =
FyΠFe ,
屈曲 发 生 , 在 对 板 件 宽 度 进 行 折 减 后 ( 折 减 系 数 ρ = (λ p ) - 0122 ) ,可近似按 3 类截面设计 。 2 (λ p) 中国规范 : 在确定宽厚比限值时 , 主要采用的是等稳定 性准则 ,在长细比很小时用屈服强度予以调整 [6 ] 。 美、 欧标准设计思想较为相近 , 宽厚比限值均以屈服强 度为确定依据 [7 ] ,我国规范不允许发生局部屈曲 , 不利用屈 曲后性能 。
(13)
以λ yz 代替 λ y ,按公式 ( 13) 进行弯扭屈曲计算 。 三本标准都采用了换算长细比的方法 ,因此弯扭屈曲计 算结果的比较同弯曲屈曲 。 换算基于弹性基础上 , 但弯曲屈 曲的稳定系数均考虑了非弹性和初始缺陷 ,相当于弯扭屈曲 也考虑了非弹性和初始缺陷 。
113 轴心受压构件的局部稳定
88 规范统通归为 c 类的基础上增加了 d 类截面曲线 。
对构件中板件局部屈曲的控制 ,主要体现在对板件宽厚 比的限制 , 目前主要有两种不同的考虑办法 , 一种是保证板 的屈曲应力不低于构件的极限应力 , 对于短柱 , 极限应力取 屈服应力 ,对于中长柱 ,极限应力取整体屈曲的临界应力 ,也 就是等稳定性准则 ; 另一种是允许板件局部屈曲并发展屈曲 后强度 ,板件按有效宽度截面进行设计 。 美国规程 : 根据板件的宽厚比限值 , 将截面划分为紧凑
114 受弯构件的整体稳定
Fe 是按弹性稳定理论计算弯扭屈曲临界应力 ,以 λ e 代替 λ c
按公式 (9) 进行弯扭屈曲计算 。 该法适用任何截面类型 。 欧洲规程 : 采 用 换 算 正 则 长 细 比 计 算 。 1、 2、 3 类 截面 : λT =
A Fy , N cr 是按弹性稳定理论计算的弯扭屈曲临界 N cr
通过构件的极限荷载理论进行轴心受压构件的整体稳 定计算 , 考虑了截面的不同形式和尺寸 、 不同的加工条件及 相应的残余应力图式 , 并考虑 1 ‰ 的初始弯曲 , 得出大量的 φ 曲线 ,对于组成板件小于 40mm 的归纳为 柱子曲线 ,即 λ—
a、 b、 c 三类 ,对于组成板件大于等于 40mm 的在原来 G BJ17 -
016 (2 类) 、 016 < λ 其中λ p ≤019 ( 3 类) ,其余为 4 类截面 。 p =
015 ( f yΠ σ ,σ 对 4 类截面 , 允许局部 cr ) cr 是弹性临界屈曲应力 。
其中 , Fcrz =
GJ 2 2 2 , H = 1 - y 0 / r0 。 Ar0
r0 为截面绕剪力中心的极回转半径 ; y0 为剪心距 ; G 为
1
<+
同分别取 0113 、 0121 、 0134 、 0149 、 0176 。 即共有 5 条稳定系数曲
54
低 温 建 筑 技 术
2006 年第 6 期 ( 总第 114 期)
线 ( a0 、 a、 b、 c、 d) 。 中国规范 :
NΠ A g ≤φ f
式中 ,λ yz 为等效长细比 ; Pyz 为弯扭屈曲临界荷载 。
0191
EΠFy 时 , Q s = 0153 EΠ [ Fy ( bΠ t) ] 。
2
Qa 有效面积 Π 实际面积 ,按对板件宽度进行折减来计算有效
(2) 弯扭屈曲美国规程 :
面积 ,如等厚正方形或矩形截面的翼缘 : bΠ t > 114
be = 1191 t EΠ f [1 -
EΠ f时,
方法 1 : 直接计算弯扭屈曲临界应力 对于紧凑或不紧凑的轴心受压 T 型和双脚钢构件 :
( 11) ≤110 2 <2 - λ 2 ( 12) < = 015[1 + α(λ - 012) + λ ] λ同美国规程 ,α是缺陷系数 ,根据截面类型和宽厚比不
x =
(10)
式中 , rM1 为局部安全系数 ,中 : n 为在节点或拼接处 , 构件一端连接的高强螺栓 数目 ; n1 为所计算截面 ( 最外列螺栓处 ) 上高强螺栓数目 ; A 为构件的毛截面面积 。 对于轴心受拉构件 , 我国规范考虑净截面屈服 ( 高强螺 栓摩擦型连接除外 ) 状态 ,美 、 欧标准均取毛截面屈服设计 , 我国规范较保守 ; 美 、 欧标准还考虑了净截面断裂的受力状
(9 - 1) (9 - 2) (9 - 3)
(3) (4)
φ = 01877Π λ 弹性屈曲 :λ c > 115
kl λ c = π r Fy ( 正则长细比) E
式中 : A n 为净截面面积 ,见文献 [3 ]6121212 ; rM0 、 rM2 为局 部安全系数 ,分别取 110 、 1125 。 采用能力设计法时 ,设计的毛截面屈服强度要小于紧固 件孔处净截面的极限抗拉强度 ; 采用 C 类连接时 , 在紧固件 孔处的抗拉设计强度取 NΠ A n ≤ FyΠrM0 。 中国规范 : 构件净截面拉应力不超过钢材强度设计值 。 (5) 除高强螺栓摩擦型连接外 : NΠ An ≤f 高强螺栓摩擦型连接 : (1 - 015 n1Πn) NΠ An ≤f
(8)
美国规程 : 考虑毛截面屈服和净截面断裂两种极限状 态 ,要求避免屈服后产生过大变形 , 也避免发生净截面断裂 破坏 ,考虑到剪力滞后的影响 ,净截面采用折减的有效截面 , 计算公式如下 :
NΠ A g ≤019 Fy NΠ A e ≤0175 Fu
(1) (2)
通过构件极限荷载理论进行轴心受压构件的整体稳定 计算 ,稳定系数 φ[5 ] 采用单条曲线确定 ,确定过程中 ,考虑构 件两端约束的有利影响 , 计算长度系数取 0196 , 初弯曲矢高 取构件长度的 1Π 1500 ,稳定系数两个不同的表达公式如下 : φ = 01658 非弹性屈曲 :λ c ≤115
NΠ A ≤f
式中 , E 为钢材弹性模量 ; r 为截面最小回转半径 ; k 为 构件计算长度系数 ; l 为构件侧向支撑点之间的距离 ; 其余 符号意义同前 。 欧洲规程的 1 、 2、 3 类截面 : NΠ A g ≤ x FyΠrM1 符号意义同前 。 欧洲规程也是通过构件的极限荷载理论 [5 ] 进行轴心受 压构件的整体稳定计算 ,在 1067 根试件试验基础上 , 取 5 类 截面的残余应力分布图式 , 计及构件长度 1 ‰ 的初弯曲 , 最 终得到 5 条 x - λ曲线 。
11087 ,Q345 取 11111 ; 美国规程为 1Π 0185 ( 压杆) 和 1Π 019 ( 其它
态。
112 轴心受压构件的整体稳定 (1) 弯曲屈曲 。 对于理想的轴心压杆稳定计算 : 在弹 2 2 π λ 性状态下 ,即 σ = EΠ ; 弹塑性受力状态下 ,对弹性模量 cr
γ γ 构件) ; 欧洲规程取 γ 为力求对结果不受可 M (γ M0 、 M1 、 M2 ) 。 靠度水平的影响 ,本文在不考虑 γ R 的情况下 ,对不同标准的 计算结果进行对比 。
进行调整 , 有切线模量理论 、 双模量理论 、 Shanley 理论等多 种理论 [5 ] 。 但构件实际上不可能是理想的 , 总会有缺陷存在 ( 如残余应力 、 初弯曲等缺陷 ) 。 这些缺陷对构件的稳定承载 力有很大的影响 。 考虑实际缺陷的存在 , 钢结构设计标准主 要通过三种方法来确定轴心受压构件的稳定系数 [5 ] : ①以 分叉屈曲荷载为准则 ; ②以截面的边缘屈服为准则 ; ③以构 件的极限荷载为准则 。 美国规程 : 对于紧凑或不紧凑的轴心受压构件 : NΠ A g ≤0185φFy
( compact) 、 紧凑 非紧凑 ( noncompact) 和细长 ( slender) 截面 。
三本标准均采用极限荷载理论 ,该理论能较为全面的考 虑残余应力 、 初始弯曲 、 初始偏心等不利因素影响 。 三本标准 轴心受压构件弯曲屈曲的比较就是 φ 的比较 ,结果见图 1 。
截面具有发展全塑性的能力 , 具有非常好的转动能力 ; 非紧 凑截面在局部屈曲出现之前可发展部分塑性 ; 细长截面则是 弹性局部屈曲先于截面屈服出现 , 承载力计算时 , 通过折减 系数 Q ( Q = Q s Qa ) 来体现屈曲应力与屈服应力 Fy 比值 。 临界力 Fcr 按下式确定 : λ c 从图 1 可以看出 ,λ c ≤210 时 ,我国规范的 a 类曲线介于 欧洲规程的 a0 与 a 类之间 , b 类曲线与欧洲规程的 b 类基本 一致 , c 、 d 类曲线略低于欧洲规程的 c 、 d 类 ; 美国规程的稳 定系数曲线基本同我国 a 类曲线 ;λ > 2 10 时各曲线趋于一 c 致。 我国规范的 a 、 b、 c、 d 类截面基本同欧洲规程的 a 、 b、 c、
于海丰等 : 中美欧钢结构标准设计方法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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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欧钢结构标准设计方法比较
于海丰 , 张耀春
( 哈尔滨工业大学土木工程学院 , 黑龙江 哈尔滨 150090)
【摘 要】 对中国 、 美国 、 欧洲钢结构设计标准中一些典型问题进行了比较分析 。结果表明 : 对轴心受拉构 件 ,美 、 欧标准考虑更为全面 ; 对轴心受压构件整体稳定计算 ,三本标准采用的设计思想较为接近 ,美 、 欧标准的 φ 系数高于我国规范 ; 对轴心受压构件的局部稳定计算 ,美 、 欧标准根据板件的宽厚比限值对截面进行分类 ,且利用 屈曲后强度 ; 受弯构件整体稳定计算时中国规范的整体稳定系数 φb 最大 ,美国规程次之 ,欧洲规程最小 。 【关键词】 钢结构 ; 规范 ; 设计方法 【中图分类号】 TU39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1 - 6864 (2006) 06 - 0053 - 03 建筑结构的整体可靠度水平取决于很多因素 ,不同标准 的可靠度水平可能不一致 [4 ] 。在受力构件的设计方法上主 要通过抗力分项系数 γ R 来体现 ,我国规范对 Q235 钢构件取
NΠ A g ≤0185 Fcrft Fcrft Fcry + Fcrz ) [1 = ( 2H
0138 ( bΠt )
EΠ f ] ; 否则 be = b 。 b 是加劲
(14) 4 Fcry Fcrz H 1] ( Fcry + Fcrz ) 2 (15)
板件的实际宽度 , be 是折减的有效宽度 , t 是板件厚度 , f 是 加劲板件的计算弹性压应力 ( 按假定 Q 计算得到的平均压 应力) ,若总横截面中包含未加劲部件 ,需使未加劲部件的最 大压应力不超过 0185 Fcr ( Fcr 按 Q = Q s 计算) 或 019 Fy Q s 。 欧洲规程 : 与美国规程类似 , 根据板件的宽厚比限值将 截面划分为四类 。 划分标准如下 :λ 015 (1 类) 、 015 < λ p ≤ p ≤
2 λ c 2 c
式中 : N 为构件承受的拉力 ; A g 为构件毛截面面积 ; Fy 为钢材屈服强度 ; Fu 为钢材极限抗拉强度 ; A e 为构件有效净 截面面积 ,按文献 [3 ] B 3 计算 。 欧洲规程 : 毛截面屈服和净截面断裂状态公式如下 :
NΠ A g ≤ FyΠrM0 NΠ A n ≤019 FuΠrM2
d 类截面 ,美国规程最保守 ,欧洲规程次之 。 Q ≤115 Fcr = Q (01658
λ Q
2 2 c
) Fy
(17) (18)
λ c
λ Q > 115 Fcr = [01877Π c ] Fy
仅由未加劲板件组成的横截面 Q = Q s ; 仅由加劲板件 组成的横截面 Q = Qa 。
Q s 是与板件宽厚比有关的折减系数 。 如单角钢 bΠ t >
钢材的剪切模量 ; J 为截面的极惯性距 ; Fcry 直接由 φFy 求 得。 Fcrft 基于弹性理论公式计算 ,不考虑缺陷的影响 。 细长截面的轴心受压 T 型和双角钢构件按文献 [2 ] 附录
B513 确定 Fcry 。
方法 2 : 采用换算正则长细比计算 ,引入 λ e =
FyΠFe ,
屈曲 发 生 , 在 对 板 件 宽 度 进 行 折 减 后 ( 折 减 系 数 ρ = (λ p ) - 0122 ) ,可近似按 3 类截面设计 。 2 (λ p) 中国规范 : 在确定宽厚比限值时 , 主要采用的是等稳定 性准则 ,在长细比很小时用屈服强度予以调整 [6 ] 。 美、 欧标准设计思想较为相近 , 宽厚比限值均以屈服强 度为确定依据 [7 ] ,我国规范不允许发生局部屈曲 , 不利用屈 曲后性能 。
(13)
以λ yz 代替 λ y ,按公式 ( 13) 进行弯扭屈曲计算 。 三本标准都采用了换算长细比的方法 ,因此弯扭屈曲计 算结果的比较同弯曲屈曲 。 换算基于弹性基础上 , 但弯曲屈 曲的稳定系数均考虑了非弹性和初始缺陷 ,相当于弯扭屈曲 也考虑了非弹性和初始缺陷 。
113 轴心受压构件的局部稳定
88 规范统通归为 c 类的基础上增加了 d 类截面曲线 。
对构件中板件局部屈曲的控制 ,主要体现在对板件宽厚 比的限制 , 目前主要有两种不同的考虑办法 , 一种是保证板 的屈曲应力不低于构件的极限应力 , 对于短柱 , 极限应力取 屈服应力 ,对于中长柱 ,极限应力取整体屈曲的临界应力 ,也 就是等稳定性准则 ; 另一种是允许板件局部屈曲并发展屈曲 后强度 ,板件按有效宽度截面进行设计 。 美国规程 : 根据板件的宽厚比限值 , 将截面划分为紧凑
114 受弯构件的整体稳定
Fe 是按弹性稳定理论计算弯扭屈曲临界应力 ,以 λ e 代替 λ c
按公式 (9) 进行弯扭屈曲计算 。 该法适用任何截面类型 。 欧洲规程 : 采 用 换 算 正 则 长 细 比 计 算 。 1、 2、 3 类 截面 : λT =
A Fy , N cr 是按弹性稳定理论计算的弯扭屈曲临界 N cr
通过构件的极限荷载理论进行轴心受压构件的整体稳 定计算 , 考虑了截面的不同形式和尺寸 、 不同的加工条件及 相应的残余应力图式 , 并考虑 1 ‰ 的初始弯曲 , 得出大量的 φ 曲线 ,对于组成板件小于 40mm 的归纳为 柱子曲线 ,即 λ—
a、 b、 c 三类 ,对于组成板件大于等于 40mm 的在原来 G BJ17 -
016 (2 类) 、 016 < λ 其中λ p ≤019 ( 3 类) ,其余为 4 类截面 。 p =
015 ( f yΠ σ ,σ 对 4 类截面 , 允许局部 cr ) cr 是弹性临界屈曲应力 。
其中 , Fcrz =
GJ 2 2 2 , H = 1 - y 0 / r0 。 Ar0
r0 为截面绕剪力中心的极回转半径 ; y0 为剪心距 ; G 为
1
<+
同分别取 0113 、 0121 、 0134 、 0149 、 0176 。 即共有 5 条稳定系数曲
54
低 温 建 筑 技 术
2006 年第 6 期 ( 总第 114 期)
线 ( a0 、 a、 b、 c、 d) 。 中国规范 :
NΠ A g ≤φ f
式中 ,λ yz 为等效长细比 ; Pyz 为弯扭屈曲临界荷载 。
0191
EΠFy 时 , Q s = 0153 EΠ [ Fy ( bΠ t) ] 。
2
Qa 有效面积 Π 实际面积 ,按对板件宽度进行折减来计算有效
(2) 弯扭屈曲美国规程 :
面积 ,如等厚正方形或矩形截面的翼缘 : bΠ t > 114
be = 1191 t EΠ f [1 -
EΠ f时,
方法 1 : 直接计算弯扭屈曲临界应力 对于紧凑或不紧凑的轴心受压 T 型和双脚钢构件 :
( 11) ≤110 2 <2 - λ 2 ( 12) < = 015[1 + α(λ - 012) + λ ] λ同美国规程 ,α是缺陷系数 ,根据截面类型和宽厚比不
x =
(10)
式中 , rM1 为局部安全系数 ,中 : n 为在节点或拼接处 , 构件一端连接的高强螺栓 数目 ; n1 为所计算截面 ( 最外列螺栓处 ) 上高强螺栓数目 ; A 为构件的毛截面面积 。 对于轴心受拉构件 , 我国规范考虑净截面屈服 ( 高强螺 栓摩擦型连接除外 ) 状态 ,美 、 欧标准均取毛截面屈服设计 , 我国规范较保守 ; 美 、 欧标准还考虑了净截面断裂的受力状
(9 - 1) (9 - 2) (9 - 3)
(3) (4)
φ = 01877Π λ 弹性屈曲 :λ c > 115
kl λ c = π r Fy ( 正则长细比) E
式中 : A n 为净截面面积 ,见文献 [3 ]6121212 ; rM0 、 rM2 为局 部安全系数 ,分别取 110 、 1125 。 采用能力设计法时 ,设计的毛截面屈服强度要小于紧固 件孔处净截面的极限抗拉强度 ; 采用 C 类连接时 , 在紧固件 孔处的抗拉设计强度取 NΠ A n ≤ FyΠrM0 。 中国规范 : 构件净截面拉应力不超过钢材强度设计值 。 (5) 除高强螺栓摩擦型连接外 : NΠ An ≤f 高强螺栓摩擦型连接 : (1 - 015 n1Πn) NΠ An ≤f
(8)
美国规程 : 考虑毛截面屈服和净截面断裂两种极限状 态 ,要求避免屈服后产生过大变形 , 也避免发生净截面断裂 破坏 ,考虑到剪力滞后的影响 ,净截面采用折减的有效截面 , 计算公式如下 :
NΠ A g ≤019 Fy NΠ A e ≤0175 Fu
(1) (2)
通过构件极限荷载理论进行轴心受压构件的整体稳定 计算 ,稳定系数 φ[5 ] 采用单条曲线确定 ,确定过程中 ,考虑构 件两端约束的有利影响 , 计算长度系数取 0196 , 初弯曲矢高 取构件长度的 1Π 1500 ,稳定系数两个不同的表达公式如下 : φ = 01658 非弹性屈曲 :λ c ≤115
NΠ A ≤f
式中 , E 为钢材弹性模量 ; r 为截面最小回转半径 ; k 为 构件计算长度系数 ; l 为构件侧向支撑点之间的距离 ; 其余 符号意义同前 。 欧洲规程的 1 、 2、 3 类截面 : NΠ A g ≤ x FyΠrM1 符号意义同前 。 欧洲规程也是通过构件的极限荷载理论 [5 ] 进行轴心受 压构件的整体稳定计算 ,在 1067 根试件试验基础上 , 取 5 类 截面的残余应力分布图式 , 计及构件长度 1 ‰ 的初弯曲 , 最 终得到 5 条 x - λ曲线 。
11087 ,Q345 取 11111 ; 美国规程为 1Π 0185 ( 压杆) 和 1Π 019 ( 其它
态。
112 轴心受压构件的整体稳定 (1) 弯曲屈曲 。 对于理想的轴心压杆稳定计算 : 在弹 2 2 π λ 性状态下 ,即 σ = EΠ ; 弹塑性受力状态下 ,对弹性模量 cr
γ γ 构件) ; 欧洲规程取 γ 为力求对结果不受可 M (γ M0 、 M1 、 M2 ) 。 靠度水平的影响 ,本文在不考虑 γ R 的情况下 ,对不同标准的 计算结果进行对比 。